论“一国两制”的构想及其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国论文,意义论文,两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同志提出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来解决港、澳、台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这是他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又一重大突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8页。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事实上,从“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定,到中英谈判以及其后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全过程,都是在邓小平同志亲自领导、关怀和指导下进行的。在上述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全面阐述了关于用“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解决香港问题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构成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一国两制”理论产生的背景。
香港问题是英国武装侵略中国的产物。伟大的中华民族遭受列强侵略和屈辱的历史,是从英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鸦片战争开始的。在鸦片战争中,英帝国主义迫使腐败的晚清政府前后签署了三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将中国的领土香港岛和九龙地区割让给英国,其后又以所谓“租借”的方式霸占了新界地区及其附近的二百多个岛屿。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立即郑重宣布:香港(含九龙、新界)是中国领土,我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并将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1972年我国在联合国重申这一立场并指出:“解决港、澳问题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殖民地范围”,这一立场获得了联大决议的确认。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党和国家的三大任务,第二项即“实现祖国统一”。“一国两制”,首先是从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1981年9月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九点声明,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中央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以及台湾可以保持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联系,等等。这同后来对香港问题制定的十二条方针政策在基本内容上是一致的。所以邓小平同志说:叶帅的九条“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第102页)。因此,香港问题提出来了,我们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了“一国两制”。邓小平同志1982年同撒切尔夫人第一次会谈,就讲到“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我国拟采取的相应政策。他说:“解决香港问题,我们的调子就是那时定下来的,以后实际上就是按这个调子走的。”(第85页)
(二)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是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中国的国情来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光辉范例,体现了高度原则性和高度灵活性的统一。
邓小平同志1984年对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第101页)。
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首先是用什么方式解决香港的问题。无非是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从效果上讲,当然是用和平方式为好,因为和平方式收获最大,损失最小。但用和平方式要具备条件。讲到条件,首先我们要有实力。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香港问题之所以能够谈成,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个值得信任的国家。当时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她所写的回忆录中也承认:“对于英国来说这不是也不可能是胜利,因为我们是同一个不愿妥协而且在实力上远占优势的对手打交道”。其次,我们要有正确的政策,也就是说解决的方式要使有关方面都能接受。邓小平同志讲:“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第101页)这对我们不利。而“一国两制”则是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再其次,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香港问题,还能收到既能恢复行使主权,又能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之效。此外,“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施,也将为解决台湾问题树立一个良好的范例。因此说,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问题,可谓一举数得,是把高度原则性和高度灵活性结合起来的典范。
(三)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问题,与党的基本路线是一致的,是同改革开放和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同步进行的,是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任务相关连的。
在“一国两制”的构想提出之初,有的人怀疑这只是中国所采用的一种策略手段,并不准备认真实施的。邓小平同志则郑重指出:“我们采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第60页)后来,在有的外国朋友问及为什么要规定香港的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这样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根据时,他回答说:“有。这也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的。”(第102页)他解释说:“如果说在本世纪内我们需要实行开放政策,那末在下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内中国要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不能离开这个政策,离开了这个政策不行。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符合中国的切身利益的。所以我们讲‘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第102-103页)它不只是为了安定香港的人心,而是考虑到香港的繁荣稳定同中国的发展战略有着密切的关连。这就进一步把制定“一国两制”构想和五十年不变同我国发展战略相联系的深谋远虑从根本上说清楚了。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和我们对香港实际的方针政策办理,可以使香港在1997年后的很长时期内继续成为我国扩大对外贸易以及吸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渠道,使香港的经济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这也说明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不但符合香港的利益,也符合中国内地的根本利益。为此,我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了1997年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在五十年内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保持其自由港和国际金融及贸易中心的地位,等等。至于五十年后如何,邓小平也讲到,到那时,我们同国际上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互相依赖,开放政策就更不会变了。当然,也不是说任何具体政策都不能改变。所以邓小平同志又说:“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更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问题是变好还是变坏,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第73页)在这里,邓小平同志用充满辩证法的思想说明了变与不变,什么变和什么不变的关系。至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还要在内地“造几个香港”,那是指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区而言,不能与资本主义的香港混同起来。
(四)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构想在他指导解决香港问题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充满辩证思维的带有系统性的理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什么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导方面和其不同侧面,对此应该加以全面领会、理解和运用。其中包括:
(1)国家主权是第一位的问题
我们十分重视并要坚决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并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制定了一系列旨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方针政策,在这方面体现了最大的灵活性。但这个灵活性是在坚持原则基础上的灵活性。我们在主权问题上不能作任何让步,不能用主权来作交易。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邓小平同志的态度一贯是十分坚定明确、毫不含糊,充分体现了站立起来的中华民族决心湔雪国耻,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大无畏决心,一个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伟大的爱国者的气概。在同撒切尔夫人第一次会谈中他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们不是满清政府,不是李鸿章,在主权问题上没有什么可商量的。针对英国企图打“经济牌”,讲什么“没有英国的管治香港就会衰落”,就会危及中国的四化建设等谬论,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说香港的繁荣“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建设,这个估计不正确。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末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第13-14页)。更何况香港保持繁荣,并不是必须在英国管辖下才能实现,而是根本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他还斩钉截铁地告诉对方:“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第14页)并且严正指出,如果在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我们“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第14页)。邓小平同志以雷霆万钧之势,对老牌殖民主义企图赖着不走的痴心妄想给予沉重打击,并从根本上剥夺了对方想用打经济牌向我施加压力的资本,使对方不得不有所收敛。其后,在谈判过程中,英方虽还想在‘主权换治权’问题上纠缠,并继续玩弄“经济牌”,幻想用这种方式迫使我们在主权和治权问题上作出让步,但我们不为所动,迫使对方不得不逐步退却。当时的英驻华大使和谈判代表柯利达爵士在回忆录中写到这一段的情况时,不得不承认:看来中国领导人在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持香港繁荣二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宁可牺牲暂时的经济利益,也不会在国家主权问题上让步。事实上,从谈判开始到今天,我们同英国的斗争一直是围绕着这一根本问题进行的。
(2)“一国两制”是一国前提下的两制和两个都不能变的问题
“一国两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实行两种社会制度,而且必须是以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大陆为主体的。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这个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第103页)所以在一国前提下的两制,首先必须明确香港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整体中的一个局部,是从属于这个整体的一个局部。否则,就是“两国两制”了。同时,正是由于有了实行社会主义的这个大主体和大前提,才“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第103页)。以利于发展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因此,要讲五十年或更长时期不变,必须同时讲两个不变,首先是主体的不变。邓小平说“讲不变,应该考虑整个政策的总体、各个方面都不变,其中一个方面变了,都要影响其他方面”(第218页)。他讲:“人们只是说中国的开放政策是不是变了,但从来不提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变了,这也是不变的嘛!”(第217页)他说,在香港问题上,“人们忽略的一个方面,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第217页)这是一种十分片面的理解。“老实说,如果这方面变了,也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希望中国大陆变成资本主义,叫做‘全盘西化’。在这个问题上,思想不能片面。不讲两个方面,‘一国两制’几十年不变就行不通了。”(第218、219页)在这里邓小平同志深刻地阐述了全局与局部、主体与非主体的辩证关系,两个不变之间的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的思想和本质。
(3)关于高度自治与中央的必要的干预的关系
我国对港政策规定1997年后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在内部事务上实行高度自治;同时又规定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国防与外交事务由中央管理。但后一方面却受到英国的反对和抗拒。英方在谈判中反复在驻军问题上进行纠缠,以种种借口反对我在港驻军,为我坚决驳回。在外交问题上,又提出要在特区设置“英专员公署”,企图将特区变成英联邦成员或准联邦成员。对“高度自治”则曲解为“最大限度的自治”,提出除国防、外交外,一切“剩余权力”归特区,力图在最大限度上限制中央的权力,以便为1997年后将香港变成继续受英国影响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创造条件。
邓小平同志在充分肯定“港人治港”和“中央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同时,多次着重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第221页)他尖锐地提出了一系列至关重要的问题:特区是不是也会发生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能够设想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第221页)他说,“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第221页)他还说:如果“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第221页)。
邓小平同志讲这些话是具有很大的针对性的。事实上老牌殖民主义并未放弃在时机成熟时使香港脱离中国主体的图谋,外部的一些反华势力也在处心积虑地利用香港的特殊条件使之成为反对中国的基地,这些是不能不认真加以对待的。所以邓小平同志讲:“不能笼统地担心干预”,“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第73、74页)由乱变治,这样的干预应该欢迎还是应该拒绝?应该欢迎。在谈到驻军的作用时,邓小平同志也是讲到它的两种作用,一是体现主权,二是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第75页)将高度自治和中央保留一定权力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结合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对港政策,不能只讲一面,而否定另一面。
(4)关于港人治港和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问题
治港的港人班子首先必须是在香港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这才叫做“港人”。英国曾要求容许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主要是英国人,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直至最高层的官员”,这当然不行,这就不是“港人治港”,实际上仍是英人治港。我们的政策规定,行政长官以及若干主要司级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治港班子中应以什么样的港人为主体的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第61页)所谓爱国者,不是要求他们赞成社会主义,因为1997年后香港还是搞资本主义,但要求他们不做损害祖国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他指出:爱国者的标准应该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第61页)。爱国和爱港是完全一致的。邓小平同志坚信,由以爱国爱港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一定能治理好香港。针对老殖民主义者散布的离开他们香港便无法管理的谬论,邓小平同志尖锐地指出:“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中国人的智力不比外国人差,中国人不是低能的,不要总以为只有外国人才干得好。”“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第60页)
邓小平同志还多次强调在过渡时期支持爱国港人参与管理社会和政治事务,以便发掘和培育治港人才的重要性。我们组织第一届特区政府筹备工作预委会,并聘请各界有代表性的港人参与预委会工作或担任港事顾问、区事顾问,就是在目前情况下体现“参与”精神的一种较好的形式。
(5)关于香港的政治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以及实行民主必须循序渐进的问题
在谈论到香港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的问题时,邓小平同志指出:“有些事情,在某些国家能实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国家也能实行。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第221页)针对有些人希望在香港搞一套完全西化的政治制度的问题,他强调指出:“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第220页)在这个问题上,经过由香港各界有广泛代表人士参加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长时间讨论,终于决定香港不照搬西方那一套制度,而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采用“行政主导”的制度,并将这一点写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此外,在英国统治香港的一个半世纪中,香港根本没有任何民主可言,作为港府咨询机构的“立法局”的议员也都是由港督个人委任的,而当中英就香港问题的谈判已达成协议之际,港英当局突然打出了“发展民主”的口号,有少数人也随之鼓噪,要求在香港尽速实行“普选”,其用意是明眼人不难看穿的。邓小平同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说,我过去也谈过,将来香港当然是香港人来管理事务,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行吗?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第220页)他表示赞成搞民主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主张。“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第220页)最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就香港的立法机构逐步增加直接选举的步骤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在基本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这一点,当时的英国政府也是同意了的。
以上各点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按“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问题的指导思想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此外还有其他方面的论述。深刻领会和掌握邓小平同志的“一国两制”的理论,是避免认识上的任何片面性和表面性,保证全面贯彻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实现香港顺利回归和长期繁荣稳定的必要条件。
(五)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同英国谈判是一场尖锐斗争的过程,协议达成后要全面执行协议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表现了令人敬佩的高度预见性和洞察力。
早在1982年同撒切尔夫人第一次会谈中,邓小平同志就曾尖锐地指出:“我担心的是今后十五年过渡时期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的是英国人。”(第14页)1984年中英达成协议后,在一片欢呼声中,邓小平同志又一次告诫大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他说:对中英联合声明,“应该想到,总会有些人不打算彻底执行。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存在于香港内部,也不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第75页)别人的承诺,没有实现的还不能算数。邓小平同志还同当时的英国外交大臣讲到“五不要”的问题,即希望英国在过渡时期中不要动摇港币地位,不要滥用卖地收入,不要增加未来特区财政负担,英资不要带头转移资金,不要自搞一套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事态的发展证明,1984年英国政府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同我国签署联合声明的。尽管中方在协议中对英国在香港的利益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照顾,但他们中有些人一直是不甘心的,并且一直在窥测方向,寻找时机,企图改变协议。到了1992年前后,他们认为中国可能出现分崩离析的局面,认为时机成熟了,因而改变了对港对华政策。他们单方面推翻了过去的承诺,在“加速民主进程”的口号下,抛出了违反联合声明、违反基本法和违反双方已达成协议的所谓“政改方案”,要在1995年就搞立法机构的变相的全面直选。英国的“加速民主进程”只不过是个手段,其真实用心是想要“搞一个治港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搞“没有英国人的英国统治”,企图在1997年后继续通过其代理人影响和操纵政局,并在时机成熟时将香港搞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与此相配合,他们还违反协议中“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不断单方面修改有关法律,企图将“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改变为“立法主导”的体制。在经济方面,也企图改变原有某些体制,给未来特区政府留下沉重的财政包袱。事态发展,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同志的英明预见。
英方违反中英协议和港人利益的各种错误行径,不但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也逐渐为广大香港同胞所识破和抵制。时至今日,英国方面应该认识到他们的倒行逆施丝毫也不能动摇中国政府维护联合声明的坚定决心,到头来只能损害他们自己的长远和根本利益。我们当然希望他们能够早日改弦更张,回到按照联合声明同我们合作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从来没有把实现香港平稳过渡寄托在别人身上,而是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六百万香港同胞的大力支持。这就是我们的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办理,我们就一定能够排除前进道路上的一切人为障碍和干扰,实现1997年的平稳过渡,并全面实施“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让我们满怀信心,与全世界所有的炎黄子孙一道,迎接香港回归祖国的这一光辉时刻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