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适应入世(WTO)的对策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主产区论文,粮食论文,措施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入世(WTO)后,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影响和冲击尤其突出,迫切要求做出迎对准备。本文结合长春市的实际,就入世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流通的冲击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谈些看法。
一、入世后粮食生产流通面临的问题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流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积极方面说,可以促进我国农产品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和种植效益;可以促进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化和自由贸易水平,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可以促进我国农产品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可以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私营粮食企业,形成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粮食市场主体。但是,按照WTO的“游戏”规则和有关规定,对主产区的粮食问题也有一些冲击和影响。
一是粮食的总量平衡问题。入世以后,要实行关税配额制。在入世五年过渡时期内,第一年需配额进口玉米450万吨,逐年增加,最终进口720万吨;小麦进口730万吨,最终进口930万吨;大米进口260万吨,最终进口530万吨;豆油进口130万吨,最终进口330万吨。三项粮食合计配额进口1440万吨,最终进口2180万吨,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4%,但由于我国贸易粮只占总产量的35%,实际占贸易粮总量的12.5%。自给率由95%降至88%。入世后,还要降低关税,目前,农产品平均关税为31.5%,高的达200%。到2004年,平均关税降到17%,其中美国降到14.5%,比入世前关税水平降低50%。配额以内的实行低关税,大宗农产品粮食、棉花等降到1-3%,配额以外高征税为76%,到2004年降到65%。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有变化,但毕竟是一种市场准入,可能对我国粮食生产、流通,乃至总量平衡和流通秩序,都会带来直接影响,如果国内粮食短缺,是个补充,如果粮食过剩,就要加重粮食消化的压力,增加主产区的困难。
二是粮食价格问题。入世后,对国内粮食贸易价格也有直接冲击,我国有些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价格竞争优势,但大多数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却处在极为不利的地位。我国粮食价格,1993年基本达到国际粮食价位,1995年开始超过国际价位,近两年虽然国家调整了粮食价格,但是,玉米、小麦、大豆价格仍高于国际粮价30%-60%。有的统计认为玉米高于46%,小麦高于60%,大豆高于84.5%。我国粮食收购价,玉米比美国高27%,小麦高33%,大豆高34%。入世后,如果大量的低价位粮食涌入,用粮区和企业可能受益,对本来粮食价格就高的主产区来说有如雪上加霜。粮食价格市场竞争的压力更大,对农民来说,由于粮食价格走低,可能影响种粮效益。
粮食的价格差别,与粮食的成本差别有直接关系,还有就是流通费用的差别。我国的粮食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据统计,我国粮食成本近十年来以10%的速度递增。我国农业劳动力众多,还有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生产资料费用,以及税赋、提留等诸多款项,都加大了粮食生产成本。1999年我国玉米成本每公斤0.62元左右,保护价收购每公斤0.82-0.92元,而美国玉米成本很低,市场收购价每公斤只有0.62元。在流通环节,适应向千家万户收粮造成的收购费用,落后的保管、运输工具造成的流通费用,以及粮食质量低、水分高造成的损耗等都很高。以玉米为例,每年每吨保管费用近200元,发往南方销区每吨运费高达230元以上,损耗实际超过5%,这就不可避免的加大销售价格。因此,在粮食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上,与发达国家竞争无任何优势可言,势必给主产区粮食销售和保证效益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是粮食流通体制问题。我国现行粮食流通体制虽经多年的改革,有些品种粮购销已经放开,粮食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粮食市场化相距较远。从根本上说,我国粮食市场机制并没有发育成熟,行政手段配置粮食资源的数量很大。从收购上说,目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按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而且基本上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垄断收购,收购资金国家保,粮食价格国家定,农民把粮食卖到国家粮库就算了事。从销售看,要与敞开收购相适应,要求必须顺价销售,实际是依据收购价为基础,形成销售价格,尚没有形成市场价格机制。粮食出口有些品种已经放开,玉米仍然实行国家价格补贴。入世后,我国粮食流通市场与实行自由贸易的国际粮食市场接轨,粮食流通市场化的改革任务迫切而艰巨。
四是流通格局问题。入世后,与国际粮食市场接轨,特别是实行自由粮食贸易以后,对国内粮食市场和粮食流通格局也要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我国粮食流通由于始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当大的粮食品种和相当大的地区都是自给自足。此外,必须进行的国内粮食平衡,由于人均占有粮食的不同,历史上曾经有过南粮北调,后来北粮南调。就品种而言,玉米南方吃北方粮,东北大米有少量进关,小麦则多是东北吃关内粮。入世后,粮食平衡的支撑点要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由于低价粮进口的作用,粮食的流通格局会发生新的变化,南方可能吃进口玉米,东北可能吃进口小麦。这样东北玉米主产区,由于过去都是出口或南销,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我国南方粮食销区,粮食市场已经早于产区放开,入世后与国际粮食市场接轨,在价格、质量、品种上选择性大,销售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特别是粮食出口增加的难度更大。普通玉米过去所以能出口,是因为国家每吨补贴368元。入世后,根据有关规定和承诺,对产生贸易扭曲的“黄色”政策,包括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都要削减和取消,受价格和效益制约,普通玉米很难大量出口。
五是粮食企业问题。入世后,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农村收储企业要受到很大冲击。我国的粮食收储企业,在粮改中实行政企分开,主附营分离,走向“四自一独”,取得一些进展,但是,客观地说,这种进展不大。收储企业从事粮食购销,但基本没有收购权、定价权,国家定价,敞开收购,农发行贷款,销售有权但要顺价。企业生存靠补贴,补贴不足,被迫背债。收储企业仍然是为政策服务的工具,根本成不了市场经济的主体。这种状况,少数企业除去客观上的原因,可以做到补后不亏损,多数企业陷入严重亏损的困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这种现状,很难适应入世后粮食交易的变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入世后实行配额制,要求改变国有粮食企业贸易垄断体制,部分配额要分配给私有企业,玉米要占25%-40%,小麦占10%,大米占50%。这不仅要削弱政府的粮食调控能力,而且有一个非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问题。入世对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私营粮食企业提出了要求。
二、粮食生产流通适应入世的对策措施
入世问题,在我国早已不单纯是利弊分析和应对分析的问题,而是实际地进行着入世准备。过去进行的农村经济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际都与如何适应入世是一致的,国家和各省的“十五”计划纲要中关于农村经济和粮食生产流通的计划目标、措施,也与入世要求是一致的。现在的问题是入世在即,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没有紧迫感,而应增强信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迎头赶上,突出抓好现实和长远的应对措施,在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企业三个方面分别做到三个“尽快”。
(一)粮食生产——尽快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粮食生产发展很快,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入世后,我国粮食生产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由于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不高,抗灾能力弱,与有些发达国家相比,粮食生产成本高,人均占有量低,优质产品不足,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在主产区粮食生产领域,应按照粮食产品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需要,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标,加大应对措施,使弱质农业尽快强大起来,使粮食在市场上有更强的竞争能力。
第一,更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入世后,可能有大量粮食涌入,自给率降至88%,特别是由于目前国际粮食价格远远低于国内粮食价格,销区可能直接从国外进口,而冷落了粮食主产区。主产区面临着粮食滞销、效益下降的危机。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看,这是因为粮食历来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历史的经验证明,在国际粮食贸易中常常不能不带政治因素,有些发达国家出于政治的原因,惯用粮食控制缺粮的发展中国家。粮食问题,绝不能因为入世,而把立足点放在进口上,近13亿中国人只能靠自己的农业提供充足的粮食,这不仅是稳定的需要,也是发展的需要。况且,我国当前的粮食供大于求,是在人均400公斤左右水平的基础上的供大于求,而且是结构性的供大于求,某些优质品种不是多而是少。从去年调整农业结构开始,已经发生了“两减”即面积减、产量减的新情况,很容易形成连续减产的趋势,粮食由多变少不是不可能的。因此,粮食主产区要有战略眼光,调整农业结构,不能把粮食优势调丢,把粮食产量调减。但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为了改变粮食单一结构,实现粮、经、饲三元结构,粮食面积必然要调减。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持粮食产量优势,除了要保证耕地面积,尽量严禁其他占地外,要提高单产。提高单产本身就是效益。要通过改良种子、科学种田等措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据1995年的统计,中国谷物单产高出世界平均水平30%,但低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比我国农作物单产高出34.2%,我国玉米单产较高,但不足美国的58%,大豆单产较低,不足意大利的49%。单产提高了,一举两得,既可以做到粮食增加,又可以提高效益。
第二,要增强粮食商品优势。主产区种粮优势不能丢,但不能停留在原有的低效益水平上。低效益农业是没有前途的,甚至会在竞争中被挤掉。而种粮效益决定于粮食商品本身的优势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粮食商品优势,不但是提高种粮效益的需要,也是发挥主产区种粮优势的前提,是迎接国际国内粮食市场挑战的重要措施。
一是要选优种植。要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努力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发展出口创汇产品。选优种植包括特色品种、专用品种、绿色品种、有机品种等。要下功夫创名牌品种,强化名牌产品的广告宣传,靠优质名牌创优价。为了适应出口创汇需要,要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开发在国外有市场的品种,注重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做好科学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二是要降低成本。种粮的成本取决于种粮的投入,种粮的投入要保证粮食的产出,要讲究投入的效率,力争少投入多产出。在农业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要增加劳动力投入,减少物资投入。要多用农家肥,少用化肥。要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创办为农业服务的公益公用事业。要加快费改税的进程,减少农民多余负担。
三是发展粮食的转化增值。粮食的加工转化是反哺种粮效益的重要措施,要通过转化,少卖原粮,多卖转化产品。这是粮食生产产业化的必由之路。组织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户相连接,形成粮食生产与加工的产业链,实现加工增值,为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创造条件。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实行粮食过腹转化增值,发展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畜牧产品。为了发展粮食的加工转化,要大力培育在粮食生产流通中起“主导”或“龙头”作用的大中型公司制企业。发展粮食加工经营,提高产业水平,关键在投资。在资金投入上,只靠农业自身的积累是不够的,必须加大国家的投入和招商引资的步伐。我国引进国外资金,农业只占30%,应力争有大的进展。
四是增加粮食的科技含量。农业的发展,粮食的增收,粮食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最终要靠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我国科学技术对业的贡献率只有27%~35%,发达国家是70%~80%,国家对农业科技投资占农业总投资的比重仅为0.2%,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低于发达国家5%。创优质名牌粮食产品及粮食加工品,离不开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投入,要大力加快水利化、机械化、现代的进程,增强农业的抗灾能力。国家要给予财力支持,建立农业科技园,逐步向“精准农业”迈进,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第三,要提高粮农的组织化程度。为了提高种粮效益,增加粮食竞争能力,要积极稳妥地调整粮农组织结构,提高种粮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一家一户的粮农结构,经济实力和经营水平参差不齐,还有一些弱质农户和贫困农户,不利于推广农业科技和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现代化,因而不能适应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种粮效益的要求。美国农民人均种地5000多亩,我国只有两亩左右。只有逐步实现农业社会化大生产,才能与发展农业生产力相适应。要逐步而不是大步地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寻找土地相对集中的经营模式。要调整土地使用权,努力培养能够掌握更多生产资料、实行规模经营的集体的或者个体的农业市场主体。
一是培育种粮大户。土地经过多年的承包经营,优胜劣汰,已经形成一批有能力从事粮食种植,乃至经营的种粮大户。在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建立土地流转机制,用多种灵活的办法,使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逐步形成粮食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等多种规模经营形式。同时,通过教育的普及和提高,积极造就适应现代化农业要求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二是组织股份制粮农组织。以自愿互利为原则,把若干粮农组织起来,推选有文化素质和组织能力的粮农组织领导生产活动,培养造就民营农场主。同时,实施粮农分流减员,组织、扶持、鼓励种粮农民进行土地入股,既是股东,又从事雇拥劳动,或者向城镇和其他行业转移,开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三是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和城市致富者返乡组建农场。落实工业带动的举措,工业要向农业投入项目、资金、技术,开发荒山,或组织土地入股分红,培养“红色农场主”。可以划定一些耕地和山林,出卖使用权,用以招商引资。
四是组建为种粮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推进跨地区、跨产业、跨国界的市场化、社会化、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培育经销和服务载体,起桥梁作用,为农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推广科技、机械,以及粮食销售方面提供服务。可以允许土地进入生产要素市场,在土地承包者和土地使用权收买者之间建立一个平台,使土地使用权向农场主集中。
第四,要强化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和保护措施。目前存在着粮食价格低,种粮比较效益低的实际问题,入世后,又面临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受到冲击的一些问题。然而,粮食生产无论如何削弱不得,农民收益无论如何减少不得,必须加大对粮食生产流通的扶持和保护措施。
一是加速粮食立法。入世后,国际农产品贸易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激烈竞争,摩擦和矛盾不会少。因此,要强化粮食立法,用以保护农业生产和协调购销关系。要掌握和利用WTO有关农业协议的条款,利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绿箱政策”,利用发展中国家入世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的保护,加大对粮食产品的保护。制定合理的关税政策,制定反补贴和反倾销法,制订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粮食生产和质量标准体系,强化进口农产品的检疫制度等非关税措施。用法规限制过剩产品的进口,保护优势产品的出口,支持紧缺产品的进口。
二是确保农民余粮及时出卖。对于农民手中余粮,国家要坚持敞开收购,适当增加储备,稳定粮价。还要实施“公司加农户”,发挥粮食加工和经销企业的龙头作用,发展“订单农业”。再就是敞开收购渠道,允许所有用粮或经营粮食的企业到农村收购,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的余粮都能以合理的价格找到出路。
三是建立对农民利益的补偿机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和补贴,应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而有所增加。美国1999年给农民的直接补贴相当于180多亿人民币,每个农民的补贴远远高于我国农民的年平均实际收入。对于农民粮食价格下降的损失,应给予一定的“差价补偿”。吉林省用风险金对加工企业与农民签订的“订单农业”,给予补贴,也是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和扶持。可以扩大到其它主要领域,并直接补给农民。
四是国家要设立农业粮食结构调整和保障基金。对由于农业结构调整或地区性差异,以及其他各种因素对种粮农民造成的损失,给予政策性补贴。可以考虑从第三产业增加微量税收,用于对农业调整的扶持。
五是建立粮食作物保险机制。美国从70年代开始曾实行“自然灾害补贴计划”,农场主作物单产降至正常产量的60%至70%以下,即获得灾害免费补贴。我国种粮农民所受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更大,应当设立农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对农业的免费保险事宜,保护农民利益和积极性。
(二)粮食流通——尽快实现市场化改革
第一,要加快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进程。
一是坚持政企分开。1998年开始的粮改,要求政企分开,但实际是机构虽然分开,职能和业务并没有真正分开。粮食的购销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政府行为,由各级行政领导主持粮食购销。入世后,随着粮食流通市场体制的形成,粮食实行市场交易,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责任不是减轻,而是加强。稳定政府的粮食职能机构是完全必要的,但必须剔除行政垄断成份。要坚持政企分开,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使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主要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调控市场,管理粮食,把粮食的购销经营交给企业,由企业独立自主进行经营,实行企业自负盈亏。
二是逐步放开收购。目前,粮食销区以浙江省为试点,逐步放开,问题是主产区也应创造条件,准备放开。现行的定购政策,是历史上粮食短缺市场价偏高时,以低于市场价向农民收购,强调是农民的义务,在市场价低于定购价时,已失去现实意义,特别是在急需增加农民收入的今天,应当取消农民的这项义务。保护价收购是在粮食供大于求,价格偏低,为了保护粮农利益,而实行的办法。应当看到,由于农业结构调整,粮食面积减少,产量下降,粮价有所上扬,同时,优质粮增加,“订单农业”发展很快,已经为放开收购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适应入世后粮食流通市场化的改革要求和粮食形势的变化,应放开按保护价,实行无垄断收购的办法,改为“订单农业”。国有粮食企业与农民签订收购订单,到秋收购时,订单价低于市场价,按市场价收购,高于市场价,按订单价收购,所产生的差额,由财政利用风险金补给农民。同时,放宽收购管制,允许其他渠道按市场价收购粮食。但国有粮食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自己的固有优势,继续起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企业要敞开收购,合理的市场差价由财政利用风险金保底。考虑到国有粮食企业进入市场竞争,需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在过渡时期内,对于库存粮食实行老粮老办法,新粮新办法。对于原来收储的粮食的风险金补贴,不宜立即全部取消。同时,还应给予一定的扶持,以防止入世后,低价粮食涌入,国有主渠道没有实力,造成农民卖粮难。
三是稳妥放开价格。实行市场定价,是粮食流通市场化的重要标志。要随着国有粮食企业垄断收购的逐步放开的同时取消收购保护价。价格放开以后,为防止出现价格无序现象,国家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管,实行粮食价格指导和引导,打击价格投机行为,必要时发布收购、销售指导价和最高(低)限价,用以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从根本上说,价格的高低是由粮食的多少决定的,对于价格波动,要运用储备粮进行吞吐调节。粮食收储企业因发挥主渠道作用收购的粮食,发生滞销,可以转卖到国家储备库。对于配额进口的粮食也可以适当转入储备,如果进口价位低,不但可以减少进口粮的冲击,而且缺粮时有条件低价抛售,平易市场粮价。
四是彻底放开销售。我国粮食零售,早在1993年就已经放开,只是大宗粮食销售,常常是行政领导主持买卖。入世后,销售要逐步完全放开,靠企业之间通过市场交易。从我国国情出发和存在一时难以改变的旧观念,要加强种粮农民与收粮用粮单位、收购企业与用粮企业之间、产区和销区之间的协作,最好形成稳定的产、加、销关系。政府主管部门在这些方面要加强沟通、指导和服务,要组织展销和洽谈活动,搞活粮食销售。
五是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目前,我国粮食储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是在放开粮食市场后必须建立的制度,是调节粮食市场的必须手段,是国家保证粮食需求的长远之计。做为粮食主产区也不能有丝毫疏忽,特别是短缺的粮食品种,如小麦、油脂等品种更是要有合理的储备,包括地方储备,要有一定的量化目标和相适应的财力支持。
第二,要建设统一开放的粮食大市场。入世后,粮食贸易不但要与国际粮食市场接轨,垄断收购和行政推销要逐步改变,与此同时,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要逐步繁荣起来。为了适应粮食贸易的这种变化,必须加强粮食市场建设,建立起以农村初级市场为基础,以省市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国家大市场为龙头的市场网络,实现粮食市场大流通,加强粮食市场的规范管理,形成粮食供给、需求、市场价格变动的信息系统,建立预测预报制度,及时协调应对策略,强化和发挥市场的服务功能。
一是种粮农民直接出卖粮食的农村初级市场要健全起来,逐步建立起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为种粮农民设置固定的摊位,要在活跃农产品经营中形成一批市场经营者和经纪人。
二是建立各级粮食批发市场。在农产品初级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大、中型批发市场,主要从事大宗粮食批发业务,移地交易都要通过市场运作。对市场加强监管,严格准入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吸引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营性质的企业参与粮食交易活动。要培育私人或集体粮食经营大户,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运输大户,专门从事粮食经营和运输。在粮食产地同销区建立起电子商务和统一配送的“绿色通道”,可以做到随时买卖,随时送货。
三是建立粮食期货市场。我国的期货市场是以1990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为先河,首先建立起来,随后有所发展,形成多家粮食期货市场。但由于市场经济条件没有完全成熟,无序发展,并且操作也不规范,后来进行了整顿。“十五”计划纲要已把“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列入其中。入世后,随着粮食市场化的逐步形成,粮食期货市场应当恢复和发展起来。长春市做为东北地区的粮食生产和交易集散中心,省粮食集团承办了期货交易厅。粮食企业要积极入市,进行“对冲交易”,使自有的粮食受“套期保值”之益。
第三,发展粮食进出口贸易。目前,粮食主产区玉米出口量比较大,2000年吉林出口玉米500多万吨,其中从长春市出口的就有200多万吨。大米和小杂粮也有少量出口。粮食进口多为销区所用,主产区只是进口一部分短缺品种。入世后,粮食进出口贸易必然逐渐繁荣起来。要充分利用WTO的贸易最惠国待遇,瞄国际市场对粮食和粮食加工产品的需要,增加有竞争能力和创汇意义的粮食出口,这也是农业产业化一条重要出路。出口玉米,由于成本过高,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差别过大,据2000年初的统计,东北玉米出口成本价比实际出口价每吨高出200多元,已经失去出口价格优势,如果成本和价格下不来,可以说已无出口希望。已往的玉米出口从创汇角度看尚有些意义,从产粮区经营企业效益说,既使有国家补贴,也是很微小的,特别是地方出口粮是一种供货制,没有直接出口权,有时不但没有效益,而且常常做为政治任务,承担一定的损失,根本不是一种有效益的商品经营。不过,玉米的质量在有些国家还有一定优势,要尽可能去争占一部分国际玉米市场。据统计,1999年日本进口玉米1625万吨,韩国进口玉米825万吨,分别居世界进口玉米的第一位和第二位,要积极主动抢占日本、韩国的玉米市场。其它粮食商品,在降低成本和价格、提高质量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出口增创效益,对粮食主产区来说都是必须重视的。像小绿豆、高蛋白黄豆、优质大米等优质特色品种,特别是大豆、玉米的加工产品,在国际市场都有一定的竞争力。大米不但有价格优势,质量与美国大米差不多,不如泰国大米,但泰国大米价格高。日本、韩国也是大米进口大国,而且对转基因产品进行了限制,要抓住这个有利条件,开拓邻国市场。为了发展粮食国际贸易,要改变垄断型的外贸体制,走内外贸一体化,实行大集团或联合经营的新路。
第四,要加快粮食流通设施现代化建设。我国的粮食流通设施近几年有一定的改善。但是,与国际粮食流通设施相比,仍然处在很落后的状态。特别是在东北粮食主产区,仍然主要沿用席、穴、苫坐囤的老办法保粮,这种露天坐囤占保管粮食总量的70%以上,运输也是以袋装为主。这种粮食保管形态和运输办法不但造成粮食损耗增加,而且流通费用很高。入世后,增加粮食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必须改进粮食流通条件,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粮食流通设施。当前,在粮食保管上的主攻方向应当是尽快甩掉席、穴、苫,建设多种形式的新型适用的仓房,除了标准房式仓以外,可以大力发展造价较低的彩板拱棚仓和五防轻体仓,应在投入和政策上要给予支持和扶持。在运输上应当大力推广应用散积运输,增加粮食火车专列、汽车专列。出口粮食运输要向集装箱运输方向努力。在管理上,应当尽快建立起利用电脑的粮油信息管理体系,提高粮食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粮食的交易上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以会员身份加入已建立起来的“网络交易中心”,实行网上签约交易。
(三)粮食企业——尽快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
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长期以来是既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又有市场经济的成份,受体制制约,粮食企业也多是既有为粮食政策服务的任务,又有自主经营部分,是为粮食政策服务和自主经营的“混血儿”。1998年开始推行“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以来,以加工企业为主体的粮食附营企业,已经推向市场,自食其力,但是粮食收储企业在主附分离以后却变成了单纯为粮食政策服务的工具,仍然靠补贴过日子,补贴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因而困难重重。入世后,粮食流通体制只能大步向市场化迈进,靠补贴过日子的粮食收储企业生存压力会随之增大。除了各级储备粮库仍然可以靠政策补贴生存以外,其他的粮食收储企业,普遍面临“两少”的问题,一是粮源减少;二是补贴减少,只能逐步走向自力更生。因此,收储企业的改革必须提到日程上来,按照逐步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的目标抓紧进行。
第一,要调整粮食企业的组织结构。目前,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大多数是粮食系统所属的基层粮库(粮站)。此外,还有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国家和省市粮食集团所办的粮库等等。这些粮库都有权收粮,大部分还有储存补贴或销售补贴。在调整农业结构、粮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实际已经超过农民可能提供的粮源,粥少和尚多,都处在吃不饱的状态。收购和储存的粮食少,补贴也就少。粮食实行市场交易以后,许多无储备任务的粮食收储企业,也就失去了靠补贴生存的可能。对于目前名目繁多的国有收储公司和粮库,应当进行调整,主要是根据粮源情况确定粮库的规模数量,根据粮食收储需要,明确粮库的职能任务。把粮食收储企业规范为两类:一类是粮食储备库;一类是普通粮食仓库。要根据储备粮收储需要,办好一批有一定规模、设施先进的粮食收储企业。多家创办和管理的没有储粮任务的粮库,只能根据粮食收储需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该留的留,该并的并,该撤的撤。
第二,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现有的粮食收储企业全部是国有独资企业,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收储企业应在组织结构调整的基础上,进行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除了国家储备库继续保留国有独资企业的性质以外,其他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都应按照产权多元化的方向进行改革,通过资产重组,彻底改变粮库国家独资的性质,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积极引进资金办合资合营企业。与此同时,以国家和地方的较大的粮食企业为核心,培育大型粮食集团,营造“航空母舰”,从事国内外粮食经营,增加竞争和抗衡能力。
第三,要分流安置多余人员。粮库根据需要改制,走向自主经营以后,要实行定岗定编。定编以后,下岗人员数量很大,这是个最大的难题,只能走“减员求生”之路。对于多余人员要进行分流和安排,尽可能利用本地条件,发展第三产业,在为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寻找新的出路。对无岗人员可以利用原有资产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在失业期间,有关部门应当允许实行失业保险或进入国家保障体系,给予失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公司法》把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劳动、人事、分配新制度,形成适应自主经营要求的内部运行机制,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分配能高能低。国家储备库也要按照《公司法》对国有独资企业的规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第五,要转变经营方式。粮食收储企业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必须树立新的管理理念,彻底改变经营方式。要改变坐等收粮、坐等销售的状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按市场规律发展粮食购销业务。在粮食收购上要探索产销联结的新途径,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实行“粮库+农户”,全面介入“订单农业”,既保证有粮可收,又支持粮食生产。粮食的购入要靠外销的增值作保证,要积极主动开拓粮食市场,发展商业代理、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多种流通方式,在粮食销区与用粮单位之间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以优质服务占领粮食市场。此外,还要积极开拓与粮食有关的其他产业活动,真正在市场竞争中,走出自力更生之路。
标签:农民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玉米补贴论文; 流通加工论文; 农业论文; 三农论文; 价格保护论文; 玉米论文; 种植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