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迁移、就业、资本反向出口与农地流转分析_人力资本论文

劳动力流迁就业、资本逆向输出与农地流转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地论文,劳动力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文献综述及问题的提出

为了发挥农村劳动力的能动性、提高农业生产率,自改革开放迄今,各级政府已对农村土地进行了多次行政调整,这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实现了对乡村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最优配置,并基本实现了公平性、保障了社会稳定。但应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土地承包制在目前阶段也呈现出一定的消极性。一方面,土地的细碎化和分散化形成了中国农业生产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在就业选择、收入途径增加等前提下,农村劳动力源于乡村土地的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农村劳动力流迁就业趋势出现且呈现出劳动力的逆淘汰现象。另一方面,土地产权单一、相对固定化使得资本投入于土地的收益不明显,导致中国农村资金逆向流动——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其他产业。基于乡村土地的农业资本、劳动力双要素“逆向”流动现象趋于显著,土地低效利用随之出现,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建设中土地资源的浪费(孙文盛,2005)、农民工应对外部风险能力低下对土地流转市场的冲击(曹亚、陈浩,2009)、农户及社会资本缺乏对农地收益的合理预期而降低或规避对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等(陶然等,2009)。

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发展经济学的若干经典论述存在着一定出入,如Lewis认为发展中国家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伴随着“二元”向“一元”结构演进的过程(Lewis,1954)。在此基础上,Ranis等(1961)认为,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先决条件,最终将使农业劳动边际产出趋同于社会经济平均产出,这也是农业完成现代化改造的前提条件(郭剑雄、李志俊,2009)。为了解释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部分学者从农地农业经营模式与非同质要素配置间的互动角度展开研究。如Yao(2001)认为,土地在不同农户间的异质性对非同质农户就业决策产生不同影响。已有研究认为,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现有农地产权制度对农户要素有机配置构成制约(Yang,1997)及乡村资本缺乏导致农地与劳动力无法有效结合(蒋乃华、卞志勇,2007)。当然,农业部门出现土地城市化速度超越人口城市化速度(黄爱东,2009)、农村空间结构亟待优化(张艳红、横霞,2009)及土地之于农民的功能发生转变(林其玲,2009)等新特征,也对要素合理配置构成一定斥力。鉴于此,Kung(2002)主张构建农地租赁市场以实现劳动力合理流迁就业,龙登高(2009)则认为高度发育的地权市场及流转形式多样化有助于发挥土地要素在资本融通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生产要素的组合及资源优化。

现有研究分析了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及人力、资本等要素逆向流出对农业生产的独立影响,但通过农地经营模式调整,构建对人力资本及物质资本持有者的经济激励机制,促进各要素优化配置方面的研究尚有一定不足,缺乏从农地产权调整对配置于其上的人力及物力资本要素产出效应影响角度的规范性分析。我们认为,若地权流转自由、方式多样化且打破时空限制,消除产权交易中存在的人情化,实现契约性交易①(Douglass,2005),则配置于其上的人力资本承载者、物质资本可能将易于实现最优配置。首先,从劳动力角度看,由于土地转让自由,时空限制被打破,则基于乡村土地形成的对农村劳动力流迁就业的户籍约束将随之失去依存条件,辅之以农地功能替代补偿机制的建立,如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将为劳动力自主支配土地、劳动力、资本三要素提供自由选择条件,促成农地现有承包者积极对待土地流转与非农就业,进而实现劳动力的有效配置。其次,土地流转契约化后,转入土地者的利益得以保障,则资本可以与土地有机结合,预期有助于破除资本的逆向单向流转。这些都可能有利于打破农村劳动力“钟摆式”随机流迁、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及就业寻职能力。为验证这一推想,本文通过构建模型,分析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中农地农业经营产出与劳动力逆向流迁、农业资本外向输出间的依存关系,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状况进行规范性验证分析,寻求相关要素优化配置路径。

二、研究假说与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说

为分析农地资源在农业生产与非农化配置中的利用效率,这里将农地视为生产要素纳入生产函数中,参照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将两部门要素投入产出函数改进为:

由于农户在要素两部门配置上追求纯收入最大化,假定要素同质,要素两部门边际产出及收入应随着农地要素流转自由或流转价格上升而趋于相等,此时,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输出成本将上升,流迁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增速将呈下降趋势。

假设二:农地经营模式单一,无法实现货币化,则会出现以下情况。(1)农地产权或农地承租经营模式对物质资本的利益激励不足,无法吸收到足够资本,且会对资本产生强力排斥,这将导致农业生产中的人均资本较低,配置于农业部门的要素边际产出降低,对农业生产构成制约。(2)承租权没有被有效扩展,存在固化或模式单一等问题,置于其上的农村劳动力收益最优化无法实现,在农村劳动力非同质化前提下,高人力资本承载者将向外部流迁,以寻求最优效益,这部分流迁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生活风险分担机制无法有效构建与农地流转模式契约化不足同时出现情况下,农地功能将无法有效发挥。(3)在农地承租模式不能完成从人情化向契约化转变时,农地无法被视作要素与货币资本结合,这又会限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就业、生活完全转化,如返乡创业农民工及留乡农村劳动力的创业资本不足将是一个可能的结果。而农地功能无法充分体现及现有地权模式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限制会引致劳动要素无效配置,这反过来会制约农地的有效流转及农业产出提高。在此情况下,农地要素对农业产出的贡献将较为低下,要素两部门边际产出差距将继续存在,其中,由于人力资本承载上的差异,劳动力在两部门的边际产出差异将呈扩大趋势。

(二)数据整理与实证分析

为验证上述假设,我们选择1994-2007年全国逐年相关数据,如农业劳动力数据、农业投入资本量等,为消除价格因素对相关经济变量的影响,相关数值均以1994年为基期调整为不变价格下的实际值(见表1)。

同理,根据非农部门投入产出函数拟合结果为:

回归结果显示,农业部门C-D模型整体拟合度较优,D.W.=1.7961,大于0.05显著性水平的上限临界值1.551,不存在序列自相关,F=69.91(Prob=0.0000)表明整体显著。而非农部门拟合度尚可,D.W.=1.9890,大于0.05显著性水平的上限临界值1.551,无序列自相关,Prob=0.0037表明整体显著。回归结果表明,置于不同经营方式农地上的资本与劳动力的变化,能够较好地说明两部门产出变化,经比较发现,乡村劳动力与资本要素投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大于对非农业产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验证前述假设,在对乡村劳动力与资本两部门间有机分配的历年数据整理后,根据以上模型计算两要素的边际产出。计算结果表明,单位农地上资本与劳动力投入产出存在显著的部门间差异,根据假定条件,随着农地流转价格的上升与流转经营被认可,同质要素在两部门投入的边际产出差距应趋于缩小,资本要素部门间配置效益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一点,而两部门劳动力边际产出在同时上升过程中,却存在着部门间差异,且差距持续扩大,这可能与分布在两部门的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承载上存在的差异有关(见图1)。

图1 单位土地上要素两部门投入边际产出对比

注:根据表1、表2数据及计量结果计算得到。

进一步观察发现,投入于单位农地上的劳动力和资本边际产出呈现出以下特征:(1)资本边际产出在1999年短暂上行后呈持续下滑趋势,而劳动力边际产出则在1999年短暂下降之后持续上升,这表明在人力资本承载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外溢的同时,持续追加农业资本投入符合边际递减规律。由于农村劳动力逆向淘汰式流迁就业的存在,农业生产中的人力资本承载者(现有农业劳动力)与资本投入存在不匹配的情况,这导致农业生产中的资本投入无法得到充分利用。(2)投资于非农产业的资本边际产出于2000年短暂上升后持续下降,这可能是因为本文中选用的研究对象——乡镇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无法将资本与其他投入要素有效结合,这可能也是部分乡村资本逐渐从乡村向城镇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劳动力边际产出持续上升,也表明流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对非农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出增长的贡献较为重要。但随着农地租金尤其是流转价格的逐年增加,在增加农地承包农户收入的同时,使得农村劳动力流迁就业成本上升,这将为农地承包者提供新的就业、生活选择,但与此相对应,外出就业劳动力数量将会有所下降(见表3)。

三、要素配置互动机制与农地流转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以上回归结果表明,赋予农户完全的农地独立经营自主权后,则农户将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要素配置,当流转经营土地动力受到抑制,则会降低要素配置效率。从这一角度考虑,需要设定合理的流转价格范围以契约化农地经营,进而实现要素均衡配置。

(一)农地经营模式调整与要素配置效益

对要素配置状况的进一步分析发现,农地经营模式单一、非契约化与农地功能替代补偿机制不健全是导致要素非均衡配置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如下。

1.现有农地经营模式下存在劳动力与资本不匹配

农地经营模式单一条件下,部分人力资本承载较高的劳动力两部门间边际产出差异将呈现扩大趋势,劳动力逆向流动将持续,即:人力资本较高的劳动力流出,而人力资本较低的劳动力务农。这导致配置于农业部门的劳动力难以与生产技术提高了的现代农业生产相匹配,在其他投入要素不变的条件下,要求投入更多劳动力方能实现既定的农产量。一般来说,在某一部门生产中,只有实现了劳动与资本的有机结合才有利于产出最大化,当农村资本外流及外部资本流向农业为零或较少时,农业从业者的人力资本深化增长幅度将趋缓,这不利于技术的提升,劳动力在部门生产中难以充分利用,农业部门生产中的人均资本增长率下降会削弱农业部门劳动力边际产出上升的可能性,历年人均资本增长率与单位劳动产出增长率变化的高度一致性验证了这一点(见图2)。

图2 劳均耕地、人均资本与单位劳动产出增长率

资料来源:同表1。

2.农地功能替代补偿机制不健全对要素投入构成斥力

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资本在非农部门的边际产出大于农业部门,这是诱致农业资本流向非农部门的首要原因。农业地权流转模式的固化及非契约化对农地的货币化构成制约,农地无法与货币资本有机结合以便形成对社会资本的吸纳能力,只要两部门边际产出差距为正,则农业部门对乡村内外资本的斥力将持续下去。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增加且在部门间流迁就业几率增大,同时,两部门中劳动力边际产出差异显著,这导致农地之于农村劳动力的功能发生较大变化,从初期的具备收入来源及社会保障等功能,到目前主要起到社会保障功能。通过构建契约化农地流转机制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加农业部门劳动力的产出,这对农村劳动力返乡务农有一定吸引力(见图2),但如果不将农地功能变迁与机会成本等因素考虑进来,可能无法较大幅度改变农村劳动力两部门收益对比。即在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功能替代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的前提下,目前农村劳动力中的高人力资本者虽然脱离农业生产但转出土地经营权意愿并不积极的现状,将难以发生较大改观。

综合以上分析,现有农地经营模式对要素配置的作用机制主要表现如下:农地现有经营模式导致劳动力、资本逆向输出,而资本单向输出会导致农业生产中的人均资本下降,非同质条件下低人力资本存量的留乡务农劳动力与现代农业技术水平不匹配,土地低效利用现状出现并持续,这些将导致农业生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呈现非可持续性(见图3)。

(二)农地流转制约因素与定价范围确定

鉴于以上分析,要改变要素配置效率低、农地对要素投入诱致能力不足现状,需要从地权流转模式调整及农地流转价格确定上探求出路,为此,我们从制约农地流转因素分析的角度探究价格设定范围。

1.农地流转经营存在制约因素

农业劳动力富余使得置于农地生产上的农村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相对低于非农业劳动力价格,农地要素上的劳动力收益占比相对下降,从理论上说,农户尤其是有较高非农收入来源的农户应有较强的农地转出意愿,但实证调查发现并非如此。对此分析表明,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低市场、非契约化易于增加交易费用、降低流转农户的收入预期,这是制约农户优化配置要素的主因。阻碍表现为:农地流转的低市场、非契约化,易于使交易费用超过农户流转土地可能增加的预期收益。其一,2000年之前的农地流转价格多为象征性,而此后虽有所上升,但扣除物价上升因素后,这部分收益在农户收入构成中占比较低;其二,即使农地流转价格上升,但由于植根于农地的农户就业稳定性较差,基于安全保障考虑,这部分农户希望保留其作价赎回农地经营的权力;其三,承租经营农户或相关投资者也希望其预期收益有一定保障,这需要从规模化所可能带来的收益增长、承租费本身的时间价值、机会成本等的补偿几个方面纳入到考量范围中来。而这些是农地流转过程中的非契约、低市场化所难以解决的。

基于实证检验结果及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农地经营契约化有利于农户资产化所承包的土地,从而产生新价值;将有助于规避地下交易、不规则交易行为,减少各种缔约、履行及监督中存在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土地流转各方的正当利益。

2.农地流转价格范围设定

考虑到二元经济结构下,非农部门技术、资本输入较高,非农部门边际产出相应高于农业部门边际产出,假定承租土地的成本为,结合中国农业生产实际,一般可把农户自营地租金视为边际成本,同时考虑到农地之于农户功能变动(目前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功能,收入功能体现不足),故还应将农地功能替代费用考虑到成本中来。综合这些,要实现最优配置农地资源,农地流转定价设为P,其范围应设定为。此外,农地转入户投入生产的预期收益及土地转出者持有并产生的可能收益、流转过程中的手续费用也需要纳入到流转价格中,则农地流转租金定价范围应调整为,其中为农地农业生产净收益。但从近几年农村土地流转成本数据看,农地流转成本显然远低于,这将阻碍农地要素的优化配置。

四、主要结论与应对建议

本文以现有农地经营模式对乡村要素配置效益影响为切入点展开研究,以改进的C-D模型展开分析,计量分析结果表明,虽然三要素都与农业部门产出具有显著相关性,但在影响程度和方向上存在差异。从回归结果中发现,同质要素部门配置的边际产出差异趋于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文中假定,即农地流转经营规范与契约化有助于要素的优化配置。当然,劳动力要素两部门边际产出逐年上升,但产出差距却呈发散趋势,这表明人力资本承载度在这种差距扩大过程中发挥了较大影响。引入劳均资本、单位劳动产出与劳均耕地量,对农地经营模式调整与要素配置间的互动机制展开分析发现,现有农地经营模式对劳动力与资本构成斥力,对劳动力与资本的有效结合构成阻力,从而阻碍要素优化配置。在此过程中,价格机制与农地经营规范状况发挥着显著作用。

总之,农地经营模式的变化与要素产出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其配置效率将会显著影响承载人力资本的劳动力的投入方式,并对货币资本构成排斥力,严重弱化资本和劳动力在农地上的配置适宜度,这是造成当前基于农地的农业产出下降的重要因素。

基于以上分析,针对目前农地经营现状提出以下流转思路及土地流转方案。其一,土地原承包农户,由于其从国家获得了土地的长期、相对稳定的承包经营权,故可以认为其拥有土地的稳定的资产性的田底权。其二,对于土地转入农户或相关土地经营者来说,其从土地原承包户手中获得土地“二次承包经营权”后,则其拥有对于土地的自营权及转手权(田面权),可以抵押之从事其他产业经营或抵押之获得面积较大的田地经营权。其三,土地原承包农户拥有再承租优先权,并在转租期到后出资收回土地。其四,以吸纳优质劳动力(拥有人力资本较高的劳动力)和内外资本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考量标准。根据这一思路,我们针对不同的土地经营者设计农地流转方案(见表4)。

当然,在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审慎发展过程中应以增加农户收入及农地利用效率提升为主要目标,同时应注意流转交易的规范化及契约化。在此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争端、规范性条款的制定,就要求各地政府机构履行应有的服务职能,而如何明晰农地流转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确定目标主次,尚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

注释:

①此句原译为:“从私人交换到非私人交换”的转变是现代经济制度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转型之一,龙登高将之译为“从人格化交易到非人格化交易”,作者认为,从国内现阶段土地流转的情况看,土地流转中存在较强的人情、面子问题,流转中的交易租金没有显现出土地自身的价值,且转出土地一方在遇到某些现实问题时可以随意、随时收回土地,因此需以契约方式确保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如此方能有效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良性发展。

②在中国当前“二元”向“一元”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相关要素主要配置在两经济部门(农业和非农业部门),对于农村劳动力来说,其主要就业于城市非正规部门和农村非农产业部门等非农部门。

③由于是从耕地在两部门的利用效率角度进行分析,这里将各年度因乡村集体占用耕地或农业结构调整原因减少的耕地看作非农产业部门土地投入量。1994、1995年将乡村集体占地面积作为农地在非农产业部门投入量的替代值,根据统计年鉴,截至1993年底,乡村集体共占用耕地面积48.86万公顷,以1994年非农部门生产占用耕地为基数,以后各年新增占用耕地量在此基础上累计。

④本文将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原值作为乡村非农业投入经营数据的替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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