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体育荣辱观的比较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西方论文,荣辱观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09)01-0034-02
荣辱观是人们判别荣誉和耻辱的一种观念,研究中的体育荣辱观是指在体育领域树立的人们判别荣誉和耻辱的观念。荣辱观是人类文化血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史而不断演进。在人类文明史中,荣辱观念对于民族精神的塑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深深地浸润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举止和情感体验。由此所形成的文化力超越了时空,潜移默化地催生着民族的性格特征。中西方体育荣辱观在不同的土壤中诞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价值体系。
1 中西方“荣”、“辱”观及其对体育的影响
从词源上看,英文和法文的“荣誉”(honor)一词都来源于拉丁文,它既可表示人的行为的内在道德价值,又可表示社会声望,也可表示“头衔”、“礼仪”、“奖品”、“学位”、“尊严”以及“仰慕”等。由于授予荣誉往往与某种仪式联系在一起,所以又可引申为“盛典”、“荣典”等等。“耻辱”在古英语中写成scamu,古德语写作scoma,本意“该受指责之事”,后来进一步引申为由于意识到自己或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人或群体的行为或立场有缺点或不正当而产生的内心痛苦。
正如英文“honor”一词的古义所示那样,荣誉意味着权威部门或社会舆论对个人或集体行为精神价值的一种肯定和认可。它既可以通过封号、头衔、谥号等无形奖励来体现,也可以通过奖状、奖金、奖章等有形奖品体现,还可以通过舆论宣传来赞扬个体或集体行为。奥林匹克运动颁发的金、银、铜牌,五花八门的竞赛所颁发的证书、奖牌,名目繁多的评比,各式各样的庆典,千奇百怪的封赏,无一不是对荣誉的肯定。这些荣誉或用来肯定人的成就,或用来表彰个人的贡献,或用来称道他(她)的才智,或用来赞扬他(她)的品德,或同时兼具这几种目的。与此相反,“scamu”(古英语)或“scoma”(古德语)代表着权威部门或社会舆论对个人或集体行为精神价值的一种否定和反对,并根据情况采取一定的方式对个人或集体行为进行附加处理。如:检讨、游街、赔偿、入狱以致极刑等等。
同样,荣辱观在中国也是源远流长,自汉武帝以后,孔子及其开创的儒家思想构成了中华文化的主流。其所奉行的荣辱观念,时至今日,对我国体育发展还在继续产生重要影响。“忠、孝、礼、义、仁、爱、廉、耻”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对华夏“礼仪之邦”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思想动力。如,儒家代表孔子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孟子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荀子推崇“义荣”,认为一个人品德高尚,即使没有官禄,生活清贫,也是君子;相反,有人有着高官厚禄,却没有高尚的品德,也只能说是小人。另外,中西方学者谈到了“耻辱”的能动作用,认为感知“耻辱”能激发人向善、从善。而且,有些学者也谈到了荣辱观的异时性,反映出统治阶级的需要,反映出社会的发展变化。
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的体制。这种体制使功利原则成为支配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根本原则。其结果正如布坎南所说,市场关系的无限扩展和泛化,毁坏人类一切神圣的价值。个体通过市场联系起来,在市场中追求功利,并以他们拥有功利的多少去衡量其能力与价值,以谋取功利成功为荣,以谋取功利失败为辱。世界体育在市场化、职业化改革过程中由于内外各种原因,存在着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而且,现代体育竞赛,凭借发达的网络系统,能够在全球播报。由于体育竞赛的特殊性,对观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有着天然的吸引力,人们能够在欣赏比赛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荣辱观教育,这比单纯的说教效果更明显,因此,体育赛场是树立正确荣辱观的重要阵地。由于体育竞赛的易接受性和影响力,运动员尤其是“明星”运动员以及体育队伍知荣明耻,不仅对个人和运动队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对展现一个国家的形象,对促进社会建设也有着重大的意义。
2 中国体育荣辱观念
我国体育荣辱观是以中国文化为根基,中国文化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血缘关系为背景。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是深远的,它强调的是整体和集体利益。这就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义务与责任,轻视个体的权利。其最高的现实表现就是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以国家利益至上为荣。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大陆型文化,不崇尚竞争与冒尖,缺少对自由与平等的尊重,人们追求的是安稳平静的田园生活。相应地,中国体育文化体现出的人文精神是“天人合一”、“崇尚和谐”、“中庸之道”。中国传统体育重“雅戏”而非“陈力之戏”,排斥激烈的对抗竞争。通过体育活动达到身心的平和状态,通过外在的形体锻炼而达到内在的精神修养,是内外俱练,身心合一。中国传统养生理论遵从“天人合一”、“天人相应”,认为自然界是生命的源泉,自然界的运行、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的身体,人的生命活动必须要与自然变化的节律相适应,取法于自然,顺乎自然之道,从而形成“不与天争”、“不与人争”、“不为人先”的和谐美德。长期在这种传统的熏陶下,中国体育缺乏竞技性,主要表现在竞技体育项目较少,没有形成全国性、综合性、长期性的体育比赛,有些未来竞技性较强的项目,后来也变成了非竞技性项目。如:汉武帝、隋炀帝时曾有过两度全国性的角抵大会演,并进行评比,但这些比赛缺乏具体严格的规则,存在时间不长,规模水平远不能与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相比。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体育更多强调“修身养性”、“健身修行”的修行之道、健身强体之道。中华民族的国粹“武术”就是讲求“武德”、“习武先习人”,因此,有“友谊第一”、“重在参与”为“荣”的体育比赛优良传统。改革开放后,我国体育与西方体育交流加速,在与西方体育文化交流与碰撞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现象。尤其是市场经济改革后,个人与集体、国家与地方、体育事业性与产业性之争,“假”、“黑”、“管”、“办”矛盾等等,这中间充斥着利益冲突,都是值得深思的崭新课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体育领域“辱”的现象凸显,已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3 西方体育荣辱观念
世界文明的前进推动着体育不断发展,考古研究表明:西方文明发源地古代埃及、印度河流域以及在爱琴海、地中海地区,存在着各自形式多样、风采各异的体育活动,丰富了体育文化的内涵,为世界体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方”古代体育主要是以南欧的古希腊体育为代表。西方体育文化的诞生和发展以西方文化为基础,反映了西方文化的特点,西方体育荣辱观是西方文化的一个缩影。西方文化的诞生和发展与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西方民族在与自然环境的斗争中形成了开放、竞争、自由为特征的海洋型文化。西方文化高度重视个人表现,每个人对他的私人财产、思想、观点等都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对自己的事情负责,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个人目标比整体目标更重要,竞争与个人独断被视为有能力的表现。人类学家谢莫瓦和波特指出:“这种观点如此强烈,甚至一些美国人认为不展示个人主义精神是一个人的缺陷。”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深深地影响着西方体育文化的发展,运动员表现突出个体。
西方体育文化体现出的人文精神的重要特点是“个人中心”、“崇尚竞争”,西方体育文化的价值观充分肯定运动员个人的顽强奋斗及其价值,崇拜竞争、力量、技巧、拼搏。西方体育文化有别于中国体育文化的突出特征是,认为体育对个体的价值在于,在体育运动中强身,在体育竞技中争胜,追求“更快、更高、更强”,不断挑战与超越人体的既有生理限度,不断挑战和超越于其他竞技者之上,在竞争与挑战中实现个人的价值。
4 小结
荣辱观属于文化范畴,知“荣”能激励个体积极向上的精神,知“耻”能激发个体向善、从善的愿望。中西方体育荣辱观是中西方文化差异的一种体现,西方体育荣辱观表现出“个人”、“利”为重,中国体育荣辱观则强调了“国家”、“义”为重。两种体育荣辱观产生于不同的经济基础,表现出异时性和发展性,这两种体育荣辱观无所谓优劣之分,它们丰富了体育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体育领域“辱”的现象在世界范围蔓延,体育荣辱观凸显出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何根据新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研究,是一项重要的课题。尤其在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体育法规还不健全,几千年的传统对我们的影响还不可能很快消除。因此,我们既需要发挥体育法律制度“硬约束”的力量,也需要与时俱进,改进我们的观念,充分发挥体育荣辱观“软约束”的力量,两者的有机结合是规范体育行为的有效途径。
(2008-06-19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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