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农业科技队伍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科技论文,队伍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多年来,农业技术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农民以崇敬的心情称农技干部为“财神爷”。现在农民渴望农业“高产、优质、高效”,渴望致富,期盼“财神爷”继续为他们送去农业技术和信息。但近几年农技人员改行流失现象日趋严重。1993年,据35个县的统计,农技人员流失率达25%。有些县市情况更严重,有个县的畜牧水产局编制24人,到去年已改行23人。由于人员流失,到去年年底,全省农技站、畜牧站、农经站农技人员缺编达34%。这表明目前农技队伍不稳。现在在“农岗”的想跳“农门”;学农的畏进“农门”;考生则避农。闽北有个县招收20名交警,其中竟有14名是农校毕业的农技干部。解放至1992年,我国培养150万农业大中专毕业生,现留在农业战线的只有一半。据悉,华中农大、南京农大、福建农大这几所农业名牌大学近年招收植保、农学、园艺、畜牧等专业学生,报考第一志愿的很少。这种情况倘若任凭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将后继乏人。
农技人员担负着把新的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的任务,使命是光荣的,农民更是欢迎的,为什么有些人却想跳出“农门”呢?这很值得找出答案。
二
想跳槽的原因很多,主要的是受“重工轻农”思潮的冲击,加上条件苦,待遇低,受冷落,积极性受挫。主要表现:
(一)开展农技工作环境差。
(1)农技任务重,人员却缺编。1993年,全省乡镇一级农技人员缺编高达34%。其中水产技术站缺编40%,农机管理站缺编60%。由于定员未满,目前全省每万名农业人口拥有的农技干部平均不到6人,乡镇农技干部人均要负担1万亩耕地和5千亩山地的技术培训、指导等任务。
(2)搞不搞农业科技,身不由已。农技干部常调去搞中心工作,可用于推广农技本职工作的时间与精力仅有1/2~1/3。1993年,南平地区乡镇畜牧兽医人员319名,长期调搞中心的157人,离岗人员83人,两项共占去人员的3/4。
(3)基础条件遭破坏。为及时有效地防治水稻病虫害,经多年努力,全省建有大型测报灯520盏,形成县、乡二级测报网络,可到去年底,只剩下163盏,减少2/3。其中莆仙平原的55盏被外商成片开发区所毁,迄未迁址重建。更严重的是连良种场也被大片划作开发区。据省农业部门调查统计,德化、尤溪、福清、武夷山、诏安、浦城、建瓯7县,为搞开发区和建房地产,未经省府审批,就占用良种场耕地4046亩。
(4)检测、推广等基本手段落后。全省大部分县、乡各技术站普遍缺少必要的推广、培训、检测手段。检验化肥农药质量靠手摸、鼻闻、目测;测试稻种水份含量靠咀嚼。现在“星火”计划大多拍成科教片,可是全省地、县、乡仅有录放设备156台,多数地方看、学不到,新技术推不开。
(5)农技有偿服务政策落实有阻力。有些县、乡至今不准农技部门开展政策允许的有偿服务活动,农技经营服务实体常遭查封、没收、罚款。
(二)农技工作条件苦,待遇低。
农技工作的特点决定着农技干部时常要面向黄土背朝天,尤其搞种植业要顶风冒雨,十分艰辛。广大农技干部凭着对事业的热爱和责任心,少有怨言。只是业务条件差,生活待遇低,被人所轻视,才不免有忧心。主要是“四忧”:
一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虚增实减。这几年各地对农技的投入,绝对数确有一定增长,增幅一般在10-20%之间,但被通胀、工调和旅差费、会议费等补贴标准提高所抵销,实际上是虚增实减,年年下降。财政拨款增幅较高的三明市,1993年拨付农技事业费比1992年增11.6%,但这年通胀率为29%;1994年事业费比增17.3%,通膨率为25.5%。扣掉工资上调那部分,每月事业费人均只有58.8元,1994年减至52.4元。有些地市人均事业费更少,月均只有20到30元,只够下乡几天旅差费。个别县、乡对农技的投入甚至连绝对数也年年下降。经费不足,有些站的电话只准挂入,不准挂出,或者干脆拆掉。基本上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状态。
二忧偏低的工资有时还领不到。1994年,全省农技人员人均工资4364.9元,比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848元低473.1元。据查,农技人员的待遇一直是全国和我省12个行业中最低的,而且差距越拉越大。工资低还未必能全领到。全省953个乡镇农技站,只发工资而要自筹奖金或连办公费、旅差费均要自筹的共有439个;工资虽照发,但要上缴创收任务的有16个,以上两项共占46.6%。这意味着近半农技干部必须为维持基本生活而挖空心思搞“创收”,因而只好“下海不下田”。
三忧“断奶”、“抽血”压力大。被半“断奶”的站,人均年创收任务一般要几千元乃至近万元。完不成怎么办?有的可不了了之,有的要扣发工资、奖金。据《福建经济报》报道,1978年省农大毕业的一名泰宁县大布乡兽医干部,1993年未完成4000元创收上缴任务,从当年7月起至去年8月止,被停发工资13个月,且被解聘助理畜牧师的职称。可贵的是她仍然坚守岗位。“创收”任务压得农技人员无法一心扑在农技业务上。
四忧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不重视农业科技。《农业技术推广法》明文规定,农技人员职责就是为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服务,可是有些县领导人却要求农技部门“转变职能”。有个县的财政局负责人曾对农技人员说:农民会种田,会搞食用菌,更会养鸡养鸭,还要你们干什么?正因为不重视农业科技,所以他们搞机构“脱钩”、“拆庙”、“断奶”、“抽血”,导致经多年努力才形成的农技服务网络“线断、网破、人散”,使农业科技推广难以为继。
由于软环境不理想,有些农技人员埋怨“祖宗没风水,进了农林水”。农技队伍不稳定,必然危及农业生产。据省农技部门推广工作年报统计,1994年全省对农民技术培训减少17万多人次,减少24%,少选配农民技术员3817人,减少22.3%;搞粮食生产承包的农技人员减少57%,承包面积减少84.6%;良种繁育也大为减少,因杂交水稻连续2年播种不足,今年种籽又缺200多万斤;前年全省种植杂交水稻面积占总面积63%,去年只占60%。此外,坑农害农的伪劣化肥农药、伪劣种子种苗也给农户造成不少损失;有的地方养殖的鱼虾得瘟疫而大面积死亡……1994年,全省800多万亩早稻亩产减少13公斤,看来也与忽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关,因为没有发生水灾风灾的地区同样减产。“八五”期间农业科技含量从“七五”期间占38%降为35%,也突出说明农业科技被忽视所造成的危害。
三
首先,有必要重新认识农业基础地位与科技地位的关系。我国农业科技现在还很落后,9亿农民养不起3亿非农人口,即3个农民养1个非农人口还要进口粮食。而科技先进的工业化国家1个农民能养10至20个非农人口,粮食还过剩。因此我国必须尽快从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而要实现这个转变,依靠科技是关键。只有依靠科技,才能迅速提高农业科技“基础中的基础”地位。因此重视农业必须重视农业科技,必须正确评价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尽快停止对农技机构搞“脱钩”、“拆庙”、“断奶”、“抽血”;也不要把为数已经不足的农技干部抽调搞中心或让他们“打杂”。
第二,第一把手要抓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真正重视农业,重视农业科技,各级领导是关键。因此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农业,亲自抓农业科技。当前急需各级领导在改善农技工作条件和提高农技人员生活待遇方面多做些实事:
一是增拨事业费。农技科研推广周期长、风险大、效益低;向农民推广新技术还要贴钱,不可能完全“靠市场,不靠市长”。建议第一把手督促财政预算内给每个农技人员的业务费大体能维持月均500至1000元,这是农技干部完成组织技术培训、进行试验、示范等52项职责的基本需要。二是帮助农技部门“建庙”、添置基本需要的设备。建议省、地、县三级共同承担,争取二三年内全部建成或配齐。同时尽快配备测试种子、检测化肥、农药的仪器;放映农业科技片的录相机及彩电;每站配置一、二部国产摩托车。三是为农技推广机构创造有偿服务的有利条件。建议促成工商部门对兴办农业科技服务实体的审查、发证及经营范围给予适当照顾;服务部门减免其税赋;财政金融部门给予提供贴息或低息周转金;农资部门提供优价货源;农业行政部门做好财务监管工作。四是提高农技人员生活待遇。中央和省以往有许多鼓励农技人员的好政策,如在工资、职称评聘、家属“农转非”等方面均为优惠,这些政策应当进一步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建议增加一些优惠待遇。
第三,逐步建立实现科技劳动价值的有效机制,以保障农技人员科学技术的权益。农技成果,尤其种植业的科技成果,大多是社会效益型。一项种植业的农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能为社会创造巨大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直接受益者是农民,而其农技成果本身并不受益,也不创利税,所以农业科技人员的贡献与作用不显眼,因而往往被人所忽视。著名水稻育种家、三明农科所谢华安培育的杂交水稻“汕优63”,全国累计已推广4亿多亩,为国家和农民创造了巨大财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经济效益也很好,国家肯定了他的贡献,但成果本身未获经济效益,只是他的课题组获3000元奖金。而培育成功一项实用菌,一旦投产,培育者便走上通向亿万富翁之路。两相比较,着实太不公平。因此,应当立法建立保护机制。初步设想:农业技术成果应纳入专利保护法,推广后对成果发明人、推广人员给予鼓励与报酬。奖励资金来源,依成果类别不同而有异:一从国家的农业税收或农产品收入中提取;二从农业增产增收中提成;三从成果推广累计面积拔款数提取;四从动植物新优品种销售中提成;五从成果投产后形成的工业利润中提成,等等。这在国外不乏其例。前苏联有位育种家,育出小麦良种“米齐诺夫707”,在乌克兰推广面积70%,国家每售出一公斤良种,就提取一戈比(1分钱)奖励他。以这种方式“尊重知识”是实实在在的,也是顶鼓舞人的。
第四,创造落实农业科技政策的氛围。依靠科技的政策,中间环节常发生“肠梗阻”,原因之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对有关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为改变这种状况,设想:对领导干部限期完成《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党对农业大政方针的学习,由省统一命题,组织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列为政绩评定的参考;(二)举办有关农业科技主题的讲座,如《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与依靠科技》,等等,由专家学者自报课题并主讲;(三)传媒加大农业科技的宣传力度,并开辟专栏弘扬长期服务在农业第一线的科技人员及其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