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制度运行探讨论文_周羿

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制度运行探讨论文_周羿

上海植物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200231

摘要:针对见证取样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重要性,借鉴了上海在国内率先开展的园林绿化工程土壤见证取样制度运行的情况。结合当前我国园林绿化投入剧增的现状,见证了取样对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有积极作用,就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制度运行提出了预留检测费用、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建立与园林绿化特点相适宜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见证取样;园林绿化工程;检测

1 引言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由原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建设[2000]211号)而推动的一项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该制度是通过由见证员和取样员对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由检测机构对试验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而采取的一种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

2 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的必要性

就全国建设工程投入总量而言,园林绿化建设投入相对比例较低,有时候甚至微不足道。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对园林绿化建设投入日益增长,其数额也是比较惊人的。通过对2008-2012年短短的5年期间全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统计,我国绿地面积增长是非常迅猛的,其中仅城市绿地面积增加了46.9万hm2,平均每年增加11.725hm2,按照城市绿化平均100元/m2的造价估算,全国每年城市绿化建设的费用就高达一千多个亿,这还不包括防护造林、部门绿化、荒漠绿化等其他形式绿化投入,绿化整体投入还是比较可观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生态文明建设质量不仅直接与国土绿化面积相关,而且也与绿化质量水平直接相关。遗憾的是,多年来,我国绿化方面的大量投入虽然增长了不少绿化面积,也造就了不少大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大大小小老板,但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缺少创新。

虽然2012年颁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对推行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但具体如何实施,大部分园林绿化工作者还缺少统一认识。鉴于见证取样制度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重要性,无论从大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还是从行业自身发展需要,推行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3 园林绿化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的建议

3.1 预留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应该纳入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能打入工程预算的检测往往执行很好;而没有预算的检测,特别是检测收费较高,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时候,施工单位往往不检测,导致许多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流入市场,给工程安全造成较大隐患,或通过减少检测数量和项目的办法来降低检测费用,不能代表工程的具体状况,检测就失去实际意义

3.2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我国九二年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化条例》至今已经运行二十余年,应该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增加新的管理政策和新技术等内容,其中园林绿化见证取样如果能作为建设管理要求直接写到条款中是最理想的。

但考虑到相对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等直接关系到民生的大型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还是小行业,因此要争取专门为园林绿化行业出台一门法律法规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这方面可以借鉴上海的经验,上海之所以能重新开展园林绿化土壤的见证取样,主要是绿化行业部门和市建委系统积极沟通,《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中首次将绿化也纳入整个建设工程的管理范畴,为上海推行园林绿化见证取样提供了上位法。众所皆知开展第三方的工程质量检测必须有正式颁布的标准为依据,否则难以实施;因此要开展园林绿化的见证取样,政策和标准体系两者缺一不可。上海园林科技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建立起从表土保护—园林绿化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的系列标准也为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土壤见证取样提供了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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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国内外资料和园林绿化工程实际情况,上海制定的园林绿化系列土壤标准基本已上升为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对全国均有借鉴作用;当然考虑区域自然环境或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区域也可制定适宜当地执行的地方标准。而其他与园林绿化工程基础建设有关的见证取样对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或者选择适宜的参考标准;涉及建筑小品的可以参考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的相关标准;植物病虫害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宜制定适宜本区域的病虫害控制标准;而园林植物由于种类繁多,不可能每种植物均设置一个标准,以监理现场目测监管为主或见证检测,不宜作为见证取样对象。

3.3 建立适宜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的管理对策

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在汲取全国推行的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已经取得成果和存在问题基础上,应该根据园林绿化的行业的特点,建立适宜园林绿化工程见证取样运行的管理机制。

3.3.1 适用范围

1)造价在50万元以上或建设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2)鉴于土壤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以及上海已经取得了推行园林绿化土壤见证取样的经验,建议可以在全国先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土壤的见证取样,待运行成熟后,再逐步扩大见证取样的范围,比如水体、植物病虫害等,全面开展园林绿化工程的见证取样。

3.3.2 见证人资格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绿化施工或土壤学相关专业知识,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并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备案。2)为确保见证人员数量,规定每位见证人员一年不得同时见证3个以上园林绿化工程。3)规定见证员证书的有效期,到期后需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3.3.3 取样人员

1)取样员应是本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绿化施工或土壤学的专业知识,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取样员证书”。2)为确保取样员数量,每位取样员一年内不得同时兼任4个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的取样。3)规定取样员证书有效期,到期后需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3.3.4 完善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

强调园林绿化检测机构必须是专业的检测机构。由于建筑工程也能进行简单的pH、EC等检测,但建筑工程上的土壤与园林绿化的土壤是不同概念,前者主要作为一种房屋、道路、桥梁等建筑结构的承载体,是一种“死”的物质;而园林绿化种植土讲究的是水、肥、气、热4大要素的平衡,因此是一种“活”的物质,检测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评价土壤并进行针对性改良。虽然建筑材料的理化性质检测与绿化种植土的检测方法基本原理是通用的,因此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要进行简单的土壤检测是不成问题的,但要进行改良却缺少专业知识。

因此,对园林绿化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必须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素质要求。这既是加强园林绿化质量检测的管理,也是提高园林绿化质量检测的门槛,确保检测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园林绿化在建设工程中属于弱势的小行业,行业也应该保护自身的良性循环,确保行业特点以及专业化水准,避免大行业大统筹,行业特色削弱,这样也不利行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与所谓的行业垄断是有本质的不同。

3.4 加强监管

编制适合园林绿化的见证取样培训资料,对见证员、取样员统一进行培训;建立相对严格的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提高专业素质;定期培训和复证,争取将新的园林绿化技能被绿化从业者及时掌握并用于绿化实践。

4 结语

材料的取样和见证送检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材料质量的重要保证,见证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园林绿化工程必将在建筑材料源头上取得良好的质量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刘源.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0.

论文作者:周羿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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