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子》的国家管理思想管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思想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古代国家管理思想史上,《慎子》一书享有崇高的地位,对法、术、势的本质都有比较明晰的认识。书中蕴藏着的国家管理之道、法制治理之理、用人任能之术,吸引着历代统治者。《慎子》一书的国家管理思想特征着重表现在它贵势但不独断,尚法但不崇严,任术但不贵阴谋,其观点、方法、模式等内容至今仍闪耀着光辉。
慎到的管理思想是一个建立在人性“自为好利”这一人性论基础上的比较完整的国家管理体系。《慎子·因循》说:“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到认为人的本质都是自私好利的,上及君王,下至臣民概不例外。所以说:“家富则疏族聚,家贫则兄弟离,非不相爱,利不足相容也。”[1](佚文卷)说明人性都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统治者应当因人之情,以满足这种好利的本性。但是严酷的现实斗争说明,正是人人自为好利,导致物欲横流,社会动荡,因此必须采取“以法去私”之策,“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非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愿望也。故蓍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1](威德·卷一)。这里的“公”是指一般意义立法的本性,君王立法,即为天下立“公”,从而使“私”不行[2]。慎到从人性都是“自为”(为自己)的观点出发,充分注意到了人类任何时候所不可或缺的经济要求,即生理的、物质的需要。从经济的角度寻求人进行劳动的最主要动机,以及动机所支配下的行为。基于这种人性“自为”观点,慎到认为整个管理体制要服务于满足人的经济动机,管理者所采取的措施也必须顺应人的这种本性。管理者通过利益这一纲目,并以之为杠杆去影响臣民的生活。慎到明确指出:“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1](威德·卷一)只要法律已经建立,那么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干涉、违背,如果“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1](佚文卷)。慎到围绕着如何建立国家法治管理体系的宏业,在《慎子》一书总结了几条带有根本性的法则。
一、“两则相争,杂则相伤”
重视人治是当时国家管理的传统观念,《慎子》对此进行了充分的继承和发展。慎到从“弃私去己”的观点出发,结合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充分地认识到权力的重要作用。慎到主张充分利用自然规律,服务现实。“天虽不忧之暗,辟户牖必取己明焉……地虽不忧人之贫,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1](威德·卷一)“燕鼎之重乎千钧,乘于吴舟,则可以济。所托者,浮道也。”[1](佚文卷)“河之下龙门,其流驶如竹箭,驷马追弗能及。”[1](佚文卷)天之有明、地之有财、舟之可济、河之疾驶都是自然规律,非人力所能左右。这种“自然之势”,如果运用到社会政治生活中,便形成了在政治生活中具有支配地位的权势地位。这正是慎到“势”论的内核。
虽然法律是政治上的最高原则,然而如果没有权势去推行,也是要丧失其意义的。因而他十分强调势治,认为“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1](威德·卷一)把君主的权势看做行法的力量,有了权,有了势,一个平凡的君主就可以“抱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在社会政治中谁服从谁,不是才能、血统,也不是是非、道德,而是在社会中所占有的地位和权势。“两贵不相事,两贱不相使”(佚文卷),就是这个道理。由于权势是治理社会的前提,因此在权力的层次结构中,必须坚持权力一元化,即每一层次的最高权力只能由一人独掌。“故臣有两位者,国必乱。臣两位而国不乱者,君在也,恃君而不乱矣,失君必乱。”[1](德立·卷一)“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1](佚文卷),君主的权力一定要大于臣下。这对于稳定一定的组织机构乃至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当然,自然之势也有其特殊性,只有正确认识这种特殊性,因地制宜,才能成功。慎到通过自然规律与“自然之势”这一对矛盾,认识到并说明了“势”的特殊性,从而强调权势地位获取的条件性。所以说“无名而断者,权重也;弩弱而矰高者,乘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之众也。”[1](威德·卷一)显然,慎到不仅看到权力的重要性,而且认为君主独操大权是有条件的,即所谓“得助于众”。“圣人之有天下也,受之也,非取之也;百姓之于圣人也,养之也,非使圣人养己也”[1](威德·卷一),“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能去取焉。”[1](民杂·卷一)可见,慎到的势治理论带有浓厚的民本性质,这是十分难得的文化遗产。比他稍晚的韩非子提出“人主者,天下一力以共戴之故安,众同心以共立之故尊”的命题,显然是受到慎到的影响。这种把君主权力的大小,归决于能得助的多少的管理思想,无疑对君主权力是一种制约。
二、“唯法所在”
“势”是管理国家的前提,慎到特别强调“势”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但他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势”持于一人手中的危险性。因此,必须依法行势,“唯法所在”[1](君臣·卷一),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慎到对于法与势的利弊的认识是空前的。他认为人治不足以治国,治国之道在于实行法治。“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己。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1](君人·卷一)君王以主观好恶来裁夺功罪,自然会造成同功不同赏,同罪不同罚。为了解决由人的自为好利而引起的物质利益冲突乃至社会动荡这样严峻的社会问题,慎到从“贵势”和“齐万物”的思想出发,坚决主张“事断于法”。只要有“法”,无论掌握政权的人怎样不“贤能”,“法”怎样不周密,犹愈于“人治”,故说“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1](威德·卷一),并强调“君道无为,臣道有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的必要,“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而无望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1](君人·卷一)因此,慎到主张用法制进行管理是“国之大道”。因为法的最大功效在于“使私不行”[1](佚文卷)。国家立法,也就是为天下“立公义”,“凡立公,所以而弃私也”[1](威德·卷一)。作为人们公认的一种准则,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即使人君也要遵循它,不得以个人的爱欲干涉,违背法律,“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1](威德·卷一)。一旦人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结果往往是“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策钩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1](君人·卷一)。因此,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否则,管理上将漏洞百出,各级官吏将利用法规上的空隙,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给国家的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了彻底贯彻法治,慎到主张把国家的管理职能规范化,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即按行业的不同来分别制定一定的规矩和实例,称为“定分”,从而分清职守,任何人不得超越混淆。如《慎子·威德》所说“工不兼事,士不兼官”。“工不兼事则事省,事省则易胜;士不兼官则职寡,寡则易守。”无论工、士、官,只要明确职守,便可长精一门,各级组织就会发挥它的最大效能。“法之所加,各以其分”[1](君人·卷一)。国家管理也是如此,“人君任臣而勿自躬”,“臣尽智力以善其事”[1](民杂·卷一)。
慎到还进一步论述了变法的重要性。“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1](佚文卷)管理国家固然要维持法的稳定性,一旦“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1](威德·卷一)。但是法治亦要因时势和地宜的变化而修正,正所谓“以道变法者,君长也。”[1](佚文卷)
三、“君臣之顺,治乱之分”
国家管理仅仅依靠法制是无法为统治政治系上安全带的,最高统治者还必须辅之以高明的统治策略。因此,慎到十分强调对法治与人治的协调运用,坚持“治乱在乎贤使任职,而不在忠”与“君无事臣有事”的用人原则。如果不讲策略,“是君臣易位也,谓之倒逆.倒逆则乱矣”[1](民杂·卷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统治策略作保障,君王的势位难免会发生倒逆。这种统治策略也说是统治术。慎到的法治思想体系中有关“术”的内容,从今天管理学这一角度来看,实际上就是有关管理策略或领导艺术的内容。实践证明在以“力”取胜的时代,人们在好利方面大于好义。因此,慎到明确地提出尚法不尚贤,“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1](佚文卷)。君主任用贤人就会把命运维系在贤人身上,势必造成权力二元化。慎到反对尚贤,并不反对任能。贤是政治道德范畴,能是技术才干。善不善于任用“能臣”,是治国成败的关键。君主的用人艺术在于“知人之能而善用之”,进而提出了“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故事无不治,治之正道然也。”[1](民杂·卷一)慎到认为君主只需出谋划策,至于具体事情则可放心让臣下操办,只要臣下尽力善事,君主则坐收其利,无为而治。所以说“人君自任,而务为善以先下,则是代下负任蒙劳也,臣反逸矣。故曰:君人者,好为善以先下,则下不敢与君争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自覆掩,有过,则臣反责君,逆乱之道也。”[1](民杂·卷一)显然,君主不应该“代下负任蒙劳”,降低自己的地位。如果君主处处逞能好强,本来是臣下的职责,臣下也不敢与君主争功,只好息事藏才,如此,则君臣易位,臣子反以逸待劳,一旦发现君主有过失之处,就会责备埋怨,甚至酿成国家的混乱。因此,慎到特别强调:“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以未最贤而欲以善尽被下,则不赡矣。若使君之智最贤,以一君而尽赡下,则劳,劳则有倦,倦则衰,衰则复反于不赡之道也。”[1](民杂·卷一)所以真正的有道之君决不会“代下蒙劳”。即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不能采取事务主义的办法,而应当从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把握事物发展的主流方向,依据有关法令考察和监督各级管理者行使职权,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不合常规的突发事件中。如此,就可使管理具有准确性、稳定性、严格性、纪律性和可靠性的特点。既可以有效地发挥每一位职能人员的工作能力,又可以使组织机构获得很高的工作效率。
如果说申不害提出了术治,那么慎到提出了势治。所谓术,即统治者不仅要有法,而且要有权术,即驾驭控制臣下的一套手段;所谓势,即统治者要有威势,掌握军事、政治的绝对权力。只有既有法,又有术、势,统治者才不会沦于一般臣民的地位,既有法可以治理国家,又有术和势可以驾驭和控制臣下,保持统治者的专制地位。慎到的势治从本质上讲主要强调的还是人治,即根据皇帝、长官、统治者的意志来进行统治、判决。因此,从整体上看,《慎子》一书所论述的国家管理思想,虽然既有高超的理论水平,也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但其思想核心是人治重于法治。许多君主即凭籍慎到的人治方略,成就其霸王之业。《慎子》国家人治管理思想已成为中国古代统治者的强烈警示。国家管理的关键在于统治上层,尤其是最高统治者。《慎子》提倡国家观念、国家政治要规范化、建立法制、君主应该遵从法、国家利益高于君主个人利益等理论,都是十分深沉、庄重而严肃的。
四、价值与启示
慎到的管理思想洞察世情,直入根本,它以人性自为好利为理性基础,形成了包括权力、法律、领导策略在内的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国家管理体系,这个体系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虽然未能解决所服务的统治者的管理问题,无法摆脱“其兴也勃焉,其亡也息焉”的历史命运,但是慎到的管理思想在客观上还是符合当时人民的普遍愿望的,不仅对于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在今天也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为政之要,贵在决策
这不仅是慎到的认识,而且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代王朝“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管理的决策,事关国家的兴亡治乱,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慎子·君人》篇说“民之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这里的“上”与“政”实际上就是指封建统治者自身行为和政策,也就是说,正确合理的管理决策会使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社会安定,这样才能保证封建统治者的政权不动摇。这也是贯穿于我国封建社会始终的治国决策的作用。
(二)国家权力必须集中
“臣有两位者国必乱……子有两位者家必乱……臣疑其君,无不危之国;孽疑其宗,无不危之家。”[1](德立·卷一)慎到的这种集权主张,是相对于初期封建的分权而说的,这些思想尽管具有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即过分的集权会弱化民主,走向专制,但却仍然包含了许多积极的因素,至今仍然闪烁着其现代价值的光芒。批判继承慎子的集权思想,就应该把握好党的领导者的角色定位。
(三)健全法制,依法治国
先秦儒家重德政,但慎子的“法者,天下之大道也”的思想充分地突出了法治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并且已经显示出德法兼治思想的萌芽。慎到十分强调“法、势、术”。在这里,“法治”不仅不以民主的要求为前提,反而在大力倡导封建集权的专制主义,即把“法”作为一种统治工具,一种治理手段,而不是把它看作包括官员在内人人都有要遵循的规则。因此他的所谓“法”,无非是跟权力威势和阴谋权术相并列的帝王统治手段,和现代法治完全是两回事。尽管如此,这种思想所体现的现代价值却是不可低估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法律仍然是维护现代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