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本质关系的理解与应用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社会心理学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本质关系的理解与应用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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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观的心理基础向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命题。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学者就曾热烈讨论过价值观形成的个体心理基础问题,尝试用实证主义的方式探究价值观的心理结构、过程、功能及测量等问题,证实了个体心理与价值观形成的内在相关性,拓展了价值观研究的理论视野。但是,这种研究过分局限于个体心理,缺乏对个体心理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基础的整体性追问和前提性反思,从而遮蔽了社会心理与社会价值观这一更大的问题域。事实上,任何社会价值观的真正确立都必须植根于社会心理之中,并借由人们长期形成的社会心理图式弥散为社会的精神空气。但社会心理绝不是个体心理的简单相加,而是不同时代、不同个体心理样式的沉淀集合,具有超越于个体心理的整体结构和功能,影响和规制个体价值选择。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就必须实现与社会心理的契合共振,唯如此才能确保其在社会生活中落地生根、枝繁叶茂。要实现这一点,一个前提性、基础性的问题就是全面准确把握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关系。

       一、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的统一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都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由人类共同的生理意识机能、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环境条件决定。社会心理是人们运用生理意识机能对社会生活方式及环境条件的直接反映,是社会意识的感性表征,构成了全部社会实践的心理图式。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产生于社会实践之中、规制社会实践的价值理性,根源于普遍的社会心理,是理论化和自觉性的社会意识形式。同时,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心理的价值理性自觉,是对社会心理中的“自发意识”“日常意识”和“实践意识”的理性提升和自觉凝练,是事实性与价值性、现实性与理想性、既成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它只有转化为普遍的社会心理,才能融入于人们日常生活和行为习惯之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规范。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心理又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介。总之,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者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内,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和无法沟通的鸿沟。

       具体来说,从价值取向来看,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在建构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一种“好生活”或“更好生活”的价值指向,其真实价值和意义都在于使人的日常生活实现真善美的统一,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价值和意义。这种内含在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当中的价值意蕴不仅来源于历史文化传统,更来源于人的生命体验中的价值意识,即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价值旨趣和价值诉求。从功能作用来看,社会心理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直接的经验意识、常识意识和实践意识,它来源于经验、依附于经验、适用于经验。在这种直接的实践意识中,社会的价值图景得以展开并赢得广泛认同,最终达至思想情感的沟通与行为方式的规范。因而,社会心理的主要功能就是最大限度地建构起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使之有序运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定历史时期内社会心理的理性提升和自觉超越,其内容虽然具有超越性、理想性特征,但其首要功能还在于建构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引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依循既定的价值取向实现不断超越,二者在功能作用上具有整体的一致性。从实现方式来看,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容都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双重过程实现与现实生活的相互作用。社会心理的内化过程体现为直接的生活实践的经验累积、社会心理环境的感知顺应和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固化。相应地,社会核心价值观也要经过与历史文化传统契合、与社会心理环境融合、与社会生活衔接等一系列内化过程。通过内化,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精神素养,并与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发挥着行动指南作用。与此同时,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不仅仅在思想观念内部获得自身的完满性和现实性,还必须通过人的现实行动和行为来实现自身,这是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在的基本属性,也是二者具备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

       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之所以具备上述相融相通的统一性关系,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共同的现实生活方式。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最切近、最直接的统一性基础就是一定历史时期人们共同的生活方式。通过共有的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文化场域,一个社会中不同人、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在生活理想、价值判断、价值追求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家族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不仅体现在普遍的社会心理层面,也体现在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层面,这就构成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统一性关系的现实基础。二是共享的历史文化传统。民族文化是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内核,世世代代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等。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离不开这种“遗传性获得”的精神基因。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精神基因一旦形成,就会变成牢固的思想内核,深深“镶嵌”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影响普通社会成员的世俗生活方式,也制约统治者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走向,成为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形成、发展、成熟的共同文化土壤,影响、引领着二者的基本价值取向。综上,共同的生活方式与历史文化传统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统一性本质。

       二、社会心理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互适改变的矛盾性

       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心理的理论提升和思想自觉,虽然无法脱离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和人们的日常意识,但在本质上却超越于事实性的社会心理内容、样态和状况。这种超越性使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或间距。从社会核心价值观来看,既存的社会心理状况往往难以满足理想性社会价值观的要求,是需要被改造的作用对象;从社会心理来看,超越性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往往不具有直接符合于社会心理的形式,是需要被转化的对象。因此,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虽然在内容上是相融相通的,但这种统一性不是直接的、无差别的,而是表现为相互影响和改变的否定性统一过程,即从相互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适应的矛盾发展过程:社会心理变化必然要求社会核心价值观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以生成更契合社会生活本性、表达人们真实心声、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核心价值观实现内容的丰富完善并进一步跃迁至更高层次;与此同时,社会核心价值观也会在自身发展中改变和重构着社会心理,引领人们生成更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心理样态,推进社会心理的健康有序发展。这种互适改变的矛盾性主要依循“上行”“下行”两个维度展开。

       第一,社会心理“上行”为社会核心价值观。从感性、易变的社会心理“上行”为理性、稳定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心理价值化的过程”,其本质是初级社会意识的不断理性化、自觉化和体系化。具体来说,这一过程要经历如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达成不同社会成员心理之间的共享现实性。所谓共享现实性是针对即时性社会事件造成的,即个体“通过与他人分享社会标准形成的过程,从而创造和保持对意义或现实的体验,增加稳定感。”[1]也就是说,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面对突发社会事件,个体往往依赖他人来实现对事情的共同界定,并通常会自愿接受群体的结论。尤其在信息模糊不清、情况相对紧急,别人可能是专家的特定情景中,人们更容易通过分享彼此的观点、态度以实现相互的认可并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个体将自身的情绪或感受以“情绪热量”的方式带入群体,通过交流、传递,扩散到群体内的每一位成员身上;再经过反复的酝酿、积累,最终形成了超越单一个体情绪状态的整体情绪。这种巨大的情绪又反过来再分享给每一名群体成员,并经过不断强化,最终成为一种普遍的心境而弥散为流行的社会心态。这种社会心态已经内在地包含了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初级萌芽,但只有在理性的介入升华作用下,才可能进一步被提取固化。短时间的某种社会心态会在特定的社会事件平息后逐渐消散,而如果类似的社会事件一再发生,相似的社会心态反复出现,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某一特定事件的价值判断,最终促成价值观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心态中的感性成分被不断过滤,经过思考和选择后的理性成分沉淀下来,逐渐成为社会心理中较稳固的部分,再经过长时间的归纳、总结,最终成为经验性的普遍价值观。这种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经验性、普遍性的社会价值观是社会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直接来源,但它是散在的、生活化的、自发性的,与系统的、理论化的、自觉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之间还存在巨大差距。只有经过思想家、理论家以及政治家结合一定的历史文化传统、人们现实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条件,进行深度的理论加工、改造和提升,才能最终凝结并提升为社会核心价值观。

       第二,社会核心价值观“下行”为社会心理。社会核心价值观作用于社会心理的过程,在本质上是某种超越性、理想性的价值观转化、内化为普遍社会心理的过程。这个过程意味着对既存社会心理的“改变和征服”,并生成新的普遍化的社会心理。具体而言,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对既存社会心理中一般性价值意识的理论自觉与系统改造的意识形态成果,其最主要的功能和意义就在于实现对现有社会心理的教化和塑造,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心理化”。这种“教化”不仅依赖于有计划的政策方针、宣教手段的推广实施,而且依赖于社会核心价值观同个体/群体心理需求相契合,从而实现价值观念的个体化、普遍化和内化。就个体心理接受、认同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而言,要想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向个体心理的内在转化,需要经历如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注意的唤起。注意唤起是最基本的心理活动,也是主体进一步开展信息筛选的前提条件。要想唤起个体的注意,就必须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宣传教育,因为正如列宁所言:“工人……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2](P342)不只是社会民主意识之于工人,社会核心价值观之于任何一个普通民众亦是如此,不经过系统、正规的宣传教育就无法引起民众注意,也就更不可能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念。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的核心价值观往往都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唤起主体注意的基本方式。在注意唤起后,第二步是进行信息筛选,即主体依据自身的认知水平、价值需要、生活经验以及个性心理特征等对所传播的价值观念进行筛选和信息加工,通过顺应或同化的方式将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自己既有的观念体系中,实现对价值观信息的基本认知和理解。在明确有用信息的基础上,建构牢固的价值认同是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社会心理化”的重要步骤。认同的建构与主体态度的转变密切相关,只有充分掌握主体的社会心理需求,找到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群众普遍社会心理需求的契合点,才能促使主体在接收信息的基础上实现态度的转变。态度转变与情绪情感有密切联系,社会核心价值观能否真正内化到社会成员的心中,关键在于能否触动人们的喜怒哀乐等基本情绪。这是因为“情感是意志的开头,意志是复合的情感过程;而情绪则是介乎二者之间的甬道。”[3]从人类的基本心理活动过程来看,感觉是最基本的要素,是一切心理活动(包括社会心理)发生的逻辑起点;在感觉的基础上情感累积构成情绪;情绪的重复性生成和叠加便构成了稳定的指导人们行为的意志。一种价值观念只有转化为人的意志,才能最终外化和指引人的日常行为。为此,就必须唤醒个体的情绪情感,并经由情绪的波动和体验使价值观成为人们稳定的心理素质和实践指针。稳定的价值认同是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外显于行”的前提条件,但社会核心价值观要想真正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成员自觉心理基础的一部分,就必须最终下降到主体的行为动机层面,转化为行为的动力基础。通过外在的教育教化,唤起内在注意、完成信息的筛选、建构价值认同,最终使社会核心价值观成为个体的行动指南,实现自身价值观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统一,并将个体行动“卷入”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所主导的社会潮流中,这就是社会核心价值观“下行”作用于社会心理的基本过程和最终旨归。

       反过来,这种在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又能够带给个体新的情绪情感体验,在群体间形成新一轮的“共享现实性”,进而促成良性社会心理的形成。

       三、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一性与矛盾性

       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当代中国人共同的现实生活与历史文化传统,二者的统一性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实现的。因此,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统一关系,不能孤立地局限于“此时此刻”的中国社会现实,必须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深刻剖析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嬗变调适过程。

       传统中国社会强调“血缘宗亲”,奉行“家国一体”,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与国家建设之间保持着较高的一致性,形成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心理品质。近代之后,随着西方列强入侵与长期的对内对外战争,传统中国超稳定的社会结构被强行打破,面对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求独立、求解放成为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的普遍社会心理。新中国的建立彻底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备受压迫、贫穷挨打的局面,从根本上实现了民族独立,极大地激发了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在全社会形成了高度统一的积极进取、全心全意谋求国家发展的普遍社会心理。但社会主义探索进程中的失误和曲折,又给中国社会心理的积极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党和国家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发展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大力推行改革开放,使国家综合实力与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这一时期,“求富图强”成为中国社会普遍的心理诉求。简而言之,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主要是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心理的基础之上形成发展起来的,一方面,由于近代以来的屈辱历史,当代中国人始终把国家富强、民族独立视为重要的价值追求和心理基础;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文化、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代中国人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空前觉醒,追求主体自身的发展和幸福也成为当代中国人的人生理想和心理愿景。在此情况下,如何谋求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协调统一,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也成为当代中国人面临的最大价值难题和心理困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简洁深刻、具体可感的价值规范,不仅倡导国家的富强文明,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崇尚个体的自我发展与幸福追求,实现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有机统一。在此意义上,我们又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充分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通过对当代中国人普遍心理诉求的概括、归纳、提炼,经社会各界反复酝酿、商议才最终形成的,是当代中国最大的价值公约数,凝结着民族文化血脉,集中反映当代中国人追寻美好幸福生活的价值诉求,是当代中国社会心理最为全面有力的价值表征。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产生时机上,它都高度契合当代中国社会成员的心理需要,是破解现代性社会心理病症的精神旗帜,能在更大程度上、新的基础上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与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社会共识。

       但是,如前所述,社会心理作为一种低级的社会意识,容易受到社会存在的影响,随着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呈现出突出的不稳定性。尤其在特定的消极社会事件诱发的即时性社会心态不能得到及时疏导解决的情况下,容易引起群体性的不良社会心理,使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出局部的不一致、不协调。而当代中国由于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社会领域之间在运行规则、发展目标、价值规范上还存在诸多矛盾,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尚待进一步整合,在此基础上,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之间的不一致、不协调问题就时有发生。再加上,开放环境带来的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市场经济催生的实利主义价值取向、社会分化造成的多元价值诉求相互缠绕,都不断冲击着当代中国的社会心理,使之更加趋于感性、易变,这就使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的关系呈现出一定的矛盾性,集中表现为:现阶段一定社会群体尚未具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心理特质,甚至出现了局部的病态心理,如社会焦虑症、习惯性怀疑、炫富心态等等。

       正确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的矛盾性本质,应将“核心价值观心理化”与“社会心理价值化”结合起来,着力消除有碍于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性互动的制约因素。重点要从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入手,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心理疏导,努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夯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理基础。[4]为此,要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机制,提升群众心理承受阈限,培养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引导人们正确看待自我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局部性问题,将之与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区分开来,从而坚定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增进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还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教育住房等等,从质和量两个层面向群众提供丰富优质的民生资源,创建公正合理的民生环境,使人们现实而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民生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转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理认同的优势,打牢核心价值观心理化的现实基础。二是不断优化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传播途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心理的引领、塑造作用。关键一点在于通过吸取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实现与人们历史文化心理的互通互融;通过融入人们日常生活,把所宣扬的精神与人民心中的好恶臧否的真实情感结合起来,触动人们的情感体验,以形成对人们价值心理的强烈冲击。

       总之,社会心理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基于一定社会生产关系和历史文化传统产生的两种发展程度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全部社会文化产生的直接来源与感性基础,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心理系统化、理论化的价值表征;二者关系具有相融相通的统一性与互适改变的矛盾性。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实际,如果缺失了对社会心理的价值观引领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心理基础培育,就无从谈起对我国当前社会中出现的诸多时代性病症的回应和医治;如果失落了对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心理本质关系的观照和论析,更遑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的科学开展。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心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关系,既不能无视二者在整体上的统一性,将局部的眼前的问题当做根本性、制度性病症,动辄质疑理论、道路和制度的科学性,也不能以统一性为由,无视具体问题的破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积弊。就此而言,从社会心理视角展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和实践,任重道远,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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