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概念的中国之旅_文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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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11-0113-09

作品(uvre)和文本(texte)在文学话语中,曾经是普通的术语,文本指的文学的语言现象,而作品则体现了美学和创造价值。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话语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作品”概念消失,而“文本”概念则无所不在。这个术语转换的背后隐藏着文学范式的转换,同时也是对文学制度的质疑。在传统观念中,文本是与作品相互关联和对立的观念,文本要走向作品,后者是前者的归宿。然而,在结构主义文论兴起之后,由于研究兴趣和科学客观性的追求,代表价值体系的作品被置于边缘,而原来处于边缘的文本成为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后结构主义则重新强调文学实践和价值,但是他们把传统的价值观恰好颠覆过来,从作品走向文本,此时的文本不再是具体的书写产物,而是一种新的文学观念和意指实践方式,经典的作品变为庸俗,先锋的文本代表颠覆性的价值。在新的空间分配语义,拒绝任何固定的话语秩序。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本概念进入中国。Texte这个概念翻译为“文本”是在80年代以后随着结构主义的浪潮进入中国,直到90年代才逐渐成为文学批评话语中的关键词。中国的特殊语境对概念的吸收和旅行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汉语中并不存在一个与texte完全对应的词,当时中国学术界制造了两个词来翻译,一个是文本,另一个是本文。经过80年代的争议,90年代“文本”作为texte的翻译得到了学术界主流的认可,但是并未得到完全的承认,“本文”的翻译依然还有一定影响①。这些都说明,在汉语中难以找到一个在意义上完全对应texte的词汇,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中也并不存在一个与texte相同的范畴。傅修延先生在《文本学》一书中提到中国古代的“文本思想”②,实际上是一种误读。因为,西方六七十年代的文本观是建立在“文本”与“作品”的对立之上的,倘若没有这种对立,也就不可能发生“从作品到文本”的转变。中国文学传统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对立,虽说中国也有“文”和“文章”之类的诸多概念,但是古汉语中,“文”并非是一个客观的对象,更非简单的文字所组成的任何东西。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中说:“文之为徳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故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旁通而无滞,日用而不匮。《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这里的“文”带有强烈的价值色彩,与西方的text并不是一回事,不能简单归为一类③。尤其是汉语中,原本不存在一个与“文”相区别和对立的“作品”概念,这样的差别不仅造成翻译上和接受上的困难,也使我们难以理解西方文学理论中文本观念兴起的革命性意义。在西方的语境中,文本和作品作为语词的对立项,必须相互参照才能理解其原义;而在中国的语境中,却常常难以理解这样的对立。在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和批评中,文本的概念常常用来替换作品概念,或者最多用来强调对作品(文本)本身的关注而已。直到今天,中国对文本概念的理解大部分都是接受美学的理解模式,而对西方六七十年代的文本观念缺乏深入理解,即使在对西方六七十年代先锋批评的研究中,也仅仅把文本作为审美判断的客观依据,而没有看到文本与作品的对立之处,因此也难以理解“从作品到文本”这一过程的真实意义。然而从另一方面,中国学界在文本概念的启发之下,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的“文”概念,也许能重新建构不同于西方又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学观。

一、文本概念的翻译与接受过程

文本一词进入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的过程非常复杂。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现代文学理论的译介在中国大陆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在最早一批理论译介中,“text”(法语为texte)作为西方现代文学理论中关键性的理论术语,亦通过译介进入中国。“text”来到中国后,作为一个西方文学理论名词在翻译和传播的过程中均经历了一些波折。最基本的译名确定过程中经历了“本文”与“文本”的角力,文本概念传播过程中也不乏种种杂糅与变化,文本理论研究兴起后的接受过程也显得色彩纷呈。

当西方现代文学理论中的“text”一词最初进入中国时,其译名并非文本,而是本文,因此当我们查阅早期的西方文论译介资料时,本文是其中常见的作为英文“text”或法文“texte”的中文对应词,并且本文的使用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至近年,本文仍会偶尔见于相关理论文章中。文本取代本文成为约定俗成的文学理论术语,亦非一日之功。时至今日,本文与文本的这段历史似乎已成为尘封往事,大多数人只知有文本而不知有本文,但了解这一段译名的纠葛,对理解早期文本理论译介中的一些理念或能有所助益。

目前在现代汉语中,文本与本文均为常用词。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这两个词的解释如下,这两个词的解释自进入现代汉语词典以后便几乎没有变动过:

本文:①所指的这篇文章;②原文(区别于“译文”或“注解”)。

文本:文件的某种本子(多就文字、措辞而言),也指某种文件。

这两个词语的现代汉语释义均与文本在西方话语中的意思相去甚远。但本文的释义似乎更加靠近text的本意即原文、本文、正文等。

这两个词语的常用程度不同。尽管1965年《现代汉语词典》的排印送审稿本及1973年的初版中都先于“本文”收录了“文本”一词,至1978年第1版现代汉语词典中才开始同时收录文本与本文两词。但是根据1990年出版的《现代汉语常用词频词典(音序部分)》[3](选材为1919至1982年间的汉语材料),本文的频度为144,文本的频度仅有14。由此可见,至少在西方文论引进初期的1980年前后,本文的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文本一词。

通过现代汉语中本文与文本两词从释义到使用频率的对比,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何当年西方文论最初译介至国内时译者或著者选择本文作为“text”的对应词。

首先,“text”在英语中本属于基本常用词汇,其常用的英文义项为:

①the main printed part of a book or magazine,not the notes,pictures,etc.②any form of written material.③the written form of a speech,a play,an article,etc.[4]

而后随着文学理论的发展,“text”才逐渐成为了文学理论术语之一,增加了特殊的义项。从text的这一特征来看,选择“本文”这一本义与“text”相近,且同样本为现代汉语常用语汇的词语作为翻译“text”的对应词顺理成章。

目前可以查找到的最早在西方文论译介中使用“本文”的译著为1980年李幼蒸先生翻译的布洛克曼所著《结构主义:莫斯科—布拉格—巴黎》。在本书后记中,李幼蒸先生解释自己对名词术语翻译的处理时特别提到,“在译法方面,译者或者选用习常的对应的中文词,通过专门定义和上下文语境的限定而使读者按新的意思来理解(如‘异化’、‘本文’)”。在本书的注释中,第一个解释词条即为“本文”。李幼蒸先生在本书中对本文的解释基本涵盖了在结构主义以及符号学研究中“text”所具有的特殊含义[5](P157)。在《结构主义:莫斯科—布拉格—巴黎》一书之后,涉及“本文”的理论译著较少,“本文”一词,零星可见于理论刊物上介绍西方文学理论的文章中。

例如1984年《文艺研究》刊载的《现代西方文学学研究的几种倾向》一文中即写道:“照雅克布逊的界定,‘文学性’是文学学的研究对象,亦即‘把本文制成艺术品的方法或构成原理’。”[6]根据作者注释,此处雅克布逊的话引用自英译本托多罗夫著《诗学导引》,毫无疑问,此文作者沿用了李幼蒸在翻译时对“text”的处理,即译为本文。再如同年《文学评论》刊发的《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一文,作者也提及“新批评”把文学理论仅仅局限于“对作品本文”[7]的解释。还有1984年的《法国研究》刊载的《语言学中的功能和结构》一文中提及“……例如替换法,那是建立在将一些本文的局部相异的截段对比的基础上……”[8],亦使用本文作为法语中“texte”在中文里的对应词。可见自1980年起,将“text”译作“本文”基本是当时大部分西方文论译介者、研究者的共识,本文由此时起而长期作为“text”在中文里的对应词广泛使用。

尽管“本文”从词义及词频上看似更宜于作为“text”的中文对应词,并被理论译介者所选择,然而由于本文在作为文学理论术语使用时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不足之处,容易与写作时用来指称“此篇文章”的本文相混淆,于是很快便出现了以“文本”移译“text”文章,以避免此问题。

目前所能查找到较早使用“文本”翻译“text”(“texte”)的文章为1983年《文艺理论研究》上刊载的一篇理论文章《论文学接收》,译者使用“文本”一词翻译法文“texte”一词[9];以及1984年《文艺研究》上刊登的《文学批评的历史方法的几个问题》一文,文中介绍:“历史透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籍捷克批评家瑞内·威列克。他虽然被看作是力主文本批评的英美新批评阵营中的一人,但是却很重视历史的方法。”[10]

于是在1980年代的大多数时间中,中国的西方文论研究界,便始终同时存在着本文与文本这两种对于“text”的译法。本文与文本竞争最激烈的时期大约是1985、1986、1987、1988这4年。当时的文学理论刊物上往往出现同一本刊物,刊载的文章却有的用本文,有的用文本。譬如《文艺理论研究》1985年第2期刊载了一篇《接受美学简介》[11],其中特设“文本理论”一节讲解接受美学的文本观;而到了第3期刊登的《近年来文艺学研究中六种方法的探讨概述》[12]一文中,接受美学的研究对象又成了文学本文。更有甚者,在同一本杂志的同一期中,两篇不同的文章分别使用文本与本文两个词。这种情况出现在1987年第三期的《外国文学评论》中,在《文学本体论与文学批评的方法论——关于西方当代文学批评理论的两点思考》[13]一文中,作者述及“新批评”分析的对象为“文本肌质”;而同期另一篇介绍解构主义的文章《“分解主义”运用一例》[14]中则使用“本文”一词作为术语。

本文和文本在学术话语中的并存和混用,无疑给读者和研究者都带来了一些不便。譬如写作和阅读过程中需要时刻注意区分作为理论术语的“本文”和作为“所指的这篇文章”的“本文”以及和同样作为理论术语的“文本”,在交流中造成了不少问题,读者看到不同的术语也莫衷一是。

从尽量选择与原词贴近的词语作为翻译对应词的角度来说,“本文”是更加合适的,符合“text”从一个基本常用词被人为赋予新的内涵而具有文学术语功能的轨迹,但其在使用时产生的不便又让人难以回避。文本尽管与“text”在英文中的常用词身份不符(文本起初就是一个带有一定专业性质、使用频率较低的词语),但人为赋予它文学理论术语的意义及身份之后,更容易理解和使用。

将本文树立为文学理论术语“text”对应词的是翻译者,最终为文本正名的还是翻译者。从1987年起,有较多译者开始使用“文本”对“text”进行翻译,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是《上海文论》在1987年的第1、3、5期杂志上连续刊出的韦勒克《近年来文学批评中的科学、伪科学和直觉》[15]、伊塞尔《文本与读者的交互作用》[16]、罗兰·巴特《文本理论》[17]这三篇文章的译文,其中均将“text”或“texte”译作文本。这三篇文章一为“新批评”理论译介,一为接受理论译介,一为文本理论核心人物罗兰·巴特理论著述中最重要的文章之一,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重要影响。

自1980年代末起,新翻译的西方文论基本都使用文本一词翻译“text”或“texte”,而大部分西方文论介绍或分析类的文章仍在使用“本文”一词。但经过1989年至1991年近三年西方文论译介的委顿期,1992年西方文论译介重新恢复繁荣之时,大部分所有的译者和作者约定俗成地使用“文本”作为理论术语。或许是因为经过三年的沉淀,以及1987年以来大量翻译文章均使用文本的影响,文本最终取代了本文的位置,成为了被广泛认可的理论术语。2004年出版的《当代汉语新词词典》收录了“文本”一词,释义为:

文艺理论术语,由文字符号组成的实体,对文本的研究,主要在语义学、修辞学等方面展开。△“新批评”派认为,文本是独立存在的客体。[18]

但是这种取代并不彻底,尽管文本几乎成为了约定俗成的理论术语,但是本文并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1999年版的《辞海》收录了“本文”词条,如下:

[本文]西方现代文学批评术语。英文为text。是新批评、结构主义和接受美学等经常使用的重要概念。新批评所指的“本文”,主要指文学语词所组成的实体,即通常所说的作品。结构主义所说的“本文”,主要指写作惯例的一种形式,它寓文学性于其中,体现了一种文学的法则。接受美学所讲的“文本”,指为进入接受过程的文学作品。[19]

2005年的《大辞海·中国文学卷》收录“本文”词条,释义与1999年版的《辞海》相同,但是增加了“文本”词条,解释为“即‘本文’”。可见,尽管到1990年代中期以后,文学理论书籍基本承认了“文本”作为理论术语的地位,但“本文”在整个80年代的长期存在还是留下了一定影响。在王一川先生2003年出版的《文学理论》中,“本文”和“文本”二者的关系仍被提了出来[20](P144)。

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文学理论短期内大量引进中国,如海绵吸水,多种理论不分“老幼”、没有主次涌入中国文学理论界,一时间理论话语极大丰富,“文本”亦在这一时期从西方话语中进入中国。中国文学理论界接触到文本时,它对我们是一个完全陌生而又模糊的形象,如同一位面目模糊的人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时空中,这个环境中的人们于是开始多方打听这位陌生人的信息,得到的信息却是零碎、繁多的,一手的、二手的、多方转述的,人们根据这些信息加上自己的理解和经验,结合本地环境与气候,逐渐帮这位陌生人描画出眉眼口鼻,穿上合身的衣服,给予他一份与之相适应的生活和工作,这位穿越而来的陌生人终于融入了当地环境与生活,成为了一位移民。那么这个人穿越至这个时空之后还与穿越前是同一个人吗?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他还是同一个人,可是无论从内涵到外在,他都已经与原来不同了。

二、结构主义、新批评与接受理论并进

文本一词初入中国时,恐怕还没有人知道什么法国的文本理论,当时的文本,不过是夹杂在各种理论中的新奇术语之一。文本理论在西方也不过是20世纪60年代方才发展得较有声势,而且也经历了多个阶段,不同理论家的理解和用法也不同。我们可以用1990年出版的一本《文学理论教程》为蓝本来分析说明。该教材中“文学批评方法述评”一章下设两小节:形式主义批评类型,接受批评类型。其中形式主义批评列有条目:俄国形式主义批评方法、英美新批评派批评方法、结构主义批评方法、符号学方法;接受批评类型下列条目:现象学批评方法、阐释学批评方法、接受批评方法[21](P464-474)。这两小节内容设置恰好就是1980年代第一批进入中国的与文本相关现代西方文论的集合。

结构主义文论是70年代末最早进入中国的一批现代西方文论之一。其实早在60年代,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已经少量翻译进入中国[22]。只不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种理论的引进很快就陷入停顿,并且其影响仅仅局限在语言学界。待70年代末中国重新打开大门引进西方理论之时,当代西方文论已经转了几个弯,后结构主义依然风行,同时也来到了文化研究的大门前。但此时西方文论的结构主义余热尚未褪去,留下的是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国内理论界首先译介结构主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伴随结构主义这一统领性的理论方向,就会有一系列的相关理论需要介绍,包括结构主义肇始——俄国形式主义、符号学、现象学等一系列理论。1980年李幼蒸首先译介了结构主义的一部概论性著作《结构主义:莫斯科—布拉格—巴黎》[23],1982年《文艺理论研究》刊发了罗兰·巴特所著《结构主义——一种活动》[23]的译文。尽管罗兰·巴特的文章译介较晚,但布洛克曼的书实际是基于巴特对结构主义总结的一个详细论述,其中介绍了俄国形式主义、符号学、现象学等等文学理论与结构主义的渊源。

结构主义使用文本概念,最初主要是在结构主义语言学中当作单纯的“话语”的指称,俄国形式主义其实并未使用文本这一概念进行运作,结构主义理论中文本概念并不是革命性的,它所导致的只是研究焦点的变化。使文学研究从作品的意义和价值转向对文本的科学研究。结构主义译介至国内并未引起人们对“文本”这一术语的关注,文本产生影响还要从接受理论和新批评说起。

接下来引起理论界对文本重视的译介就是接受理论和新批评。1983年文学理论期刊刊发了《论文学接收》一文(最早接受理论的译法也有接受、接收等不同),该文特别在注释第一条对“文本”作出解释:“接收理论把没有经过读者阅读和检验的作品称为‘文本’(texte),经过读者阅读和检验才称‘作品’。”[9]这大约是第一次在理论译介中明确了文本一词的革命性意义,指出使用“文本”这一术语和传统“作品”概念的不同。之后与接受理论有关的“读者-反应批评”、阐释学等也获得了相应的介绍,如1986年《文艺理论研究》刊载尧斯《文学与阐释学》[24]一文,1987年《外国文学评论》刊登《谋事在文成事在人——读者反应批评评介》[25]一文。随后数年中,接受理论因为其较强的操作性在国内非常受欢迎,实际上是普遍接受的一种理路。

新批评实际上是进入中国的所有这些理论中在现代西方文论中历史最悠久的一个,也是和文本这个术语最没有直接联系的一个。1984年,新批评的干将韦勒克与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即被译介至国内[26],并迅速获得了崇高的地位,随后又有《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27]这样的国内学者所著理论介绍书籍。80年代及以后介绍或论及“新批评”的文章往往使用“文本”一词来说明新批评的理念中的本体论批评理念,典型的做法是将“close reading”解释为“文本细读”,又如在一篇文章中论及新批评派理论与实践的长处时这样描述:“更加强调了作品的本文分析,深入到了文学作品的内部,达到了细致深入之境地”[28],这就对中国文论话语的文本观念形成种下了混淆的种子。

同时期与文本理论密切相关的译介理论还有后结构主义或解构主义,例如《“分解主义”运用一例》[29]《卡勒论读者的“文学能力”》[30]等文章,尽管它们在当时发表的数量和影响力都逊于结构主义、新批评及接受理论,但却对文本理论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影响。

1989年起,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形势等转变,一直到1991年的一段时间里,几年中颇具颠覆性质的文学本体论等理论思想受到了比较全面的批判。一时间,除却《外国文学评论》等专门期刊,大部分文学理论期刊上的西方文论研究在数量上和范围上都有明显缩减。经过这一段暂停时期,中国文学理论研究的趋势出现了转折,西方文论又逐渐热起来。90年代以后,中西方交流更加便利和频繁,西方文学理论进入中国的途径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继新批评、结构主义和接受理论之后,与文本理论相关的后结构主义、叙事学、人类学、后现代主义、新历史批评、文化研究等西方最新的理论成果也很快进入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中。

1990年以后,英美文学理论的热潮未退,当代法国文论在国内开始获得更多关注。如1990年,在西方文论译介普遍陷入低潮的时刻,解构主义理论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在西方文论译介中相对而言获得了更多关注。比如《保尔·德曼的解构主义批评初探》[31]《雅克·德里达(文论选译)》[32]《十字路口:法国文艺批评理论面临选择》[33]《罗兰·巴尔特和太凯尔团体》[34]《<S/Z>选译》[35]《罗兰·巴尔特:从结构主义走向反结构主义》[36]等文章。这些文章对于帮助理论界进一步理解解构主义,理解罗兰·巴特思想由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的转变起到了推动的作用。特别是罗兰·巴特文学思想的译介,对中国的文本理论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让人们重视到由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这两个理论思想对文本的概念形成起到的革命性影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各种理论的交织作用下,巴特的文本观并未对国内的文论界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新历史主义在1990年代早期译介至国内并迅速形成影响,1993年各种文艺理论刊物上刊发了一批相关文章,如《西方文论的新倾向:新历史主义》[37]《后结构历史主义诗学:新历史主义和文化唯物主义述评》[38]《历史·文本·意识形态:新历史主义的文化批评和文学批评刍议》[39]等。新历史主义的进入,提供给国内学界文本与历史语境的新视角,使得文本超越了“文学本体论”层面上的理解和使用,抑制了文本中心主义的发展,逐渐走向泛文本研究。而人类学以及文化研究相关理论在90年代中后期的引进对文本观念形成的影响与新历史主义类似,这与进入80年代之后在西方文学理论中文本中心主义的衰落有着密切联系。

还有一些早在80年代便译介进入中国的理论,一直要等到90年代之后才发生重要影响。例如早在1988年便已译介至中国的叙事学理论对国内文学理论界的文本操作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外国文学评论》1988第3期刊发了《略论叙事学的理论特征》[40]一文,但这只是一篇概述性质的理论介绍,并不具有理论指导实践的意义,叙事学真正介入中国文学研究还是在2000年之后,彼时学界才更多使用叙事学进行文本操作而非单纯的分析理论。

三、文本在中国的复杂语义

文本进入中国后一路走来,从内涵到外延均发生了重大改变,由结构主义初介绍时的一个新奇的理论术语,形象逐渐明晰,内容极大丰富,最终发展成为一个泛学术名词,在学术话语中被广泛使用。

这一文本概念和使用的泛化自1990年代中期便有所显露。当时的一些学术文章中,尽管作者是有意识地将文本作为一个特定术语来使用,并时时注意加以解释和限定,但由于文本相关理论译介的“杂语共生”现象,导致在使用中概念的混淆。例如在《人·文本·结构——不同层面的爱伦·坡》[41]一文第三部分“文本层面:社会历史和文本批评”中,作者首先在这一个标题上,从两个不同层面使用了文本一词,标题中“文本”一词,实际上是用来取代“作品”,因为我们通过阅读该文可以发现,作者在这一部分中讨论的是对爱伦·坡作品的不同批评方式,一种是传统的印象式批评,一种是新批评派倡导的对作品本体的批评,而印象式批评的概念中没有文本只有作品,新批评亦只能说在批评对象的观念上与文本切近,所以尽管使用“文本”这一新词,所指仍是作品。而这种用法在今天依然相当普遍。

2000年之后,西方文论基本已经全面进入中国文学理论研究的视野,由追补叠加式的引进转变为平行式引进,在这一阶段,国内学界开始对一些西方文学理论进行种种总结性研究,这其中就包括对一些名词术语的总结性解释,文本作为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名词,得到了各式各样的总结。其中在一些文学理论教材中对文本概念的总结被认为具有更深远的影响力,而这些教材对文本概念的理解和介绍所参照的是不同来源的理论体系,意义差别很大。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为文本概念设置的章节为“文学作品的文本层次”,对文本的解释为:“‘文本’(text),在英语中是原文、正文的意思,这里用来指由作者写成而有待于阅读的单个文学作品本身。”[42](P206)事实上,这里所使用的文本概念完全是接受美学的观念,而不是文本理论的概念。在南帆编著的《文学理论新读本》中,专设“文本”一章,在初始对于文本的解释为:“‘文本’指的是作品文字组成的实体——罗兰·巴特称之为‘能指的织体’。”[43](P47)这个定义是由“text”的本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文本概念组成,而之后的详解则包括了新批评和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俄国形式主义与茵加登理论这三个部分。在王一川的《文学理论》一书中,也设立“文学文本”一章,使用了一些信息论的新观念阐释文学文本概念,将文学文本定义为“由媒介传输的具有完整表义系统和文采的富于感兴修辞的语言产品,包括诗歌文本、小说文本、散文文本、报告文学文本、剧本文本等多种具体形态”[44](P400),只在具体介绍文本观念时以西方文学理论中新批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文本观作为参考。

国内文学理论界在文本一词的使用上,一方面将它作为“text”的对等替换物来严格使用,人们将“text”的能指和意识形态强行指定给文本这个术语;另一方面,又时常将它作为“文章”、“作品”等传统词汇的现代化替代品而被随意使用,并没有被赋予特定意义和意识形态功能,在学术文章中这种分化尤为明显。而在普通文章中文本一词使用频率也在不断增加,但基本都用于指称某种特定文件,具有专业意味,比如法律文本、合同文本,或者是信息技术用语,如文本框、电子文本等,并没有如英语中“text”一词那般成为日常语汇。

萨义德在《旅行中的理论》一文中探讨了理论在不同时空中的位移问题,他关注“一个观念或一种理论,从此时此地向彼时彼地的运动,它的说服力是有所增强呢,还是有所减弱,以及某一历史时期和民族文化中的一种理论,在另一历史时期或者境域中是否会变得截然不同”。梳理一下文本由西方来到中国的一次时空旅行,结合文本来到中国后经历的社会历史情境,不难发现与西方话语中的原文“text”差异很大,与最初到达中国之时也有不小的变化。

这种差异从当代中国对西方文学理论的译介与研究中来,又会对后来的理论译介与研究产生影响。所以对西方理论追根溯源,尽量恢复文本在西方文学话语中的本来面目,对比文本在中国旅行之后生成的概念,从中总结理论在不同时空中运动可能发生的改变,并结合历史情境来简单分析改变的原因。

由于文本与文这两个词汇在中文中与西文中的巨大差异,因此,在语言层面上就难以在汉语系统精确再现text在西语中的原义。另外,中国对西方理论的接受,处于不同的理论和文化空间,误读也就难以避免。这种误读既可能产生创造性,也可能遮蔽理论的力量。

文本经由译介进入中国时,由于西方各种理论的同时引进,理论的“杂语共生”首先造成了对于文本概念来源的混淆。国内最早对文学理论中的文本概念进行阐释的应当为李幼蒸所译《结构主义:莫斯科-布拉格-巴黎》一书对文本的注释。原注释摘录如下:

本文(text):本文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研究中所使用的基本概念,它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一般由以下几种:

(1)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本文就是指按语言规则结合而成的词句组合体,它可以短至一句话,长至一本书。

(2)在较精密的意义上,本文指语言组合体中不同语言学层次上的结构组织本身,它可以指某一层次上的语言学结构(如音位层、语素层、词组层、句群层……等等),也可以指个层次上语言学结构的总体。

(3)在当代法国“太凯尔”派研究中形成了“本文理论”的专门学科,在他们的研究中本文成为神秘性的语言现象,强调本文自动的“能产性”,本文被看成是字词“生成性作用场”。

(4)在当代一般符号学研究中,本文超出了语言现象范围,它可以指任何时间或空间中存在的能指系统,于是就出现了“画面本文”、“乐曲本文”、“建筑体本文”、“舞蹈本文”等概念,这种用法是为了表明这些非语言现象具有同语言本文类似的结构组织。

在纯粹语言学研究中,text指大于句子的语言组合体,中文一般译为“话语”。[5]

可以看见,文本概念在中国最早便是与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相联系的,而当时中国文学理论界对于西方现代文论所知甚少,遑论巴尔特等人的文本理论。而且在译介初期,文本只是作为相关理论中大量新名词中的一个空降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之中,缺乏理论根基,没有实践土壤,但文本作为一个文学批评用语,如果不进入批评实践,其意义难以自现。因此,最初结构主义文论中对文本的译介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理解和重视,中国的文论界还没有经历语言学转向,也很难理解文本理论的上下文背景。文本概念虽然早在1980年便被译介至中国,但在最初几年中一直被搁置在大量新理论名词术语之中,并不凸显。

文本概念进入文学批评话语得益于新批评和接受理论的译介。确切说来,新批评并没有特殊的文本概念,他们提出的“文学本体论”观点译介至中国后,恰与当时破除文学批评意识形态色彩过重的理论思潮契合,引起很大反响。而且新批评的一些主张可操作性非常强,因此在理论研究中推展也比较快。新批评被当成是对传统文学史批评的超越,在文学批评的对象应为“文学本体”这一说法上与文本概念有一定相似性,所以往往在介绍新批评的理论观点时使用文本一词,造成了国内理论界通常在新批评的语境中理解“文本”一词。

接受理论对于文本的界定非常清晰,译介至国内时也作了比较明确的说明,即文本是与作品相对的概念,作品没有进入接受过程时即是文本,文本是尚未经读者接受的未完成的作品。在接受理论中,文本只是中介而非中心。这是一种距离传统并不遥远的解释,也符合一般的常识思维,很容易理解和接受。在中国文论课程影响最广泛的教材《文学理论教程》中就是采用的这个阐释模式。

由于新批评理论、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对于中国文学理论中文本概念的综合作用,以及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中国文论界更习惯把不同的理论杂糅调合一处。董希文先生在《文学文本理论研究》写道:“本书衡量文学文本理论的标准是:一,是否坚持以作品本身为研究的重点,更关注作品自身意义的生成,放逐作者的决定定位;二,是否将作品是为一个语言构成物,多层次、多角度地运用语言学方法研究作品。只要坚持了上述两点,即使在其理论中没有明确提出“文本”助长,没有出现“文本”字眼,我们也将其视为文本理论。”[45]董先生把一切与文本有关的理论都视为文本理论的分支,并且把文本与作品当成完全兼容的概念序列,这恐怕是中国文论界对于文本概念的一般看法。

南帆编著的《文学理论新读本》对于文本的解释为:“‘文本’指的是作品文字组成的实体——罗兰·巴特称之为‘能指的织体’。”这个定义基于巴尔特的文本理论,但又没有完全忠实于巴尔特对文本的解释。首先“作品文字组成的实体”这个定义就不符合巴尔特在作品和文本之间所进行的强烈的对立。同时在详细介绍中又列举新批评、形式主义等诸多理论,是典型的将具有文本观念的理论在文本概念中进行杂糅的做法。王一川的《文学理论》对文学话语中文本的定义最具有个人色彩。他结合了信息理论和中国传统文论,定义文学文本为“由媒介传输的具有完整表义系统和文采的富于感兴修辞的语言产品”,看上去和西方文论中的文本已经没有任何联系,只有“语言产品”一词或可以和新批评中的作品本体以及结构主义的“文学话语”有相似处。但是王一川在具体介绍文本观念时以西方文学理论中新批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文本观作为参考,这也是理论杂糅和调和的一种表现。

从80年代后期开始,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等文学批评的新观念进入中国,又对中国文学理论研究中的文本观念进行了一次刷新。特别是后结构主义的文本理论对于文本更具革命性的解释,理应在国内理论界产生震动,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对于西方文论的引进尚处于追补叠加阶段,因此文本观念的颠覆性便被消弭在其他对于国内文学理论界来说都非常具有革命性、颠覆性的文论之中。这一时期,法国的先锋文学理论已经退潮,中国文论界这时更多从美国转手的理论中偏重直接的政治关怀,如后结构、女权主义等等,对文本在理论层面的概念形成影响有限。而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等西方文化研究转向过程中的理论产物,不再以文学为中心,对于中国文学理论话语的影响就是文本的使用越来越不具有特指性,而是一个宽泛的用以取代作品指称文学批评对象的词汇。中国学者使用“文本”这以概念取代作品,常常不是出于深思熟虑的文学观念的变化,而只是一种术语的时髦。

另一方面,法国的先锋理论本身也逐渐从理论的恐怖主义转向温和。从80年代开始先锋们很少再坚持文学范围内的革命,他们或者像巴尔特和托多洛夫一样重新采用传统的作品概念,或者如克里斯特瓦一样转向新的领域。经过了六七十年代的理论冲击,文本概念之上堆积了无穷尽的文学元话语,这得益于这个词语本身的平淡。文本概念一方面是法国文本理论的特殊术语,另一方面它作为一个普通词汇,也是不同学派和理论得以交流的平台。

而中国专门对文本观念研究,尽管1980年代末已有专著问世,1988年出版的《本文的策略》一书论述了自结构主义以来的西方文本观念。但这样的专著在2000年以前只是偶尔闪现,具有一定规模的文本观念研究在2000年之后才逐渐兴起。其中重要的专著有赵志军的《文学文本理论》、傅修延《文本学:文本主义文论系统研究》、董希文《文学文本理论研究》以及戴阿宝所著《文本革命:当代西方文论的一种视野》。这四本文本观念专著的共同特点就是对西方文论中与文本有关的理论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介绍。从这四本专著来看,目前国内对于文本观念的理解显得过于宽泛,只要提到文本一词,或者没有文本一词却有文本概念的,就是文本观念和文本理论。近30年来中国文学理论界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接受了当代西方文学理论近一个世纪逐渐发展而来的理论,每一个理论其实都有它发展的背景和内在的逻辑,它们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产生。而待这些理论被译介至中国,却只剩下表面的理论话语,国内理论界往往注重这些理论本身而忽略它们产生的历史语境,结果就造成了对于理论的字面意义关注超过思想内涵,关注西方理论在短时间内能看见的实用性而非西方理论的思维方式和思想内涵。所以我们看到在这些理论著作中,仅凭理论在批评中的操作层是否以文本为对象进行归类,这种理论综合与调整的再创造当然也是必需的,但是我们也有必要正本清源,厘清概念的来龙去脉,探查其思路,挖掘其深意。

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中的文本概念发展到今天,已经与西方的文本概念,尤其与六七十年代的文论有了较大的差异。首先,西方的文本一词由日常语汇和语言学语汇被引入文学理论话语,是一个革新和颠覆的过程;而中国的文本一词自始至终都是专业性术语,从一开始被拿来作为“text”的翻译对应词,在译介的过程中被不断赋予理论含义,因此是一个概念建构的过程,缺少了原本的革命性颠覆过程。其次,西方的文本概念是经过对旧有理论的一次次打破、颠覆逐渐形成的,这不是一个理论间通过相互承继和发展建构理论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通过理论之间的对立来获得新理论的过程;而当这些西方文论在短时间内以追补叠加的方式同时进入中国,中国文学理论界擅长对它们调和与杂糅,为我所用,但是也忽略了其思想源头的差异与对立。我们非常有必要重新追溯理论的源头,激活其思想内涵,为今天的文学理论和思考注入源头活水。

注释:

①例如,《文艺理论研究》2008年第3期发表的文章《“本文诗学”论》依然使用本文作为text的翻译。屠友祥翻译的《S/Z》和《文之悦》都采用“文”这个单音词来翻译texte,虽然应当肯定屠先生试图沟通中西古今的努力,但是应当看到中国古代的“文”与法语中的texte在涵义上有很大差异。

②参见傅修延:《文本学——文本主义文论系统研究》,第6章至第9章。

③在法语中,复数的lettres比texte更接近中国古代的“文”,有文采之意,也可指称文学。《Littré法语词典》就把中国古代的文人翻译成lettré,而texte在西方传统中是没有价值判断色彩的,因此不宜与中国古代处于价值体系崇高之处的“文”进行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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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概念的中国之旅_文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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