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对新时期中国外交理论的重要贡献_和平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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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的和平崛起举世瞩目,中国外交的辉煌成就人人皆知。每当人们回顾这一切时,都不能不对邓小平这位世纪伟人充满深深的敬意。

邓小平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正是在他的领导下,中国才成功地实现了改革开放。也正是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外交才得以与时俱进,实现了重大的战略调整,并且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领导中国外交的具体过程中,邓小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以自己的一系列真知灼见丰富了新中国的外交理论。正如钱其琛同志所言:“邓小平的外交思想内容丰富,洋溢着鲜明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精神,是新时期我国制定外交政策和指导外交实践的指南。”(注:《邓小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7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今天,当我们在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时回顾他对新中国外交理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既是对他的一种很好的纪念,也是为了更好地以之指导当代中国的外交实践。

作为新时期中国外交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新时期中国外交理论的贡献,主要集中在他所提出的一系列有关外交战略与外交策略的重要思想方面。

一、明确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

所谓外交,通常是指国与国之间所进行的正式的官方交往与沟通。在国际舞台上,任何一个国家所开展的正常外交活动,均出自一定的动因。从理论上来讲,一国外交的基本动因,不仅是其实施外交行为的主要目标,而且也是其制定外交战略的根本准则。对其定位不准,或者对其含糊其词,都必然直接有损于本国外交。

对此问题,邓小平进行过长时间认真的思考。1989年10月31日在同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进行会见时,他就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在这样的大问题上,我们都是现实的”(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30页。)。他的这一思想,是对既往“左”倾思想的一种伟大的拨乱反正,也是对当时国际社会甚嚣尘上的大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一种最有力的抵制。

邓小平所强调的在外交上应“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据笔者理解含义有二:一方面,它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国家利益乃是最高的利益,必须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其他一切利益均应服从于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它则要求一个国家在实施其外交行为、进行其外交决策时,必须以是否有利于本国国家利益作为根本的判断标准。

在外交实践中,邓小平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首先表现于他始终如一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明确指出:“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页。)

与此同时,邓小平还强调:在中国处理国内外诸项事务时,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的具体要求,就是要集中精力发展中国的经济,“归根到底,都要求我们的经济建设搞好”(注:《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40页。)。因为他看到所谓国家利益,不但包括了国家主权、国家尊严与传统的国家安全利益,而且还应包括国家的经济利益。就本质而言,一国的经济实力无疑是维护与发展本国家一切利益的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维护其国家主权、国家尊严与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提高其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根本动力。出于此种考虑,当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之后,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把发展经济、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作为我国的首要利益。他明确指出:“这是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注:《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56页。),并且还再三强调这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注:《邓小平文选》,2版,第2卷,272页。)。

邓小平在强调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的同时,还与西方国家将国家利益等同于“国家利己主义”的做法划清了界限。他不仅承认国家利益的多样性、特殊性,而且也承认国家利益的普遍性、国与国之间利益的共同性。他胸怀坦荡地认为:中国人民的利益与世界人民的利益在本质上其实是一致的。中国在外交实践中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尊重、照顾其他国家的利益。在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时,既要“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30页。)。他时常强调:中国的外交举措必须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中国判断、处理国际事务时应以是否有利于维护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他郑重表示:“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8~329页。)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由此可见,国家利益是一国开展对外活动的基本动因,国家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国家利益关系。邓小平主张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处理中国的外交事务的重要意义,一是在此问题上实事求是,与“左”的思想划清了界限,大胆进行了拨乱反正;二是在外交实践中有利于中国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国家利益、更好地尊重他国的利益,同时更好地维护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确立“和平与发展”为两大目标

作为国家的主要领导人,邓小平在为中国外交掌舵时,自然必须清醒地分析当时的国际形势,然后据此拟定中国外交战略的基本目标。

从新中国建立直至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主要领导人一直都把国际形势的基本特征概括为“战争与革命”。当时新中国的多项外交决策都是以此作为出发点的。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这种认识已经与客观现实明显地不符。邓小平通过对国际新形势的具体而深刻的分析,科学地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著名论断。

1985年3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明确地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南北问题是核心问题。”(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105页。)

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论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邓小平认为,我们所处的大的时代性质并没有改变,但是具体的时代阶段性却显然发生了变化。其次,它明确了当代世界的主流。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不可抗拒的主流。看待一切重大问题,把握时局的发展方向,都需要明确这一点。再次,它提供了中国调整外交战略的依据。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中国外交战略当然需要随之进行调整。最后,它指出了中国外交战略的基本目标。由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全球性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努力加以解决,所以它们也是中国外交战略的基本目标。

应当指出的是:邓小平确定“和平与发展”为当代中国外交战略的两大目标,与前面所提他所明确的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众所周知,当今的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又充满矛盾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既存在着全世界的整体利益,同时也存在着近200个国家各自的国家利益。实际上,国家与国家之间必然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与不同的利益,其利益冲突往往在所难免。因此,邓小平力主各国理智地处理自己的外交事务。他认为:每一个国家只有在维护自身国家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全世界共同性的根本利益,坚持求同存异,尊重他国的利益,寻求和发展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平地处理一切国际争端与纠纷,才能够真正地促进整个世界的共同发展。

总之,邓小平确定以“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外交的两大基本目标,不仅为新时期中国外交战略的调整提供了科学而合理的基础,而且为新时期中国外交明确了具体的基本主题与行动方向。

三、制定“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想

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一样,中国与别国也存在着一些领土边界方面的争端。在处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领土边界争端时,邓小平不仅始终坚持必须采取和平的方式,而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想。

对于国际争端的解决,邓小平认为“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87页。)。他说:“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49页。)“假如能够采取合情合理的办法,就可以消除爆发点,稳定国际局势。”(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68页。)

难能可贵的是,邓小平还为和平解决有关领土边界方面的国际争端,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办法之一,是双方相互让步。你让一点,我也让一点,这样对本国人民也能有一个交代。办法之二,是搁置争端。先把争端放在一边,彼此积极发展往来,进行合作,增进了解与友谊。可能的话,还可以共同开发争议的地区。办法之三,是维持现状。避免武装冲突,寻求和平解决的时机与方式。办法之四,是尊重历史和现实。不吵架,不动武,而是进行和平协商。

“一国两制”,也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一种解决类似争端的重要办法。所谓“一国两制”,亦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它是邓小平个人的首创,其基本内容是: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可以成立特别行政区,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且长期不变。从本质上讲,“一国两制”也是一种和平共处,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最新发展。根据这一构想,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均已获得了圆满的解决。

邓小平认为,“一国两制”的构想,同样适用于解决其他一些有关领土边界的国际争端。他说:“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我们就是要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68页。)

一般而言,在外交学研究中,人们通常会对外交意图、外交基础、外交手段等三大要素倍加关注。所谓外交手段,一般指的就是为贯彻外交意图所采取的外交行为的具体方式、方法。在外交学研究中,人们早已达成下列共识:外交手段即和平手段,外交即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纠纷。著名英国学者萨道义早有高论:外交“是指以和平手段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事务”(注:[英]戈尔—布思主编:《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3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让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在国际舞台上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为所欲为,武力威胁或战争手段往往受到某些国家的青睐。

邓小平所制定的“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想的重要价值,不仅在于有效地处理了中国自身的内部事务,而且也在于为一国以和平手段处理对外事务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树立了一种新样板。

四、绘制“国际新秩序”整体蓝图

邓小平既是一名杰出的外交家,又是一名伟大的战略家。他不仅明确了“和平与发展”这中国的两大主要外交战略目标,而且一直在思考究竟应当以何种方式来实现这两大目标,并且妥善地使其成果得以确保。邓小平的思考结果是:应当建立有别于现存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的公平而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邓小平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其主要的目的是要以之取代“国际旧秩序”。“国际旧秩序”的核心之点,就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按照邓小平的看法:“现在出现的新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不能长久维持的。少数国家垄断一切,这种形式过去多少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今后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0页。),所以必须将其完全抛弃。

邓小平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具有一定的现实性。邓小平一向重视实事求是,他之所以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一方面固然是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迫切愿望,另一方面则在于世界多极化倾向的发展为其提供了一定的可行性。也就是讲,建立“国际新秩序”并非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有其实现的可能的。

邓小平在绘制“国际新秩序”的蓝图时,特别强调它应当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以国际政治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新秩序为内容,以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目标。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就是现在既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这里面,邓小平特别重视“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283页。)的问题。他所绘制的这幅“国际新秩序”的蓝图,应当说是严谨而科学的。

邓小平多次对外国友人说:“我特别推荐五十年代由我们亚洲人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今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准则。”(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8页。)“不管是国与国也好,还是这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也好,都应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际事务。”(注:《会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团时的谈话》,载《人民日报》,1988-12-03。)因为他认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96页。)

从根本上来讲,邓小平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倡导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既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更是为了使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更好地有所作为。他曾明确表示:中国“在国际问题上无所作为不可能,还是要有所作为。作什么?我看要积极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3页。)

在国际交往中,尤其是在外交活动中,交往者必须讲规则、守秩序,其交往与活动才能顺利进行。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要想真正发挥影响,有所作为,就要主动、积极参与各种国际秩序、国际规则的制定,赢得设立国际秩序、国际规则的创议权、发言权,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置身于局外,安于扮演一名规则、秩序的反对者、破坏者。作为一名伟大的战略家,邓小平显然充分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所全力推动的,就是要让中国真正地融入国际社会,并且成为国际新秩序的一名积极、主动的建设者。

五、坚持“韬光养晦”的应对策略

在一国外交实践中,外交决策者对外交战略与外交策略均不可偏废。简言之,所谓外交战略乃指一国外交的整体蓝图与长远规划,而所谓外交策略则指一国外交的具体谋略与近期应对。在为当代中国制定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以“和平与发展”为基本目标、以“国际新秩序”的建立为整体蓝图的外交战略的同时,在20世纪80年代末面对当时的国际形势时,邓小平还为中国外交制定了“韬光养晦”的应对策略。这一外交策略的运用,不但保障了中国外交战略的顺利实施,而且为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创造了一种理想的国际环境。今日回顾这一点时,我们不得不对邓小平当时的远见卓识深表钦佩。

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末为当时中国外交所制定的“韬光养晦”的外交策略的主要内容是: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具体分析,这一外交策略要点有四:

其一,需要冷静观察。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国际局势发生剧变:苏联解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蒙受重大挫折,两极格局不复存在。在此情况下,某些敌对势力加速了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步伐。对于中国的前途与命运,有人主张挺身而斗,有人心存疑虑,有人发生动摇,还有人则趁机兴风作浪。当此国际社会“地震”频仍之际,邓小平以其过人的胆识力主中国应当处变不惊,冷静观察。他明确指出:面对国际局势的变化,“不要急,也急不得。要冷静、冷静、再冷静”(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1页。)。

实际上,冷静观察国际局势的变化,是一个国家制定其外交策略的出发点。离开了这一点,一个国家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的、正确的外交策略。冷静观察的基本要求是:面对国际局势的变化,必须头脑清醒,处变不惊,不怕,不慌,不头脑发热,不感情用事。与此同时,还需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中国人民不怕孤立,不信邪。不管国际风云怎么变幻,中国都是站得住的”(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9页。)。应当看到,“我们可利用的矛盾存在着,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存在着,机遇存在着,问题是要善于把握”(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54页。)。

其二,必须稳住阵脚。历史的经验早就告诫人们: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取。因此,当国际风云发生于我不利的突变时,邓小平特别强调中国必须稳住阵脚。他坦言:“中国自己要稳住阵脚,否则,人家就要打我们的主意。”(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19页。)

作为一种外交策略,所谓稳住阵脚,就是要求中国在应对国际局势的骤变时,首先必须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来稳定自己的国内局势。惟其如此,中国才能够在国际反华势力的冲击中真正站稳脚跟,才能够以不变应万变。可见,它是中国外交的立足之点。

具体而言,邓小平主张:稳住阵脚就必须思想不乱,心里不慌,胸中有数,信心十足。他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284页)

邓小平所主张的稳住阵脚,并非是一味被动、消极式的应对,而是要求善于周旋,要在坚持稳定的同时进一步发展自己。他充分意识到:“总结经验,稳这个字是需要的……但不能只是一个稳字。特别要注意,根本的一条是改革开放不能丢”。(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8页)

其三,善于沉着应付。面对20世纪80年代末的种种挑战,邓小平力主中国应当沉着、从容地加以应付。在外交实践中,所谓沉着应付既是一种外交策略,又是每一名中国外交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心理素质。它的具体要求是,面临压力与挑战时,要善于保持镇定,善于从容有度地进行思考,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坚定不移地实现自身的既定目标。

在当时的外交实践中,邓小平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他所倡导的沉着应付。一方面,他强调在外交场合必须保持原则的坚定性,中国要“在原则立场上把握住”(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3页)。“如果中国不尊重自己,中国就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关系太大了。”(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32页)在涉及国家的主权与安全等原则性问题上,中国绝对不能让步。

另一方面,他又主张原则的坚定性必须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在对外交往中,“我们谁也不怕,但谁也不得罪”(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3页)。中国的“具体的做法,还是要坚持同所有国家都来往”(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53页。)。

其四,应当有所作为。在外交实践中,邓小平主张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并举。韬光养晦的本意,是主张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趋利避害,量力而行,不可轻举妄动,不能好大喜功,不仅自己不当头,而且“不随便批评别人、指责别人,过头的话不要讲,过头的事不要做”(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0页。)。有所作为的实质,则是中国要专心致志地做好自己的事,“埋头实干,做好一件事,我们自己的事”(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1页。)。就本质而言,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并不矛盾,而是并行不悖的。此乃中国外交的具体行动方针。

韬光养晦,是邓小平为中国外交所规定的“有所不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中国在国际交往中,就会减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进而赢得主动。借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都失掉了”(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3页。)。“我们要利用机遇,把中国发展起来,少管别人的事”(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58页。)由此可见,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并不矛盾,韬光养晦的本质,也是一种有所作为,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作为。

有所作为,则是邓小平为中国外交所规定的“有所为”。邓小平认为:中国“在国际问题上无所作为不可能,还是要有所作为”(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63页。)。“中国人民既然有能力站起来,就一定有能力永远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注:《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3页。)有所作为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进而为中国实现自己的目标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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