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艰难——中国商业企业如何面对人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人世论文,艰难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中国和欧美等国的协议,我国承诺在入世后3年到5年时间内,逐步取消外商从事商品流通经营的一切限制,除了极个别的商品外,外商可以从事各种商品的零售、批发、代理和特许经营,可以合资合作,也可以独资经营,对外资商业企业的地域和数量限制也将逐步取消。这意味着国外大型商业企业将冲破原有的市场分割格局,迅速向中国商业渗透,与之争夺市场份额。在看不见硝烟的市场角逐中,外资企业在资本、技术、人才、营销观念与策略以及企业管理诸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入世,中国的商业企业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甚至受到一定的冲击。如何面对入世并在市场角逐中立于不败之地,对中国商业企业而言,是一次艰难的跨越。
一、中国商业企业发展的不足
1.我国商业企业规模偏小,经不住规模经济的冲击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商业企业在本地区范围内经营,各自为政,小打小闹,缺乏全国性的大型商业企业,更缺乏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商业企业。与国外“航空母舰”型商业集团相比,中国的商业企业只能算是“舢板小船”,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截至2000年1月31日,世界上第一大连锁商业集团美国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销售额达到1650亿美元,比上一个财政年度增长了20%。到2000年7月,其全球店面已经达到4193家。1650亿美元的商品销售额,相当于中国消费品年零售总额的1/3,而中国目前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年销售额仅为73亿元人民币,拥有店铺606个。由于有雄厚资本作后盾,这些国际商业巨人在竞争时并不计较一时的利润得失,微利甚至亏本也要千方百计提高市场占有率,先在某地区取得相对垄断地位,进而攫取垄断利润。随着我国商业的对外开放,不少国际大型商业集团趋之若鹜,纷纷抢占中国市场,而且扩展之势日趋明显。中国的商业企业若再不对“规模经济”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只能败下阵来。
2.国内商业企业内部摩擦大,整体竞争力低,经不住外资企业的“各个击破”
中国的商业企业基本上都是单体经营,各自对外,不仅内部摩擦大,交易费用也高。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相互之间常常进行恶性竞争,结果使原来无序的市场竞争更加无序。销售量上去了,但利润却未增加多少,甚至有所降低,企业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据北京市商委统计,2000年上半年全市零售企业出现销售额增长10%,利润却比同期下降37.8%的怪状。行家分析,这是商场热衷于打价格战的恶果。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企业各自分散经营,无法通过统一的购、销、运、存实现规模经营,因此,交易费用也很高。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商业巨头将大量涌入,国内企业若继续“各自为战”、“互相残杀”,必将会使原本就非常强大的外资企业坐收“渔翁之利”,内资企业必将被搞垮。
3.我国商业企业商品售价普遍偏低,经不住“廉价风暴”的侵袭
目前,外资对我国商业形成挑战、冲击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掀起了一场廉价风暴。大部分外资零售企业商品售价很低,甚至低于国内零售商同种商品的进货价格,国内企业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究其原因,一是大批量进货,不少合资零售企业采取“多品种、少品牌”的经营战略,进货批量一般都很大,可以享受厂家的数量折扣。二是及时付款。合资零售企业多为买断商品,少搞或根本不搞代销,厂家不必承担贷款风险,宁愿在出厂价格上让利。三是帮助厂家扩大出口。许多合资零售企业的外方在国外都有庞大的销售网络,采购的商品除在中国境内销售外,还通过其销售网络出口到国外,厂家自然愿意再让利。四是合资企业员工少,没有离退休人员等负担,不存在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因此费用较低。同时自有资金也比国内企业充足。利息负担较轻,可以保持很低的毛利率,坚持薄利快销、薄利多销。
4.我国商业企业的技术和人才处于相对劣势,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
国外大型零售商连锁经营是把大工业生产原理应用于零售,实现商业活动的标准化、专业化和统一化;而技术和人才无疑为这只连锁战鹰提供了坚实的双翼。完整的POS系统的应用使整个商品经营过程,诸如订货、进货、接待客户、结账、广告宣传、财务都由电脑系统处理,使库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补充货源,满足顾客需求。就管理技术而言,美国沃尔玛拥有规模庞大的仅次于美国联邦政府的计算机系统,并拥有自己的商业卫星专用频道,可及时处理来自世界各地连锁店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背后是国际商业巨头丰富的人力资本储备。国外企业十分注重人力资本的投资。他们不惜巨资招募和培训人才,并通过优厚的待遇辅之以充满向心力的企业文化留住人才。相比之下,我国大多数商业企业过分注重商店本身的建筑装修,而在业务处理上仍采用相对低效的人力方式。即使有些企业安装了POS系统,也仅发挥着计算器、出纳和打印机的功能;而整体信息传输、资料存储、商品分析、报表编制、市场预测等功能无法发挥。在人力资本方面,还没有形成规范化、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储备也不充实。一旦加入WTO,外商灵活的用人机制、高额的薪金必将对国内企业的人力资本存量造成威胁。
二、入世后中国商业企业发展的对策
1.加强商业领域引进外资的立法工作
目前,我国关于商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法规,只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国务院《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只是粗略地将商业零售、批发及物资供销列入限制类,开放条件和审批程序等都未作规定。国务院《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是以行政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始终未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公开发布,而且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条文也不够完善。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对外开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国商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加快完善政策法规的步伐。
另一方面,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必须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在不断向《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靠拢的同时,依据有关条款对国内商业给予一定的保护。
开放经济条件下,在行业政策上体现对内资企业的保护,是许多国家保护民族商业的成功经验。这一经验的核心是,外资准入政策可适当放宽,具体操作上则严加管理。仅在控制大商场方面,日本在1974年颁布了《大型零售商店法》(简称《大店法》),1979年加以修订,该法律限制了综合超市等大型零售业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外资进入日本的零售业,直到1991年,日本才修改了《大店法》;法国1973年颁布的"LOIROYER"法对大型商店的设立加以管理,该项管理在1999年得到强化,凡设立营业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商店都需要审批。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不违背世贸组织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条款的前提下,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来控制国内商业的盲目发展和外国商业集团进入的速度与规模。
2.推进大型商业企业集团的建立,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我国商业对外开放的进度与程度,不仅取决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要价,还取决于我国商业企业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国商业企业规模小、实力薄弱,难以与国际巨型商业抗衡,而商业企业的规模大小与竞争能力的强弱是密切相关的。理想的经济规模,可以实现低廉的进货成本及竞争力强的市场价格和垄断性的市场占有率。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道路。因此,国内商业企业迫切需要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规模经营。探索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发展大型连锁集团的经验,最终使之成为与跨国商业集团竞争、抗衡的生力军,成为国际化经营的“排头兵”。
三、实行商业企业管理创新,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
近年中国商业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商业企业经营困难,外资企业的冲击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中国商业企业必须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创新。
首先是管理观念创新。由以商品为主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主的管理,精简机构,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作为企业的根本。
其次是各项管理制度创新。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市场竞争状况,对企业内部的购销制度、存货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改革,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费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再次是管理物质技术手段的创新。要尽量加大管理的物质技术手段的投入,建立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最后是管理过程的创新。要强化对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和调查,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面向知识经济,走特色经营之道
中国的商业企业不仅要广泛地吸取国外成功商业企业的经营经验,而且要结合自身的条件,将企业的经营观念、经营模式、经营方式、经营手段和经营技术植根于中华民族文化之中,创造富有特色的经营之道。在这一点上,北京燕莎在总结国外商业企业的成功经验的过程中,创新性地提出了“文化搭台、经营唱戏”的特有的“以文兴商”的经营之道。据了解,燕莎的每次文化活动,都带来了销售额不同程度的增长,最高的商品销售增长率甚至达到70%。由此可见,独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不但满足了顾客的需求,激发了顾客的购买欲望,而且为自身树立了形象,带来的收益自然可观。各地的国有商业企业可以结合当地的民俗风情,相应地开展集购物、娱乐、欣赏为一体的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