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进一步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图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出版业正在经历一个重要的转折,即从事业单位向信息产业方向转移。在这个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发行环节上。图书发行作为出版业进入市场的桥梁,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着出版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成为制约和影响出版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深化出版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发行体制改革。
(一)
从1982年颁发《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通知》算起,我国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12年。这12年正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进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图书发行改革也不断深化,现在已基本上形成了“一主三多一少”、“三放一联”的图书发行格局。相对于传统发行体制而言,新的发行体制是一个大的进步,它的实行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这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作为图书发行主渠道的国有新华书店普遍推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增强了市场竞争观念,经济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放开发行渠道后,变新华书店独家经营为国有、集体、个体多种形式的经营格局,形成了适度竞争的图书市场;三是加强了图书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各地都建立了书报刊批发和零售市场,图书市场日趋活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卖书难与买书难的问题;四是出版社直接进入市场,了解读者信息,促进了出版社经营机构转轨变型,以及出版事业的繁荣。
但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图书发行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足够重视的问题。
第一,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图书市场,国有新华书店普遍反应迟缓,应变能力差,缺乏生机与活力,突出的表现是一般图书订数下降和图书发行网点萎缩。有资料表明,新华书店总店编发的具有权威性的《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平均征订数不到2000册,是历年来的最低点;而图书发行网点特别是城市繁华地段的发行网点被挤占,农村图书发行在萎缩,使以“保本微利”为宗旨的国有新华书店在经营上更是陷入困境。同时,由于新华书店订数下降,图书平均印数降低,一些出版社为了扩大发行便出卖书号、代印代发,一时间社会上各行各业出书又卖书,图书市场无序竞争严重,这又干扰了主渠道的发行,使新华书店的经营雪上加霜。
第二,放开批发渠道后,出版社自办发行无节制地膨胀,造成店社关系、店店关系紧张,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出版社直接向销货店甚至集个体书店发货,发货店尤其是省级新华书店作用被忽视,“蓄水池”功能弱化,使备货任务由发货店转移到出版社,而出版社又没有能力承担这一任务。这不仅使发货店的大量人力、设备闲置浪费,而且也使常备书减少,图书市场有效供应不足,无法满足读者的需要。这样,一方面出版者、发行者抱怨图书市场疲软,“卖书难”问题突出;而另一方面每当大型书展时,万千读者云集,呈现出购销两旺的好势头。第六届全国书市就是明证:10天书市共接待读者110多万人次,订货达2.2亿元,零售超过2000万元,出版社、书店满意,读者高兴。(但这种“赶大集”似的书市,规模巨大、要求高、组织工作浩繁,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就书市本身的投入与产出比较,经济效益并不理想,不宜多办。)出版社因受条件的限制,自办发行的范围只能局限在大中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方,而广大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则顾及不到,这势必导致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买书更加困难,不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和东、西部差距,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出版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搞发行,既不符合社会分工的要求,也影响了出书质量,目前社会各界对图书质量多有微辞,已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而且出版社联手,抛开发货店直接面向销货店和读者,利用折扣和时间优势与省级店争利,进行不平等竞争,影响了省级店发行一般图书的积极性。
第三,为了搞活经营,新华书店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但由于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承包主要偏重于经济指标,为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各地书店或者把精力用在收益大的教学辅助图书发行上而忽视一般图书的发行,或者把本来不足的店堂和资金用于创收搞多种经营而放松了主业。有的甚至利用行政手段对本地图书市场采取一些垄断性的保护措施,禁止外地发行单位涉足本地,本来应该是统一的图书市场被人为地分割,这影响了新华书店之间的关系,不利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发展,而且也与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图书市场相背离。
(二)
改革的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出版改革重要一环的图书发行改革,其目的就在于培育和发展图书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图书流通,促进出版业的发展。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图书市场,搞活批发,扩大零售,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一致,又符合自身特点的发行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出版社多发书,为读者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食粮,最大限度地实现图书发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带动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要达到这一目的,笔者认为图书发行除了要继续施行已出台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外,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
第一,作为图书发行主渠道的国有新华书店的改革,要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迈进,从单纯的引入市场机制向转换经营机制转变,这是图书发行改革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前几年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权让利,根据这一原则,在发行部门就是将人、财、物下放给书店,扩大书店自主权,给书店松绑。新华书店的改革主要是引入市场机制,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等。这虽然对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搞活经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仅仅只是与当时整个经济改革相适应的一种浅层次改革,是从外部进行的改革,而且在部分地方还没有完全落实,远未触及图书发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未从体制上解决国有新华书店的生机与活力问题。在与第二渠道的竞争中新华书店仍然显得反应迟钝,力不从心。
要解决这些问题,国有新华书店必须首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新华书店仍然是政府主管,部门所有,国家对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新华书店成为主管部门摊派财物、安排人员的地方,而一些新华书店也安于如此,因为在受到行政干预的同时,也能得到保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产权关系,就是使新华书店从保护伞中走出来,成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离、管理科学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图书市场中独立活动的主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当然,新华书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同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一致。
其次需要从企业内部转换经营机制。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如何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时指出“要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搞好企业自身改革”。这虽然是对一般工商企业讲的,但也同样适用作为文化企业的国有新华书店。新华书店转换经营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面向图书市场建立经营决策机制。过去新华书店是被动执行型的经营机制,你给什么书我发什么书,你给多少我发多少,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书店不是积极地参与竞争,而是两眼向上,期望政策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华书店被卷入到一个大市场中,政府的保护将越来越少,书店的经营机制应由被动执行型向主动决策型转变。这要求书店要转变经营思想和方法,从依靠上面转向依靠市场,大胆投身于市场竞争,用数量丰富质量优秀的图书巩固已有的市场,同时积极开拓潜在的图书市场,逐渐形成高效灵活的经营决策机制。二是搞活分配,启动微观动力机制。要重视物质利益与精神激励对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的作用,在前段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上下真功夫,并以此为动力,启动书店微观动力机制,使书店增强生机与活力。三是优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既定的外部条件下,企业活力的强弱,效益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书店要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改革内部管理机构、加强民主管理等措施来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从有效管理中求效益。
这样,通过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活力,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实行图书发行代理制,理顺社店关系,搞活批发。目前图书发行渠道不畅,梗阻就出在批发环节上。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出版社与发货店关系不顺,影响图书的批发,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发货店对出版社自办发行耿耿于怀,对一般图书销售积极性不高;而出版社又无能力面对众多的销货店发货,这样导致批发不畅,图书市场有效供应不足。发行代理制的推行,就是理顺社店关系,调动出版、发行双方的积极性,搞活批发,扩大图书销售的一项根本措施。它将以前单纯由行政指令的职能分工改为一种由出版、发行双方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符合现代社会分工要求,并按照一定经济合约规范的运作方式。发行代理制的实行,是发行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它建立在出版与发行互相信任紧密联合的基础上,需要出版与发行双方共同努力,并在思想和行动上作充分的准备。就出版社而言,要积极培植发行代理,除了提供适销对路的图书外,还应在资金和物质上帮助代理机构建立销售网络;同时还须同代理机构一起进行图书宣传,收集市场信息,开拓图书市场。就发行代理而言,则要提高自身素质,讲究信誉,增强在图书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拓展市场的能力,尽可能地扩大图书销售,提高自己的代理能力;同时还须将市场信息尽快反馈给出版社,为出版社的正确出版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推行发行代理制,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图书发行代理机构。在目前情况下,可以将条件较好的省级新华书店、发行所和中心城市新华书店改造为一级代理机构,在时机成熟时,再将地市级书店改造为二级代理机构。在代理形式上,既要有总代理、分级代理、独家代理,也可分区域代理、分图书类别代理,分行业代理,通过多种形式的代理,建立覆盖面较大的发行代理网络和零售网络,促进图书销售。当然,图书发行代理制的健康实行,需要明确出版社与代理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这除了出版与发行双方依据经济规律协商外,还要政府制定法规,建立规范的代理合约,并有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发行代理制的正常运作。
第三,实行多种购销形式,改善店店关系,调动销货店积极性,扩大市场销售。传统的购销形式主要是经销和包销,销货店资金投入多,风险较大,销售积极性不高,发货店与销货店业务联系松散,最终受影响的还是出版社。既然图书发行是整个商业流通领域的一部分,在购销形式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其他商业的购销形式,特别是实行代理制后,图书购销更需进行多种探索,既要有经销、包销,也要有寄销等多种形式。从国外图书发行和其它商业购销形式来看,寄销是一种值得推广的购销方式。现在部分省市和出版社在发行中已经试行了寄销,在实行过程中,已初步显示了优越性,但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其一是销货店风险减少,压力不大,销售积极性仍然不高,出版社感到退货多、损失较大;其二是销货店向出版社支付货款慢,影响了出版社的资金流转;其三是寄销图书手续复杂,社店双方都费时费力。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需要结合代理制来考虑,具体地说就是出版社可以通过自己的代理机构,进行多种方式的寄销,既可由销货店根据本地市场需求选定图书寄销,也可由代理机构分配寄销;发行折扣可以依据销售数量和付款快慢上下浮动;二是由于寄销在图书发行中还是一种新形式,出版社、代理机构和销货店在操作上还需有个熟悉的过程,因此三方要互相支持,互相体谅,逐步规范和完善这种方式。
第四,加强和改进对图书发行的宏观调控。图书发行改革的对象除了图书发行本身外,还应包括政府的管理行为。图书发行作为国家独立经济产业——出版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理所当然是纳入国家的宏观调控范围内,但同时图书发行又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宏观调控对图书发行显得更为重要,需要加强和改进。国家对图书发行的宏观调控需要从四个方面来加强:
一是加强对图书发行的导向。图书发行担负着为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的任务,其改革的全部内容并不仅仅是“放开”、“搞活”所能包含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要加强对图书发行的导向,图书发行企业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多发优秀图书,发好优秀图书来实现经济效益。
二是对图书发行实行总量控制,国家要依据出版产业发展计划和读者的需求,合理地确定图书发行规模,包括国营、集体、个体之间的比例,使出版与发行之间保持最佳的结构;同时也要考虑布局的合理,使发行网络能最广泛地覆盖市场。
三是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引导图书发行向政府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图书发行属于第三产业,担负着传播科学文化的重任,需要大力扶持,国家首先要通过减免税收并给予适当的补贴来促进图书发行的发展;其次通过建立和利用各种基金引导图书发行向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农村图书发行是发行中的薄弱点,国家可以建立农业科技图书出版基金,农村图书发行网点基金等,支持出版社多出农业图书,支持新华书店在农村建立发行网点,扩大农村图书发行,促进科技兴农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图书发行法规。这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图书发行健康发展,防止旧体制的复归的需要,也是政府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除了已经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法令外,目前迫切需要制定规范发行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行为、维护图书市场秩序、促进出版与发行协调发展的法规。法规制定后,出版发行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对于图书发行中出现的非法行为特别是贩卖反动、淫秽色情出版物者要狠狠打击,坚决制止其流传,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干预,进行停业整顿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