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主要问题与创新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期货市场论文,中国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各种资源需求量的增长,中国国内资源短缺状况日益凸显,导致中国经济发展越来越需要进口大量国外原材料资源。中国已经成为多种资源性大宗原材料商品的最大进口国和消费国,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高,这种现象被世界市场称为“中国因素”。作为国际市场上的原材料需求大国,具有“中国因素”的中国理应在相应的商品定价方面取得较大份额的话语权或定价权。然而,事实上,“中国因素”没有成为国际大宗原材料商品定价过程中强有力的“中国力量”,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缺乏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而定价权的形成和巩固与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密切相关。
首先,国际影响力最大的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商品成交价格及其升贴水已经成为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依据。目前,在全球范围已经形成了以农产品、能源和有色金属为主的世界商品定价中心,分别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中国期货市场由于交易品种较少,交易规模小、国际化程度低,导致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无法发挥国际市场定价中心作用。
其次,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的严重滞后使国家经济安全受到严峻挑战。由于中国经济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当一些国内企业面临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巨大风险时,只能选择到国外参与国际期货市场交易以规避价格风险。但中国企业缺乏经验丰富的国际化期货市场人才,对国际期货市场内在运行机制不甚了解和缺少研究,再加上企业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因而,很容易被资金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国际投机基金抓住纰漏,对所谓的“中国因素”进行大肆炒作,致使中国企业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如表1所示,从2003年开始,中国企业境外套期保值多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损失巨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中国产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维护迫切需要健全的具有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期货市场发挥作用。但是,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严重滞后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一、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中国期货市场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法规不合理、市场规则不成熟
目前,中国期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实行的是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各期货交易所构成的三级管理体制,并由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各期货交易所、保证金监控中心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虽然政府先后颁布的一系列规范发展期货市场的法规制度促进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对中国期货市场的管理更多的是依靠政府为核心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而且期货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依赖性强、管理手段缺乏,期货交易所独立性差且自我管理能力薄弱,这种管理现状不符合综合运用法律和市场手段对期货市场进行管理的国际惯例。
同时,中国期货市场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比如:对期货交易所品种上市采取审批制,新品种上市机制不合理,审批过程繁琐、缓慢,对期货公司经营范围规定过窄等,造成了期货交易品种少、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和期货经纪公司发展严重受限等负面影响,不仅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而且制约了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此外,这些法规限制国内企业和机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对于中国期货市场和期货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规范管理很少涉及,表明中国期货市场法规还不成熟,管理体制和法规不符合国际惯例和期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
(二)中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不足,交易规模较小,品种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在国家“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政策指导下,中国期货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期货市场和第一大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虽然,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已有13个农产品、6个有色金属、2个贵金属、6个化工、2个能源以及1个股指期货等共30个期货品种,但是,对我国国民经济极为重要的石油、成品油、板材、铁矿石等大宗基础商品仍没有期货交易;与以美国为代表的期货市场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仍然太少,产业覆盖面窄,发展速度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就交易量而言,中国证监会和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10.036亿张期货成交量尚不及韩国证券交易所的39.279亿张一家之多;加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1年累计成交量5041.19万手,中国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成交合约总量为10.5401亿张,仅占全球衍生品交易总量的4.22%。
中国商品期货市场这种发展状况与当前中国经济对期货市场的功能需求不相适应。
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只有沪深300指数一种金融期货,不仅没有个股期货,也没有外汇期货和国债期货;只有期货合约,没有期权合约。中国期货市场这种品种结构极不合理的现状导致众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行为只能被动承受风险,无法通过期货市场规避风险。
(三)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很低,投资者结构不合理
目前,政府只批准31家具备资格的国有大型企业可以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而更多具有同样避险需求的各类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在中国期货市场开放方面,根据我国2012年10月24日最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外企业和境外机构投资者还不能直接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原《条例》中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也只是为将要推出的原油期货预留出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原油期货交易的空间。
2012年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参股中国境内法人的方式间接入股国内期货公司,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获批的外资参股期货公司只有四例:荷兰银行参股银河期货(2005年12月)、摩根大通参股中山期货(2007年9月)、东方汇理以现金方式入股中信期货(2008年1月)、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乾坤期货有限公司(2012年12月),更多的外资机构还在翘首以待,因而,国内期货公司积极有效地引进外资股东和境外投资者仍然有待时日。
此外,虽然通过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四》的有关内容,格林期货、永安期货、广发期货、中国国际期货、金瑞期货和南华期货等6家期货公司已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但是这6家分支机构所获经营权限仅包括代理香港的资本在当地及境外市场进行交易,其既不能代理内地资本在香港市场交易,也不能代理国际资本在内地进行交易,业务开展依然受到较大限制。
2011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明确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由于QFII在A股现货市场的投资额度非常小,并且QFII持有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以及成交金额被严格限制在合理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QFII的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交易对股指期货或者股票市场影响不大。而且,到目前为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细则,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仍然没有具体时间表。
由此可见,在国际投资者较少参与国内期货市场而且范围有限、参与国际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国内企业数量也较少,以及国内期货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引进外资股东和境外投资者等重重困难下,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期货市场开放程度很低,投资者结构的国际化程度低,难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更有效地学习、掌握国外期货市场先进管理理念和投资技术,因而,对国际期货市场上重要资源性商品的价格形成难以产生较强的影响力,难以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期货公司缺乏为投资者提供国际化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共有161家,总资产1915.54亿元(含客户资产),净资产352.45亿元,平均每家期货公司资产11.897亿元,净资产只有2.189亿元;2011年期货业共实现总利润29.79亿元、净利润23.06亿元,平均每家期货公司实现利润1850万元、净利润1432万元。2011年,虽然我国期货经营机构整体实力、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整体而言,与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相比,无论总资产还是盈利能力,期货公司在整个金融行业中都处于下游。
目前,作为中国期货业的主体,与期货业发达的国外期货中介机构相比,中国期货公司职能定位不明确,治理结构欠合理,期货行业资产总体规模小,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弱;中国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仅限于经纪代理,同质化、低层次市场竞争严重,经纪业务附加值较低,盈利模式单一,经营效益不高。2011年5月1日《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正式实施,2011年8月19日,首批14家期货公司获批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行业正式告别单一的期货经纪业务模式,但是,期货投资咨询作为期货公司新启动的具有很大潜力的业务类型,只是刚刚起步,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待提高。《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期货公司正式迈入资产管理时代,但目前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细则还未制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式开展还有待时日。
而且,期货公司高端人才严重缺失,员工队伍稳定性差、人员从业时间短、从业经验普遍尚浅、素质亟待提高,不具备为期货市场投资者提供深层次国际化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绝大多数中国期货公司不参与国际期货市场,整体而言,中国期货公司国际市场参与度很低。这样的期货公司不仅难以满足本国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更无法参与以后的国际竞争。
(五)一些中国企业对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缺乏了解,在国际期货市场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量现货生产企业参与到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需要到上市品种更为多样化的国际期货市场中对相关商品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但是,由于一些中国企业的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对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缺乏了解,缺乏国际期货市场投资管理人才,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落后,风险管理失控,内控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再加上有的企业违规越权操作和政府监管部门在有关制度设计和监管政策上存在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在国际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投资和追逐高额利润的套利投机出现巨大的亏损,如:国储铜事件、中航油事件、大豆风波,以及中国国航、中信泰富、东方航空、深南电、中国远洋、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一些企业,因涉足“套期保值”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而导致巨额浮亏和损失。这些事件对中国企业在国际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及投资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二、促进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创新措施
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而言,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对于提高中国金融领域的国际地位、获得重要的大宗商品定价权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家产业健康发展和中国经济增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中国企业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这对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也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一)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期货市场管理体制,营造促进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的法律环境
在以保护期货市场参与者利益为目的,兼顾期货市场的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中国期货市场监管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首先,政府部门对期货市场的监管要减少行政干预,适当放松管制,及时修改那些不适应当前期货市场创新发展和国际化发展要求的法规条款,主要用法律法规对期货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加强执法力度,积极预防和严格制裁期货市场违法行为,实现期货市场在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法制体系下的有效运作和实时监管;同时,政府还要综合运用经济政策(如利率、税收)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实现对期货市场参与者参与行为的引导,从而在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期货市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期货市场管理的国际化。
其次,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期货市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加快制订和实施《期货交易法》,为促进中国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解决基本制度问题。制订和实施《期货交易法》要以服务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为核心,不仅要坚持市场化和鼓励竞争,而且要兼顾监管和创新,为期货品种上市、期货公司业务拓展、期货市场机制创新预留空间;不仅要对有关国内市场准入问题、境外期货交易问题、国内外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和期货业对外开放等一系列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问题做出符合国际惯例的明确规定,而且要在促进期货行业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与其他行业法规的综合协调,以营造促进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的法律环境。
(二)加快期货市场机制创新,完善期货交易品种体系,丰富期货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推动期货市场交易机制国际化
首先,逐步实行市场化的中国期货品种推出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中国期货品种结构不合理状况。可以先从非市场化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做起,待市场发展比较成熟后实行注册制,由期货交易所自行决定期货品种的上市。这不仅是目前世界绝大多数交易所实行的品种创新机制,而且也是经实践证明最先进和最富效率的一种机制。目前,期货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遵循“金融化”和“商品化”并重的发展战略,共同研究改进期货品种上市制度,提高新品种上市的效率,加快品种创新速度。
其次,各期货交易所要加强新品种研发力量,研究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期货品种的需要,及时创新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品种,要加快对原油、铁矿石、碳排放权、国债期货和商品指数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品种的上市准备工作,以丰富期货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为企业风险管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保驾护航。在已有股指期货的基础上,要加快研究和适时推出利率期货、外汇期货等其他金融期货、期权品种。
再次,各期货交易所要积极探索从会员制向股份公司制转变的体制创新,争取期货交易所的境内外上市,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综合国际竞争力,将期货交易所建设成为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公众公司,为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提供基础保障。目前,各期货交易所要对上市的期货品种合约设计及交易、结算、交割、仓库设置等各环节进行调整和完善,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做到交易所运行机制的国际化,提升监管效能,以适应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者结构
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一方面是在已有的对外开放试点基础上,管理部门要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具体措施包括:允许更多实力雄厚、经营规范、竞争能力强的国内期货公司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允许其扩充业务范围,为国内外企业、机构和个体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综合性期货市场投资服务;期货公司不仅要走向香港,更要走向欧洲、美国,世界,积极申请成为国际著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直接参与国际期货市场,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实施QDII制度,逐步适度允许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参与境外期货市场场内套期保值交易,审慎地利用国际市场上创新金融产品管理风险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实施“走出去”的策略。
另一方面,现阶段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重点”是加快实现国内期货市场投资者国际化,实施“引进来”的发展战略,优化投资者结构。目前,要在消除国内政策限制、大力发展国内机构投资者以及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加大QFII制度的实施力度,增强中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此外,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不仅需要在期货市场管理体制、交易机制和规则、结算交割、风险控制等一系列环节上有相应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配套措施,而且需要在金融法律、外汇管理、税收制度、海关检验、物流运输等方面协同构建有利于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发展环境。
(四)积极培育期货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创新发展国际化的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国际化是中国期货业国际化的核心所在,需要从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期货业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中国期货公司应积极实现期货公司业务境外化,同时以境外合资、独资设立或收购境外期货企业等方式在境外设立经营机构,按照期货市场国际惯例,满足投资者交易全球期货交易品种的需求,并在国际竞争中不断学习,从而发展和壮大自己。在实施“引进来”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期货行业在引进国际化的市场参与者、优化投资者结构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引进国际成熟期货市场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经验、产品和技术创新以及市场竞争,积极培育中国期货公司国际化的核心竞争能力。
目前,期货监管部门要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要在促使期货公司加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风险防范和监控体系的建设、完善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的同时,满足期货公司经营差异化和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以市场力量为基础,坚持“扶优限劣”的方针,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或上市等方式提高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期货公司国际化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期形成一批资本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的创新型期货公司。
与此同时,在期货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中,要放松对期货公司的管制,为期货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创造宽松的环境。要鼓励一批实力强、规范的期货公司进行合适的发展定位,拓宽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创新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积极开展差异化经营,增强专业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创新发展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由此,促使能为中国实体经济提供优质国际化服务的期货公司脱颖而出,成为中国期货市场的中坚力量,促进中国期货业的国际化发展。
应该进一步指出的是,在期货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期货人才国际化是关键。加快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中国期货业不仅需要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具有广泛的国际视野、通晓期货市场国际惯例、熟练掌握国际业务、国际营销能力强的创新人才,而且应在经营管理、量化交易、研发咨询和信息技术等方面打造高素质的核心团队。
(五)努力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中国企业国际期货市场投资的风险管理能力
鉴于中国企业海外套期保值重大风险事件频频发生,损失巨大,在实施QDI制度和“走出去”策略之际,中国期货业必须努力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帮助中国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中国企业国际期货市场投资的风险管理能力。
具体而言,面对不断创新发展的国内外期货市场,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视高风险业务及金融市场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应当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并切实执行有效防范和监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企业从事境外期货等衍生品业务时,要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准则,积极培养和使用通晓国际惯例、精通相关衍生品业务的国际化专业人员。
综上所述,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迫在眉睫的必然要求。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必须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期货品种结构、市场交易机制、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投资者结构、期货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以及国内企业国际市场投资的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国际化发展创新,以利于中国期货市场作用的发挥,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获得,促进中国产业经济的发展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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