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与中国近代史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陈独秀论文,中国近代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6)03—0087—10
陈独秀、李大钊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有开创性贡献。就中国近代史这门学科的历程而言,中国近代史在五四时期是正在形成中的学科,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性质论战时才具备初步的学术研究体系,并形成“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①;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革命史范式”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唯一范式;80年代末以来,“现代化范式”得到创新和发展,形成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并存的学术景观。从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历程来看,李大钊、陈独秀等对“革命史范式”的奠基和形成雏形有重大贡献,是20世纪30年代“革命史范式”正式形成的先导②。关于李大钊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学术贡献,笔者已有专文予以研究③;学术界关于“陈独秀与中国近代史”这一课题也有初步的成果④,但却是从思想史角度考虑的。本文与此有所不同,试图从近代史的研究“范式”切入,从学术史的视角就陈独秀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贡献进行探讨,以确立他在近代史研究中发凡“革命史范式”的学术地位,为中国现代学术史提供一个新的认知。
一
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强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来剖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注意到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社会,一方面是封建性的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处于瓦解的趋势,新生的资本主义因素在逐步成长,但封建势力还有很大的力量,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原来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社会”;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使中国丧失了政治的独立地位,但又由于中国人民的奋力抗争而使中国没有沦为完全的殖民地,因而近代中国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社会。陈独秀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后,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认识到帝国主义入侵造成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动,引起中国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的变化,明确指出近代中国已经沦为“半殖民地”;他虽然没有提出“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但他对近代中国经济状况的考察,认识到近代中国已经不是传统的封建社会,这一认识为后来中国共产党人确立“半封建社会”概念奠定了认识的基础。
陈独秀关于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认识是以阶级斗争的理论为指导的,是从“革命”的角度予以切入的。陈独秀认为,区分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性质还是殖民地性质意义重大,因为这关系到近代中国革命的性质问题。在他看来,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社会的性质不同,革命的性质也就不同:“殖民地的经济权政治权完全操在宗主国之手,全民族之各阶级都在宗主国压迫之下,全民族各阶级共同起来谋政治经济之独立,这是殖民地国民革命的特有性质。半殖民地的经济权大部分操诸外人之手,政治权形式上大部分尚操诸本国贵族军阀之手,全国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都在外国帝国主义及本国贵族军阀压迫之下,有产无产两阶级共同起来,对外谋经济的独立,对内谋政治的自由,这是半殖民地国民革命的特有性质。”⑤ 正是对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社会性质不同的认识,以及对不同社会性质所引起的社会革命性质不同的高度重视,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923年4月,陈独秀在研究辛亥革命的历史时为了批驳用满汉民族冲突来解释辛亥革命的原因,有这样一段论述:“当革命与立宪两派的方法虽然不同,而两派之目的同是革新自强,换句话说,就同是‘革旧制’、‘兴实业’、‘抗强邻’这三个口号,明明白白是半殖民地之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口号,那能说是满、汉民族之争。”⑥ 这里,陈独秀明确地认为中国处于“半殖民地”的地位。1923年6月陈独秀在广东高师的演讲中又进一步明确近代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陈独秀说:“中国表面上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实是个半殖民地。何以呢?你看中国政治经济的实权都操在外国人手里,只因有北京政府的名义存在,还不算是完全的殖民地。若一旦撤销北京政府之承认,实行国际公管,那就完全是殖民地了。”⑦ 陈独秀所说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性质,就是说中国在名义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在实质上,比南洋马来群岛酋长割据的英、荷殖民地高明不多”,并不是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因为中国“在经济方面:国家重要的权利大部分抵押给外国了,外国货充满了全国,全中国人都是外国生产国家的消费者,全国金融大权都直接或间接操诸外人之手。在政治方面:大小酋长分据了中央及地方,这班大小酋长之发号施令又惟公使团之意旨是从。”⑧ 所以,陈独秀认为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社会。
陈独秀在1923年所明确提示的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性质的论断,是他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大贡献。1922年7 月的中共二大宣言还没有正式使用“半殖民地”概念,而是认为“帝国主义列强在这八十年侵略中国时期内,中国已是事实上变成他们共同的殖民地了”。但中共二大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中也有这样的论述:“经济落后如中国,一面成为国际帝国主义的掠夺场和半殖民地,一面成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所扶植的武人势力的宰割物和糜烂区域。”⑨ 中共二大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两种不同的表述,说明此时中共党内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问题正在探讨之中,可能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⑩。但无疑的是,陈独秀关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的认识,在当时的中共高层领导中具有代表性。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中共理论家李大钊是在1924年1月召开国民党一大期间, 才明确指出近代以来的中国是“列强的半殖民地的中国”(11)。陈独秀不仅在中共高层领导中比较早地使用“半殖民地”的概念来分析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而且他提出的这一概念的含义与后来使用的含义也大体上是一致的。
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所作出的“半殖民地”性质的结论虽然主要是侧重于近代中国政治的分析,其实他对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也是有所考察的,并逐步认识到近代中国社会已经不是原来的“封建社会”。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陈独秀这样指出:“中国经济状况,可分为下列三种:(一)是内地乡村的家庭农业,(二)是各城市的手工业,(三)是沿江沿海近代资本主义式的工商业;因为受了列强在中国所行帝国主义的侵略,及本国军阀的扰乱,农民被物价腾贵驱迫到都市去找工作,手工业渐为外国机器制造品所毁灭,新兴的工商业没有保护关税及运输便利,也不能够发展起来和外资竞争。”(12) 这里,陈独秀说明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的不平衡性特征,即内地乡村、一般城市以及沿江沿海地区经济形态有着巨大的差异,而就整个中国社会经济而言又很显然是不完全等同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了,表现了传统农业经济的瓦解趋势。换言之,近代中国社会一方面仍然具有传统的农业经济的部分,另一方面在沿江沿海地区又有新生的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中国近代社会的经济状况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色彩。陈独秀的这段论述虽然没有抽象出后来使用的“半封建社会”概念,但它对后来形成近代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的概念应该说是有价值的。
陈独秀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对后来的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提出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起着先导作用。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总体结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史性质论战中被确立起来的。在30年代的社会性质论战中,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共识。杜鲁人就明确说:“半封建性半殖民地性是中国经济的特点,这种社会可以叫做‘半殖民地化的半封建社会’。”(13) 毛泽东后来更明确地指出:“自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14) 按照毛泽东的解释,中国由封建社会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毛泽东说:“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封建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15) 对比之下,可以发现陈独秀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认识的突出贡献。
就学术观念的渊源而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概念可以从列宁著作中寻出思想的渊源。关于“半封建”的概念,列宁早在1912年写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中就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国家”。最根本的表现,一方面是“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是“中国处在大规模的工业(即资本主义)发展的前夜”,中国“商业(即资本主义)也将大规模地发展起来”(16)。列宁所界定的“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是封建性的生产关系依然存在、而资本主义的因素已经产生但尚未得到大规模发展的一种社会形态。关于“半殖民地”这一概念,列宁在1916年写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中,明确指出中国社会性质具有“半殖民地”性质。列宁认为,在帝国主义时代,除了“殖民地占有国和殖民地”这两大类国家外,还存在一种特殊类型的国家——“各种形式的附属国”,即“半殖民地”。关于“半殖民地”的形成原因以及“半殖民地”的特征,列宁指出:“归根到底是大国为了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瓜分世界而斗争的国际政策,造成了许多过渡形式的国家依附形式。这个时代的典型的国家形式不仅有两大类国家,即殖民地占有国和殖民地,而且有各种形式的附属国,它们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被财政和外交方面的附属关系的罗网缠绕着”。列宁把中国“列入半殖民地”的类型,并认为随着帝国主义对世界瓜分的加剧,中国“正在变成殖民地”(17)。列宁所界定的“半殖民地”概念,其核心内容是这些国家纳入西方社会的体系,对西方国家有着“财政和外交方面的附属关系”,但“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独立的”,因而是不同于“殖民地”的类型。包括陈独秀在内的许多早期中国共产党人,都读过列宁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著作,接受列宁思想的影响是自然的事。
二
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是以“民主革命”(“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来作为近代中国历史主线的。陈独秀通过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提出了近代中国要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观点。在陈独秀的近代史观中,他突出民主革命在近代史中的地位,并结合近代中国的历史实际和当时民主革命的急迫要求,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民主革命是近代中国主要任务的观点,从而为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的形成作出突出的贡献。
陈独秀认为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历史主题是民主革命,民主革命促进了近代中国前进。不过,陈独秀喜欢用“国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一词来代替“民主革命”。因为在他看来,“民主革命这个口号,未免偏于纯资产阶级的,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经济地位,决没有欧洲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革命之可能”,于是他在《造国论》一文中改用“国民革命”来代替“民主革命”(18)。但“国民革命”在内容上就是“民主革命”,只不过是特指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陈独秀根据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性质的分析,认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本国军阀的统治,具体途径是开展反帝反军阀的国民运动。陈独秀说:“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故劳工运动首先便反对外国帝国主义;同时在国内的政治奋斗,也不得不反对军阀阶级,合这两种运动——反对外国帝国主义、反对军阀阶级——便是国民运动。”(19) 陈独秀批评那些不明白同时要进行反帝反军阀任务的人,认为他们所开展的运动是一种“半国民运动”,是“不彻底的国民运动”。陈独秀认为,真正的国民运动应该是将反帝国主义与反军阀作为斗争的目标,只有“团结民众的势力,满具革命的精神,绝不与任何帝国主义者、任何军阀妥协,这就叫纯粹的国民运动。”(20)
陈独秀就军阀与帝国主义的关系进行说明,认为中国军阀有“国外帝国主义的后援”,中国军阀如果离开了帝国主义则不能生存。所以,军阀也是近代中国民族革命的对象。陈独秀说:“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达的最高形式,他是依靠掠夺殖民地及半殖民地而生存而荣华,所以自来各帝国主义者都不愿被他们压迫的民族能够自强,他们在殖民地半殖民地所采用的政策,总是扶助比较黑暗的旧势力扑灭国民运动的新势力,在中国极力帮助袁世凯、段祺瑞压迫民党,这是以往的明证;现在对于地方的军阀还是明扶暗助,日本在奉天供给军械,英国在广东援助陈炯明,上海的领事团接纳何丰林,……这都是眼前的明证;所以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势力,若不因中国国民之反抗或国际形势之变迁而失坠,终是军阀最有力的后援。”(21) 当时有一些人认为,民主革命不能同时反对两个敌人(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只主张反对军阀而不主张反对帝国主义。陈独秀指出,这种主张是“很错误的”。在他看来,不仅要把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作为革命斗争的对象,而且要把帝国主义作为最主要的敌人,这是因为“中国军阀完全是外国帝国主义的傀儡,不反对拥傀儡的人们而反对傀儡,这傀儡是永世不会绝迹的。所以社会主义的国民运动,反对帝国主义比反对军阀更为紧要。”(22) 此后,陈独秀通过对国民革命的倡导,进一步说明中国近代社会存在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军阀与人民大众的矛盾,由此决定了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对象,并鲜明地提出中国民主革命在反帝反军阀的斗争中必须“依赖中国国民自己的势力”的主张(23)。陈独秀关于民主革命是近代中国历史主题的论证,是建立在对近代中国社会矛盾分析的基础上,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正确运用,这成为此后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的主要观点。
陈独秀不仅提出民主革命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而且肯定鸦片战争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开端地位。早在新文化运动初期,陈独秀就从中西文化“接触相冲突”的角度来看待鸦片战争对中国历史的影响,认为:“鸦片战争以还,西洋武力,震惊中土,情见势绌,互市局成,曾、李当国,相继提倡西洋制械练兵之术,于是,洋务西学之名词发现于朝野。当时所争者,在朝则为铁路非铁路问题,在野则为地圆地动地非圆不动问题。”(24) 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陈独秀认识到,鸦片战争所引起的中西接触不只是文化的冲突,而且带有鲜明的政治侵略的色彩,使中国社会的性质发生根本的变化。在他看来,鸦片战争标志着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开始,也标志着中国的封建制度开始走向崩溃,因而使中国历史出现了一个新的时期。他指出:“清代鸦片战争,这是西欧资本帝国主义向长城内老大帝国开始发展,也就是沉睡在长城内老大帝国封建宗法的道德思想制度开始大崩溃;甲午、庚子两次战争,这几乎是中国封建宗法的道德思想制度最后的崩溃,也就是资本民主革命运动最初的开始。”(25) 从陈独秀的论述可以看出,以鸦片战争开始的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使得中国原来的封建社会走向“大崩溃”,亦即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性质,同时又使中国社会逐步酝酿而出现了“资本民主革命运动”,因而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是特别的。中共二大宣言对“帝国主义的列强历来侵略中国的进程”有这样的表述:“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开始于一八三九年英国舰队的攻击。这次攻击实是资本主义最著名的卑污强盗行为,因为他的起因是由于英国政府和商人要强迫把鸦片毒害中国民众。从一八五八年英法联军攻打大沽,直到一九○一年义和团反抗‘洋人’的暴动,促成八国联军占领北京,这四十三年间,乃是资本主义国家宰割中国的流血时期,也是中国人在历史上受最大痛苦和侮辱的时期。”(26) 中共二大宣言关于鸦片战争开始的帝国主义侵华史的概述,反映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自然也表达了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陈独秀的看法。以鸦片战争为近代中国历史的起点,成为以后近代史研究者的基本共识。
从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的基本观点和逻辑依据来看,陈独秀关于近代社会性质和对民主革命任务的揭示,显然是沿着“革命史范式”来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并且为这种范式在20世纪30年代的正式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以鸦片战争为开端的中国近代史,是以民主革命为主旋律的,而在五四之后则是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继续坚持以反帝反封建为历史任务,外求中华民族的独立,内求人民民主。这是20世纪30年代近代史研究形成“革命史范式”的基本观点。这种研究范式的逻辑依据是,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此相联系,近代中国社会的矛盾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这就决定了进行民主革命是近代中国的历史主题,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则是民主革命的对象,于是一部中国近代史既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斗争的历史。不难看出,陈独秀关于民主革命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题、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是民主革命的对象的观点,无论从提出的理论视角和分析的逻辑思路来看,还是从其基本内容所涉及的社会性质、社会主要矛盾、革命对象等来看,都构成了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的基本内容。
三
陈独秀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是以革命史观为基础的,因而注重对近代中国革命的研究,阐明中国近代史是一部革命斗争历史的观点。1924年,陈独秀在总结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时说:“‘戊戌变法’、‘义和团’、‘辛亥革命’、‘五四运动’这四件事,都是中国革命的无产阶级开始表现他的社会势力以前,小资产阶级之重要的国民运动。”(27) 这些运动之所以称为“国民运动”,是因为这些运动不仅“有广大民众参加”,并且具有“民族对外的意义”。五卅运动爆发后,陈独秀立即指出“此次争斗的性质,乃是全中国人民为民族的生存与自由反抗一切帝国主义之争斗”(28)。陈独秀的革命史观是以阶级斗争理论为指导的,而且是一种典型的民族革命史观。如他说:“在殖民地半殖民地主张停止阶级争斗,便是破坏民族争斗之主要的力量。”(29) 陈独秀是将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具体地考察中国近代的革命运动,因而,他对近代中国重大历史事件的分析也体现了他的“革命史”观。
1.关于戊戌变法运动
陈独秀对戊戌变法运动进行细致的分析,认为近代的维新自强运动起源于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是因为“受战败之刺激”。陈独秀指出:“现代中国国民运动,起源远在中日战争以后,当时所谓士大夫(即智识阶级与官僚),受战败之刺激,由反对李鸿章议和误国运动,一变而为维新自强运动”(30)。所以戊戌变法运动“其目的乃是由变法而自强而御侮而救亡”,具有救亡图存的历史意义,其性质是“小资产阶级的国民运动”(31)。
陈独秀对戊戌变法的意义进行了揭示:一是促进西方文化在中国的输入,在学习西方方面比以前更进一步。“当时所谓变法维新,较前此老维新派李鸿章等采用西洋的军事、交通制度,更进一步主张采用西洋的行政、教育制度,因此李鸿章等退为当时之守旧派。”二是在政治思想、学术思想等方面,引起中国思想的大变化。“当时之变法维新运动,不但在政治思想上生了大变化,即学术思想上也生了大变化;所谓思想上的变化虽然不出孔教范围,而因为西洋学术思想之输入,遂使孔教教义起了新的分化:一是康有为、梁启超等之改革派,一是张之洞、叶德辉等之护教派。……这种辩论,使远在此前汉学派今古文之争扩大到政治上学术思想上普遍的冲突。”(32)
关于戊戌变法的历史局限,陈独秀从变法的内容与方法上指出了两个方面“弱点”:“(一)变法维新的内容,只主张在现政治之下谋行政及教育制度的改革,并未想到政治的根本改革及其准备,因此遂引起后来立宪派与革命派之争;(二)变法维新的方略,未曾在社会上坚筑改革派民众组织的基础,专思以清帝的威权行之,当时的改革派不但没有抓住社会势力,并没有看清包围清帝之贵族——统治阶级对他们的作战力量,因此他们遂至为袁世凯所卖,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陈独秀强调,正是由于戊戌变法本身的“妥协性”,“使他们忽略了民众的组织,使他们忽略了革命的准备,这是在国民运动中第一次给我们的教训”(33)。
陈独秀对戊戌变法的研究在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中是一个先行者。当时的李大钊在学术上以史学家而闻名,他对鸦片战争以来的“革命史”历程有较为系统的研究,但侧重于对太平天国和辛亥革命的研究,对戊戌变法这段历史没有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而且他也没有估计到戊戌变法的应有地位。陈独秀之后,瞿秋白、恽代英等才对戊戌变法有一些零星的论述。如瞿秋白认为戊戌变法中的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分子也谋反抗列强,也极力想‘谋富强’”(34)。恽代英在1926年指出,“光绪对康(有为)言听计从,康也竭忠尽智的去筹谋变法。他们很努力的一心一意想将中国改变过来”(35)。陈独秀在20世纪20年代初对戊戌变法的研究,对以后学术界有关它的系统研究无疑起到了先导作用。
2.关于义和团运动
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有一个认识过程,并随着他思想的转变而日益看到义和团运动的历史地位。在1918年,陈独秀曾发表《克林德碑》文章,从思想启蒙的角度反对义和团运动中的封建迷信思想。他那时认为义和团运动之所以发生,原因有五,即“道教”、“佛教”、“孔教”、“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中国戏”、“仇视新学妄自尊大之守旧党”。鉴于这样的分析,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采取否定的态度,甚至把“克林德碑”的耻辱归咎于义和团。他说:“以这过去五种原因,造成了义和拳大乱;以义和拳大乱,造成了一块国耻的克林德碑;这因果分明的事实,非是鄙人杜撰得来的。以过去的因果推测将来,制造义和拳的五种原因,现在都依然如旧;义和拳的名目,此时虽未发生,而义和拳的思想,义和拳的事实,却是遍满国中,方兴未艾;保得将来义和拳不再发生吗?将来义和拳再要发生,保得不又要竖起国耻的纪念碑吗?”(36) 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后,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的认识有了深刻变化。1924年,陈独秀曾这样说:“我读八十年来中国的外交史、商业史,我终于不能否认义和团事件是中国民族革命史上悲壮的序幕。”(37) 他认为“义和团,在中国现代史上是一重要事件,其重要不减于辛亥革命”在中国民族革命史上的地位(38)。此后,陈独秀对义和团的历史做了探讨。
陈独秀认为,义和团运动是戊戌变法失败后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激化的结果,正是由于“戊戌政变后,清廷的反动,日甚一日,同时,外国帝国主义之政治的经济的侵略,也日甚一日”,所以酿成了义和团运动。他认为义和团运动的发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是当时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情形所“逼成”的。陈独秀总结道:“‘义和团’事件的起因十分明白:一是经济上的原因——农民对于帝国主义侵略的反抗;一是政治上的原因——清廷反动政局趋于极端之结果。”(39) 陈独秀对此又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认为义和团运动是源于中国农民的反抗精神,是在外力压迫之下“遂由白莲教的反清复明运动,一变而为义和团的扶清灭洋运动”;但另一方面,义和团运动的兴起也与清政府中的顽固派的利用有很大关系,当时的顽固派“端、庄、毓贤、刚毅辈遂思利用之以铲除外人干涉,以偿其尽量反动之大欲”(40)。陈独秀的分析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对义和团运动当时的思想界、学术界非难较多,他们“不看见所以发生之原因——鸦片战争以来全中国所受外国军队、外交官、教士之欺压的血腥与怨气”,因而只是一味地指责义和团是“野蛮的排外”。陈独秀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义和团诚然不免顽旧迷信而且野蛮;然而全世界(中国当然也在其中)都还在顽旧迷信野蛮的状态中,何能独责义和团,更何能独责含有民族反抗运动意义的义和团!”(41) 对于义和团运动所存在的问题,陈独秀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辩证的说明,认为既要看到义和团排外的缺点,又要看到这种缺点形成的原因;既要看到排外这一表露很明显的缺点,又要从民族革命史的高度认识其“真正缺点”。陈独秀指出:“义和团之蔑视条约,排斥外力外货及基督教,义和团之排斥二毛子三毛子——帝国主义之走狗,都无可非难;义和团之迷托神力,义和团之排斥一切科学与西洋文化,自然是他的缺点,然这些本来是一般落后的农业社会之缺点,我们不能拿这些特别非难义和团。义和团真正缺点是:(一)只是冲动的暴动之一群,而没有相当的组织,致一败而遂瓦解;(二)与反动派合作而为其利用,致失社会上进步分子的同情。这是在国民运动中第二次给我们的教训!”(42) 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的评价, 是鉴于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脱离民众运动的教训,同时也是受他当时要组织民众起来革命的思想的支配,因而有时不恰当地说些义和团的重要性超过辛亥革命的话,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关于义和团运动在中国民族革命史上的意义,陈独秀予以充分的肯定。在陈独秀看来,义和团运动虽然失败,但在中国民族革命史上流下了“两个极大的影响”:“一是因此暴露了清廷之罪恶与昏庸,戊戌以来社会上所谓维新党,分化为立宪与革命二派,这是好的影响;一是因此一般富于妥协性的知识阶级,附和二毛子三毛子的宣传,以排外为野蛮为耻辱,损害了民族革命即反抗外国帝国主义之精神,这是恶的影响。”(43)
陈独秀对义和团运动的研究有其突出的地方。一是注重从中外矛盾交集的角度阐述义和团运动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并从中国民族革命的角度予以定位。二是在分析和评价义和团运动时,能够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出发,既看到义和团在民族斗争中的英勇精神,也看到义和团留下的深刻教训。三是能注重历史的连续性,看到义和团运动上承戊戌变法下启辛亥革命中的地位。这对后来中国共产党人研究义和团运动是有积极意义的。
3.关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有突出的地位,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有深远的影响。陈独秀曾参加辛亥革命,对辛亥革命有颇多的切身感受,因而很注意对辛亥革命的研究,有关论述极为丰富,见解也非同一般。陈独秀对辛亥革命的研究与李大钊一样,代表了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最高水平。
关于辛亥革命的背景。陈独秀特别强调资产阶级力量的兴起及其所领导的“收回权利”运动对辛亥革命的发生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在陈独秀看来,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后,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并没有解决,相反因为帝国主义者依据辛丑条约对中国进行掠夺而使中国人民的反抗更加猛烈,“收回权利”运动则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重要表现。陈独秀说,在义和团事件至辛亥革命的12年间,“内地之商业资产阶级及知识阶级的‘权利收回’运动轰然特起,最著者,若对俄之东三省主权收回运动;若对美之粤汉铁路收回运动;若对英之山西、河南煤矿收回运动,安徽铜官山矿废约运动,沪杭甬路拒绝借款运动,苏、直、鲁、津铁路废约运动;若对法之滇矿收回运动,拒绝沪、绍航权运动;若对比之收回京汉路管理权运动;吉林、河南、四川都组织了保路会,成了大的群众运动。这些运动,遍于全国,明明是对于帝国主义依辛丑条约向中国经济进攻之反抗。”(44) 陈独秀是从帝国主义的政治侵略与经济侵略的后果来分析辛亥革命这一革命运动发生的历史缘由,这是很有见地的。
关于辛亥革命的性质。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鼓吹对满清的“种族革命”,及至自辛亥革命发生以来,学术界就将辛亥革命定位为汉族反对满族的“种族革命”,并从汉、满民族冲突的角度予以解释。后来这种“种族革命”论又演变为“民族革命”论,其实质还是强调辛亥革命具有满汉之争的性质。陈独秀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认识辛亥革命的性质必须从“经济的历史的基本条件”来分析,而不可单从满汉民族之争的角度来认识。他指出:“辛亥革命,已由和平的资本民主运动进步到革命的资本民主运动,更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帝制变化到资本民主之剧烈的开始表现。所以单以满、汉民族冲突解释辛亥革命之原因,那便只是皮相的观察,忘了经济的历史的基本条件;因为辛亥以前,已经有了十七年以上的富强维新运动之反动,所以‘非革新不能自强,非推倒满清不能革新’,是当时革命派反对立宪派之重要的理论。”因此,“在经济的历史的观察上及革命的前因后果上可以充分说明的”是,“辛亥革命本身的性质,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而非民族革命,更非其他阶级的革命”(45)。陈独秀确认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这是十分正确的,对辛亥革命性质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至于陈独秀不承认辛亥革命具有“民族革命”的性质,那是他反对从满、汉民族冲突角度来解释辛亥革命为“民族革命”所得出的观点,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今天确认辛亥革命既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又是资产阶级民族革命,其“民族革命”的含义是根据“反清具有反帝意义”而演绎出的;这一演绎的内在逻辑是:满清在当时已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人,反对满清就是反对帝国主义,故反满清的辛亥革命就具有民族革命的意义。知道这一学术背景,则有助于我们认识和评价陈独秀对辛亥革命性质的判断,不难看出陈独秀观点的意义与价值。
关于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陈独秀评价辛亥革命,从现实的民主革命要求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对其存在问题的揭示。他曾明确地说,他本人始终认为“辛亥革命是失败了,至少除剪了一些辫子和挂上一块民国空招牌外,别无所谓成功”(46)。在辛亥革命之前及辛亥革命过程之中,立宪派与革命派就改造中国的道路进行争论,“前者是希望清廷的宪政来改造中国,后者是主张以革命的势力来改造中国”,这反映了改造中国的不同具体道路。辛亥革命失败之后,就有人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于革命派的革命主张与革命道路。陈独秀不同意这种看法。在陈独秀看来,革命派因辛亥革命的失败虽然没有达到改造中国的目的,但“这并不是革命主张的错误,乃革命方法的错误”(47)。那么,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陈独秀指出:“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此次革命表面上虽说成功,实质上可说是完全失败),也正以当时幼稚的中国资产阶级,未曾发达到与封建官僚阶级截然分化的程度,未曾发达到自己阶级势力集中而有阶级的觉悟与革命的需要,……所以革命事业犹在中途,他们便现出小资产阶级和平苟安的根性,反对继续战争,而且反对革命党,遂使全国的武装及政权完全归诸帝政余孽北洋军阀之手;帝国主义的英、美、日本等国知道中国资本民主革命成功是他们的不利,极力援助北洋派压迫革命党;于是革命党失败逃亡,以至帝制两次复活,革命党屡战屡败”(48)。陈独秀注意到辛亥革命失败的客观原因,承认辛亥革命的失败“根本上有当时社会的经济原因”,但认为革命党人主观努力的不足也是失败的重要原因。他认为,“专就革命党人努力及其政策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有三个重大的错误,也是失败之原因”。这“三个重大错误”,一是“误用了不能贯彻革命宗旨的口号”;二是“专力军事行动,轻视民众宣传及党的训练”;三是“左派首领过于和右派妥协了”(49)。陈独秀从资产阶级革命派本身的软弱性和帝国主义对中国封建势力的支持等方面来分析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正是注重从主观和客观来总结历史的教训,这是符合辛亥革命历史实际的。
关于辛亥革命的缺点。陈独秀多次分析辛亥革命的缺点,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总体来看,他认为辛亥革命的缺点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单调的排满,虽然因此煽动了民族的感情,使革命易于成功;同时并未抓住社会上客观的革命势力,即当时商民之经济的要求,亦即反抗帝国主义收回权利的要求。”(50) 由于这个缺点,就导致了商民阶层不了解革命的目的,使得革命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其结果只能是“革命运动遂不得不随清室退位而中止”;同时也使得中国经济丧失了发展的条件,“中国的产业未能随革命成功而发展”;更重要的后果是,中外反动势力联合起来,“封建余孽勾结帝国主义者扑灭革命势力,而帝国主义之长驱直入,革命后反比前清更甚”。陈独秀认为“这是辛亥革命之大失败”。二是“单调的军事行动,这种军事行动之基础,不但不曾建筑在民众的力量上面,即参加革命的军队,也只是被少数党人权利的煽动,并非是普遍的受了革命的宣传与鼓励”。正是由于是单纯的军事行动,导致了此后民国“军人以争夺权利而互斗的内战”,这不但是“辛亥革命的失败”,简直是“辛亥革命之罪恶”(51)。三是“左派首领过于和右派妥协”。陈独秀认为,国民党的妥协倾向是在清帝退位之后,第一步妥协是黄兴在南京政府即开始与旧官僚及大绅士合作;第二步妥协是包围孙中山,让权袁世凯并政府北迁;第三步妥协是孙、黄到北京和袁世凯筹商国是,协定什么内政大纲八条;第四步妥协是解散同盟会,与几个非革命的政团合组而成国民党;第五步妥协是向袁世凯要求组织袁派阁员都临时加入国民党的国民党内阁。正是“经过这些妥协,不但革命运动停止了,连一个革命的党也消灭了”(52)。陈独秀对辛亥革命存在问题的揭示,是符合辛亥革命和民国初年国民党的实际的,有助于共产党人对辛亥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
陈独秀由对辛亥革命存在缺点的分析,进而从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角度探讨辛亥革命的教训。他认为由于辛亥革命“单调的排满”与“单调的军事行动”影响着民国以后中国政局的发展,给中国革命带来新的问题。他指出:“专做军事行动而忽略了民众的政治宣传;专排满清而放松了帝国主义的侵略,不但放松了,而且满口尊重外人的条约权利,力避排外的恶名,军所行至,皆以冒犯外人为大戒;致使外力因中国革命而大伸,清末权利收回运动,无形消灭,借外债,送权利,成为民国史之特征;同时军人以兵乱政,亦为前清所未有,至如军阀与帝国主义者勾结为患的局面,亦可以说是辛亥革命方法错误所遗下的恶影响。这是在国民运动中给我们的教训!”(53) 陈独秀将民国以后军阀割据局面的形成、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中国的发展,都归结到辛亥革命本身,固然是不科学的,但民国以来所形成的混乱局面确实与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有着不解的因缘关系。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看,民国建立后的混乱局面是由于清王朝瓦解后传统的皇权体系瓦解,而新的权威体系又未能建立起来,加之革命派力量的弱小及本身的妥协性,于是造成了一个权威失控的局面,地方势力坐大,难以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这一局面在晚清即已埋下种子,不过那时还有清王朝在表面上维持着;民国初年,袁世凯集新旧于一身且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做后盾,尚能驾驭地方上的势力,所以没有出现分裂的局面。袁世凯死后,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当然,民国以后新旧体制处在转换时期,社会必然出现动荡。如果从中外联系的角度来看,帝国主义的分裂剥削政策是外因,中国阶级结构和阶级力量对比的特殊情形而导致的政治变动的特殊性,以及地方的农业经济基础的存在是内因。可见,民国以后的历史与辛亥革命具有历史的连续性,但不能如陈独秀那样皆归结于辛亥革命。
4.关于五四运动
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领导者,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因而他对五四运动历史进程的把握更为确切一些,其见解也高出同时代的学者。陈独秀将五四运动作为“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进行考察,看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这一整体的世界背景。他指出:“受了帝国主义侵略八十余年的中国,为什么欧战后渐渐才有了有意识的民族运动?这是因为:(一)在客观上,一方面中国的工业乘欧洲大战机会一时有了相当的发展;一方面大战后帝国主义者因弥补战中的损失,加紧向中国等经济落后的民族剥削进攻,促成了反抗。(二)在主观上,苏俄十月革命触动了中国青年学生及工人革命的情绪,并且立下了全世界各被压迫的国家及弱小民族共同反抗帝国主义之大本营。”(54) 由于陈独秀认识到五四运动的民族革命运动的性质及其当时所处历史时代,因而他对五四运动的历史有一个整体而系统的认知。
陈独秀充分肯定五四运动的爱国运动性质。早在1919年10月12日,陈独秀在《国民》杂志成立周年的大会上,就认为五四运动“实为国民运动之嚆矢,匪可与党派运动同日而语”(55),肯定五四运动在民主革命中的历史地位。这里所谓“国民运动”的含义,表明的是五四运动体现出“国民起来干涉内政”的勇气,就是说“‘五四’运动因外交而牵到内政,而牵到一切社会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外交运动,一时颇现出一点革命的空气,‘五四’的真价值在此。”(56) 1920年4月,陈独秀在中国公学的讲演中特地提出“五四运动的精神”问题,认为“五四运动的发生,是受了日本和本国政府的两种压逼而成的,自然不能说不是爱国运动”;但五四运动又不同于一般的爱国运动,而体现出“五四运动特有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一)直接行动;(二)牺牲精神”(57)。陈独秀对五四精神的概括,揭示五四运动的与此前爱国运动不同的新内涵,是很有见地的。
陈独秀认为五四运动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反帝反封建上,同时也体现在促进文化革新和社会运动的深入上。具体说,五四运动的优点是两个方面:“(一)纯粹的市民反抗帝国主义之压迫及以直接行动的手段惩罚帝国主义之走狗——卖国贼;(二)随之而起的文化运动和社会运动,对旧思想以重大的打击。”(58) 陈独秀强调五四运动的反帝反封建性质,正是从民族革命史的角度来定位五四运动的;阐述五四运动对中国文化革新和社会运动的意义,正是看到了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的内在联系性,看到了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值得注意的是,陈独秀在指出五四运动优点的同时,还从世界革命的新形势和中国工业发展的新情况来进一步揭示五四运动广泛的社会影响,认为“‘五四’运动虽然未能达到理想的成功,而在此运动中最努力的革命青年,遂接受世界的革命思潮,由空想而实际运动,开始了中国革命之新方向。这新方向便是社会中最有革命要求的无产阶级参加革命,开始表现他的社会势力。”(59) 陈独秀不仅指出了五四运动的优点及其对中国革命的影响,而且注意到对中国无产阶级在五四运动后发展趋向及对中国革命影响的把握,说明他用革命史观来考察中国近代社会运动的远见。
关于五四运动的弱点,陈独秀看得比较清楚,其见解也非常深刻。在陈独秀看来,五四运动反对帝国主义,但未能有效地遏止国际帝国主义侵华的全部态势;五四运动是广泛的民族革命运动,但未能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运动也未能进一步地深入到民间中去,表现了小资产阶级的弱点。陈独秀指出:“此次运动的弱点是:(一)民族运动的对象,只是当时感受最甚的勾结国内军阀段祺瑞之帝国主义的日本,而忽略了国际帝国主义对华侵略之全部情态,并且还有一部分领袖有求助于更险毒的敌人美国帝国主义之倾向;此倾向,发展到华盛顿会议时,更恶化了全社会。(二)群众中无有力的组织与领袖将此运动继续扩大深入到社会各阶级中被压迫的群众,在欧战后世界革命的大潮中,失去了被压迫的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大爆发的机会;当时在南方的国民党均囚在‘以武力和北方争地盘’的旧政策内,或更周旋于分赃的南北和平会议,并未看清中国革命之真关键——反抗国际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也未看清中国革命之新方向及新势力,他们对于学生运动取了旁观态度,甚至有一二领袖还加以怀疑或非难;在北方的青年领袖们根本上没有革命性,不但临事脱逃,并且公然提出回避革命的口号‘读书求学不问政治’。因此,在革命时机有革命倾向的‘五四’运动,变成了秀才造反,中国懦弱的智识阶级,在此次运动中可谓原形毕露!这是在国民运动中第四次给我们的教训!”(60) 陈独秀对五四运动弱点的揭示虽然言辞过于激烈,但道出了五四运动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如他所说的国民党未能参与对运动的领导,主要反对日本而对其他帝国主义的斗争有所放松,整个运动的组织工作比较软弱等,大体上符合五四运动的历史实际。
陈独秀研究近代中国的革命运动是从总结革命经验的高度进行的,这与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注重历史经验尤其是革命经验的积累也是一致的。陈独秀说,他研究二十余年的国民运动所得到的“总教训”是:“社会各阶级中,只有人类最后一个阶级——无产阶级,是最不妥协的革命阶级,而且是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之天然对敌者;不但在资本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之国民革命,也须他做一个督战者,督促一切带有妥协性的友军——农民、手工业者、革命的知识阶级、游民无产者(兵与会匪)及小商人,不妥协的向外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内的军阀、官僚、劣绅、大地主、反革命的知识阶级进攻,才能够达到国民革命之真正目的——民族解放。”(61) 又说,在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眼前的事实是:压迫中国人民阻碍中国人民发展的帝国主义与军阀,非革命不能使他们屈服的;资产阶级当中,有些是帮助帝国主义及军阀的反革命者,有些是非革命的中立分子,有些是偶然倾向革命而易于妥协者;不妥协的革命者只有工人阶级;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中,若没有工人阶级有力的参加奋斗,决没有得到胜利的可能”(62)。陈独秀对近代历史的研究,服从于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现实需要,实际上是通过近代史的研究来进一步认识当时的革命的形势、革命的对象、革命的动力、革命的任务、革命的性质等一系列有关“革命”的问题,这不仅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有政治的指导意义,而且对近代中国史的研究显现出强烈的“革命化”的色彩。陈独秀的民族革命史观是他在理解近代中国历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起来的,他进而运用民族革命史观来考察中国政党的活动及其历史使命。如他解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活动时就认为,“因为政治的经济的环境之不同,而革命之步骤便也不同,所以中国共产党目前的政纲与行动,乃是要完成中国民族革命的要求,即反对国际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国内军阀——到底。”(63) 又如,他认为中国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只有集中全国民主主义的分子组织强大的政党,对内倾覆封建的军阀,建设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对外反抗国际帝国主义,使中国成为真正的独立国家,这才是目前扶危定乱的唯一方法。”(64) 这说明,民族革命史观既是陈独秀研究中国近代社会的基本观点,也是他考察现实社会政治的基本依据。
陈独秀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贡献只有放在中国近代史研究历程中来考察才能显现其在学术上的意义。中国学术界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初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革命党人为鼓吹革命初奠“民族革命史”观,“革命史范式”也萌芽于此时。唯物史观传播后,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恽代英等对近代中国社会的研究使得革命史研究范式得到发展,“民族革命史”成为一个较为科学的概念,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在酝酿中产生;而30年代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史研究范式正式确立;30—40年代,张闻天、毛泽东、范文澜等对近代中国社会的研究使革命史研究范式进一步发展,并在建国后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导;80年代,胡绳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则使革命史研究范式进一步标准化;当今的一些近代史研究专家虽在一定程度上吸收现代化理论,但仍继续和完善“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成型稍晚一些(65),在近代史研究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于今而言,两种近代史研究范式仍在发展之中,当然免不了争论。评价两种近代史研究范式孰优孰劣,非笔者所能胜任,本文只是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的创建者之一陈独秀作为个案研究,希望为确立陈独秀的学术地位做一点基础工作,同时也为学术界正确评价近代史研究“革命史范式”提供学术上的参考。
注释:
① 两种近代史研究的“范式”虽然都是以近代中国社会为研究对象,但史学观有重大的不同。“革命史范式”强调以“革命”的观点来解读中国近代史,以中国革命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主线,如“旧民主主义”与“新民主主义”历史时段的划分;“现代化范式”则以“现代化”观点来看待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认为“现代化”(而不是“革命”)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题。关于近代史研究的这两种“范式”,本身也有演变的历史和轨迹,需要细致地研究。
② 学术界没有认识到陈独秀在开创“中国近代史研究马克思主义学派”中的先驱地位,如新近出版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在论述“中国近代史研究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酝酿”时,只是叙述了李大钊和华岗的贡献(参见张海鹏、龚云著《中国近代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5—107页),没有提到陈独秀。这与学术界未能对陈独秀学术思想充分进行研究有关。
③ 吴汉全:《李大钊与中国近代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3期。
④ 参见文君:《论陈独秀对中国近代史若干问题的认识》,《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⑤⑥⑦⑧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57、447—448、474—475、389页。
⑨ 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6、14页。
⑩ 此时的“半殖民地”这一概念在中共高层领导中是一个正在提出的概念,尚不普及。蔡和森在《统一,借债,与国民党》(1922年9月)中说:“中国在国际地位上早已处于半殖民地地位”。陈独秀在《资产阶级的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1923年4月)提出过“半殖民地的中国”这一概念。 恽代英在《中国革命运动与国际之关系》(1923年5月)中还认为中国是“殖民地”的“一个例”, 他只是在《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1924年6月)中才明确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的国家”。
(11) 《李大钊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0页。
(12)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74页。
(13) 杜鲁人:《中国经济读本》(节录),《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13—814页。
(14)(15)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630页。
(16)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294页。
(17) 《列宁选集》第2卷,第647—648、643页。
(18)(19)(20)(21)(22)(23)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918、478、479、437、438、479、516页。
(24) 《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第176页。
(25)(27)(28)(29)(30)(31)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447、812、886、908、812、812页。
(26) 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6页。
(32)(33)(37)(38)(39)(40)(41)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813、813、770—771、769、814、814、769—770页。
(34) 《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页。
(35) 《恽代英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937页。
(36) 《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第417页。
(42)(43)(44)(45)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814、814—815、815、447—448页。
(46)(47)(48)(49)(50)(51)(52)(53)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790、815、448、790—793、815、816、793、816页。
(54)(55)(56)(57)(58)(59)(60)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944、27、453、130、816—817、817—818、817页。
(61)(62)(63)(64) 《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820、838、968、378页。
(65) “现代化范式”成型大致在20世纪30年代,以陈恭禄的《中国近代史》和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为标志;50—70年代,现代化研究范式在台湾续传下来,而大陆学者则很少采用;80年代用现代化的观点研究中国近代史得到复兴,1992年陈旭麓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出版使大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代化范式得以复生,1993年罗荣渠的《现代化新论》出版为现代化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范式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90年代以后,现代化研究范式得到发展,陈勤、李刚、齐佩芳合著的《中国现代化史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和虞和平主编的3卷本《中国现代化历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是用现代化观点研究中国近代史的集大成著作。WW汪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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