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果转化论文,体育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498(2003)03-0001-06
现代科技对竞技体育发展的渗透和影响,进一步促进了世界各国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并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支撑和推动力。我们可以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客观进程中,得出一个基本判断,即应用科学技术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必然选择;体育科技和竞技体育的紧密结合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则是我国科技强体的必经之路。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和探索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及其动力来源。
1 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利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手段,对体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动力等做了分析,探讨科技成果转化是如何实现的(问卷调研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问卷调研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发放问卷回收问卷回收率有效问卷有效率
(份) (份)
(%) (份)
(%)
教练员700 48769.6
46595.5
科技人员 300 20668.7
18790.8
管理人员
50 3264 3196.9
2 分析与讨论
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相关因素,即从体育工作者的转化动力生成到其表现为转化行为和活动,并推动着竞技体育发展以实现其最终目的的过程。所谓过程就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在时间、空间上的表现,是事物的有限存在和无限发展在时间、空间和条件上的辩证统一,是事物存在的基本形态和发展的必然联系的体现”。[1]但是要清楚地认识这一过程,首先要明确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前提,而这个前提主要就在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客观条件、和从事推动体育运动发展的体育工作者所具有的巨大创造力的主体能动性。这是因为促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体育工作者所提出确定目标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客观到主观的过程,只有当这个过程完成了,目标己被提出和被确定,它才可能成为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转化实践的前提和起点,而这个从提出目标到实现目标的过程,恰恰又是一个由客观到主观又由主观到客观的能动过程。其中还包括体育工作者作为转化主体的需要。所谓需要就是指“人(包括个人、群体、阶级和社会)为维持自身的延续和发展而产生的对外界事物的各种要求”。[2]这样必然涉及到价值和价值目标,因为价值与满足需要紧密相关,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目标里就包含了满足体育工作者的需要的可能性。因此,实现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价值问题,不仅体现着竞技体育和科技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而且与成果转化的实现过程及其方法都有着密切关系。
2.1 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转化主体在促进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运行过程中得以体现,在这个过程中,转化主体表现为一定的行为和活力,同时表现为不断认识和利用体育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推动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而转化主体的一切实践都反映了体育工作者作为主体的对象性活动。而体育科技成果转化也只能在体育工作者的活动中予以实现,并且各个转化主体都是按照各自的需要认识竞技体育和科技的互动发展。换言之,在这种不断加深认识过程中,使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得以实现,从而也实现体育——工作者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要求。
2.1.1 体育管理部门
首先,体育管理部门是体育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和调控者,其中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体育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各种政策法规来调控与参与此项工作有关的各方,而只有管理部门才有制定体育科技相关政策法规的权威。另外,体育管理部门不仅承担着决策者的角色,还担任着调控角色。为了保证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运动训练、竞赛有机地结合,并有效地运行,体育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经济、政策等手段和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控。
其次,体育管理部门是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者和执行者。在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过程中,需要有各种条件与之保障。例如为了备战1996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充分发挥体育科技对竞技体育的先导、支持和保障作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组织来自21个单位的466名科技人员,组成了56个攻关课题组,围绕备战奥运这项中心工作,开展了系统的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3]另外,根据体育科技和竞技体育发展在不同阶段的要求,提出各种研究计划和课题指南,资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
20多年来,虽然体育管理部门参与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了成效,但仍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建立科研、训练、管理之间密切协作网络及其一体化等等。这就需要在宏观上致力于建立、维护一整套符合竞技体育发展和科技紧密结合运行机制的转化体系,让这个体系中所有参与者积极参与和创新,从而在整体上取得更高的转化效率。[4]
2.1.2 体育院校、科研所
在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过程中,体育院校、科研所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主要是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社会组织。其中教师、科技人员是产生体育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在转化过程的首要环节就是体育科技的创造发明,只有体育科技的创造和发明,才能为以后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提供一个前提条件,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体育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直接决定其在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而言,科技成果的学术含量越高,其转化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越大,反之亦然。另外体育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也会影响甚至决定着它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难易程度,两者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体育科技成果的成熟度越高,其转化就较容易,也就越快,反之亦然。
2.1.3 运动队
以知识形态为主要特征的体育科技成果,一旦与竞技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就可以促使运动员竞技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从而使竞技体育将科技成果的价值得以充分展示、显现和放大,这一点已被世界上体育强国和我国一些优势项目发展实践所证实。因此笔者认为运动队是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者。
2.2 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
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教练员、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始终处在一个中枢地位,起着联系、中介、能动的转化作用,即体育科技成果转化规律都需要通过体育工作者认识、发现,通过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自身的动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由此可见,转化主体的动力起着主要作用,它的生成和发展也是一个过程。当成果向竞技体育转化时,也就意味着转化主体具有了相互作用的性质,而相互作用的过程,便是动力的相互渗透的过程。而这个动力过程与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在竞技体育与科技发展过程中,转化主体有许多需要,“正因为如此,他们已经有了某种联系和某种任务”,[5]并且“你的需要只有通过你的活动来满足,而你在活动中也必须运用你的意识”,所以,转化主体的动力生成或实现,正是发生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之中,并且体现出自身因需要可以得到满足而强化,因强化而持续;反之因其需要反复受挫而弱化,因其弱化而转移的特点。
当转化主体追求依靠体育科技推动竞技体育运动发展所形成的转化动力从其生成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寻求某种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形式,这是体育运动与科技相互紧密结合过程反映出来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而这个转化的实现过程,也就是体育工作者寻求满足的过程。但是,无论哪个转化主体试图满足其各自的需要,都必须通过转化主体的活动和实践去实现,同时,转化主体在促进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过程中,能否真正得到满足,只有靠体育运动与科技相结合的实践来检验,因为只有“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获得动机的标准”。[6]同时我们应看到,“满足导致的不是欲望的终止,而是在暂时的满足之后,高级欲望和高水平的挫折的出现,以及其重新恢复不平静和不满足”。这意味着原有欲望得到满足之后,又导致了新的追求和新的实现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过程乃是一个持续、反复、趋向更高水平的过程,近似于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轨迹。所以实现体育科技成果的转化,是转化主体的动力的本质要求。
第一,体育科技成果转化都是为了满足某种价值需要的活动。无论是教练员、运动员,或是体育科技人员,还是体育管理人员,他们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活动,是在一定需要的基础上发生的,正如教练员能意识到自己在运动训练中需要科技作后盾或支撑,并能以自己在从事运动训练活动中有意识吸纳体育科技成果来满足需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7]反之,如果没有教练员对科技成果的需要,以及自身利益的内在驱动,他们是不会主动追求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样对于体育科技人员和体育管理人员来讲,也是如此,在这里“价值因素是人的每一实践认识活动的动力因素”。[8]所以,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不仅以需要为起始和动力,而其转化活动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满足转化主体的某种价值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
第二,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价值目的的确定。教练员、运动员、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要在成果转化实现过程中,首先要将需要转变为成果转化活动的目的。这是因为人作为具有三重属性的“有意识的存在物”,需要是反映在体育工作者的头脑中,是被意识到的,这样就使体育工作者在促进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过程中,具有了某种自觉性和自主性,因而就使体育工作者不会去做没有目的的事。这样体育工作者的需要就升华为一定的目的,这个目的性的确定就使得体育工作者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具有自觉性、自主性的特征。
第三,转化主体实现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价值目的,就要求遵循成果转化活动的规律性,这反映了转化活动的价值性和规律性的相统一。只有从两者的辩证统一中去把握转化活动的客观性,才能真正实现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目的。
2.2.1 体育管理部门的需要
体育管理部门在推动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中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为了促进成果转化,体育管理部门为推动实现奥运争光战略规划所制定的体育科技发展计划与政策,以及高额的体育科技投入,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构成了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部门的需要。就这种需要笔者对部分管理人员做了调查(表2)。
表2 体育管理人员的需要
一般 较同意
非常同意
因素 频数%频数% 频数%
制定政策
1 3.21754.81341.9
体育科技投入
2 6.51651.61341.9
宏观引导
825.81754.8 619.4
表2结果表明,体育管理部门在不同需要层面的认同差异具有显著意义(P<0.05)。这种需要的直接诱因是竞技体育所特有的竞争。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奥运争光计划科技工程所提到的目的与任务中,就十分明确指出,必须紧紧围绕奥运争光计划这个中心,对我国体育科技到本世纪末的发展方向、任务、重点和具体措施,进行系统地筹划,充分有效地运用多学科的先进理论、方法、技术,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地发展。
2.2.2 体育管理部门的推动力
首先是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的能力。各类体育专门人才是竞技体育科技进步的基础,没有人才的积累,就没有科技进步,当然就更谈不上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因此,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培养能力是衡量体育管理部门能力的首要因素,这里所讲的培养体育专门人才能力,主要是指各等级的教练员、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培养与继续教育。
其次是体育科技资金筹措能力。体育管理部门对体育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进步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体育事业财政预算中体育科技经费的投入,这是衡量体育管理部门在体育科技投入的一个主要指标。一个国家的体育科技投入越多,表明这个国家所从事的体育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越深入与广泛。因此,体育管理部门能否为体育科技研究与开发筹措足够的资金,是衡量体育管理部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重要指标。
再次是调动体育院校和科研机构及社会其它机构的积极性,推动体育科技转化的能力。当前,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仅仅依靠体育管理部门的自身力量,推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能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能否构造一个于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有利的社会环境,对于促成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的体育生产力,也是与体育管理部门能力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后是制定正确而适宜的体育科技发展战略的能力。体育管理部门是否能够制定一个积极的、同时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兴体发展战略,并付诸实施,以实现其战略目标的能力,也是衡量体育管理部门推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标志。
2.2.3 体育院校、科研所的需要
体育院校和科研所是专门从事体育领域里的科学研究与发现,进行科学知识传播和教育的场所。其参与成果转化存在着三方面的需要,即培养各类体育人才、参与科技攻关和服务,提高竞技水平、增加科研经费,提高体育科研学术水平(表3)。经非参数检验结果表明,体育院校、科研所对不同需要层面的认同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体育院校通常肩负着两方面的任务:培养各类体育事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
体育院校一方面需要招收优秀学生(包括各类岗位培训学员),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技能训练,并传播给学生最新的知识。体育院校声誉的高低,主要是看其是否拥有多少知名学者,以及在体育各学科研究领域里所处的学术地位,即体育科研成果的多少,水平的高低。因此,社会赋予体育院校的使命,就产生了使之不断追求与探索体育科学领域内基础性与应用性课题的需要,科研机构同样如此。
表3 体育院校、科研所的需要
因素
一般 较同意 非常同意
频数 %频数% 频数%
培养各类体育人才 3418.26836.48545.5
参与科技攻关和服务7236.56233.25328.3
增加科研经费 4021.46836.47942.2
2.2.4 体育院校、科研所的创新驱动力
体育院校和科研所的社会使命,要求自身具有不断探索与产生体育科学研究最新成果,以更好地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服务。体育院校和科研所内的人员由于受过良好的科学教育,因而是体育科研领域里最具从事探索与创新的群体,因而主要体现在体育科技创新能力上。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还存在着一些客观因素,影响着体育院校和科研所的体育科技创新能力,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近年来我国竞技体育各项目的运动训练与科研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科研攻关,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现有体制上的“两张皮”并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运动训练科学化向纵深发展,导致体育科研与体育运动实践联系不够紧密。竞技体育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运动员,要充分发挥体育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提高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科研能力,就应以高水平运动员为研究对象,系统地以奥运争光为最终目标进行追踪研究。
其次,由于竞技体育科研经费的短缺,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体育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的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在1996年7月4日曾经发表了《关于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体育科技进步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要保证拨出不少于其事业费的2%以及各种社会赞助经费的5%-10%,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9]然而”1991-1996年我国体育科研经费占体育事业经费的比重呈逐年下降,1996年的比重不仅低于整个6年期间的平均百分比,甚至还低于1%,远未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要求”。[10]
从调查中了解到,1991-2000年期间国家科技经费投入逐年递增,平均增长率为15.37%,与此同时体育科技经费投入并未呈现同步增长,其中有3个年份出现负增长;在1999年和2000年中,体育科技经费投入才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整个10年期间的平均增长率仍比国家科技经费投入平均增长率低1.13%。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真正用于竞技体育科学研究上的经费仍然较低,满足不了竞技体育发展的客观需要。科技财力是体育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也是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体战略的基本保证,科技财力投入的不足,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体育科技进步水平的提高,并制约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进程和效果,最终影响我国竞技体育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2.2.5 运动队的需要
运动队是培养优秀运动员,实施运动训练科学化的主体,在实现与推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是相当重要的。运动队的训练、管理科学化程度的高低,以及对体育科技需求的强弱,直接决定着我国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状况。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运动队对科技服务的需要居第一位,对科技攻关的需要居第二位。经非参数检验表明,运动队对不同需要层面的认同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运动队作为一种竞技体育的社会组织形式,在竞技体育系统中有其特定的追求目标,当通过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其目标时,运动队则会不断产生对体育科技成果的追求。因此,运动队的需要是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动因。恩格斯曾经指出“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状况,那么科学却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状况和需要。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1]
2.2.6 运动队的需求引力
在运动队中,教练员在实施运动训练过程中起着主导、决定性作用,运动员在这个过程中并非处于被动地接受训练,而是一个主动地贯彻教练员指导训练意图的主体。所以教练员的业务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运动队吸收、消化和应用体育科技成果的需求引力,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能否真正认识与把握本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律与特点,吸收、引进、应用现代科技成果的能力。竞赛是竞技体育的核心,只有通过竞赛才能实现竞技体育之目的。实践证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员为使自己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继续保持优势,或者改变自己相对落后的状态,将现代科技成果广泛运用于竞技体育,导致竞技体育产生巨大的变化,因而使得竞技体育各项目运动水平或运动成绩都无不渗透与包含着巨大的科技含量。所以这也是衡量与评价教练员能否具备及时捕捉、积极消化、引进、移植与吸收现代体育科技最新成果,并运用到自己从事的运动训练实践中去的能力的标准之一。
其次,信息收集方面的能力。信息与情报对于竞技体育至关重要。一个运动队能否及时掌握国内外竞技体育有关方面的最新训练理论、方法、手段及技战术动态,是影响运动队实现科技进步能力的重要方面。我国乒乓球、游泳等优秀运动队在多年国际大赛中之所以能占较大优势,与他们重视收集、整理与分析有关本项目的最新发展动态的信息与情报分不开的,因而他们能做到知己知彼,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以上三个转化主体及其各自的需要与动力,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归纳构建成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三力双规互动模式,其中三力分别是体育管理部门的推动力、体育院校和科研所的科技创新驱动力、竞技体育运动队的需求引力;双规分别是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体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律。要真正完成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协调这三个动力之间的关系,使之更有效地在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体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条件下,促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进而推动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3 结语
促进体育科技成果向竞技体育运动实践转化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竞技体育运动、体育科技和体育管理的三个转化主体各自的利益驱动,这些转化主体的客观需要是其利益之所在。当转化主体意识到这种需要时,便会反映为以实现这种需要为目的的愿望和要求,进而付诸行动,推动着转化主体积极促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活动。体育管理部门的推动力、体育院校和科研所的科技创新驱动力、竞技体育运动队的需求引力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体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构成了体育科技成果转化的三力双规模式。要真正完成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应协调三个动力之间的关系,使之更有效地在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体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条件下,促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进而推动我国竞技体育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