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提高我国体育保险业整体竞争力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险业论文,我国论文,整体竞争力论文,体育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00(2006)03—0214—03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中国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年内允许外资保险商设立全资非寿险分公司,3年内取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所有限制,5年内允许其经营团体险、健康险(体育险)和养老险,并在寿险合资企业中拥有50%的“有效的管理控股”[1]。据中国统计局2003年统计,已获在华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超过3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代表处有200多家[2]。外资保险公司在体育保险功能、体育保险品种、体育保险服务、体育保险理赔等方面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体系,面对具有上百年历史的英国、比利时、法国的保险业[3],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1 中国体育保险发展受制于4个瓶颈
总的来看,我国体育保险起步较晚,体育保险研究时间短,缺乏从事体育保险研究和开发的专业人才。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未有一所高校设置体育保险专业,这与我国体育产业迅猛发展的趋势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筹备工作的要求极不相符。
体育保险法规不健全,操作不规范,地方体育局、运动队不知道依照怎样的操作程序来办理相关的保险;大型运动会、地方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体育场馆和群众体育缺乏行之有效、具有法律依据的保险文件和保险数额,能够胜任的体育保险公司不多,竞争力不强。
从供给主体来看,中国体育保险体系还未形成完整的符合体育特点的保险体系。理赔方法、保险的范围和深度还在依照社会劳动保险的一般条款来进行,缺乏体育保险的灵活性和覆盖面,不能把体育项目各自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创伤性和不可预知性包含在内,不能满足运动员、教练员各自运动项目的要求。特别是由于各个体育运动项目不同、运动伤害不同,保险范围也不同,所要求的保险宽度、深度、保险数额以及理赔额度也不尽相同,缺乏适合中国具体情况的体育保险险种,对中国体育保险市场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
体育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保障程度低。从被保险对象来看,运动员、教练员由于长时期受计划经济影响,习惯于一切事情都由国家甚至单位包下来,主动上保险的意识较差,特别是自己掏钱上保险更是难以理解,在思想上认为我为国家效力,出了伤害事故就应该由国家负责,国家、单位为运动员上保险是理所应当。正是这种思想阻碍了体育保险的有效进程。同时地方体育局还未真正认识到体育保险是解决运动员、运动队伤害事故最好的和行之有效的保障体系,保险意识还未上升到体育发达国家水平,没有真正认识到体育保险是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一道保险屏障,单位补偿是额外补救机制的第二道保障。因此,造成了我国所有保险公司的年保费总额低于国外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年保费额的现象[3]。
2 提高中国体育保险业核心竞争力是加入WTO、2008年奥运会和发展体育事业的需要
2.1 提高中国体育保险竞争力是中国加入WTO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体育产业市场呈迅猛发展的态势,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体育产值为1400亿。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60多万座体育场馆,3亿多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各层次的职业运动员达8万多人,每年举办的各种体育赛事不计其数,与此相关的体育保险也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2001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向与会的运动员、教练员、新闻记者、志愿者、演出人员等提供了总保险金额达154.06亿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医疗保险、随身财产险及第三责任险等。尽管如此,这份保单仅仅涉及人身范畴,比起国际上诸多体育保险险种来说,仅仅是冰山一角。据了解,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保险费达1600多万美元,投保的险种达15个之多。因此,提高我国体育保险的竞争力,尽快占领我国体育保险市场是中国加入WTO的需要。
2.2 提高中国体育保险竞争力是办好2008年奥运会的需要
奥运会是体育产业中最耀眼的明珠,尽管商业本身不能凌驾于奥林匹克精神之上,但是奥运会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是有目共睹的。奥运会与经济、保险彼此联系,相互促进,是现代经济的崭新形式,能够极大地拉动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调查,来北京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记者、志愿者和有关的随行人员将达到3万多人次,涉及的有关保险品种有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 电视转播权险及特殊事件险等。而每个险种又有十几个小项,以人身意外险来说,运动员可分为场外、场内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费险,投保费将达到180亿。因此, 提高我国体育保险竞争力是办好2008年奥运会的有力保障。
2.3 提高中国体育保险竞争力是筹集资金发展体育事业的需要
体育保险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已被世界保险业广泛运用和重视。例如,第22届莫斯科奥运会就将保险列入大会筹集资金的13个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体育产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于与大企业、大公司的联姻、知名品牌的赞助和广告等。这种融资渠道和方法显得单一、不够宽广。如能运用体育行业的特点和某一个银行合作,成立体育保险公司为本行业、本部门提供体育保险服务的同时,为本地区、本省市所有的职业体育、群众体育、运动场地设施上保险,在保证理赔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把更多的资金运用到金融市场、购买债券、基金、股票赢得更多资金服务于体育事业,势必在发展体育事业,增强我国体育事业的融资水平,提高保险的竞争力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3 如何提高中国体育保险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1 中国体育保险理论体系的创新
3.1.1 逐渐建立广义的现代体育保险理论体系,扩大中国体育保险业覆盖面,构建社会体育的保险保障体系 传统的体育保险理论研究重点仅限于体育竞技保险学,即商业保险,其覆盖面较为狭窄。广义的体育保险学是和狭义保险学相对而言的,广义的体育保险学是将体育竞技保险、社会体育保险、体育场地设施保险、体育养老保险、学校体育保险、体育再保险和职业俱乐部自保自救体系有机结合,是将一切采取保险方式来处理体育过程的危险,通过社会化的保险机制统筹起来,达到覆盖体育任何枝节、任何末端的保险。以广义的现代体育保险理论体系指导体育实践,不仅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能够有效推动体育事业上水平、上档次,保证我国体育事业与体育保障体系共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保证我国能成功地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是我国体育保险在理论体系和实践过程中全面和国际接轨的目的。
3.1.2 探索体育保险与银行、证券融合经营的理论规律,扩大金融领域的经营范围,为做大做强中国体育保险业服务 保险与银行、证券融合,此种经营潮流是金融发展的大势所趋,体育保险的加盟,有利于扩充保险的经营范围,吸纳社会体育保险基金,筹集资金发展我国金融业、体育事业,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银行、保险和证券三驾马车的国际竞争力。此种金融资源的融合不仅有利于保险、证券和银行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而且有利于提高体育保险的深度、广度和理赔方法的实现,从而使体育保险得到一个飞跃式的发展。
认识到开展好体育保险业务,有利于银行、证券和保险融合经营,对我们做大做强体育保险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第一,我们应该鼓励国内现有的保险公司开展体育保险业务,从小做起,积累经验,丰富与充实体育保险的险种、理赔方法和一整套体育保险的理论和实践操作体系。并且与银行联姻,从代销体育保单的银行代理人,逐步向银行体育保险人发展,充分发挥银行、保险的联动机制优势,更好地实现售后递延服务。确保体育保险客户的利益,以迎接国际体育保险对中国体育保险业的挑战。第二,要鼓励体育保险公司开辟渠道进入到投资市场进行证券投资,并且与证券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实施资产战略,并最终实现资金的优势互补。第三,组建金融控股平台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三者之间的联动机制,推动综合服务业务,拓宽金融业务范围,提高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3.2 中国体育保险的功能创新
在体育产业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这两大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体育保险社会管理的丰富内涵。发挥体育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与作用,能够为体育产业的发展,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全民健身的普及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和促进作用。实现体育产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体育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配套的保险服务。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和体育责任险,拓宽体育保险服务领域。
发挥体育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国家体育总局宏观调控,为社会体育、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建立体育保险预警机制和对突发重大体育事件应对的能力,建立详细体育保险信息,同时为运动员、教练员、大众体育健身指导员和相关体育人士建立健康档案库,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养老保险,实现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
体育保险功能的创新,归根结底是体育保险险种的创新与体育保险服务领域的创新。体育保险研究机构应积极探讨、研究体育保险的社会功能,挖掘体育保险服务社会化的问题,开发体育保险的新品种,发挥体育保险的多种功能的作用,满足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保障需求。
3.3 中国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创新
加快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措施和管理细则的制定,建立和完善体育保险精算规则、精算报告制度、体育保险精算师的资格认定,建立起以补偿能力监管为中心的体育保险监管模式。
要加强对外资体育保险的监管力度,从资本充足率、资本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补偿能力、售后延伸服务等方面加以考察,防止欺诈行为和19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因素的出现,同时加强与国际体育保险的合作,达到双赢的目的。
密切注意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动机制,有效发挥监管部门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使保险市场在完善金融调控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体育保险资金有力地充实到保险市场中去,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资本的渠道,通过体育保险的投资,缓解银行资本高度集中的压力,而且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支持,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4 提高中国体育保险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几点建议
4.1 加强体育保险强制立法
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大量的体育赛事引进了商业运作方式,赛事的组织者负担着赛事准备和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组织者仅从利益角度出发,不购买保险,不进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摊,那么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亡,或赛事意外中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组织者难以承担的,其恶劣影响也是不堪设想的。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体育保险强制法规,将商业保险纳入体育保险体系中,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体育保障体系,而且能够利用保险公司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转嫁体育产业和体育赛事领域存在的风险。
4.2 完善体育保险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在体育保险运作模式里,一个能够提供完善服务的中介机构非常关键,它把体育保险需求和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险种产品联系在一起。首先,设立体育保险经纪公司,可以有效地组织利用体育保险资源,培养一支精通体育保险的经纪人队伍,培养和建立体育保险市场,协助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不同领域的体育保险产品;其次,根据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开放的需要,建立体育保险经纪人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国际保险领域的交流合作,同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体育产业,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4.3 应当开发建立多元的体育资金来源渠道
体育保险需要很多的体育保险费用,只靠政府和赞助商是远远达不到体育保险需求的。事实证明,设立体育保险资金的思路是可行的,探讨更多的体育保险融资渠道也是体育保险的重要课题之一。
4.4 加强我国体育保险金融人才的培养
体育保险在我国兴起的同时,精通保险和体育专业的人才却非常匮乏,这将成为发展体育保险的制约因素。因此,尽快成立体育保险研究机构,集中体育界、保险界和金融界领域的专家重点研究体育产业中的保险保障问题,对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的保险保障问题、金融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培养一大批体育保险金融人才,推动体育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共同发展。
4.5 加强体育界人士的保险意识
只有体育界人士的保险意识增强了,体育保险才会有长足的进步。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是保险公司信誉、形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而保险公司要重视理赔工作,加大理赔宣传工作力度,尤其重视典型理赔的宣传,树立起“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思想理念,帮助人们划清保险和储蓄、保险和救济的区别,抓住典型案例,让体育保险更加深入人心。
4.6 积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我们应在自行开发、研究的基础上和国外的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已经成熟的体育保险险种、运作方式和管理方法,填补我国体育保险的空白,使中国的体育保险尽快和国际接轨。
收稿日期:2005—12—20;修回日期:2006—02—15;录用日期:2006—03—20
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课题(项目编号:206SS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