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的创立与人的本质的发现——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处误译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费尔巴哈论文,唯物史观论文,一处论文,提纲论文,与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究竟是“环境决定人”,还是“人的观念决定环境”?这是爱尔维修1758年在《论精神》一书中遇到的尴尬和困惑。87年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三条中作出了回应,认为既不能说环境决定人,也不能说人决定环境,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改变都是由实践决定的,这就超越并解决了爱尔维修这两个判断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但是,马克思这一理论贡献的意义决不仅仅止于此,而更是在于从此出发,把社会(尤其是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归结为实践,把社会生活的本质归结为实践,把人的改变、尤其是人的精神观念的改变归结为实践,从而科学地解决了社会的本质和人的本质这一关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面貌的重大理论问题,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由于翻译等方面的原因,其含义一直未能得到全面准确的揭示,与此相应,人们对人的本质理论、唯物史观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也就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不揣浅陋,从讨论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文原文中上述论断的含义入手,探析马克思这一理论对解决人的本质和社会历史理论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原本是马克思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匆匆写成的供以后研究用的笔记,根本没有打算付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2-213页),1888年恩格斯在出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时,把它作为附录首次公开发表。出现在恩格斯附录中的原文是" Das Zusammenfallen des nderns der Umstnde und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kann nur als umwlzende Praxis gefaβt und rationell verstanden werden." (恩格斯,第55页)这段话的正确译文应该是:“环境和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或者,“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黑体为引者所标)但是,1972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把这句话译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本文凡引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不再注明版本)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则把1972年版中的“革命的实践”改译为“变革的实践”,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注:马克思1845年原稿中用的是" revolutionre Praxis" (革命的实践),恩格斯1888年《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附录中的表述是" umwlzende Praxis" (变革的实践)。)“革命的实践”和“变革的实践”,二者的含义大致相同。这里的问题是,1972年和1995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都把这句话理解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实践。在汉语中,“人的活动”和“实践”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因此,汉译本“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就陷入了“实践只能被看作是实践”这样一个毫无意义的重复和循环。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本意。可见,汉译本的问题在于,把原稿中“人的活动的改变”(德文中可理解为“人的改变”)译为“人的活动”,删掉了“改变”,这就使得原文的含义变得极其模糊了、不准确了,从而妨碍了我们对涉及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的把握和理解。
应当注意的是,“人的活动”(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在这里是作为名词的第二格形式使用的,在德文中第二格是作为定语来修饰限定前面的句子成分的。具体到这句话中,"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人的活动)是作为nderns(“改变”)一词的定语来使用的,它和der Umstnde(环境)一起共同修饰前面的nderns(“改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二版关于这句话翻译的错误就在于,把"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人的活动)看作是Das Zusammenfallen(一致)的第二格,认为它是修饰" Das Zusammenfallen" (一致)的,这样一来," Das Zusammenfallen des nderns der Umstnde und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这一词组就被误译成了“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而正确的译文应该是“环境和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或“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俄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是根据恩格斯附录中的德文原文译出的,俄文“人的活动”(“человеческой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也不是作为名词使用,也是作为名词的“第二格”,即作为定语来修饰“改变”(“изменения”)的,原文是“Совпадение изменения обстоятельств и человеческой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может рассматриваться и быть рационально понято только как .”(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页)俄文版中的这句话的基本含义也是“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因此,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对这句话的翻译,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
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1845年德文稿本的原文是" Das Zusammenfallen des ndern [s] der Umstnde und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oder Selbstvernderung kann nur als revolutionre Praxis gefaβt und rationell verstanden werden." (德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页。黑体为引者所标)同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附录中的原文相比,马克思的原稿中还有“或自我改变”(oder Selbstvernderung,也可译为“或人自身的改变”),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这句话的原意,意义极其重大。“自我改变”(人自身的改变)一词恰好和它前面的“人的活动的改变”一词互诠,即两者之间是一个并列互释的关系,因而在含义上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从广义上说,“人的活动的改变”当然应该包含着“自我改变”(人自身的改变)的意蕴,也许基于此种原因,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附录中发表这段话时删掉了“或自我改变”(" oder Selbstvernderung" )一语,把这段话变成了" Das Zusammenfallen des nderns der Umstnde und der menschlichen Ttigkeit kann nur als umwlzende Praxis gefat und rationell verstanden werden." 但是,细分起来,“人的活动的改变”和“自我改变”(人自身的改变)这两个词组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前者强调的是人类作为一个群体的属性的改变是由实践造就的,后者强调每一个个体的属性的改变是由实践造就的。尽管如此,在恩格斯那里,这段话的意思还是相当明确的,即人类的改变(当然包括人自身的改变,即自我改变)和环境的改变都是在实践这同一过程中完成的,实践既改变了环境,也改变了人:“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但在汉译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重要思想被模糊、甚至被湮没了。
尤有可言者,英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译文对马克思的这一含义表达得极其清楚。原文是" The coincidence of the changing of circumstances and of human activity or self-change can be conceived and rationally understood only as revolutionary practice." (英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4页)由于“人的活动”(" human activity" )前面有一个" of" ,这表明此前省略了中心词" the changing" ,也就是说,这里所表达的意思不是“人的活动”,而是“人的活动的改变”(the changing of human activity),这一点恰好和德文版相一致,二者可互相印证。英文版的这一表述实得马克思1845年德文原稿之真意。同时,由于英文版是按照马克思1845年的德文原稿译出的,因此,同俄文、汉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相比,自然就保留了马克思原稿中的“或自我改变”(" or self-change" ,“或人自身的改变”)一词。英译文中的the changing of human activity(人的活动的改变)和self-change(人自身的改变)之间是用" or" 连接的,这也透显出了二者之间的并列、互诠关系,因此,英文版所表达的这句话的准确含义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黑体为引者所标),这就和马克思1845年德文原稿的意思完全相同了。
二
对马克思这一译文的模糊认识,导致了后来人们对唯物史观、人的本质理论的不准确乃至错误的理解。马克思这一理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解决了爱尔维修哲学中两个判断之间的矛盾和尴尬,而且在于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基石。因为唯物史观创立的关键就在于确立人类社会的客观性,而人类社会客观性的确立必须立足于人类社会、从人类社会自身出发才能解决,用悬置于人类社会之外的物质的要素是无法说明人类社会的客观性的。这已是时贤的共识。那么,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客观的物质的要素是什么?马克思找到了实践,他认为“环境的改变”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实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环境是承接上文“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注:这一译文是根据马克思1845年的稿本译出的,原文与恩格斯1888年附录中的内容略有不同,但所表达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来说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页),即承接爱尔维修哲学中的“环境”来说的。爱尔维修哲学中的环境主要是指社会环境,即人类生活于其中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等内容。因此,当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实践时,表明他已经从实践出发认识人类社会,已经找到了从费尔巴哈“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0页)。马克思把“环境的改变”归结为实践所昭示出的哲学意蕴就在于,把人类社会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看作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八条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申明和印证,他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注:马克思1845年的原文是:" Alles gesellschaftliche Leben ist wesentlich praktisch" ,恩格斯1888年附录中的原文是:" Das gesellschaftliche Leben ist wesentlich praktisch" ,即“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省去了“全部”一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页)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恰好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的思想相呼应,两者共同构成了唯物史观的核心和基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表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应该从实践出发才能得到说明;实践“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同上,第77页),无论是社会存在还是社会意识,包括看似荒诞不经的各种神秘现象,都能够在实践基础上得到说明:“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同上,第56页)实践是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社会历史完全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构成的,一部人类社会史就是一部人类的实践活动史,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史。人类的实践活动的不同形式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经济、政治、文化)和全部社会关系。实践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正是在人类征服、改造世界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中,才有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从而不断得到推动的人类历史的进步和发展,也是通过实践完成的。因此,在哲学的层面上说,实践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一直接动力在存在着经济利益截然对立的阶级社会中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通过阶级斗争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根本利益一致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动力则主要表现为改革,通过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阶级斗争动力说”和“改革动力说”不过是“实践动力说”在两种不同类型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已。因此,实践是打开人类社会历史奥妙的钥匙。
1846年12月,马克思在致安年科夫的长信中对他的上述思想又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和说明,他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在人们的“交互活动”中形成了生产力,“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32页)可见,实践内在地包含着唯物史观的全部内容,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现象只有从实践出发才能得到科学的阐释和说明,科学的实践观是唯物史观这一大厦得以建成的根本和关键,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就没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这就是马克思“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两个命题所昭示给我们的重要的和基本的思想。
三
准确、合理地理解马克思的上述命题,还是我们正确地把握和理解人的本质的关键。对人的本质问题的解释,马克思有两处经典的论述,一处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说:“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的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3页)另一处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页)如何理解这两种说法及彼此间的关系,是能否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的关键,众多的分歧也正是因此而生。强调前者的主张劳动本质论(实践本质论),强调后者的则主张社会关系本质论。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学者看到了劳动本质(实践本质)和社会关系本质的统一。但是,究竟应如何理解这种统一,则见仁见智。
我们认为,上述两种不同的表述是马克思从不同层面上对人的本质所作出的科学揭示。劳动本质论着眼于人的本质的内在根据的层面,强调人之为人的根据就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社会关系本质论则着眼于人的本质的现实性表现的层面,认为人的本质的现实性表现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套用中国哲学的话说,前者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后者是“人异于禽兽者”,二者共同构成了人的本质的完整内容。因此,从内在根据层面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与从现实性表现层面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两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致的基础是实践。
人的本质就其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相对于实践(劳动)来说,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第二个层面的内容。人的本质的更深层更根本的内容则是实践(劳动)。如上所述,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本质,当然也就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实践“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以物质关系为基础的全部社会关系则是实践的表现形式,“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32页)不仅如此,实践对于社会关系的根源性,还表现在它形成了人所特有的生命形式和属性。实践是人所特有的生命活动,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从而“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3页)“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同上,第274页),才能真正地证明“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同上,第305页),即由于实践才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因此,“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相适应的人的“全部丰富性”内容(同上,第306页),都是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对象化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74页)。正是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说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现实表现。这也是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之所以在“人的本质”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之间加上了“在其现实性上”这几个字的关键所在。
因此,我们不能把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两种表述对立起来,认为1844年的马克思坚持的是实践(劳动)本质论,1845年的马克思坚持的则是社会关系本质论。实践和社会关系在马克思那里完全是统一的,这一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相当明确。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一方面强调实践对于社会关系的根源性,指出“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1页),另一方面又对社会关系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人的现实性本质就在于他是社会的存在物,因此,“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同上,第302页)。不论是否同别人直接交往,“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是社会的活动”(同上,第301-302页)。现实的人必须采取社会的存在形式,脱离社会的人只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脱离了社会的人的属性也只能是动物性,“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同上,第301页)到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关于人的实践(劳动)和社会关系相统一的思想就更加明确了,他先是在第六条中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随后又在第八条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就鲜明地昭示出社会关系对实践(劳动)的依赖性和实践(劳动)对社会关系所具有的本原性意义。然而,后人对马克思思想的这一深意,要么视而不见,要么作了断章取义式的片面性理解,众多的理论分歧便由此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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