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磊
南宁博物馆 广西 南宁 530021
【摘要】俗称“锄头考古学”的田野考古学的诞生以及中国考古学科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得古物鉴玩观赏的著录向科学的文物科学转变,但由此也引起了公众对“田野考古”与“探宝”两个概念发生了混淆,田野考古并不是单纯的探宝,也不是神秘的探险,是对古代人类历史进行合理的保护与利用。本文通过笔者近些年对田野考古学科的学习以及参加的田野考古实践,对田野考古工作发掘、保护以及公众参与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田野考古 发掘 保护 公众参与
田野考古野外工作方式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对于文物工作来说,态度决定一切,要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田野考古是考古学的基础,如何做好田野考古工地的实践发掘的各项工作,如何提高田野考古发掘的保护意识,如何能让两者能更好的协调进行,现就田野考古的发掘与保护两个方面及田野考古发掘与公众参与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田野考古的含义
根据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资料(也称为文物)来研究古代历史的科学,它有一套科学的调查、发掘、整理、研究、运用等过程,它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这个定义把考古学与狭义的历史学区分开来:考古学是依靠实物(也称为文物)来研究人类古代的历史,而历史学则是主要依靠文献资料来研究人类历史。考古学研究主要依靠遗迹、遗物两大类实物,而遗迹、遗物这两大类实物的搜集是通过田野考古实践工作获取的。
近代考古学最主要的特征是开展科学的田野考古工作,田野考古学是为了研究人类历史而进行实地考察、获取实物资料与信息资料的学科。以田野考古所得的资料为基本研究对象,田野考古的发展程度决定了考古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而考古研究的已有成果和考古研究的新需求又推动着田野考古的不断发展。[1]
二、田野考古工作的阶段
田野考古工作过程一般分为准备、野外工作、室内整理、编写发表报告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各成一体却又相互联系。笔者有幸于2013-2015年参加某高校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研究生班学习,通过参与较为系统的考古理论培训,充分了解了田野考古学发展史、考古学理论与方法、考古类型学以及广西考古的几个重大发现,从对地层的分析学习、广西旧石器时期的考古、新石器时期的考古到广西合浦汉代墓葬考古发掘等几门课程。这几门课程中不仅涵盖了对整个广西考古的发展历程,还包涵对广西新旧石器时代遗址的类型和重要遗址介绍及广西新旧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区域特征的学习,以及对广西汉代考古也作了详细的介绍。这为笔者后来参加田野发掘作为充分的理论准备。当然,这只是理论准备,田野考古的准备阶段还包括对田野工作对象的资料收集、取得政府对发掘的审批手续、制定详细发掘计划、筹集发掘经费、准备所需的工具物品等一系列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为野外工作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了,即可对要发掘的工地进行调查、发掘、清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笔者参与的几个田野发掘现场,深切体会到前期准备工作对该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实践以理论为基础,理论要以实践为依据。正是因为有了几年的系统理论学习,才在实践中做到有条不紊。
第三阶段是对田野工作获取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把挖掘出土的标本进行清洁,因为出土的标本上沾有泥土、锈蚀等不利于观察的因素,需要进行清除。并对其进行登记、处理、修复、鉴定、分类、统计分析研究,为编写田野考古报告做准备。
最后阶段为田野考古报告发表,即把田野工作情况、获得的遗迹、遗物资料系统地报导出来,使得这些资料为其他研究者利用,为公众所知晓。只有把田野考古报告发表出来了,田野考古工作才算真正结束。
三、发掘结束后的保护
田野考古遗存是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在发掘前就应该设计相应的保护方案,在发掘过程中,考古发掘与保护应协同进行。考古发掘结束后,应根据实际状况提出进一步保护的设想或建议。
在田野发掘过程中,还要反对只科研不保护的错误做法,对待各个地层都应一视同仁,不可因为该地层不是研究的范围就弃之不顾。同时,重要遗迹保护、珍贵文物保护、易破损文物保护也是发掘中保护考虑的重点。不仅发掘前做保护准备,发掘过程中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发掘完成后还要进行后续保护。目前发掘完成后的后续保护主要有回填保护和建博物馆保护两种方式。回填是在完成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之后就地用挖掘出的土回填、封护。因为地下环境系统基本未变,可使遗迹回到较理想的最初保存状态,方式虽然简单,但却对地下遗迹保护效果好;如果需要展示,可在地面建立等比例遗迹复原,达到保护与展示的较完美结。
而对待田野考古工地出土文物的现场保护,应该从影响文物的外部环境和文物的自身因素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对文物所处环境的控制如控湿、控温、避光等,营造出有利于文物保护与原有埋藏环境相近的保存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各种保护手段如渗透加固、表面封护等提高文物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降低保存环境的变化对所出土文物所造成的危害。做田野考古发掘前应该制定相应的文物保护方案,做好文物保护准备工作之后再发掘,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协同进行。
四、田野考古与公众参与
最后谈一下田野考古发掘的公众参与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精神生活需求的迅速增长,民间收藏活动的火热兴起,使得社会对文物古迹和考古新发现也越来越感兴趣,不仅有大量的平面媒体报道,还有更便捷的网络传播互动。田野考古的神秘性和对意外结果的期待能深深的吸引公众的眼球,引起轰动效应,媒体希望从田野考古发掘中寻求新闻点、甚至经济增长点,但公众与媒体的不当参与,会影响考古学的学术独立。因为发掘进展有不确定性,考古发掘现场也是自该遗存被尘土掩埋后第一次重现天日,考古是一问严谨的学科,只有重现的遗存才是会说话的历史见证。当出现和预想的进程不一样时,必须坚持发掘工地的指挥权和主动权在考古工作方,要坚持以考古实物为主,宣传和服务公众为辅,不可本末倒置。同时避免相关媒体的任意推导、大胆结论、甚至是无中生有,应该发展规范的考古发掘现场报道,引导公众正确的对古代社会发展史的关注和思考,避免考古新闻的娱乐化,更不要把考古新闻当成促使公众寻宝探险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1] 冯恩学主编,《田野考古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2
作者简介 何磊(1983-),男,汉族,山西灵石人,南宁市博物馆文物考古工作队队员,助理馆员,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野外考古发掘,贝丘遗址考古发掘等。
论文作者:何磊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3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2
标签:田野论文; 考古学论文; 广西论文; 文物论文; 工作论文; 遗迹论文; 实物论文; 《文化研究》2016年3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