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改革的社会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足球论文,社会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体育是国家事业的一部分,在计划经济时期,体育实行的是具有国家集中型特征的举国体制,进入市场经济后,政治体制出现了社会化的趋向,体育体制也随之出现社会化的趋向,体育社会团体便活跃起来。其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完成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任务。中国当代的体育运动与政治,社会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社会改革必然要实现包含体育事业在内的同步改革,即体育必须参与社会的改革,同时体育内部也必须实现相应的结构分化。
在改革之前中国的总体结构中,国家对全部的社会生活实行着严格而全面的控制,同时对任何相对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力量,要么予以抑制,要么使之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这种模式缺乏社会自主性。这种背景之下,所有的体育机构也几乎全部是国家政府的子机构,民间社团组织空有招牌,所有的体育行为都是政府行为或是政府行为的延伸,而这种政府行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行政性的业务活动。
但应肯定的是政府行为的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展的体育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体现出了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其顺应发展的弱点也日益显露,进入80年代后已感到力不从心,至90年代就不得不面临着大规模的改革。而这场改革意味着体育领域中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根本性重组。以求达到新形势下的协调发展。
中国体育改革是与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足球作为中国体育改革的突破口,先锋军,率先打破旧有体制,步入市场经济,于1994年推出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1995年政府批准了中国足协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宣告成立,与中国足协构成一体化管理全国足球项目的权威机构。
足球职业化进行了6个年头,从总体上讲足球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首先是中国足协实体化,各地方足协也相继实体化,从依赖政府拨款发展足球事业的计划经济中完全解脱出来,过去计划经济下一个甲级队一年的经费是30万元,现在甲B俱乐部一年的经费近2000万元,甲A俱乐部甚至高达5000万元,过去国家每年用于发展全国足球事业的经费是300万元,现在仅值俱乐部一个赛季的胸前广告,过去是国家拨款养活球队,现在不仅不从国家那里拿钱,还上缴税金。足球改革使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俱乐部体制,把原来计划经济下专业队模式,转变成市场经济下的职业队模式,这是带有历史性的、突破性的显著成果。以前专业队球员不到2000人,现在注册球员达3万多人。注册的足球俱乐部达380个。其次是中国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足球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了改革,初步建立了新的体制和机制,根据中国足协出台的30多项法规文件和管理规定,使足球俱乐部基本上实现了市场机制,俱乐部内部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调动了广大教练员和球员的积极性。教练员和球员按照中国足协章程实现了自由转会,打破了过去以省市行政单位所有制的旧的管理模式,增强了教练员和球员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足球职业化也加强了国内外交流,走出去,请进来,一批优秀球员赴欧洲加盟高水平职业联赛,健力宝青年队赴巴西留学,俱乐部赴国外集训。许多外籍著名教授、优秀球员被吸引到中国职业联赛中,这对提高我国足球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在职业化杠杆的作用下,足球市场迅速繁荣,过去甲级联赛全年的现场观众仅有十几万,而现在每年有近500万观众现场观看职业联赛,足球不仅重新燃起了国人的热情,引起社会各界的注目,而且成为一项商家企业竞相投资的热门产业,足球相关产业得到了开发,逐步实现了足球产业化经营,拓展了足球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了社会办足球积极性。通过6年职业联赛的历练,中国国家队在国际大赛中虽没有标志性的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足球运动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增强了同亚洲和世界强队的抗衡能力,而且中国足球改革也为其它运动项目的改革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中国足球改革6年,成绩显著,但也存在许多社会问题,近两年问题变得格外突出,假球黑哨愈演愈烈,球员场内场外屡屡生事,俱乐部怨声四起,动辄欲退出中国足坛,转会纠纷沸沸扬扬,外援引进杂乱无章,足球赌博集团显山露水,媒体与足协交恶逐渐升级,表现出中国足球处于一种失控无序的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我国市场体制和机制不成熟的一面,也有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理论决策,管理滞后的一面。由于受中国的社会因素、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和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中国发展足球职业化还任重道远。中国的足球改革是在摸索中前进的,因而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关键是如何深化改革,消除弊端和问题,使中国的足球改革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沿着科学、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体育社会结构在出现分化后需要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整合,中国当前的足球体制正处于两种模式相持阶段,即旧模式以强大的惯性向前冲击,而新模式处于模糊状态,还不成熟,所有这些给我们带来了各种各样非系统的混乱性。除如上所述外,还例如,1999年为国奥队备战奥运会予选赛,将职业联赛停止达一个多月,这在开展职业足球的国家是极为罕见的,其间日本和韩国的职业联赛一直没有停过,即使日韩足协想停也停不了,因为职业联盟会否定这无理的要求。还有传统的每年昆明海埂春训,独具中国特色的12分体测,与国际惯例极不相称而又漏洞百出的转会制度等。在深化改革的思路上,中国足球决策层如果仅限于原来的思想框架对原本体制进行修补,则只能流于治标而难以治本。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这场革命“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足球改革正是需要这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指导思想。
中国足协实际上就是国家体育总局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一个班子两块牌子,中国足协定位应该是社会团体,但实际上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方面足协要遵守政府明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非盈利性的规定,撤消了足协原经营开发部,另一方面又在实际操作着足球商业化、联赛杯名、广告、转播等经营,许多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由于现阶段中国的社会分化主要是体制变革的结果,而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因而结构的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利益的分化,政策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反思中国足球体制改革,我们发现一种矛盾现象,即社会结构在改革后发生了剧烈深刻的分化,而足球改革却没有随着分化程度的加深和速度的加快,使其体制功能更加专门化、单一化,反而出现全面的经济化趋势。中国足协虽从经济上独立,实现了实体化,但从体制上、组织结构上变化不大,当足球市场逐渐建立起来后旧有的“官本位”计划经济模式领导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职业足球,旧的体制束缚了中国足球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中国足球最高决策层应接受自上而下的变革,足协的改制已不能仅仅满足于实体化及自身机构的微调上。
6年的职业化进程,在足球市场化模式初步建立后,各方面的参与者强烈希望建立一种全新的机制以保证他们的利益,旧的管理体制显然格格不入,难以胜任,所以说,中国足球决策层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是目前的首要问题。1999年伍绍祖同志在谈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思路时,多次提到中国足球要法制化、规范化的问题,确切地说,中国足球还没有建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机制,如何谈法制规范化?在浓厚的“人治”氛围笼罩下,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事情纷纷出现,中国足协应接不暇,深感疲惫。这里要肯定的一个事实是中国足协在日常工作和致力于足球改革的实践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资源,但为何还会出现失控无序的局面呢?关键还在于中国足球管理机制不合理、不科学,已不能适应中国足球各方面发展的需要。高度集权制使得中国足协大小事务都要管理,每年长达8个月漫长的职业联赛具体事务就消耗了中国足协大半精力,还有近大半精力要花费在各级国家队的建设上,遑论其余,以致无力应暇科学研究及长远发展战略,推选足球运动普及,培养青少年后备力量。在足球系统工程建设上我们已明显落后于日本和韩国。
评价足球现状,不能仅看经济上的繁荣和利益,更应关注体制的深化改革,政治积弊和传统观念对足球体制深化改革的消极作用绝不容忽视,在足球改革过程中,多年形成的政治制度对足球职业化进程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附庸于旧体制上的某些即得利益者,总会有意识地阻碍和延缓这一转变过程。
对此,本文认为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刻不容缓,不进行观念上的彻底转变,不进行机制上的根本转变,不进行机构上、战略上的相应调整,仅仅流于表层炒几个教练,换几个干部的形式是没有出路的,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可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体育社会结构的分化是体育改革所追求的方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重新整合是体育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如何正确地把握并尽快地推动这场深化改革,这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笔者以为首先应从整体上规范中国足球的管理结构,使中国职业化足球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整个现代社会良性运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与“综合性原则”,“满足需要原则”一起,构成了稳定社会,避免或减少社会失控失调的可操作性,足球职业化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存在和再生,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平衡。
笔者在《中日韩三国足球职业化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发现,同属东亚彼此相邻的三个国家在发展足球职业化方面各具特点。韩国人是边走边思考,日本人是思考好了再走,中国人是先走了再思考。韩国人在亚洲最早推行足球职业化(1983年),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别国先进经验,不断修补调整足球管理体制和职业联赛运行机制,在以德国模式为主要借鉴内容的前提下,还适时地向日本(成立职业联盟)、中国(联赛商业运作)学习借鉴其精华,并迅速地付之以实施。日本人推出足球职业化比我们早一年(1993年),但日本人为此整整筹划了五年时间,由于准备充足,各种调查研究考证细致,借鉴美国篮球NBA经验,再加其雄厚的经济基础,社会高度商业化程度,使得日本职业联赛一经推出就很规范,被世界舆论称为亚洲足球职业化最为成功的典范。中国人在基础比较薄弱,社会商业化程度较低,环境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大胆地推出足球职业化,可以说中国足协在致力于体育改革中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居功至伟。经过6年的辛勤耕作,中国足协已基本建立了中国足球职业化的框架。但随着市场经济规律的推动,以及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中国足球管理体制必须引进先进理念,以为其正常、科学运行保驾护航,那种凡事以经验、惯例为论据的工作作风必须让位于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中国足球决策层应摆脱长期以来旧观念的束缚,彻底改变“足球圈”固步自封,不虚心的态度,以科学的理念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发展中国的足球大业。
在体育商业化的今天,职业联盟无疑是目前世界上职业联赛体制中较先进的一种管理模式,日本在职业化的初期就建立了足球职业联盟(1993年),韩国人虽长期称霸亚洲足坛,仍虚心学习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于1994年成立了足球职业联盟。客观地说,中国在推行足球职业化初期,由于足球市场机制还未形成,各职业俱乐部还不规范,各有关职业化的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因而还不具备建立足球职业联盟的条件。
足球职业化的产生和发展必须依赖于一些基本社会条件,即社会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相应的体育法规,足球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这些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经过6年的历练,可以说中国足球职业化、足球职业俱乐部的发展已基本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为足球职业化的改革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和前提,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在经受实践检验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人们的足球观念也逐渐转化趋于成熟。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足球赖于发展的大环境尚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但职业足球体制的框架已初步搭成,因而笔者认为,建立足球职业联盟的时机已经成熟。譬如在建立足球职业联盟初期的行政作用上,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以足协参与领导为主,因为职业化6年来,职业联赛的运作管理,商业手段,广告及电视转播等都是足协具体操作的,有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样可以保证职业联盟的初期建设,不走或少走弯路。
另外中国足协在发展思路上,应以行政事业性实体管理型逐渐向纯社团性协会实体管理型发展,因为建立纯社团性协会管理体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历史必然要求,且具有政治、经济、技术等可行性,是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单项运动协会管理体制的理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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