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检视与思考——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前瞻性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验区论文,前瞻性论文,中国论文,道路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80X(2010)10-05-10
中国30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使其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了工业化中后期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四个并存”上面,即:高增长与高能耗高污染并存:高增长与刚性的就业压力和就业竞争并存;高增长与民生性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存在总体和结构上的短缺并存;高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现象并存。这些并存性现象比较集中地在中国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一些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中反映了出来,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运行似乎成了上述矛盾现象的主要诱因。
一些学者更进一步地将上述现象解释为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不相匹配。其中,认为中国“工业化有余而城市化不足”的观点颇为流行,比如郑新立(2004)指出,当前城市化水平只有36.2%,滞后工业化约10个百分点,这一水平比发达国家低很多,比许多工业化程度相近的发展中国家也要低10个百分点以上。蔡昉(2010)更进一步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发展每年大概增长1个百分点,但与高速发展的工业化相比,城市化的增长显得微不足道,并且中国目前大概46%的城市化率是依靠定义堆积出来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统计意义上的城市化——他将其称之为“非典型化的城市化”。由此观之,低城市化率愈发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引致因素。
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学者的研究更多地是从整体上刻画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大体关系,这种“总体上的低城市化率”并不能较好地解释具体城市或城市群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矛盾问题。因为,类似中国上海或深圳这样的城市中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城市化有余、工业化不足”的问题(陈阿江,1997;董黎明,1999;邓宇鹏,1999),一刀切地认为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并不符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简单地希望通过提高城市化率来化解各种矛盾,不仅无助于问题或矛盾的最终解决,有时甚至可能带来背道而驰的结果。
虽然我们难以从“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否相互匹配”的角度得出明确而一致的结论,但以上学者的研究无疑使我们的注意力聚焦到了中国的各类城市(群)之上:作为上述矛盾问题的载体,城市或城市群的发展规划显然成为化解这些矛盾的一把钥匙。正如张鸿雁(2007)指出的那样:“工业社会急剧的变迁过程,集中了当时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如土地问题、流民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住宅问题、就业问题、城市犯罪问题等,这一切都将无一例外地在工业化的载体——城市之中展现出来。”这一观点也和H.钱纳里(1988)提出的“在一个相对均衡发展着的国民经济体中,城市化可能表现为整个社会链条上的各类事件的最后结果”的观点相耦合。
显而易见,中国的城市(群)的发展是衡量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结构与水平的重要尺度。那么,中国城市发展的阶段性情况到底如何呢?2009年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7》关于中国294个样本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数据分析给出了答案:目前,中国城市发展较不平衡。其中,中国处在工业化初期和中后期阶段的城市共154个,一共占到该报告所观测城市总数的52.4%;另外,从竞争力的角度看,前工业化阶段的城市竞争力指数最低,只有0.347;后工业化阶段城市竞争力指数最高,达0.689,这说明,超过半数处于工业化的初期、中期和后期的中国城市,其未来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都很强,向后工业化城市的发展标准趋近对于提高各类城市的竞争力水平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瞄准后工业化的城市标准,做好中国城市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对于缓解工业社会日益凸显的各种矛盾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
另外,处于工业化时期的城市占“半壁江山”的现实情况是否意味着,中国经济必定要在发达国家业已走过的这条长达百年之久的、充满了各种曲折的“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道路上亦步亦趋,并长时期地停留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陷阱”中呢?也不尽然。我们在工业化中后期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一心一意埋头于发展经济、扩展城市、追求较高经济增长率的时候,不妨观察一下“前方”已处于(或刚迈进)“后工业化社会”的发达国家(尤其是其典型的城市、社区等),看看其所采取的新兴发展模式有哪些因素可资借鉴,并及时修正我们的城市发展战略,通过对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路径做出某种“跳跃性”或“前瞻性”的处理,争取充分压缩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时间并规避其诸多弊病,及时在发展的增量中引入更多的“后工业化”元素,以实现中国经济超常规发展的目标。
毋庸置疑,实现这种超常规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条较为可行的路径就是在中国的一批二线城市群中建立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以“包围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模式来压缩中国经济在“工业化中后期”的“病态”发展空间和停留时间,并推动中国经济尽快迈入后工业化的门槛,尽早摆脱工业化中后期已现端倪的“发展陷阱”。本文将着力于对“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这一理论设想作一前瞻性分析,并说明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对中国而言并不是非得按部就班、拾级而上的先后过程,而是可以并行运行以实现超常规融合式发展的创新路径。
一、中国大型城市为什么不宜作为“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首选地区
大型、特大型城市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伴生物。现阶段严重凸显的城市病,诸如住房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疾病丛生、贫困聚集、公共服务供应短缺等,无一不是工业化中后期各种要素向城市加速聚集之后所引发的无序配置造成的,这也与新中国成立之后较长时间内片面强调工业化尤其是以大城市为基础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高度相关。以住房问题为例,随着工业化加速了对大城市财富与经济增长指标的强调,资本要素迅速向大城市核心地带聚集,由于大城市土地的高度稀缺性,资本要素对土地要素的替代意味着大城市土地的利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将迅猛增加,同时也逼迫着地方政府加速对城区内相对低资本密度的土地进行“再开发”,于是“改良”城市的政府行为便遍地开花了。而这种地方政府部门对城市的“改良”是通过以下途径完成的:在市区,通过大规模地拆除建筑“低劣”地区的房屋①,建造供金融机构、大型购物中心、休闲娱乐场所、高档住宅宾馆等用的高楼大厦;在郊区,则是以各种方式大幅度地征用农业用地进行商业化开发。这种“改良”,一方面将城市贫民挤出大城市的核心区域,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大批失去土地保障的农民。其结果使得大城市发展呈现两个极端:一是地价、房价随着城市土地的资本密度上升而成倍上升,二是买不起房的城市贫民和城郊结合部的失地农民成为了大城市一轮又一轮再开发的“产业后备军”。可以说,不论是大城市的已就业人群还是“蛰伏”在大城市中以期获得就业机会的产业后备军,大都面临着高密度的建筑格局、“蜗居”式的生活空间、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生活秩序以及无处不在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病态”城市环境,其或多或少都处于一种身体疲惫、精神压力得不到充分舒缓的境况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型或超大型城市中工作生活的人群的幸福感必然要大打折扣。
中国大型或特大型城市的“城市病”显然已经在“工业化中后期”这样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暴露无遗,社会成员对于尽快摆脱这类“城市病”亦有很高期望。但是,要立即在这些大城市推动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来缓解其诸种“工业化和城市化弊病”却并不现实,原因在于:①大型或超大型城市高密度的“钢筋混凝土”等基础设施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后工业化改良”。一是改良的经济成本太高,二是这些城市中可资利用的城市闲置空间在资本要素对土地要素的替代推进至临界点时已经几乎没有或异常狭小,无法通过“见缝插针”地铺设一两块绿地来根本缓解或抵消“钢筋混凝土”等基础设施所带来的诸种弊病;② 工业化的加速效应和大城市的集聚效应相互之间有一种“互增强”的引力作用。工业化中后期的经济增长模式往往是“投资”带动的“外生”增长模式,其“加速”效应表现在对资本或追加资本的积累有极高的需求,而大城市或超大城市对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聚集能力则很好地因应了上述需求:一方面,大城市对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集聚能力越强,它就越能提供工业化“加速”所需的追加资本和辅助条件,并以各种“建设项目”的形式在大城市的各个角落里面铺陈开来;另一方面,工业化中后期发展所“注入”的资本越充分,工业化加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影响都无一例外地会在大城市中表现出来,相应地对大城市的经济集聚能力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③就业压力的刚性约束。中国工业化中后期的大城市除了具有聚集各种要素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与发展的平台功能之外,它还具有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就业吸纳器”功能。人们之所以愿意呆在污染无处不在、精神及经济压力负担较重的大城市里,从根本上说,还是源自这里能够提供给他们一份有收入的工作(或机会),毕竟生存的压力才是第一位的。在大城市或超大城市推动后工业化发展战略将可能引致的结构性失业成本,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所不能容忍的。④目前中国的大城市蔓延扩展所带来的收益还大于城市规模扩展之后所带来的各种成本(即“城市病”),因而大城市规模的自行扩展还会延续一段时间,直到其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为止。这种趋势意味着在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推动“后工业化战略”,并不符合其本身所具有的比较优势,而且一时也无法找到其他更好地维持经济增长、提供大规模就业以及提高集聚效应和降低交易成本的替代平台。所以,中国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并不是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首选区域。
二、中国二线城市群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理论可行性分析
中国大城市周边的许多二线城市群具有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它们并不是实现工业化战略(尤其是重工业化战略)的主要载体,其可用于规划“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城市空间还相对比较富余,具备了在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大城市和尚未进入工业化社会的农村之间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缓冲地带的可能。而且,这种缓冲功能主要表现在抑制工业化中后期大城市以辐射模式、正面地向外蔓延的增长模式,防止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城市及其带来的弊病以滚雪球似的速度增长并无节制地向外蔓延。
具体地讲,本文意义上的二线城市群应该有哪些呢?对此问题,我们参照高汝熹等(2008)的方法,以城市经济势能的大小作为基本度量标准②,将中国大体分为19个城市群,并划分了其级别,同时也标注了在这些城市群中业已安排的各类试验区的试点范围(参见表1)。
如果将表1中的中国二线城市群(即Ⅱ级城市群)定位于“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备选区域,这完全是取决于其本身的比较优势与后工业化城市的特征具有某种关联性和契合性:①这些Ⅱ级城市群所受到的工业化加速阶段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特别是资源能源高消耗、污染排放严重、高密度的城市布局,以及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工作方式并未完全在这些Ⅱ级城市群兴起,选择适合的Ⅱ级城市群试点“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不必付出高昂的治理成本。②中国的Ⅰ级城市群的制造业尚未向Ⅱ级城市群形成大规模的产业转移,这就有利于从核心产业的角度、按照“后工业化城市”的标准来设定并布局这些Ⅱ级城市群的主导产业,从而避免工业化中后期制造业存量大规模地向Ⅱ级城市群转移之后的“消解难题”。③中国的这些Ⅱ级城市群多数靠近农村。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能够为Ⅱ级城市群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建设输送劳动力资源,可以有效缓解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容纳不下而农村又容纳不了的这些青壮年农业富余人口的就业问题,这本身也可能成为一种多赢的就业疏导选择。④与工业化中后期的大型或特大型城市相比,中国Ⅱ级城市群现有的工作节奏、生活压力以及劳动强度相对较低,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与“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具有契合性——后工业社会所强调的还是对人在工作时间之外的闲暇、娱乐、精神艺术发展方面的效用,而不是片面地追求财富占有或物质层面的消费所带来的效用。因此,在有条件的Ⅱ级城市群布局休闲产业和服务产业以推动“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建设就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些“生态城市”、“品牌城市”、“创意城市”、“休闲城市”、“宜居城市”很可能就此脱颖而出。⑤以Ⅱ级城市群作为基础布局“后工业化试验区”符合向“多中心”试验区演化的特征。原因在于,Ⅱ级城市群中的各城市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便于按照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原则使其融入试验区建设,而不必再刻意去建立新的中心。
三、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政策方案
“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所展示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工业社会的前景,它在重新结构化的时候,将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张康之,2009)。后工业社会必然会继承工业社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一切积极成就,但这种继承并不意味着工业社会的发展路径会被一成不变地延续下来。因此,我们试图建立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在政策方案的设计上必须要带有超前性和创新性,同时也要考虑所选择的二线城市群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承载能力,从突破关键环节和难点入手,推动后工业化试验区试点成功。
1.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
“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希望用传统的工业化条件下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去管理“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既有悖于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初衷,实际的管理过程也将南辕北辙。根据我们对西方已处于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城市和社区的现实观察,其后工业社会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会成员的诸种需要在无法得到满足时,都必然会向政府提出终极性诉求,而此时的政府则成了这种多元社会诉求的终极平衡者。一方面,政府的公共治理权威会在后工业化社会建立之初得到强化;另一方面,向后工业化社会发展的进程越是加速,其社会成员对政府的多样化要求就越是与日俱增,以至于我们不可想象这个社会离开了政府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将变得越来越不堪重负,“政府失灵”现象也会成批地凸显出来,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既有结构让政府自我完善的道路走到了尽头”(张康之,2009)。
如此悲观的前景,既是我们在推动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过程中所不愿意看到的,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创建试验区所要求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是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从政府内部结构去寻求变革的行动方向和方案的。必须借助于社会成员、社会非政府组织(NGO)、社会资本等外部力量参与“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共同治理,方可提高公共治理的效率和社会整体满意度,并降低政府公共治理的压力和成本(托夫勒,1997)。仔细观察西方国家及其城市的后工业化社会,其本质特征并非在于“物”化层面的资本、技术、基础设施等条件,而是在于人的“个性化追求”在合法的限度内被社会最大限度地承认,也就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后工业化城市的社会成员具有广泛而复杂的需求,以及其所要求全新的社会公共治理模式与之相适应,就并不是一个“空中楼阁”式的设想了。据此思考,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赖以立足的“自上而下分而治之”的政府公共治理模式如果沿用于“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公共治理,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治理误区、治理盲点和治理过度的缺憾,从而阻碍试验区的建立和发展。“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公共治理的目标当然是为了打破沿袭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等级差别”,并有效地化解不同阶层人群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试验区公平正义基础上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此目标,我们应当把试验区政府公共治理的模式定位于“政府+社会资本+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互助”的有机结合形式,把政府公共治理模式变革的动力与方向置于试验区社会的整体层面之上,以求深入变革其治理结构与目标,实现“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是一个“合作型社会”,且其公正的秩序是内生于这个社会,而不是通过“少数人擘划或强力安排而加于这个社会之上的目标”(张康之,2009)。
2.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选址标准
我们初步将“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定位于中国的部分二线城市群。但具体的选址仍旧是一个绕不开的难题。尽管根据前义所划分出来的19个主要城市群,我们已经将“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选址范围缩小了许多,但试验区具体选址标准的确定仍旧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这里我们只能做一个探索性的分析:一是这19个城市群中,Ⅰ级城市群由于几乎是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根据本文的分析,可以将其排除在试验区试点范围之外;二是国家已经于该地区展开其他类型试验区试点的城市群可以排除在“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备选方案之外,亦即是“北京—天津”、“成都—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沈阳—本溪”、“上海—杭州”和“武汉—长株潭”所对应的Ⅰ级城市群因国家已批准其设立不同类型的试验区,从各地区均衡发展和不打乱既有试验区政策部署的角度看,这些既有试验区所在的城市群是可以被排除在外的。剩下的,就是在尚未设立试验区的Ⅰ级城市群中选择合适的地区加以试点。客观地讲,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城市群作为试点地区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进行实地调研后,才能作出审慎的决策,但那已经远远超出本文的论述范畴。本文要做的工作,就是从前后理论逻辑相一致的角度提出“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选址试点的一些评判标准供相关部门参考,而不是草率地提出哪些Ⅱ级城市群应该入选“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试点范围。
根据前文所述,后工业化社会是一个多元性社会,各种社会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差异性和利益冲突是能够通过“合作”来尽可能地化解的。因而,备选的这些中国的二线城市群必须要有较强的消解这种多元性诉求的社会氛围与技术条件。因此,“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选址标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条:①拥有大学城、高科技示范园区或工业创新园区。这些大学城、高科技示范园区或工业创新园区汇聚了大量掌握知识前沿、且对多元性利益诉求及其表达机制具有较强理解能力和包容能力的知识型劳动力,在这些城市推动后工业化的社会治理安排和相应的制度创新,不会遇到较大阻力,这些认同自由表达利益诉求的知识型劳动力也会参与到试验区社会制度建构的过程中去。②良好的技术支撑。“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未必需要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经纬密布的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但一定少不了发达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及新兴产业及科学技术的普遍应用。能够为这种信息技术与产业技术的应用提供人力资本、技术孵化平台和产学研充分结合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链条的城市群就应当成为试验区选址的重点考虑对象,因为其会省去在高新技术及人力资本引进、配置方面将要付出的巨大成本。③良好的社区“合作”功能。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2003)曾提出:发展中国家为发展所设计的经济体制,不能只是市场与国家的结合,而必须是包括社区在内的三个组织的结合。就“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而言,其对社区及其“合作”功能的需求同样不可或缺。因为我们所希望试点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并不是存留在空气中的“乌托邦”,而是扎根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具体国情基础之上的。因此,“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就可以利用所选试点城市群的社区协商功能、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社会资本功能以及社区的合作功能来弥补市场和政府可能存在的双重失灵。通过社区在加强地方性公共物品供给等方面来消解后工业社会的多元性利益诉求,并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信任及合作氛围。有此三个选址标准,则“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选址的工作就不会背离我们试点的初衷,并且在具体试点的探索过程中还可能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试验区试点筛选机制,从而为因地制宜创建“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提供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
3.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布局方案
(1)“试验区”多中心布局的基本方案。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城市结构大多采取的是单中心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城市的各种要素都指向CBD这样一种布局结构(Murphy & Vance,1954)。按照这种单中心经典理论的说法:“在宽泛的、城市之间或区域的尺度上,城市中心与它们的农村腹地进行着物资和服务的交换;在狭隘的、城市内部的尺度上是一个集聚式的世界,其中作为主导性节点的CBD由传统的辐射状公共交通线路与郊区联系。郊区依赖于它们的服务,也为它们提供了劳力”(Peter Hall,1997)。但这种工业化的经典城市布局不可能关注到向后工业社会迈进时社会成员对城市及区域布局的诸多要求(Homer Hoyt,1958; Harris & Ullman,1945; Berry & Garrison,1958; Hamilton,1967),比如:城市的分散化和向外扩散形成的大量人流、物流、信息流需要得到疏导与分散,这些流量没有必要都经过CBD这样的单中心来调配,事实上,CBD这样的单中心功能存工业化中后期的诸多城市中已经不堪重负。观察后工业化城市的演变发展历程,其产业格局的演变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随着制造业中心的外迁和新兴高端服务业的崛起,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轮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浪潮——传统产业的就业人口要继续留在城市中就业,少不了参与社会为之提供的“再就业培训”以提升人力资本(这一过程需要假以时日,因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大量的具有高人力资本水准的人才也会向后工业化城市涌动(但未必会及时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如果城市依然采取单中心集聚结构,那么新兴的信息、服务、金融等高端产业将必然推高城市的土地价格,并进而带动整个城市就业与居住成本大幅度上升,这显然不利于上述两类待就业人口的就业搜寻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能够采取多中心分散结构,则不仅有利于降低待就业人口的工作搜寻成本与居住成本,而且也使整个试验区处于一种分散的均衡模式,实际上这也是大多数后工业化城市的发展模式。综合性、互补性的试验区功能需要使然。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下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日益普及,使得不同行业、部门的工作人群之间的沟通更加快捷、方便,没有必要再拘泥于传统单中心CBD结构对行业、产业的高聚集能力之下。进一步讲,这种便捷的信息技术为城市功能布局更注重多中心的综合性和互补性提供了平台,其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将非常合理地调度城市内部各中心(功能区)之间的物流、商贸、资源和要素配置,而各中心只需要专注地扮演好各自的“主体功能区”角色即可。“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很可能跨传统行政区域来没置。中国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主要应该从表1所描述的那些尚未设立其他类型试验区的二线城市群中筛选,因而要在这种跨传统行政区划设置试验区的条件下以其中某座城市作为试验区的“单中心”,这显然会遭到试验区所在城市群的其他城市的抵制,因为这种单中心结构在促成各种要素向其中心集聚的时候,很可能造成其他城市的衰退,而这恰恰是各级地方政府所不能容忍的。因而,“多中心布局”方案至少在照顾各城市利益关切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而且也有利于参与试验区建设的各城市进行一种互补性分工,并尽可能地避免“产业同构”或“小而全”的城市经济格局形成。所以,中国的“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采取“多中心布局”的方案应该是符合潮流、因地制宜且与后工业社会的标准相接轨的。
(2)土地在“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中跨行业、部门和传统行政区配置。“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既然将采取多中心的布局结构,那么,“土地资源如何配置”就成为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了。具体而言,试验区土地配置首先要规避高度的经济集聚所带来的人口高密度及与之伴生的拥挤、资源短缺、污染、犯罪、贫富差距拉大等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问题,其次是要实现试验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到东亚文化传统和人多地少的相近性国情,国外可资借鉴的主要有“东京模式”和“首尔模式”两类土地资源配置模式。一是东京模式。东京作为东亚地区后工业化城市的重要代表,其从工业化时代迈向后工业化时代所采取的TOD③ 城市发展模式是最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实际上,东京都市圈不过是从战后的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这短短30余年时间就完成了从工业化城市向后工业化城市的转变。完成这一转变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扩展城市以适应东京人口迅猛增长以及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从人口增长来看,东京从20世纪50年代的1300余万人增长到80年代末近3000万人的规模,快速上升的城市人口规模必然对东京的住房、就业、交通、环境等造成巨大压力;从经济增长来看,快速的经济增长对城市的商业、住宅及工业区开发提出了很高的需求,这些需求几乎都转化为对土地特别是城市空间扩张后的农业用地征用的压力。东京的成功之处在于采用TOD模式来扩张城市,并同时配合城市开发控制和有效的土地使用战略来推动其都市圈瞄准后工业社会的水平发展。从TOD模式来看,东京特别重视公共交通尤其是地铁的建设,使方便、快捷、舒适的公交系统成为东京发展的基础,城市建设布局也是沿着主要公交线路以“摊大饼”的方式展开,其结果是上班高峰时期约有73%的人搭乘地铁等公交通勤到东京市中心,而只有9%的人选择开私家车上班,还有一些人使用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这对缓解交通拥挤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丁成日,2009);从城市开发区控制来看,日本修改了城市规划法,禁止在城市化控制地区和未开发地区进行开发活动,并将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城市化促进地区的商业、住宅以及半工业区,以防止城市无序扩展;在土地使用战略方面,东京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对农业用地和森林用地的征用非常谨慎,宁可加强现有在建土地的资本密度也不轻易以稀释单位土地资本密度的形式大量征用农业、森林用地,因为整个日本尚属土地资源稀缺型国家,东京作为高人口密度的城市,其可能产生的“城市病”不是通过土地扩展能够完全缓解的,关键在于从城市规划、功能设计的角度来分散压力,这是东京模式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二是首尔模式。韩国首尔都市圈的发展与东京模式有较大不同,其黄金的城市发展是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其发展过程中所凸现出来的都市圈的过度增长、不平衡发展以及土地配置失衡问题从反面给我们以深刻的提示。韩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首尔城市发展起步阶段就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来管理快速的城市增长,但这些规划都带有很强的行政主导色彩,因而许多规划尽管很详细,但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却体现出了无效率、不现实或反效率。以1980—1989年首尔都市管理规划为例,尽管其提出的口号是:通过区域整合来减少区域内部的不平等发展,用增长中心战略来解决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通过离心化(Concetrated Decentralization)来切断首尔都市的移民涌入链,并保证整个首尔都市区内有效的土地利用。但这种行政命令式的规划终究难以成为抵消“城市病”蔓延的良方,随着韩国政府领导人的更迭,这一阶段的规划在尚未充分展开之际便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是1989年开始的新城规划(宋彦,丁成日,2005)。其政策的不连续性带来的是首尔新城几乎全部成为“卧城”,首尔市40km范围内的城市就业机会发展不足,就业与住宅严重失衡,土地和住房价格飙升,城市交通特别是新城—首尔的通勤状况日益恶化的不良后果。到卢武铉政府时期,韩国政府更是制定出了预算高达8200亿元人民币的“国家均衡发展五年计划”,其中的措施包括限制在首都地区新建工厂、鼓励企业迁入地方等,然而,正是由于土地配置没有均衡化,致使其五年计划的实施结果仅仅表现为地方人口不断涌入首都地区,首都与地方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只有一些中小企业迁往离首都地区较近的地方,并由此引发地方的不满(陆铭,陈钊,2009)。在这种情况下。首尔经济圈城市建设面积扩展的速度明显小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其所谓的“均衡发展计划”显然已成泡影。更为关键的是首尔经济圈的“后工业化进程”也因此被迟滞,韩国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在城市规划中所扮演的尴尬角色更是可见一斑。首尔经济圈的前车之鉴提示我们:土地资源在“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内的均衡配置是试验区建设以及提高其人均生活水平的重要约束条件。
据此,我认为:①可以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内土地利用指标的市场交易机制以兼顾平等与效率,特别是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应当允许跨行业、部门以及传统行政区的方式进行,使得试验区多中心的布局结构能够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背景下更好地实现其产业和功能的互补。②允许“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土地和户籍制度共同推进的配套改革,不再延续现有中国城市内部普遍存在的“城里人”和“外地人”的二元社会分割现象,使试验区中的劳动就业人口充分享有公平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增加试验区劳动力的选择权利并免除其后顾之忧。
4.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产业振兴方案
“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产业基础,一方面要前瞻性地瞄准与后工业社会发展相呼应的各类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则必须与国家业已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相契合。前者是指试验区一经成立,即将其产业中心定位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低碳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上,通过做大做强这些新兴产业,一方面奠定试验区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借新兴产业的各种正外部性来遏制工业化浪潮中后期传统产业部门中频发的诸如污染、拥挤、高能耗、高排放等弊端,打造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后者是指试验区发展这些新兴产业必须统筹于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整体战略框架之下,注重提高这些新兴产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度和产量/资本比率,控制好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领域,并配合多中心的试验区空间布局进行相应的产业布局,把生态、绿色、循环、低碳、环保等环节充分融入产业布局的各个节点上,在试验区内部实现相当程度的产业(链)互补性延伸,以尽可能地节约要素及资源投入,以更经济的方式推动试验区的产业振兴。
四、结语
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对中国而言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有目的、有意识地率先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二线城市群作为“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试点既是对现有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后各种弊端凸显的一种反思,亦是有针对性地对中国未来的城市及产业结构进行一种前瞻性的布局,力求使这些试验区发展成为遏制工业化、城市化弊端,并且具有后工业化生产、生活方式的样本,以便为将来中国向后工业化社会迈进奠定基础和减轻“转型成本”。探索建立“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可以是本文所述各种方案的灵活组合,但这种组合必须因地制宜地考虑所选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载能力、生态资源环境禀赋和地区的风俗习惯,防止千篇一律。力求“建成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把投入到试验区的各种要素资源用好、用足。并且还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监管机构来考核“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的“后工业化水准”,防止挂“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牌子而延续传统工业区发展方式的变质做法出现。我认为,工业化中后期的各种危机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表露无遗,它实质上已经为中国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中国的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可以也应当成为一条并行不悖的、融合式发展之路,而“后工业化经济试验区”则是其重要的载体之一。
注释:
① 有的仅仅是主观上被地方政府认为是低劣的房屋,这部分房屋既未到建筑使用年限届满之时,亦未充分发掘其使用功能,匆匆拆除它们,仅仅是为大规模的资本注入“腾地让路”。
② 这里的经济势能大小,采用的是中心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规模和中心城市的GDP比重来度量。中心城市的条件有两个:一是非农业人口规模必须在200万人以上;二是非农就业人口比重必须达到70%。依据这些条件,全国的中心城市共计21个,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南京、沈阳、武汉、长沙、济南、石家庄、成都、杭州、太原、西安、佛山、长春、哈尔滨、青岛、汕头、重庆、大连。并按市区国内生产总值为1500亿元为准线,划分了Ⅰ级城市群(大于1500亿元)和Ⅱ级城市群(低于1500亿元)。
③ TOD模式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
[收稿日期]2010-08-20
标签:城市经济论文;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论文; 中国城市群论文; 经济论文; 中国模式论文; 社会结构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资本论文; 政府治理论文; 区域经济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