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成熟人格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独生子女论文,不成熟论文,人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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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在独生子女青少年群体中,由于家庭教育的失误,身心发展失衡,加之社会转型变迁的冲击,使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独生子女,在人格社会化和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病态心理倾向,有些甚至形成了不健康的人格类型。已引起了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及社会学家的重视,他们根据其主要行为的独特系列表现,称其为“不成熟人格”,并指出,如果不及时纠正他们的行为和认知,他们在成人后,很容易发展为“反社会人格”。“不成熟人格”和“反社会人格”二者都属于人格障碍。特别是后者,一旦形成,难以纠正,对社会危害很大。
一 不成熟人格特征分析
不成熟人格指青少年、儿童在家庭行为中,具有违反家庭道德规范的倾向,且生活无定向,行为无规范,自我中心,情绪幼稚等行为表现的异常性格。成人后,如出现在社会行为中,具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倾向,且为了利己目的而伤害他人时,不感到内疚、罪责的异常性格。根据不成熟人格的临床表现,综述社会心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的研究,将其行为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生活无定向、行为无规范,随心所欲。
2.自幼受父辈、祖辈溺爱,生活优越、情绪幼稚,依赖感极强。
3.以自我为中心,要他人、包括父母顺从自己,稍不如意,则激动暴怒,或哭闹不体,甚至体罚父母、祖父母。
4.缺乏家庭道德感,无责任心,义务感,同情心。
5.轻度不遵守社会公德,喜恶作剧,不讲道理。
6.不善于与伙伴平等相处,不爱惜友情,甚至亲情。
7.自我欣赏,自以为是,容不得批评,更不愿意吃亏。
8.社会适应能力差,不易适应新情景、新环境,社会交往被动,更喜欢让他人照顾自己。
9.经受不起打击、挫折。处境不良、遭受挫折时则容易自卑自弃,甚至轻率自杀,或迁怒、伤害他人。
10.自我追寻困惑,抉择能力差,身在福中却把“福”视为负担。
二 不成熟人格的成因探讨
(一)长辈不良的教养方式
独生子女不成熟人格的形成,首先来自家庭不良的教养方式,主要有:
1.百依百顺。由于“四二一”综合症的形成,长辈对孩子过于迁就,要什么、给什么;想干什么,就允许干什么,甚至过分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助长了孩子的贪欲,逐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
2.纵容包庇。迁就孩子的错误想法、行为。犯错误时,不管不问;受到老师、他人批评时为孩子辩护;与伙伴、同学吵架、打架后,纵容,甚至反面鼓励、指导,使孩子感到自己总是正确的,从而没有了反省的机会。
3.包办代替。能干的事,不让干,想干的事,不让尝试。几乎所有的事都替孩子干,不让接触社会,只以父母、家庭为中心,孩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身在福中不知福,反而感到是“负担”。
4.教养相左。父母之间、父母与祖父母之间的教养方式不一致、不协调。如父亲对孩子以专制教养,而母亲又以宽容为怀。或父母要严厉管教,但祖父母却关爱有余。结果,父母、祖父母都不能在孩子心目中形成威信,反而使孩子没有是非标准,无所适从。
(二)缺乏一致的动力导向
心理动力学理论认为,一切心理异常起因于幼年、童年时期的生活经验。不成熟人格,是由于幼年时期的人格结构发展上未能从本我发展到整体的自我和超我的层次。孩子在向父母认同学习过程中,以父母为榜样,间接学得为人处事、道德规范和社会良心。孩子能有向父母行为认同的愿望,主要是因为儿童需要适度的父母关心和爱护,孩子能在向父母行为认同后获得需求的满足。设想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沟通是单向的,即只有父母对独生子女的百依百顺,过分溺爱的被动教养,孩子不能面对社会现实,不能学会关心、爱护他人,使人格中本我成份得到助长,如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在没有认同父母行为之前,愿望就得到满足,需求得以实现。结果是在现实生活中本应全面发展的“自我”人格成份不能实现,超我层次更难以形成。完善和谐的本我,自我,超我人格结构终将难以形成。
(三)行为得不到正确的强化
不成熟人格者不能从家庭生活中获得教训,也是指其无机会在错误经验中学到改过,行善,以获得符合家庭、社会规范的适当成熟行为。在正常家庭教养中,独生子女的良好行为会受到奖励。如赞扬、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错误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如严肃的说理和分析批评,或轻微体罚、警告,这是建立父母威信的教养方式。父母通过为子女制订合情合理的规矩,并以身作则,子女能够有前后一致的价值标准而心悦诚服地接受,依据操作学习理论,将对子女行为的塑造,产生强化和弱化的双重作用。使子女的错误、不良行为逐渐消弱,良好、成熟行为因之而强化为习惯,从而形成和谐健全的人格。如某家庭教养方式不符合以上学习原理,如父母过分溺爱,或过分专制,子女或者受到的只是全面的,无价值标准的赞扬、奖励,没有惩罚;或者受到的只是惩罚、没有奖励。最后子女所学到的只是如何获得赞扬、奖励,或如何逃避惩罚的方法,而这种方法正是形成子女不成熟人格的主要原因。
(四)认知结构片面化
不成熟人格者之所以生活无定向,行为无规范,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乃是由于他的认知结构与正常人不同。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在根据其社会知觉,从事家庭成员间、伙伴、同学间权利义务的判断时,总会从利害得失,是非善恶等多方面思考,既考虑到自己、也会考虑到别人。这是一种学得的社会认知能力,也是一种学得的社会态度。这种能力与态度,都是自幼在家庭环境中养成的。如果父母、祖父母对孩子的教养方式过分放纵、百依百顺,不教以是非善恶的标准,却是无条件的对孩子不合理的要求给予满足。如此教养的后果,导致独生子女的认知能力窄化,形成自我为中心,自我欣赏的态度,在遇到打击、挫折、处境不良时,缺乏一般的挫折耐受力,不能以忍耐力和意志力去战胜困难,致使情绪幼稚,哭闹暴怒成性,攻击伤害他人,或轻率自残。特别是他们在遇到必须先付出辛劳而后获得快乐报酬的生活情景中,根本不愿付出辛劳,也就无从学到延后享乐的态度,只知道每有所需就立即要求满足。这些都是不成熟人格的典型行为特征。因而,从认知心理学理论解释,不成熟人格是早期教养方式不当的结果。
三 正确的家庭教养方式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如何教养独生子女,使子女形成良好成熟的人格。历来看法不一,争论纷纷。如我国传统上父母对子女的教养以专制和严厉为主,西方国家更注重于子女本身的兴趣和个性自由发展,于是教养方式一度趋向于民主和宽容为主。但如今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青少年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不成熟人格类型的青少年增多,已向家庭教养方式提出了挑战,并引起了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的高度关注,他们经过跟踪研究,提出了合理、正确的教养方式的“八字”方针,即管束、期望、教导、关爱。实践证明,在现今社会里,遵循八字方针的父母,最利于在孩子心目中建立威信,最利于子女健康成长。遵循八字方针的父母,教育出来的独生子女,是同龄儿童中最优秀的一群,他们尚勤奋、负责任,趋于成熟,还有友善、助人、合群、自信等优良的性格特点。
1.管束。父母对子女要立下规矩去管,所订规矩,既要合情合理,又要说到做到,同时父母要以身作则。对子女行为要求、价值判断标准要前后一致。能使子女做有标准,学有榜样,做错了还会受到批评。管束不能没有规矩,或者有规矩没有要求,更不能既没有规矩,又没有要求。
2.期望。父母对子女要有成熟的要求和希望。这种要求和希望一定要适当,要使子女经过努力能够实现。不能高于子女的能力,如不能过早赋予子女责任、义务,不能同时要子女学多种技能。也不要低于子女的能力,如过度保护,包办代替。使子女永远站在“希望的田野上”。
3.教育。父母与子女要有沟通,只有父母与子女在思想、情感的不断沟通中,才能建立信任、和谐的关系,有这种关系做基础,父母在纠正子女过错,说明是非善恶,解释行为意义时,子女才能心悦诚服,从而实现父母教导的目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关爱。即关心爱护。把关心和爱护贯穿到家庭生活的细节中,如起居、饮食、娱乐活动中,通过细微的关心爱护,传达父母对子女的亲情、爱意。使子女感到家庭的温暖、父母的亲情,让子女自觉地热爱自己的妈妈、爸爸,进而自觉地热爱集体、热爱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