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研究_体育论文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研究_体育论文

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大利亚论文,日本论文,美国论文,管理模式论文,竞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154(2007)03—0007—05

CLC number:G811.3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07)03—0007—05

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是指在世界范围内,竞技体育强国管理竞技体育事务的标准形式或他国管理竞技体育可以参照的标准样式。竞技体育强国是指在世界体育运动发展中影响力大、各项目竞技水平高、历届奥运会成绩稳定居前者。西方竞技体育强国不仅在竞技体育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上占有优势,而且在对竞技体育的管理水平上占有优势。目前,从管理权力的归属来看,中外竞技体育管理有三种主要的管理模式。即政府管理型和社会管理型,以及在这两种类型之间的中间形态结合型(中间型)。[1] 本研究以此三种类型为分类基础,概括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方式各自的特点及其利弊。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竞技体育管理能否采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旨在探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竞技体育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1 美国竞技体育的霸主地位及其管理模式

之所以选择美国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是因为美国在近百年来的历届奥运会上,均保持龙头位置,而且,美国直接影响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韩国等国的结合型(偏重社会管理)模式[2],具有典型意义。

1.1 美国竞技体育垄断百年“霸主”地位

美国在现代奥运史上一直创造着神话——从第一届到第28届奥运会,美国始终保持前三名(一战、二战,1916年、1940年、1944年三届奥运会取消;1980年,美国抵制苏联举办奥运会缺席一次),其中,美国在第一名的位次上共有14次,第二名8次,第三名仅2次。美国在圣路易斯、洛杉矶(两次)和亚特兰大曾四次举办奥运会,是举办奥运会最多的国家。这些数据毫无疑问地证明美国是当今世界的头号竞技体育强国。赵云宏、张秀华曾分析了美国竞技体育“霸主”地位的成因[3],如高校竞技体育在美国竞技体育系统中占主导地位;职业体育发达,竞技体育人才辈出;训练科学化,为美国竞技体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等。

1.2 美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特点

美国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对其“霸主”地位取得可以说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美国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是典型的社会管理型,市场机制的充分调节始终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动因,政府的作用被限定在最小范围,在组织管理、经费投入、经营运转甚至训练体系的设置等各方面,市场的功效都得到充分地展现和发挥;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现代职业竞技体育发展非常成熟。美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现有的竞技体育均发承袭了英国的职业体育。英美的职业体育经历了16至18世纪漫长的萌芽阶段,19世纪进入快速发展期,20世纪起已经演化成非常成熟的现代职业竞技体育[4],这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打下牢固的根基。总体而言,其竞技体育管理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

1.2.1 政府不设专门管理机构,对体育事务很少介入

政府中不设体育管理部门,美国联邦政府中没有体育管理部门,政府不制定体育政策,而且极少直接资助体育。美国“总统健康与运动委员会”实际上只是一个促进大众体育的咨询机构。常常利用市场机制,采用法律或经济手段间接进行介入[5]。如美国在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失利后,是全美奥委会通过了科技推动竞技运动提高的决议,并列入全美业余体育发展条例。

1.2.2 竞技体育主要由各种社会组织进行管理

美国的高校系统、职业体育联盟及全美奥委会在各自的范围内开展竞技体育(职业的和业余的),社会的广泛参与,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美国高校可以在有关体育法律制度许可范围之内,提供优厚条件的奖学金,吸引有某些运动天赋的中学生报考。他们在高校竞技体育系统接受继续训练,有望成为美国国家队、国奥队以及职业俱乐部的优秀运动员[6]。而美国高校对教练实行聘任制,完全依靠市场化的机制来组织训练体系。

美国职业体育组织(职业篮球、橄榄球、棒球和职业冰球联盟等)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所有权、经营代理权、经营措施、比赛制度等方面都围绕市场的要求做了一些特殊规定[7]。这些特殊规定对保证职业体育的长期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职业体育联盟的管理模式下,球队老板组成董事会,总裁是首席执行官,以有效保证全联盟利益的最大化。

另外,从历届奥运会的组织上可以看出,尽管美国举办过四届奥运会,但没有一届举办经费是完全由政府承担的,恰恰是美国洛杉矶第二次举办奥运会时,创新了经营管理的模式,首次实现了社会力量完全承办奥运会,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2.3 美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局限性

美国模式有利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在各体育组织内部进行不受外界干扰的有效管理,但在全局上缺乏有力的协调和统一。

另外,美国竞技体育的社会管理型要求整个社会经济体制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国家整体实力和人均GDP水平较高,体育组织成熟,参与竞技体育管理的主体多元化等,发展中国家往往不具备这些条件。

2 澳大利亚与日本竞技体育的振兴及其管理模式

澳大利亚和日本都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在20世纪中叶以后的竞技体育发展中都取得过金牌前三名的佳绩:1956年,澳大利亚凭借在本国的墨尔本举行的16届奥运会首次跻身三强,排名第三;而日本在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和1968年的墨西哥奥运会上都排名第三。但在随后的几届奥运会上,澳大利亚和日本却没有像美国一样长期处于强势的位置。近几届奥运会,澳大利亚和日本的竞技体育在政府积极介入的情况下,创造了跃进金牌前十名、甚至前五名的奇迹,呈现出与美国迥异的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

2.1 澳大利亚竞技体育的重振

澳大利亚的竞技体育从第1-14届奥运会,成绩始终不太理想,金牌数在3-4枚之间徘徊,到第15届奥运会开始好转。第16届墨尔本奥运会上取得的历史最好成绩,获得13枚金牌。此后,澳大利亚的成绩又开始下降,到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奥运会,澳大利亚仅获得1枚银牌,4枚铜牌,总成绩排名第32位。澳大利亚政府在国民的压力下随后进行了体育改革,加大了对体育的投入,澳大利亚的奥运成绩又开始回升。到第27届悉尼奥运会,澳大利亚取得了16枚金牌,金牌总数排名世界第四,彻底扭转了20多年成绩连续下降的局面。

2.2 日本竞技体育的崛起

尽管日本竞技体育从历史上并未居于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位置,但进入20世纪中后期,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的日本建立了与其相适应的政府体育管理模式,在近两届奥运会上其排名不断提升[8]。日本在第27届奥运会上只夺得5金位列第15位,而在第28届奥运会凭借柔道、摔跤、游泳、体操、田径5大项一举夺得16金、9银、12铜跃居第五位(见表1)。

表1 雅典奥运会金牌名次前五位的国家

名 次

国 家金牌银牌铜牌总计悉尼奥运会奖牌和名次

1美国35 39 29 10340+24+33=97(1)

2中国32 17 14 63 28+16+15=59(3)

3俄 罗 斯27 27 38 92 32+28+28=88(2)

4澳大利亚17 16 16 49 16+25+17=58(4)

5日本16 9

12 37 5+8+5=18(15)

2.3 澳大利亚与日本竞技体育的管理模式特点

本研究认为,澳大利亚、日本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是与美国不同的结合型模式(有的研究者将日本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归为政府主导型),而且,澳大利亚与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模式之间也有很大不同,其异同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2.3.1 在认识方面的异同

澳大利亚与日本职业竞技体育的功能有相同之处,都认为竞技体育有助于提升国家的实力和影响,并着力开发竞技体育的其他多重功能。澳大利亚政府认为,国家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都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但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最终目的是代表国家参加比赛,为国争光[10]。

日本文部省体育局认为:职业运动员现在也允许参加奥运会,这与国家利益相关[8];高水平职业体育运动不仅应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给人带来愉悦感受,还应使年轻人对体育更感兴趣,即涉及到对青少年的培养问题;政府能够为职业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提供交流的机会等等。

2.3.2 在组织方面的异同

澳大利亚与日本都建立了垂直的、自上至下的竞技体育管理机构,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国家级体育组织主要有国家竞技运动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学院,国家奥委会,国家高水平运动俱乐部以及职业体育俱乐部。国家竞技运动委员会与联邦单项体育协会、体育联合会、英联邦运动联合会及国家奥委会之间是一种业务上的协作关系,而国家竞技运动委员会与国家体育学院之间则是一种比较明显的业务指导关系。联邦单项协会对于高水平体育俱乐部及职业体育俱乐部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而国家奥委会则主要负责组建国家队,代表国家参加国际体育比赛[10]。职业体育俱乐部完全是商业运作机制,而国家体育学院则是政府投资建立起来的体育组织,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经营。

澳大利亚各州政府设有体育发展局,负责制订各州的竞技运动发展规划,设置奥运项目,确定重点项目和发展目标。政府通过国家竞技运动委员会与国家奥委会、伤残人体育委员会、澳英联邦运动会协会以及全国性和各州的体育组织密切合作,建立起真正的能够取得国际比赛优异成绩的全国体育网络体系[11]。

日本中央掌控的“代表中央制”与“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型”决定了日本对体育的管理模式偏重于政府管理。振兴、普及体育的机构是国家文部省,文部省体育局在制定和实施计划方面是中央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与各体育组织的关系上,体育局处于领导地位。对体育的发展进行监督以及在不同的体育组织间起信息沟通和联络作用[12]。日本政府对社会体育团体并没有像其他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给予较多的自主权。

2.3.3 在经费投入方面的异同

日本的体育政策是在体育局的控制下发展竞技体育的,并靠政府补贴支持。此外,1990年日本建立了体育振兴基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投资,其它不同渠道的捐赠和企业赞助也很多。目前每年的捐赠约1.5亿日元。基金发放对象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的体育组织,主要用于优秀运动员赴国外比赛、训练等。

澳大利亚对竞技体育的投入重点在国家、州级训练基地或Sport学院[9]。根据项目特点,澳大利亚将有些项目的国家队放在有优势项目的州级训练基地或各级体育运动学院实行有偿训练,充分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利用各地资源。国家各训练基地的职责主要包括:向国家队或特别训练小组提供训练支持和后勤服务;为国家选拔和训练运动员提供服务;给予财政支持;协助运动员选择职业和接受教育及个人发展等方面的事务。

2.3.4 在管理手段方面的异同

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将事务性的工作交给体育社团是两国的共同特征。澳大利亚体院、各州体院以及各高水平体育院校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现竞技体育功能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新的国家体育学院是在全国竞技体育理事会已经形成的竞技体育网基础上建立的。它根据运动员及其所在俱乐部或体育组织的不同需要确保提供灵活的计划安排。并受代表竞技体育各方的管理委员会领导,包括国家奥委会、国家英联邦运动会协会及其它非奥项目体育组织的代表;在日本,事务性的体育管理工作由日本体育协会和日本奥委会承担。其中,日本体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政府体育政策,承担政府较为零散的事务性工作,如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举办国民体育大会、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推动青少年体育的开展以及进行国际体育交流等。日本奥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参加国际大赛、选拔和训练优秀的运动员,其执委会受辖于文部省。

但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相比,日本政府参与管理职业体育更直接,如日本为职业高尔夫锦标赛获胜者颁发教育部长杯等。这个体育奖励政策反映了政府对职业体育的鼓励。

3 国外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尽管美、澳、日等各国对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不同、管理方式差异明显(见表2),但仍有共同的发展趋势。

表2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现有竞技体育管理特征比较

类别

美国 澳大利亚日本

制度背景 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

管理方式 社会管理型结合型(偏重社会管理) 结合型(偏重政府管理)

市场手段为主,间接管理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并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并用、直接管理

行政管理主体

没有体育行政组织 国家设竞技运动委员会,各州政府国家设文部省体育局

设有体育发展局

训练体系 国家奥委会国家奥委会、澳英联邦运动会协

管理主体 高校竞技体育系统 会,体育院校网络体系 日本体育协会和日本奥委会

各职业体育联盟及各俱乐部

竞技体育 200年以上的职业竞技体育

100年以上的职业竞技体育

60年以上的职业竞技体育

职业化程度

制度绩效(目标) 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加金牌经济利益加金牌

(注:本表根据王庆伟,王庆锋《西方职业体育制度变迁的比较研究》[9] 文中表改编)

3.1 结合型模式逐渐成为国外竞技体育管理的主要方式

当代竞技体育强国的竞技体育管理方式,大多数采取的是结合型管理模式。最主要的改革措施就是将决策和执行分离,政府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强化政策制定及财政投入、法规调控以及宏观监督管理的职能上,将执行的任务和其他管理职能尽可能转交给体育社团。

3.2 各国非常重视本国竞技体育的发展

本课题通过调研发现,当代竞技体育强国的政府都提高了对本国竞技体育的重视程度,并根据各自在国际大赛,尤其是奥运会上的目标纷纷制定了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的计划,如澳大利亚的培养精英(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等。

4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选择

现阶段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处在以政府主导的旧“举国体制”向新“举国体制”的过渡之中,因此,应积极借鉴体育发达国家(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规避或减少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按照“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要求,[13] 解决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

对比上述各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及其特点,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的判断——中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选择必须依据以下三个方面,照搬照抄任何一个西方国家既有的模式都是不科学的、不现实的。

4.1 我国现有的国情决定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选择

由于中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欠发达,且发展不平衡,只有政府才能从宏观上对我国体育发展进行调控。我国有几千年中央集权统治的传统,这种传统使人们对政府的权威具有文化意识上的认同,其他组织都不具有这种权威性和号召力[14]。

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引起体育管理体制的变革,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当前,改革的前提是切实转变职能,巩固政府管理竞技体育的主体地位。积极调试政府与社会体育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重点是稳步推进各管理中心和协会的实体化。因此,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坚持制度创新的原则,继续完善和健全现有的政府主导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

4.2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决定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选择

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变革应该遵循竞技体育发展的规律特点,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我国自1992年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竞技体育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势头迅猛,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项目逐步走向市场化。以全运会为首的国内各层次竞赛也开始尝试以市场化运作,但比较美、澳、日等西方体育发达国家百年的职业竞技体育发展而言,我国的职业体育还刚刚起步。加之,我国竞技体育的社团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不甚明确,也限制了竞技体育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仍需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4.3 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影响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的选择

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向虽然有相同的趋势,但是在迈向这个方向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应有符合自己国情的选择和鲜明特色。[15]

在竞技体育发展中,虽然其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也日益突出,但竞技体育的政治化倾向仍十分明显,为此澳大利亚、日本都通过政府支持的手段提高国家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目前,除美国等极少数经济发达国家之外,离开政府支持的手段保持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是难以做到的。澳大利亚与日本近年来都通过政府积极介入竞技体育推进了国家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因此,中国应该长期把发展竞技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整体发展最核心的部分。

标签:;  ;  ;  ;  ;  ;  ;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竞技体育管理模式研究_体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