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完善对策论文_郑文晓

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完善对策论文_郑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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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城市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多样,除了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危害之外,城市固废也是重要的资源,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如发电、生产陶粒等。

关键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对策

1导言

随着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是落实循环经济,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的共同参与。

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过程存在的问题

2.1垃圾分类的公共设施建设不完善

垃圾分类的第一步是从居民做起,通过在街道及主要生活区设置分类垃圾桶来完成,但是垃圾桶的分类过于粗糙化,我们最常见到的就是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两种分类方式,部分城市再增加一个有害物质。但是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种类繁多,仅仅是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无法完全覆盖垃圾种类,并且许多物质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方法,容易导致垃圾分类起点的失败。

2.2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不足

生活垃圾的制造主体是城市内的居民,只要垃圾分类人人谨记,就可以给分类工作提供很大的便利。但是居民在垃圾分类问题上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对于大部分生活垃圾,由于相关垃圾分类知识的缺乏,居民无法界定其分类,导致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有心无力,导致干脆放在一个垃圾袋内的结果;其次,许多城市居民没有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从一开始就抱着“不用分类也没事”的态度,由于认知不够所带来的问题也较为严重。

2.3垃圾分类工作并未市场化、体系化

垃圾分类处理并不应该是完全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工作,必须让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符合市场化改革潮流,形成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链,发展环保企业。首先政府应当进行权力下放,将分类工作的管理权力部分下放给相关企业,实现政企分离,构建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主要由环卫部门来负责,由于没有更多的驱动因素,导致环卫部门工作目标单一,没有实现垃圾资源的合理利用。

2.4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较少,一方面是因为目前的垃圾分类管理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所以立法依据不足;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还没有意识到垃圾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因此立法缺乏动力,并且在我国垃圾管理立法并没有形成独立的范围,由于立法方面的不健全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完善对策

3.1政府进行规划建设、监督与引导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对于城市垃圾分类的规划,要具有整体性,不能孤立每一个环节的建设,要在整体的框架下,充实每一部分的细节,使各环节环环紧扣,不能因为某一个环节的脱节导致整个体系不能完整进行。比如,从城市垃圾分类的环节方面考虑,要首先确定需要规划的内容是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然后再针对每一步进行详细分析,既要分析每一部分的可行性,也要分析各部分之间的衔接问题。即使每一部分都完成得很好,但是衔接不恰当或不及时也会导致目的无法实现。注重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在制定垃圾分类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方案是否实际可行,规划的内容不能只是假大空的形而上学,要以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技术为前提,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环境形势制定可行有效的规划方案。比如北京市新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从工作目标、板块建设、整体发展思路入手,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就充分体现了实际操作的可能性,为其他各省市做了表率。但是,此类方案尚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实施,我国垃圾分类全民化仍有待建设。加强相关部门在实施规划过程中的引导、指导与监督。作出合理规划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为了让规划方案顺利实施,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指导与监督。要给予处理垃圾分类的企业一些合理优惠政策,引导市场方向,大力扶持促进公益的企业发展,政府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亲力亲为,这就需要企业的参与,而企业的加入往往以利益为前提,所以要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引导促进相关企业的成立。在垃圾处理企业成立后,要加强对其的指导和监督。一是避免企业因利而偏离方向,不按规定程序经营;二是一旦企业违反相关规则,可以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

3.2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改革

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有利益才有动力,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垃圾的源头分类,因为垃圾末端分类的成本较高,所以如果从收集就交给同一个企业负责,为了节约资金,企业一定会尽量做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处理企业规模化、技术化。小规模的企业,技术发展相对缓慢,操作较原始,且小规模企业往往成本会偏高,为了促进城市垃圾分类,必须推进垃圾处理企业的规模化。技术是垃圾处理的基础保障,尤其是面对种类复杂的生活垃圾,技术革新是必然趋势。且我国垃圾处理企业发展环境客观,将迎来黄金发展的十年。垃圾处理企业便民化。垃圾处理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方便群众,因为公民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最大制造主体。垃圾处理企业的便民化主要体现在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垃圾制造的再生产业上,再生产品应新颖、实用、安全,适合公民购买,从而增加企业收入,促进企业发展。

3.3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促进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家庭垃圾是生活垃圾的最大组成部分,促进公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是垃圾源头分类的最直接有效途径。垃圾混合投放与我国一直以来的习惯有关,目前,垃圾分类尚未在全民范围内受到关注和重视,养成分类投放习惯是一个过程,需要综合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公民要牢记“我能做的就是做我能做的”。公众确立环保消费观。目前网络购物盛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水平上涨,购买力增强,导致生活垃圾的数量也日益增长。全社会要形成消费新时尚,一方面减少过度消费,减少垃圾制造量,另一方面提倡购买再生产品,减少购买一次性产品,促进垃圾回收利用。保障公众监督权。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才刚刚起步,尚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公众的参与不仅仅体现在自身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还体现在监督权的行使。公众可以利用各种合法平台提出建议或监督表现,促进政府合理科学地执行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各方自觉分类处理垃圾。此外,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监督,同时也是一种垃圾分类宣传,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垃圾分类处理行列中,增强公众的主体感和成就感。

4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处理上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吸收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应充分重视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处理的表面性和突击性问题,把握末端处置推前端分类的思路,结合实际,推行高效、长效的垃圾分类方案,实现倡导居民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市场绿色生产动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彭园花.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瓶颈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33(12):30-32.

[2]谢妤,宋卫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之对策[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5,14(06):26-29.

[3]孟秀丽.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4,32(07):32-34.

[4]褚明兴,王汉逸.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及推进对策[J].山西建筑,2014,40(18):226-227.

论文作者:郑文晓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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