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档案鉴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_档案论文

当前我国档案鉴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_档案论文

当前我国档案鉴定工作中的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前我国论文,鉴定论文,档案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标准,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它是档案馆、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档案学理论所关注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这项工作的意义,档案实际工作部门和档案学界早已形成共识,即第一,它是解决档案馆、室藏庞杂和精炼之间矛盾的主要途径。馆、室藏庞杂不仅降低了整理、保管、检索和利用工作的效率,而且是人、财、物的浪费。第二,它有利于应付突然事变。档案馆、室抗拒天灾人祸的灵敏度与档案的藏量和保存秩序关系很大,鉴定工作进行得好,馆、室藏精炼而有序,一旦遭遇突然事变,抢救工作会先重点后一般,而不致于“玉石俱焚”。第三,档案鉴定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档案的命运。档案鉴定工作实质是对档案未来作用的分析和预测,是决定档案命运的一项工作。

一、我国档案鉴定工作现状的分析。

我认为,我国档案鉴定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鉴定工作本来是档案业务工作的基本环节之一,是经常性的工作,但和其他业务环节相比,它目前却处于停滞和半停滞的状态。大量价值已尽的档案占据着库房,档案数量在不太长的时间中急剧增长。这便实际上降低了档案馆、室藏的卷均人、财、物投入量,加重了档案馆、室的经济拮据、人员不足,而一些重要的、价值珍贵的档案又得不到重点抢救、保管和保护。有的馆、室面对日益充盈的馆、室藏虽然暂时还能从容不迫,但对档案的增长速度业已表示出了忧虑。

有比较才有鉴别,让我们先看看10余年前的情况。据邓绍兴教授发表于1984年题为《关于档案鉴定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探讨》的论文反映:当时,“我国不少档案馆的藏量不够丰富,保存档案超过100 万卷的档案馆,屈指可数,多数省级档案馆藏量在10万卷以上,50万卷以下,个别的仅几万卷。地、县档案馆的藏量,绝大多数在5000卷以上,万卷以下,藏量最多的县档案馆,也只有4~5万卷,个别县档案馆仅千卷左右。”时隔10余年,这种状况已大为改观,据国家档案局1996年的统计资料,全国超过100万卷的省级档案馆已有5个,多数省级档案馆的藏量在20万卷以上。再拿北京市区县档案馆为例,如果以1980年为基数,全市全部区、县档案馆总藏量至1985年, 就翻了一番, 达到75 万卷。 至1996年,则又比1985年增长了34%,总量达到100余万卷。全市18 个区县馆,最多的藏量为98034卷,最少的为2万卷(因新馆在建,大量档案不能接收),平均馆藏为5.5万卷。

当然,我国档案馆、室普遍存在的藏量过快增长的问题成因很多,党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全面发展就是重要的原因。但是,鉴定工作的停滞与半停滞也是重要的症结之一。近10多年来,除会计档案外,我们已很难听到哪里的档案馆或档案室在进行包括销毁档案在内的全过程的档案鉴定工作。

二、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停滞与半停滞的诱因分析。

1.我国档案馆的现有档案藏量与悠久大国的地位不相称。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档案馆的档案藏量与国外同类型档案馆的档案藏量相去甚远。这是国门打开后,走出去看世界的同志的主要印象之一。瑞士首都伯尔尼是一个人口仅30万的小城市,档案馆所拥有档案的长度达17公里,法国巴黎市档案馆的档案长度则为70公里。北京是世界闻名的大都市,建城史十分悠久,市档案馆的档案藏量也位居全国省级档案馆第四,可长度仅为10公里。

上面的类比并不一定科学,经济状况不同,社会生活方式、文明程度不同,人口素质不同,历史背景不同,都有可能影响档案的形成和积累。瑞士就是一个较长时期没有发生战争的国家,而旧中国战乱已久,新中国的诞生才刚刚48 年, 其中还有不堪回首的极不正常的“文革”10年。尽管有这些原因存在,但悠久大国的档案数量与其恢宏的历史不相称总是档案工作者的一块心病。

2.为战备而鉴定和“文革”中的错销使人心存余悸。

1964年以来,在准备打仗的浓烈气氛下,档案部门以战备思想为指导,普遍采取群众运动、大兵团作战、突击清理、打歼灭仗等形式,高速度地开展了全国性的档案鉴定工作。这次大规模的鉴定工作由于着眼便利转移多,考虑长远利用少,虽然也曾提出过“又精又全”的口号,但是最终“少而精”占了上风,致使“确定应销毁和暂存的档案比例过大。”〔1〕

“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再次以战备为幌子,搞所谓战备转移和“清档”运动,对档案大砍大杀,以致演变成新中国空前的档案浩劫。应该说,当时笼罩在档案部门的“左”的思想和“左”的思想影响下的不科学的档案工作观念(包括鉴定方面的)对错销档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林彪“一号命令”的左右下,有的地方提出了“一切从战备出发”,“轻、精、清、新,纯洁无产阶级档案”的错误口号,甚至对档案称斤计两,要求打起仗来,“背得起,走得动”,档案室能“挑着走”,档案馆能“拉着走”。个别档案室销毁档案达90%以上,个别地、县档案馆销毁档案过半,甚至达70~80%,〔2 〕酿成新中国档案鉴定史上的惨剧。近30年前的浩劫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因担心悲剧重演,人们至今心有余悸。

3.对“丰富馆、室藏”的片面理解。

“文革”结束后,馆、室藏不丰富的确是各档案馆、室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鉴定工作提不到议事日程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急于改变贫乏现状的心态和只着眼数量的“丰富馆、室藏”观念又促使某些档案馆、室出现了收集、征集档案过滥、过多的现象。例如建立“人物”(或称“名人”)档案是一大时尚。笔者无意褒贬这项工作的创意,但我认为对其对象的确定却是大有学问的。我认为,对建档“人物”选择标准的把握,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人物”对社会贡献或影响较大。就为其建档的档案馆、室所针对的地区、专业而言,放眼历史长河,此人值得青史留名。第二,虽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即便是“小人物”也无妨),但由于他的心计、习惯或外力的支持,有生以来的个人材料却十分齐整,这些材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就如同“清明上河图”对当时的市井社会刻画得细致入微一样。未来的历史学家一定会青睐这样的微观材料,档案馆、室也可以收存。但是,有的档案馆、室并无明确的人物和档案材料的选择标准,凭着一些星星点点、支离破碎的证书、奖章等,转眼间便搞起了许多“人物档案”(或美其名曰“名人档案”)。不知为何,这总让人勾起一些关于1958年“大办档案”的回忆。

4.现有政策的负面影响。

一些文件规定档案馆、室的人员配置、经费拨付要以档案案卷数为重要依据。这些规定对于加强档案馆、室的工作起到了很大作用,其正面效应不可否认,从发展档案事业的整体利益看,这样的文件规定即使在今后也还需要。但须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也从一个方面刺激了档案馆、室档案数量的过快增长。

5.一大批新档案馆建成。

“文革”之前,一个旧县衙大堂、几间简陋的平房作为区县档案馆并不鲜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档案馆舍建设,北京市就已建成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的县档案馆和5100平方米的区档案馆,在建的海淀区档案馆其建筑面积将达到6200平方米。馆舍的改善,加之密集型档案柜架的使用,对于某一个体的档案馆、室而言,虽然藏量已今非昔比,但馆库的压力并不大。

6.国人贪大求多的心理。

从与同行的对比竞争中取得动力是我国档案馆、室保持蓬勃生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馆、室与馆、室之间可比的地方很多,单就收藏对象而言,价值的珍贵程度不太好比,而数量之比却较直观。加上国人贪大求多的心理,似乎10万卷总比5万卷好听,百万卷要比50 万卷更能赢得同行的羡慕的目光。在这种心理支配下,馆、室藏的过快增长便不可避免。

7.这项工作的难度较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鉴定工作是对档案未来价值的预测,而这种预测又决定着档案的命运。说到底,档案数量的过快增长与错销档案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来自馆、室藏数量的压力主要由某一个体的馆、室承担,而错销档案却是对民族和国家犯下的过失。(2 )鉴定工作中,虽也有销毁档案“缓期执行”等具体规定,但从整体上讲,它不是渐进性的工作。“开弓没有回头箭”。(3 )由于要在现实与历史之间寻求答案,这项工作对于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求较高。(4)现有理论支持不够,现有政策操作性差。 翻开一本档案管理学,有关鉴定的理论无非是鉴定的内容、意义、方法,决定档案价值的因素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鉴定工作的组织、制度等,有关政策性规定也不多见。而且多年来,此方面理论不见大的发展。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现有理论、政策对这一工作开展和理论政策深化的基础性作用,但更应该看到现实需要更加贴切的智力支持的急切性。有人曾讲,尽管已将教科书上有关鉴定的理论和政府文件背得烂熟于心,可是对具体开展鉴定工作仍觉心中无底——这并不单单是一句牢骚。

三、关于加强档案鉴定工作的思考。

1.加强档案鉴定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在馆、室藏数量与质量问题上树立科学辩证的观念。

(1)科学辩证地认识我国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偏少的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所藏档案尤其是历史档案的数量与悠久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但是,话又说回来,历史档案贫乏问题已铸成了,虽然通过征集可以弥补一二,但从整体上讲,已不能挽回了。这就如同一个人一天或数天中粒米未进,其后在进食量上是不能过多弥补的。如果偏要一天吃上两天的饭,不仅于身体无益,而且连肠胃都要出毛病了。

(2)树立馆藏必须精炼的意识。

这里的“精炼”绝不同于“文革”之前或“文革”之中档案鉴定工作中提出的“少而精”的口号(“左”倾盛行时期的口号已大大超出了它的字面涵义)。商务印书馆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将“精炼”解释为:“提炼精华,除去杂质”,对“精华”的解释则是“(事物)最重要、最好的部分”。实际上古今中外档案工作中早就有档案必须“精炼”的认识,只不过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罢了。例如唐宋律令中规定,文案不须常留者,留10年,每3年一检简;有其本应长留者, 移于别库,并别注于籍。〔3 〕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也说过:“我们为后代留档案,档案要精炼。”〔4〕当今著名档案学家、 加拿大国家档案馆官员T·库克在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所作报告中,讲到档案鉴定时,曾带着赞赏的口吻引用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的话语:“‘档案’只是档案人员从大量原始文件整体中选出的适于保存的极小部分档案。”〔5〕

(3)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科学把握“丰富馆、室藏”问题。

做好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馆、室的重要职责。利用工作的加强又从客观上提出了丰富馆、室藏的要求。也应该承认,“丰富馆、室藏”的首要涵义是对馆、室藏档案“种类”和“数量”的要求,但同时又有一个“质量”的问题。没有“种类”和“数量”谈不上“质量”;不看“质量”而只求“种类”和“数量”,又是毫无意义的。

历史学家的态度应始终成为档案工作者关注的重点。历史学家使用史料,主张“取材贵博”,“取精用宏、博观明辨”。对这一点我们应该充分予以理解。但是,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社会生活极大丰富、且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社会实践和各项工作的发展,促使档案数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爆炸般”地增长,这迫使档案工作者不得不把科学把握“丰富馆、室藏”放在重要位置上。

在鉴定问题上,除了档案保存得多和少的争论以外,还有一点要充分注意:档案馆、室的整个工作系统犹如一架机器,各个部位必须协调行动,任何环节的“梗阻”都有可能影响到整体工作。我们探讨的意义也正在于从协调档案馆、室的整体工作入手,使鉴定工作成为自觉行动,步入良性循环。否则,长此以往,欠账太久,会积重难返。

2.加强理论研究,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从对国外档案工作的考察情况看,国外同行在鉴定问题上要比我们从容得多,或说更接近对鉴定工作规律的把握。许多国外档案专家能讲出文件转化为档案的比例便是例证。当然,对此方面的理论生硬地照搬并不一定有利,但批判地吸收、借鉴其理论的合理成分却是十分有益的。

3.成立机构,或专设人员专司其职。从鉴定的难度和工作量来看,较大的档案馆专设机构或人员从事这项工作是需要的。专门机构或人员除鉴定工作外,还可以承担起档案开放前的划控和解密工作。美国、日本和墨西哥的一些档案馆就是这样做的。我们的教科书对鉴定组织工作是这样设计的:鉴定工作由机关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的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鉴定小组来操作。这种组织看似科学,实际上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和保证质量。三结合的小组只能在工作到一定阶段时,出面议一议,把把关。而鉴定工作中最要功夫的是大量、前期的琐细的工作。不敢设想这样的小组能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

4.加强这项工作全国范围内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建议国家档案行政部门或中国档案学会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关注、研究这一问题。在完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针的同时,召开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予以具体的指导。破除人们的神秘、畏难情绪,力争尽早走出停滞、半停滞的误区,使工作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地正常开展起来。

5.为达到馆、室藏优化精炼的目的,各环节“齐抓共管”。

严格把守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划分保管期限,收集移交和征集进馆等关口。这些环节都可以贯彻鉴定的理论和思想,部分地达到鉴定工作的目的。

同时,“功夫在诗外”,有一些与鉴定没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却与优化精炼馆、室藏很有关系,也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例如,对凡文皆存底稿的做法是否应加以改革,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又如,对于有些所含信息不够集中,占据载体又很大的凭证性不强的档案材料,能否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以编研材料替代原件(这从长久流存人类文化遗产的角度也是需要的,因为任何原始材料的寿命都是相对的),等等。笔者在这里只是想举例一二,以抛砖引玉。

当然,在我们注意一个问题的同时,要防止相反现象的出现。慎之又慎的态度,不论到何时,对于鉴定工作又都是非常重要的。

注释:

〔1〕〔2〕邓绍兴:《关于档案鉴定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探讨》,《档案学参考》1984年第1期。

〔3〕〔4〕和宝荣等主编:《机关档案工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

〔5〕T·库克:《1898年荷兰手册出版以来档案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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