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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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动因

(一)外部动因

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多极化、一体化和区域化同时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正在积极建设的欧洲统一大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及亚太经济区使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并随之带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我国金融业尤其是作为其主体的银行业必须加入到一体化的大循环中去。另一方面,世界经济集团化、区域化进一步扩大和加强,我国金融业为了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并在国际金融业中争得一席之地,也必须超越或绕过种种保护主义壁垒,直接或间接参与国际经营。这既是我国金融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21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

国际金融业经历了80年代的困境,90年代初出现了收购兼并、机构重组与政策调整,这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与机遇,特别是1993年开始实施的《巴塞尔协议》,规定了新的最低资本比率,即资本充足比率大于8%。这一规定对国际金融业的国际监管大大加强,控制了金融资产规模的不合理扩大。一些西方金融机构开始将经营重点转向国内市场,并售出或关停部分海外的亏损机构,这为我国金融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的机会。我国金融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开拓和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建立起国际业务网络。

此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日见端倪。根据对等互惠、政策信息透明度等原则,今后我国金融机构到有关国家建立分支机构,将享受当地的国民待遇,这将为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创造优越的环境。而透明度原则,便于我国金融业及时准确地获取国外的金融信息资料,正确判断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趋势,抓住机遇打入国际市场,扩大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提高竞争能力。而单纯的防禁政策,不仅将使我国金融业处于被动的守势地位,而且将使我国丧失时机,延宕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因此,我们要利用国际上的有利环境,打入国际金融市场,以实现双向的良好的资金循环。

(二)内部动因

改革开放18年来,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国际金融业务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我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经贸关系,境外投资企业有4000多家,银行作为跨国企业的金融支柱必须跨出国门跟踪服务。已经出台的配套经济改革方案,尤其是金融体制的重大改革,使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经营,逐步与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接轨,这使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成为可能。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加强,跨国经营成为业务活动多样化、风险分散化的必然选择。根据关贸总协定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必须开放服务贸易,允许其他国家到我国对等互惠地进行资金融通,这样一定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并有条件地经营各种金融业务,与我国银行业进行竞争。目前,在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已超过百家,其中银行90多家。到1995年底,上海、深圳、厦门等市外资银行出口结算已分别占全市结算总量的47%、50%和60%以上。外资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手段灵活,金融工具先进,业务网络广泛,能多为客户提供快速、安全、通畅的服务,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上海的英国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两家外资银行已经越出上海地区,沿海北上,直到山东济南、青岛招揽业务,形成强劲的竞争攻势。另外,正在推行的金融体制改革使我国金融业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机构多样化,业务多元化,经营管理风险加大。可以说,我国金融业正进入全面的、真正激烈的竞争时代。中资与外资、合资银行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都将凭各自的实力展开激烈的竞争。而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金融业必须改革只立足于国内的旧式经营战略,选择多样化、风险分散化的经营战略,不仅要经营好国内业务,还要积极开拓国际业务,走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的道路。

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内在动力也是利润驱动。国际上一些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美国、巴哈马、开曼群岛等,金融管制比较少,有些甚至无管制。我国金融机构在这些地方建立分支机构,经营国际业务,可以减少或免除税赋和法定准备金,降低成本,扩大盈利。据统计,世界10家最大的跨国银行的海外收益占其总收益的50%左右,其中,美国的花旗银行最高年份1997年达到82%,最低年份1979年占65%。银行业的海外经营一般不受母国金融形势的直接影响,当母国银根紧缩时,总行依赖其国外分支机构提供资金,以海外业务支持国内业务;反之,当总行有资金盈余时,通过国外分支机构将一部分余额贷出去,以国内业务扶持海外业务,从而保证其总收益的不断增长,实现全球经营目标。

二、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资本国际化的潮流,我国金融业积极参加国际分工,步入国际金融市场,在全球开设了不少分支机构。纵观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态势,具有以下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一项新兴事业,从时间上看,起步较晚,但若从机构数目和业务规模来看,则发展速度很快。

2.业务范围广泛,但金融创新能力较弱。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业务除传统的存放款业务、贸易结算业务、外汇资金业务、国际清算业务等业务以外,还积极借鉴国际金融领域先进的经营方式,在银行业务、中国基金、金融期货、国际融资租赁、证券、保险、房地产等领域也有所发展。然而,由于国内金融技术落后的溢出效应,使得我国海外金融机构存在电子化程度较低,金融工具和品种比较单一,结算、收付汇的环节多、速度慢等问题,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较低。

3.网点分布区域广泛,但多集中于亚洲。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网点分布的国别地区范围较广,涉及到世界各大洲和主要国家。但总的来看,分行等高层次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亚洲的日本、香港、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这一状况既反映了这些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的文化背景和法律、惯例基本相似的客观现实,又反映了我国对国际惯例不熟悉的事实。同时也说明了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缺乏综合性的选择作战能力和真正的跨国意识。

4.机构数量多,但规模小、层次低。虽然我国海外金融机构数量较多,但除中行以外,其他金融企业的国外机构大多停留在代表处这一层次上,只能起沟通信息、联系业务的“窗口”和“接待站”作用,能真正直接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很少。

5.海外经营总体实力尚十分薄弱。由于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程度较低,市场金融体制尚未确立,加之申请跨国经营的审批过严等政策性因素影响,我国海外商业银行、商人银行、投资银行队伍尚未形成,业务经营总体规模和业务范围与世界经济金融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相比差距甚远。目前,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主体只局限在总行一级,而省级分行开拓海外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尚未被调动起来,这也是影响我国海外经营实力的重要因素。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已有了很大发展,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跨国经营的经验,但是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金融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产权关系不明晰,金融国有资产得不到法律保障。我国海外金融企业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与国内金融企业一样,产权关系模糊。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我国金融改革措施的某些失误。应当承认,十余年来,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给僵化的中国金融体系注入了极大的活力。但若仔细考察金融改革的历程,我们就会发现,金融改革只注重金融体制框架的某些方面(主要是浅层因素),而忽视了金融体制框架内的关键方面的改革,即忽视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立。长期以来,行政机关性质的金融机构产权属于国家,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财产经营权和收益权高度统一在国家,金融机构产权虚化。1987年开始进行的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以及现在正在进行的商业化改革,虽然使金融机构的纯机关性质有所改观,但专业银行仍实行准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国家所有制丝毫未能动摇。这种产权关系格局,必然带来社会信贷活动背离价值规律和信贷资金运动规律运行,行政干预强化,从而使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被挪用、侵蚀以及流失,金融企业经营的内在动力弱化。因此,笔者认为,以产权关系明确界定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缺位,既是制约我国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关键因素,又是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根本性约束条件。

2.对国际惯例缺乏了解。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金融业的许多作法与国际惯例不一致,再加上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时间较短,缺乏跨国经营的经验,所以往往把国内的一些传统作法带到国外经营中去,从而给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笔者认为,我国金融业要步入国际金融舞台,实现金融国际化,就必须遵循国际金融公约、尊重国际惯例。虽然国际惯例不成文,但它是在国际金融长期发展中总结出来并得到国际上广泛承认和采用的准则,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就必须熟悉国际通行的有关金融业的经营法规和运作规律。目前,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主体——四大专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未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内部经营机制、管理制度和财会制度等与国际惯例还相差很大。

3.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发展与跨国公司的发展相互脱节,缺乏配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贸企业和工业企业的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基于体制限制和现有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形成了条块分割、条条分割的局面,反映在所属企业的跨国经营上,导致了不同部门所属企业缺乏合作,自成体系。金融业未能对跨国公司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扶持与促进作用;跨国公司对我国海外金融机构也缺乏直接的联系,甚至有些企业不愿到中资银行开户和结算,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分离,各行其事,金融优势、产业优势和贸易优势互补效应难以形成。

4.缺乏高素质的国际金融人才。目前,在海外金融机构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通晓法律、会外语、能审计、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相当缺乏。若这种情况不尽快扭转,必然会制约我国金融跨国经营的后劲。

三、加快我国金融业跨国发展的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将进一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并将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大型跨国公司实现跨国性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跨国银行业,加快我国金融业实现跨国经营的步伐。但从国内国际环境来看,我国金融业的全面跨国经营的实现,还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所以,必须根据国际国内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

1.在指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我国属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利用国际市场是我国企业和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为了使我国的公司和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时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必须发展我国的跨国银行。各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在跨国化的历史发展中,都是伴随着国内企业的跨国化步伐的。所以,在目前我国的金融业的跨国经营还仅仅是起步的时候,必须从指导思想上对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并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跨国银行的发展可以说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先行官。

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跨国发展,我国一定要根据国内、国际的具体实际,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目标,采取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战略步骤来发展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不管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如何发展,都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使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地走向世界,与国际接轨。

2.政府要给予积极的政策干预和扶持。从国外跨国银行发展的实践和目前世界各国促进本国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发展所采取的措施看,国家对于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予一定的干预是必要的。一方面,国家要从宏观经济金融的角度,把大力发展我国的跨国银行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既从宏观经济政策上给予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以一定的优惠条件,又在一定程度上用政治和外交的手段为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扶持和服务。此外,还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涉外法规和各类金融法规,使我国金融业的跨国发展能够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要建立相应的部门来检查和监督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坚决禁止不管有无条件就盲目进行跨国发展的现象,避免不具备条件的银行去国外经营,影响我国银行业的国际信誉和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政治损失。

3.加快我国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惯例就是在国际交往中通常采用并被普遍接受的传统习惯作法,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国际准则。现在,在我国的银行业务中,质量能够符合国际惯例标准的只有30%,这是一个非常低的数字,这对我国银行业的跨国经营和参与国际金融竞争是非常不利的。目前,为了尽快使我国的金融业与国际惯例接轨,我们必须实现经营机制的根本转换,摈弃那些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作法和手段,逐步转向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进行经营,实现资产风险管理,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和信息反馈系统,为我国金融业实现跨国经营提供必备的前提条件。

为了实现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当务之急是适当增加资本,提高自有资本比率。目前,无论是国际银行业,还是各国的金融部门,都加强了对银行风险的监管。象“欧洲货币”和其它一些国际上有影响的金融杂志,每年公布的国际大银行的排名,其中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资本资产比率,这也是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银行监管的一个重要指标。很显然,资本量的不足将会影响资产业务的扩张和发展;而我国银行不仅自有资本不足,而且资产质量差。所以,我国银行在转换经营机制当中,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扩大资本充足比率。为此,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好呆帐、坏帐的核销工作,并加强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银行监管的要求。

4.加速金融资本同产业资本的融合,当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向跨国银团方向发展。目前,我国工贸企业与金融企业各自为政、相互脱节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金融国际化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必须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要求,加速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首先,国家要放宽对金融行业经营的限制,应允许银行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投资和相互参股,将二者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银行应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变单一的国家产权主体为多元主体,使金融业成为企业对外投资的坚实后盾。这不仅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需要,更是重塑微观金融基础,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必然选择。其次,海外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除了经营传统的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保函、贷款等传统业务外,还应向中资跨国公司提供代理证券发行、保险、资信调查、市场信息咨询、项目前期调查等多方面的服务工作。再次,海外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收购、兼并、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境外实业,使自己成为集金融、贸易、保险、投资于一体的跨国银团。

5.加快金融人才的培养,改善我国金融业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现代银行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和技术的竞争。我国银行要实现跨国经营,必须突破人才的“瓶颈”,为此要注意建立起一套能够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稳定人才、优化组合、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扩大银行的自主性,积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并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使其掌握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技术的竞争,亦即现代科技对银行运行的安全和效率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加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用现代化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武装起来,是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我国金融业在科技兴行方面要多下功夫,下大力气多投入,加快我国金融业的电子化进程。同时,也要注意吸收和借鉴外国银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步伐。

但是,无论我国金融业国际化的程度多么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即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必须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和金融业的跨国经营这一架马车上的两个轮子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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