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实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难点与途径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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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风险受到各方关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风险既有来自外部的因素,更主要的是银行内部管理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而造成的。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构筑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一个首要课题。本文拟就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完善与实施内控制度的难点和途径作如下探讨。

一、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内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商业银行为保证正常经营、规范和化解风险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所谓内控制度的完善,它应该涵盖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结构一是职责分工合理,二是相互协作、制约,并设立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从而保证内部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正确的管理政策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制定两种管理政策,即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信贷管理政策。在工作程序上应遵循科学、高效、规范、实用的原则,银行的各项具体业务都应有相应的工作程序,一旦确定,就不应随意更改,并且人人都应按程序办。

3.相对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每一项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办理。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的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各项业务均应有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授权和权限应明确规定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权利范围,审批额度或业务额度,职能范围和承担的责任。

5.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应首先保证各项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帐务处理的准确性,通过完整的帐务体系发现问题,监控各项业务运作。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银行内部检查是发现银行内部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保障全行安全经营的必要措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有关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②业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③各项业务记录的完整程度。

7.高度的电脑化管理。电脑管理系统的设计人员与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管理人员应分开各行其事,从而消除人为的随意性行为而导致的业务风险。

8.行之有效的员工管理方式。内控制度约束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员工。对员工管理应有以下措施:一是遵循员工手册,各人明确自己的责、权、利。二是增加业务处理的透明度。三是实行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逗硬。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培养员工的集体观念,达到工作上的和谐。

二、完善实施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目前商业银行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实施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和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内控制度还存在较多的不适应性和不完整性。由于银行向商业银行化转轨过程中,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冲突,使我国银行按照计划经营模式建立的一套完备的内控机制已适应不了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原有的内控制度已失去了作用,而能适应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商业化的内控制度系统还不完善,在防范内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防骗以及在结算、信授、贷款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多的簿弱环节和漏洞。

2.重操作层岗位监督,轻决策管理层的权力控制与监督。一般来说各商业银行都设有按业务发展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是第二道防线;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是第三道防线。操作层三道防线层层把关堵口,然而对决策管理层的权力控制与监督显得苍白无力,领导者管理指挥的随意性,往往会导致不按程序办事发放人情贷款,该这个部门办的直接指使另外的部门去办、或领导者直接插手具体事务,打乱工作程序。具体工作中难于对领导者指挥的随意性和决策的轻率性进行监督和制约。

3.责、权、利严重分离。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内控机制的最大弊端是责、权、利严重分离,形成职工吃银行的大锅饭,银行吃国家的大锅饭,有益处的归功自己,该负责的属于他人。近几年来银行资产质量下降,低质量贷款难清收。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放款有人放,收款无人承担责任,职能不明确、责任难分清,内部监督制约无法有效实施。

4.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问题突出。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科学技术电子化的发展,使银行的业务发展和办理各项业务的手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管理的滞后和改革中的探索有一定的过程,一些新业务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工作程序和相应的制度,暂时存在无章可循的空档。而更主要的是有章不循,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只将一套完整的制度写在纸上就算落实,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只讲灵活性,视内控制度为绊脚石,视内控员为栏路虎,为谋取局部或小团体及个人利益可不择手段绕红灯,弄虚作假,篡改帐目,隐藏或虚增存款,搞帐外帐等。或因图方便不按规定办事,让坏人钻了结算或储蓄的空子而乘机作案,这是引发银行经营风险增加,发案率增高的最根本、最直接原因。

5.内控制度缺乏科学性、连贯性,降低了内部控制制度应有的效能。一是内部稽核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直接受行长领导,使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二是现有内部稽核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控制效力,在内部职能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各职能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三是组织体系不健全,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把执行了业务规章制度完全等同于就是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以致于形成内部失控,内部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相互牵制缺乏力度。

6.对内控制度实施、检查考核不力,奖惩力度不够。对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有的检查流于形成或跑马观花,以偏概全,执行得好坏缺乏一个赏罚有度的奖惩制度规定。有的虽然有一些奖惩措施,但也没有完全逗硬,致使部分人认为执不执行内控制度无关痛痒,加之检查考核内控度的实施,无相应的执行主体,从而削弱了员工执行内控制度的警觉性和自觉性。

三、完善实施银行内控制度的途径

1.加强内部的稽核、监督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部级企业法人,实行一级法人制的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必须从现在开始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落实和实施。一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可能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二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尽快把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落到实处。①建立总稽核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或总行行长负责;②由总行特派稽核专员联络总行稽核监督工作;③建立总行领导下的分支行稽核负责制,赋予总稽核相应的职权,直接对上一级稽核部门负责。

2.坚持“授权有限”原则,完善各级经营权的监督机制。一是严格和完善法人授权制度。首先,在强化一级法人制度的同时,严格推行授权、转授权制度,确定授权范围和责任。其次,分类型、分档次,采用有差别的授权,使每个经营行的经营权与经营水平相匹配。再次,在运作过程中,对高风险地区、信贷管理薄弱或违规违纪的行,上级行要相应收回授权和转授权项目,并降低其权限。二是要保持内审稽核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下放处理权,做到内审稽核人员稽查、建议、处理三权统一,增强内部稽核的威慑力。在内容上要从合规性稽核向以风险监督为核心转变,在方式上要从事中稽核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稽核转变。三是及时更新稽核手段和稽核人员的知识结构。对稽核人员进行培训和增设新的稽核工具,尤其是现代科技手段、新法规、新制度、新金融工具等培训,使其得以切实指导,监督好某一业务的健康发展,消灭稽核的“盲区”。

3.健全决策约束机制和责任人制度。银行管理决策风险最大的是贷款决策,特别是在当前一级管理四级经营体制下,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贷款决策风险约束机制,对领导的决策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一是实行岗位约束,按信贷资金运行环节设置管理岗位,每个岗位分别制定出责权利相统一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岗位约束来保证贷款投向的准确性和效益性。二是建立贷款决策责任人制度,实行责任约束。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发放的贷款出了风险追究谁的责任的原则,根据贷款项目评估、初审和决策三个环节各负的责任,把风险贷款责任制分到个人。三是建立领导者任期考核、罢免制度,用以约束领导决策行为。切实摒弃“领导决策错了照样当领导”的弊端。领导者每年应向职代会提交述职报告,事实证明是领导决策失误的,应经职代会表决予以调换或罢免,从而避免领导决策失误而造成的风险。

4.建立严密科学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严密科学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岗位职责不仅有利于银行集约化经营,裁减冗员、减人增效,而且更是完善银行内控制度的必要条件。一是要严格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明确职责,相互制约,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员工应对自己所办业务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5.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新兴业务的风险防范。一要根据《商业银行法》对不适应金融新情况的旧制度及时废止,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科学的内控制度以促使其切实执行,从而形成有章可循、有规可循的立体交叉管理控制体系,构成经验与制度、业务与制度互动、互约束的网络;二是在发展新兴业务时,要运用国际惯例和法规来管理,凡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坚决不办,决不能有法不依,额外加大新兴业务经营的风险度;三是根据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新兴业务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正常的申报、反映及审计监察制度,确保业务经营能持之以恒,遵章守纪、规范发展。

6.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银行业务的日益现代化,要求银行内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针对我国银行内部还未形成一套内部电子监管系统网络,电脑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况,我国银行业务应加强内控应用软件的开发,并改善电脑内部控制:①增加和提高电脑开发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满足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的要求。②所有软件在正式投入运用前进行必要的核准程序。③主机与备用机、主文件和备份文件做到异地存放。④系统设计人员不能兼任业务操作。

7.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培训。制度制约与控制必须正确运用行为科学“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人的管理。一是加强岗前和在职员工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他们懂得法律、精通业务、执行制度。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引导员工敬业爱岗,自觉地遵纪守法,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的考验。三是严把用人关,对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配备,要考察其综合素质德、能、才、绩,严格审查把关。四是对员工岗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轮换制,正确应用交叉检查的原则,使银行每个人、每项业务都处于被检查、监督范围内。

8.实行控制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内控制度并不是要把业务控制死,而是要能用制度去制约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影响业务发展的因素,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因此,要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就必须建立责任明确的内部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只有这样,内控机制才会充满活力。对执行制度好的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规违章的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与奖金、职务升降挂钩,既给权力,又给压力和动力。

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应针对银行管理和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贵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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