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我国“文学的自觉时代”——“宋齐说”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觉论文,论我国论文,时代论文,文学论文,宋齐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历史上“文学的自觉时代”究竟始于何时?这个问题,自鲁迅先生标举“魏晋”说之后〔1〕,学术界少有异议。 这种共识大约维持了60年,至90年代初才有另立新说的尝试。有人把这一开端从魏晋推前至汉代,然而,这种新说所列举的理由或根据并不充分,我曾撰文与之商榷〔2〕。近年又有新说出现, 它将我国“文学的自觉时代”往后推迟了二百多年,认为“南朝作家从刘宋初年开始,到南齐永明前后,经过几代人数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将中国古代文学从封建政治的附庸地位中解放出来,并真正深入到文学内部,探索其发展规律,使之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3〕”“独立发展”即所谓“文学的自觉”, 故可概称为“宋齐说”。
文学“自觉”是文学自身发展进程中带有根本性的趋势,既是一种“质”的飞跃,也是一个渐进性的历史过程。对于这一进程中的种种新变现象,我认为只有作综合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才不致造成认识上的片面和混乱。以下仅就“宋齐说”列举的几条新证,略陈疑惑和管见。
一
标举“宋齐说”的重要根据之一,是刘宋元嘉十六年(439 年)于儒学、玄学、史学三馆之外,别立文学之馆〔4〕。这一举措说明, 从刘宋初年开始,人们才明确地把文学创作与学术文章区别开来。这种制度上的硬性分科,是文学独立、自觉的真正标志。
“文学”与“文章”,是汉魏六朝八百年一直为人们使用的两个词,其涵义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有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汉代的“文学”,实指学术而言,当时的学术主要是儒学(或称经学),故人们言及文学时,常指儒学或经学。而文章,则是在与文学相区别的意义上说的,实际上包括了辞赋、史传、奏议等经学以外的文体〔5〕。 两相比较,“文章”比“文学”更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
至魏晋(含汉末建安时期),文学即儒学的观念仍在流行(后又逐渐向文章靠拢),但文章的含义却与汉代不同了,这在曹丕的《典论·论文》中有明显的展示。他所论列的文章主要包括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四科。其所表述的文章的观念,有四点与我们现在的文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文章的内涵不仅与儒学分家,而且连子、史也排除在外了,文章只包括那些独立成文的短章散篇,这在文本分类上无疑向前跨进了一大步,虽然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还有距离,但毕竟是越来越接近了。
二是在文章中明显吸纳了诗歌。这在汉人的文章观中至少是明确的,原因是汉代正处在诗歌发展的嬗变期,《诗经》那种以四言句式为主的诗体早在战国已趋式微,至汉代又被封建王朝圣化为经,成了训诫人心的教科书和经师惨澹经营的“专利”;而楚辞则明显向“体物”的赋体衍变;新兴的五言诗尚在发育中,到东汉才开始引起文人们注意。因此,汉代文人大多不热心于诗,精于诗道者则更少。诗歌不在人们的文章视野中,那是可想而知的。五言诗成熟于汉魏之际,魏晋文人大多能写诗、赋,尤其是五言诗的创作,更是空前地高涨起来;魏晋人的文章观念中有了诗歌的地位,正是五言诗成熟并成为诗坛主流的文学发展新势态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三是曹丕“诗赋”合称(明显受《汉书·艺文志》单列“诗赋略”的启示),且与实用性的奏议、书论、铭诔分别列举,这是在文章的大范围内按不同性质进行更细的分类。其中,诗、赋并为一类,在当时实际上就是纯粹的文学了。在魏晋,诗赋虽不能等同于文学,但二者代表了那时文学的主干却是勿庸置疑的事实。曹丕的贡献还表现在对诗赋美学特征的揭示上,“丽”实在是一切文学最本质的特征之一。辞赋之丽,在汉代已为人们所感知(但不一定人人都理解、接受);诗歌明确地以一个丽字来把握、要求,则曹丕首举。它正确地反映了我国诗歌趋向华美的新势态以人们审美好尚的大转变。当然,“诗赋欲丽”的丽,在当时主要是指诗赋的语言之类,有其明显的局限,但作为以语言为主要表现手段的文学,语言美无疑是其最基本的质素。后来人们对诗歌声韵美、结构美、意境美等的自觉追求,实在也离不开语言美这个基本前提。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只明确地规定了“诗赋欲丽”对文章中其它文体未作提示。但那时文人对丽的追求,已是对“文章”的普遍审美好尚了,如《典略》赞繁钦的《与太子书》“率皆巧丽”〔6〕, 曹植赞吴质的书信“文采委曲”〔7〕,又以“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 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8〕,形容建安文坛彬彬之盛。 后来沈约也说:“至于建安,曹氏基命,二祖陈王,咸蓄盛藻,甫乃以情纬文,以文被质。〔9〕隋代李谔则谓“魏之三祖,更尚文词,……竟聘文化, 遂成风俗”〔10〕。足见无论是当时人们的感觉或是后人的评论都认为汉魏之际的“文章”具有追求华美的共同倾向。至梁朝萧统编《文选》,标举“沉思”、“翰藻”,才更明确地将“翰藻”(文辞之美)列为文章的共通审美标准。
四是曹丕对文章的地位和价值的肯定和褒扬,使文章中的辞赋从汉代受人卑视的小技、小道一跃而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过去,人们对人生理想的追求或生命价值的实现,主要放在立德、立功、立言的目标上。从人生的体验中获得了某种新感情,认为“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配,其次莫如著篇籍。〔11〕”这种观点与传统的“三不朽”至少有两点不同:一是“三不朽”变成“二不朽”了,“立功”被排除在人生理想之外;二是以“著篇籍”(即著文章)代替以往比较宽泛的“立言”,诗赋创作成了立言的基本内涵,并流芳后世。《典论·论文》还将文章与年寿、荣乐作对比,认为年寿、荣乐都是有限的,暂时的,唯有文章对后世的影响才是无穷的,它不因个体的物质身形凋零而消逝,也无需借助良史之笔和个人权势,就可以穿越时空,永远放射生命的光辉。在这里,独立不朽的文章不是由昔日的附庸一变而为自立自强的“大国”气派了吗?正是曹丕以王者之尊的地位肯定文章可以“经国”、“不朽”,才使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从皓首穷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转而投向文学创作,造成建安文坛蒸蒸日上的空前盛况。“东汉之末,节义衰而文章盛”〔12〕,指的就是这种历史的转折和新趋势。这种趋势发展到齐粱,正如裴子野看到的情形:“闾闫少年,贵游总角,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13〕唐代更以封建国家制度的形式,确定诗赋为科举考试的内容,这种政治导向,促使知识分子的精力、才情投向以诗赋为主的文学创作,造成唐代文学的空前繁荣。如果文学还居附庸地位,文人不具有独立自主的心态和勇于创造的热情,文学的发展壮大和推陈新都是不可能的。
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要给它下一个精确并得到公认的定义,即使在今天也是困难的。一是文学究竟包括哪些文体,各个国家、民族的情况不一样;二是文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人们的认识也有种种差别。在我国文学史上,曹丕的文章观可说是一种广义的文学观,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比较切合文学发展的实际状况,因此,文章一词一直为后世所沿用。即使现在编写中国古代文学史,也不能按纯文学的观念将那些文采斐然的应用性文章一概排斥在文学史的视野之外。
自曹丕大力褒举文章之后,与文章近义的文字也逐渐流行。首先是刘宁时期的范晔(369—445年)在其《后汉书》中首创《文苑传》。从传主的情况看,或称文学,或称文章,二者交迭混用,说明在范晔的观念中,文章与文学并无区别。他笔下的文学,虽然有异于汉代的文学,但没有比曹丕的文章观更向前推进。与范晔同时稍晚的刘义庆编《世说新语》,专设文学之篇,记述汉以来文士的轶闻趣事,从他们谈论的内容看,既有诗赋及各种应用文,也有属于儒、道、玄、佛诸领域的学问掌故,这无疑是将文学扩大到真正文学以外的天地中去了,比之曹丕的文章观,不能不是一种倒退。梁朝刘勰撰《文心雕龙》,被当代学界视为我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最宏伟的巨著;该书论及的文体,大大超出了曹丕的“文章”范围,涉及经、史、子诸领域,比汉人的文章观念更宽泛。梁昭明太子萧统编《文选》,录选作品大体与曹丕的文章分类一致,只是更突出诗赋在文章中的主体地位、并明确地划清了文章与经、史、子的界线,对于推动文学观念的净化,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至于将语言美视为一切文章(不仅是诗赋)的共同审美要求,则是萧统总结前人创作经验的一大贡献。
以上事实说明,曹丕确立的文章观基本概括了当时的文学现象,对于后世文学观念的不断净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到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分立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馆,其文字也大体与曹丕的文章观近义。这是从观念的更新到制度的确立,前者与后者是一种因果关系,而不是相反。如果将文学观念的净化看作文学自觉的一种标志的话,那显然不能说这种自觉到制度的确立时才成为事实。认为我国文学自觉始于宋齐的观点,正是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常识。
二
标举“宋齐说”的另一理由,是认为只有到了宋齐,始有“文”与“笔”的分辨,而这种划分也是我国文学从附庸走上独立、自觉发展的重要标志。其实,文与笔之分只是文学观念净化过程中的一种尝试,其实际意义究竟如何,还有待作进一步研究。
文、笔之称,由来久矣。或文与笔分言,或文笔连缀成词,都是泛指一切文辞或文体,二者原无对立的意义。区分文与笔的对立义,是到南北朝时才有的事,故《文心雕龙·总术》说:“别立两名(即文与笔),自近代耳。”征之史籍,文笔对举的记载,见于《南史·颜延之传》、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等。《文心雕龙·总术》又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里说的有韵无韵,当然是指文章内部的一种划分,而“常言”大概指颜延之、范晔以来流行的说法。正如黄侃《文心雕龙札记》所说,这种无韵为笔,有韵为文的分辨,只能是“宋以后之新说”;因为这种划分是以声律说为基础的。然而,这种主张,在南北朝时期也未达成共识。更有人抛开有韵无韵而另创新说的,最有名的是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立言篇》中所标举的观点。该文首言“古之学者有二,今之学者有四”,从其具体表述来看,所谓“二”实指汉人说的文学与文章;所谓“四”则是指宋齐以来人们从汉之“文学”析出儒与学,又从“文章”析出文与笔。而他所特别看重的文又是另有所指,即“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其具体特征是“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道会,情灵摇荡”;“笔”则是“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这种文笔之分,主要不是根据语言的有韵无韵,而是更注重文章本身的性质了。萧绎心目中的文,实际上是摒除了文章中的应用文体,而独标以诗歌为主的抒情之文,内容上具有震撼人心的动人力量,形式上必须是辞采华丽、音调和美、语言凝炼的,三者都离不开语言的巧妙运用,可视为对曹丕“诗赋欲丽”的更深入、具体的阐发。在曹丕的时代,对文学形式的审视,还主要集中在文学语言之丽上,声律之美虽然事实上已经存在,但尚未成为作家的自觉追求。而萧绎在此强调的,一是强烈感人的抒情色彩,二是丰富多样的形式美,两条都符合现代的文学标准,也基本切合当时的文学创作实际,对文学观念的净化无疑是一种极富创意的深化。
文、笔之分衰于唐代,因为那时既以古文(按南朝人的观念,大多应属于笔)为文,则文笔之分实际上已无必要。然而,后人关于区分文、笔的讨论却相当热烈,只因拘泥于形式上的有韵无韵,脱离文学观念净化这一历史实际,于原本问题的提出,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因为真正的文学与非文学,不是依有韵无韵来划分的,即使我们今天所说的纯文学,也包括韵文和非韵文两大块,有韵只是文学语言形式的一种,不足以体现文学最本质的特征。这在南北朝时代也是如此。如诗与赋在当时被认为是文的主体,诗固然是有韵之文,赋则不尽然,尤其是汉代盛行的散体大赋,一般都是散句比韵句多。至于在众多的应用文中,情况就更复杂,如颂、赞、铭、诔之类,有的全用韵句,如扬雄的《赵充国颂》,史岑的《出师颂》,张载的《剑阁铭》;有的基本上是散句,如王褒的《圣主得贤臣颂》,班固的《封燕然由铭》;有的散韵相杂(一般是前散后韵),如夏侯湛的《东方朔画赞》,曹植的《王仲宣诔》、颜延之的《陶征士诔》、陆俦的《新刻漏铭》等。从性质看,都是诗赋以外的应用文;从有韵无韵分,有的应归于文,有的应归于笔,有的亦散亦韵,无从分辨文笔。可见,按有韵无韵来划分,于文学观念的净化并无益处,反而导致文学观念的混乱。
再说萧绎在《金楼子·立言篇》之分文、笔,其所谓文的新提法,也不是如有人说的那样就是今天的文学的概念。我们不否认萧绎的文,从他列举的特征看,主要是针对抒情性的诗赋说的,不能涵盖全部的文学体式。再者“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虽然从三方面突出了文学的形式之类,但三者都只能通过语言的巧妙运用去实现,这显然是受曹丕“诗赋欲丽”的启导,进一步揭示出文学形式的多样性、丰富性,从而更深入地把握文学的本质特征。这种进步,是曹丕以来文学蓬勃发展,艺术上不断求新求变在文学理论批评上的反映,是文学自觉的历史趋势向纵深开展的结果,而不是文学自觉的开始。
至于把汉语四声的发现以及在诗歌创作中的运用也看成是文学“自觉”的一种标志,那就离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更远了。因为,发现四声并在诗歌创作中自觉地运用,那只是诗歌内部艺术上的一种更新,属于文学中一个部门的问题,于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分辨和认识,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故没有在此详辩的必要。
然而,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的是,对于我国文学的“自觉时代”的开始之所以存有如此分歧,原因之一就是各人的着眼点不同。我认为鲁迅先生的“魏晋说”没有过时,是因为从汉末建安以来,我国文学的发展,确实进入了一个生机勃发的新里程。具体表现为从魏晋开始,文学逐渐摆脱儒学附庸的地位,并以独立的新姿态面对人生,通过自身的演变,不断充实自身的内涵和表现力,去适应新的历史环境,尽量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这一历史性转变,我以为又是以文学观念的更新为起点的。
汉代虽有文学与文章之分,初步划清了文章与学术的界线,但人们对文章中真正属于文学的辞赋,通常是用儒学的老眼光看问题,对辞赋某些属于文学的正常现象表现出诸多的责难。如用儒家的“尚用”原则(为封建政教服务)批评辞赋“文丽用寡”〔14〕,无益于封建教化。又如班固用儒家的“尚实”原则批评司马相如的赋“多虚辞滥说”〔15〕,指拆屈原“多称昆化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 经义所载”〔16〕,都是用“史”(儒家认为“六经皆史”)的“尚实”标尺去衡量辞赋创作中的虚构现象。在先秦时代,对于一切人为的能引起人们美感愉悦的东西,如五色、五音、美言等,一般都持保守的态度。孔子虽然从实用的需要出发,说过“言之无文,行而不远”〔17〕的话,但也只能以“辞达”为限〔18〕,这个限度,还是儒家那个“尚用”原则。司马相如标榜“赋之迹”〔19〕,主张在辞赋创作中通过语言的词藻和音韵去展示一种“虞悦耳目”的外在形态之美,其效果当然是“劝”而不是“讽”的。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儒家的“诗教”原则,因而受到普遍的责难。辞赋创作被贱视为雕虫小技,赋家的地位与倡优、滑稽、博奕之徒(专供帝王开心的职业家)无异,也就在所难免了。有意思的是,当时或褒或贬,焦点都在辞赋都“虞悦耳目”即赏心悦目的美感上,而当时人们的价值判断又几乎都是儒家那尚用、尚实的诗教原则,扬雄、班固的指责固不待言,就是那些对辞赋有所肯定的言论,一般也是从儒家的政教原则立论的,如说:“《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20〕。这都说明,终汉一代,人们基本上是用儒家的价值标准看待文学,把文学当作宣扬封建政教的工具,强令文学这一特殊的艺术形态按经学的轨道运行;有关文学自身规律的探索以及艺术上的创造,常常被视为背离儒教规范的行为。长此以往,当然就谈不上文学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文学“自觉的时代”也不可能到来。
东汉王朝的崩溃,儒学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了,文学也在这场社会巨变的震荡中觉醒。曹丕的《典论·论文》之所以成为文学自觉的先声,就是因为它所表现的文学观是一种有别于汉人的新观念。我们不能说在曹丕的观念中完全摒弃了儒家尚用、尚实的政教目的,但他至少没有对文学提出非文学的强制性要求;在他看来,诗赋只要“丽”,就可以传之不朽。这个“丽”字正是对文学本质的一种基本认识。鲁迅说曹丕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抓住的也是其文学观中这一最本质的特征。这种唯美主义的文学观,对于汉代那种“唯政教”的文学工具论,或有矫枉之嫌,但对于文学挣脱儒学的束缚,沿着自身的艺术规律自觉、独立地健康发展,无疑是必要的。至于曹丕以他王者之尊的地位和影响,张扬文学自身的品格和价值,对于促进文学理论研究风气的转变,其历史动力也是不言而喻的。魏晋以来关于文学自身艺术法则的总结和探索硕果累累,都是在这一“为艺术”观的倡导下进行的。
目前,还有一种把文学摆脱儒学之附庸地位理解为断绝与儒学的任何联系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产生于对梁简文帝萧纲《与湘东王书》中一段话的诠释。这段话是这样的:“未闻吟咏情性,反拟《内则》之篇;操笔写志,更摹《酒诰》之作;迟迟春日,翻学《归藏》;湛湛江水,遂同《大传》。”意思是说,为文在表情达意,不必泥古仿古,尤其是文学创作,与儒家的经典是不同性质的东西,不必也不可能模仿。这里强调文学与经典在表现形态上的区别,属于文学观念净化中彼此之间的界定问题,而不是反对文学与儒经在思想上的任何联系。因此,把魏晋以来代表文学自觉潮流的种种文学现象笼统地理解为脱离经典的规范,至少是不确切的,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主导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基本规范,不可能不影响到他们的文学创作。
注释:
〔1〕见《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2〕《从人的觉醒到“文学的自觉”》, 《文艺理论研究》1997年第2期。
〔3〕《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三联书店1996年3月版第16页。
〔4〕见《宋书·雷次宗传》。
〔5〕参见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新文艺出版社1957 年版第23—25页。
〔6〕《三国志·魏书·刘桢传》注引。
〔7〕《致吴质书》。
〔8〕《与杨德祖书》。
〔9〕《宋书·谢灵运传论》。
〔10〕《隋书·李谔传》。
〔11〕《与王朗书》。
〔1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
〔13〕《雕虫论》。
〔14〕扬雄《法言·君子》。
〔15〕《汉书·司马相如传》。
〔16〕《离骚·序》。
〔17〕《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18〕《论语·卫灵公》。
〔19〕《西京杂记》卷二。
〔20〕王逸《楚辞章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