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经济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参与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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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结构由过去的单一公有制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各类经济成分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从主导与补充转变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本文以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分析在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民营经济发展和参与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其目的在于探索利用国有经济体制外的因素解决体制内问题的途径。

一、民营经济的参与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

1、民营经济将协助国有经济实现战略性转移。现阶段,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素质,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其基本思路是,将有限的国有资源从国有资本失去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投入到国有经济真正应该加强的领域中去。在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转移的过程中,势必使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经济总量下降,出现因国有资本“退出”而形成的空间,必须有相应的非国有资本进入。在中国现时的条件下,主要承接者就是民营经济。

2、民营经济能够为国有经济实现制度创新塑造真正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在当前,国有经济要实现彻底的制度创新,必须跳出以国有法人股东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局限,吸纳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组。同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虽然已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积累了丰厚的资本,但“创办式”投资办企业已适应不了市场竞争的要求,必须实施“资本联合式”的股份经营,民营经济具备了参与国有经济改制的需要与可能。

3、民营经济可在一定程度上承接国有经济遗留的债务。目前,国有经济战略重组之所以难度很大,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如何清偿国有经济体制内的欠帐,其中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从国有经济内部可调动的现实资源看,无论是国家财政、国有商业银行,还有国有企业自身均没有能力自行消化和弥补因过度负债而形成的国有经济存量中如此巨大的缺口。国有经济吸纳民营经济参与战略调整,一是可以通过吸纳民营资本扩大企业资本规模,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相对减轻企业的单位资产所承担的债务负担,逐步消化一部分不良债务;二是通过承担债务式兼并,由民营企业将被兼购的国有企业的债务及产权一起承担下来,则能够有效地消化一部分体制欠帐。

4、民营经济将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据保守估计,现有国有企业职工中,至少存在30%的冗员。减员增效将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长期任务,再加上国有经济退出“失去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将形成的大量的失业人员。依赖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消化将要产生的失业人员。因此,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在国有经济从某些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同时,引导民营资本及时进入,在保证企业经营连续性的同时,保证职工就业的连续性,以减轻因国有经济实施结构调整而带来的失业压力。

二、克服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认识误区

一是克服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上的“恐私病”。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有所减少,民营经济的比重会上升。这种变化使一些人担心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担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变化。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抓大放小”,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转化成新的集体企业、国家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只有一个部分转化为公司化的民营企业。国有经济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后,国有资本将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增强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同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从全国总体上而言,具体到某一行业某一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比例的多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有的会涉及到的所有权,但更多的主要是企业经营形式和经营方式方面的问题,是国有经济实现方式的改变,不是私有化。

二是克服对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恐退病”。“抓大放小”、“有进有退”必然导致国有经济收缩战线。对此,有人担心会削弱国有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其实,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是使国有经济进入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并对经济全局发挥主导作用的行业和产业,因此,更能有效地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素质。因为一般竞争性行业的进入“门坎”较低,规模经济要求低,易于产生过度竞争,国有经济在这一领域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而退出后的国有资产可以进入“门坎”较高、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大大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优势。只有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需要管的部分、不需要办的事情放开,才能把应该管的部分和应该办的事情做好。

坚持有进有退、所为有所不为,就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改革原则。从我国目前国有经济的现状看,既无必要也不可能救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存活与发展,不仅仅依赖于自身的经营机制,还依赖于适宜的生存空间。对于早已资不抵债,早该破产的亏损企业,应该抓紧让其“死掉”,应当树立“能活则活,不能活则死”的观点,让企业“活有活路、死有死法”。对“死”掉的企业,经过剥离债务、资产重组,然后求得“新生”。这种“死”是为了更好地“活”。

三是克服对国有资产流动的“恐失病”。国有企业的退出,国有资产的全部出售,只是使国有资产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其价值的归属性质并未改变,国有资产并没有因此流失。合理的企业产权出售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换行为。至于出售价低于评估价,或为了解决企业的负债和职工安置问题所给的一些优惠,不能称这为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评估价只能作为出售的参考价,市场不会将评估价作为交易价。当然,由于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还不成熟和操作上的一些不规模等原因,有可能造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损失。这就需要通过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等方式解决。至于个别在国有企业出售中假公济私、乘机侵吞国家财产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惩处。但不能据此因噎废食,不让国有资产合理流通和转让,而应该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评估和监督,建立和建全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和政策体系,来确保国有资产在流动过程中保值增值。

三、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式

1、租赁型。这是一种最简单、最普遍的参与方式,占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方式的一半左右。这也是最早的参与方式,但是从发展看,呈现出下降趋势。

2、买断型。民营企业出资买断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再存在。如1997年2月,泸州宝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购买泸州丝绸厂,泸州市政府于1997年5月9日批复生效,成功实现整体购买。其具体做法是:宝光公司支付泸州市丝绸总公司人民币1050万元,拥有泸州市绸厂经营性资产中的土地,建筑物宝光公司按其用人制度、方式和标准,聘用符合招工条件的市绸厂职工。市绸厂买断后成为宝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中药生产车间,生产5种中成药剂(冲剂、片剂),年产量117898件,产值11475万元,成为集团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

3、兼并型。民营企业出资购买或控股国有企业,原有企业仍以原有名称或以改变了的名称存在。如泸州市酒州实业有限公司2000年11月23日以35万元兼并四川省泸州市进出口公司。兼并后,进出口公司全部产权归酒州公司,在债权债务方面不留任何遗留问题。保留四川省泸州市进出口公司名称及其进出口经营权,成为泸州市酒州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2年3月上旬,泸州宝光药业公司出资4.9亿元,全额购买四川古蔺郎酒集团(全国名酒企业之一),这是民营企业成功兼并国有企业的一个典型案例。兼并后,集团仍保留原有名称经营。

4、参股型。民营企业出部分资金参与国有企业。这种类型比重不大,但是呈逐步增长趋势。

5、合作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或者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经资产评估后,合并建立新的企业。这种合作型企业当前所占的比重还不大,但是具有典型性。民营经济通过这种方式参与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是形成了一种“互补联合体”式的混合经济形式,体现出一种优势互补的内在联系,潜力很大,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四、转变政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1、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由管制向监控方面转变。政府的间接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方式。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与直接的行政性管理虽都属于“干预市场”,但其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主要着眼于弥补市场的缺陷,后者基本属于“代替市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解决职能上“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简单说,就是政府在不该介入也管不好的领域,大幅度削减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职能,把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去解决。如放松行政性管制,减少行政性审批,打破行政性垄断等。在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增加和强化新的职能,如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控、完善社会保障、提供信息服务等。

当然,市场也不是万能的,有些问题是市场解决不了的,那就要由政府出面解决。帮助国企化解历史包袱,指导民企参与国企改革,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宽松环境,为基层和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优质高效的服务。

2、提高管理管理效率。尊重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目前的党政社团机构规模过大,人员过多,由于市场经济下的利益关系,各权力部门都有自身的利益,有很多寻租设置,各种苛捐杂费使企业不堪重负。政府管理社会和经济的成本太高,而效率又太低。有的部门还在那里搞“肠梗阻”,不是以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为中心,而是以部门、小团体利益为中心。由于旧体制下形成的这些部门和机构一直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改革和触动,也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顽强地表现自己。这种政府行为错位的表现越突出,对发展地区经济的消极影响就越大。

(二)调整相关政策,扫除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三个障碍

1、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民营企业在初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就心有余悸,对个人合法财产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更产生了不安全感,甚至有的将财产转移到境外,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尽管九届人大修改宪法,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没有同时明确“国家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加之实践中侵犯个人财产方面的问题屡有发生。笔者在调查中,接触的一部分民营企业家,他们的基本看法是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对民营经济在规模和档次上都将产生巨大变化,但同时在产权上也容易陷入纷争。对民企资产的增大,心理也并不踏实。因此,既然现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已作为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接下来“私人合法财产不容侵犯”的条文也应写入宪法,并以这一原则修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这是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基础。

2、排除市场准入歧视。这一问题目前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在政策取向上,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都应允许民营经济进入,与外商投资一视同仁。鼓励民营经济以独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投资和参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要打破阻碍民营经济进入的行政性垄断,在已经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消除依然存在的某些歧视,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有效机制。即使在传统上被视为必须由国家垄断的某些行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垄断的层次、范围和环节作出充分论证,将能够市场化经营的部分进行必要的分解或剥离。前年私营企业泸州市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允许首家牵头投资组建泸州天立学校(含小学和中学),但是在其它一些领域,民营经济要进入仍然非常困难。

3、开通融资渠道。由于民营企业自身资金不足,没有稳定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大大制约了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融资可以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个方面考察。在间接融资方面,由于我国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部分民营经济缺少获得银行贷款的正规渠道。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和项目如何,银行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在直接融资方面,股权融资是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最主要的融资形式。但由于目前全国性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地方性、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融资活动受到禁止,民营企业融资依然面临困难。要总结经验,逐步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在企业上市、发债、兼并、收购等直接融资方面给民营企业以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研究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开启股票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直接、间接融资拓宽渠道。泸州宝光药业是泸州发展最快最大的私营企业,当年控股泸州市医药公司和泸州市中药材公司,完成从医药生产企业向生产和经营型企业的转变,直接得益于银行的融资支持。可以说,没有银行支持,宝光的控股过程就不可能进行。可惜能得到这种关爱的民营企业太少了。

(三)政府要扮好角色,做好五种服务

一是牵线者的角色。为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牵线搭桥。但企业调整重组是企业行为,不是政府行为,必须坚持自主自愿,不能硬性干预、捆绑捏合。二是监护者的角色,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依法操作,力求公平公正,既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国企职工利益受损失,把国有资产管好、保值、增值,又要民营经济乐于投资合作,获取应得的利益。三是调解者的角色,出现问题后以政府公共权力的权威和公平的地位,及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解决矛盾,使之形成促进经济发展的合作力。四是服务者的角色,办事情,作决策,从实际出发,从民意出发,看国企职工和民企业主以及相关方面赞不赞成、高不高兴、满不满意,多服务、服好务、少干预、少指责,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是促进者的角色,帮助国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大胆引入民营经济成分,支持民营经济大胆出资承债购并,实现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的资本互动,促进私企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共同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培植主导产业,推进国企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财富资本化进程,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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