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公共性理论(笔谈)——公共性是历史进程的一个原则——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进一步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决定论论文,笔谈论文,历史进程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恩格斯在回顾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唯物史观时,有两段给后来者留置了研究空间的论述。一段是讲创造历史的“合力”。“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个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① 另一段是讲历史进程的“原则”。“按照唯物史观,历史中最后起决定作用的要素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和我的主张从未超过这一点。年轻人有时过分强调经济因素,马克思和我对此有部分责任。我们在反对对手时不得不强调主要原则,我们并不总有时间、地方和机会来赋予相互作用中的其他因素以应有的地位。”② 恩格斯的话在今天给我们的启示在于,人们已充分注意到,历史在其发展的纵剖面上,即以时间一维为坐标的函数上,被划分为物质(生活的)生产和精神(生活的)生产,物质生产先于并决定精神生产,“精神生产是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还透露这样一个思想,在历史进程的主要原则之外,似乎还有一个这样的原则:历史在其发展的横剖面上即以空间多维为参照的系统中,还被划分为个人生活的生产和公共生活的生产,个人生活派生出公共生活却又受制于公共生活,③ 个人生活的生产不过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的独立性的生产,它总是从属于公共生活的生产或“社会结合的各种形式”的生产。人们直接生活的公共性质,随着这种生活的发展而发展。于是,人们在共同体或交往中,从自己的个人需要、个人利益、个人意志出发而生成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成为共同体或交往赖以存在的基础。这种共同的需要、利益和意志代表的公共性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它就是共同体或交往中每个人获得发展的手段;如果是虚假的,那么它就只是其中一些人(往往是少数人假借公共性的名义和资源)获得发展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通过揭示劳动在历史中的意义,特别是揭示劳动在异化状态下资本、国家、意识形态的虚假的公共性,来主张对于真实的公共性的追求和奋斗。虽然,要实现共同体的最真实和最完美的公共性,仿佛是遥远的事情。但是,当共同体内单个个人通过公共性选择,从人的依赖逐步到达个性自由的时候,当共同体内每个个人通过公共性积累由普遍贫穷渐进走向共同富裕的时候,我们就有理由说,这个共同体才是真实的和合理性的社会。
一、公共性选择:从人的依赖到达个性自由
公共性起源于人的早期社会性。人的早期社会性与动物的社会性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在自然选择中形成的一些社会性动物,也很好地掌握了学习这种重要的适应环境的基本方式。对于领域的占据,取食行为,甚至贮食行为,以及求偶和防御行为,某些种群或个体,其本领并不在原始人之下。我们称某些动物是社会性动物,主要归因于这些动物的群聚特性,其中有些纯属个体受环境诱因的聚集,有些是个体之间相互吸引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群体。这后一种群体的维持随着进化慢慢出现了复杂程度不一的社会组织及相应的社会分工、社会等级和领域行为等特征。一般认为,起源于家庭,由同种动物的双亲和后裔组成的这种较为稳定的然而却是封闭的群体,其中个体之间在资源和配偶优先占有方面存在着竞争和利他性(合作)行为,因而就存在着差异和排位,就自然形成优势等级或优势个体。当社会性动物中的优势个体即能控制其他个体行为的个体,主要不是来自于遗传和变异,而主要是来自于学习、竞争和合作时,人的早期社会性开始萌芽了。其间,优势个体对其他个体的控制表现为某种自觉的意识,其他个体对优势个体的权威地位表现为某种自觉的服从,优势个体对种族或类的生存与发展自觉不自觉地肩负着责任和权力,从而普通个体的生活和生存愈来愈离不开优势个体的生存智慧和群体之间的帮助,优势个体的优势地位的巩固也日益取决于其与普通个体的合作。④ 与此同时,当“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1] (P511)时,公共性产生了。人们发现,比起自然选择来,选择合作及其“好处”,同样可以推动个体生存和种的繁衍。因为,这些“好处”至少有这样几点:(1)生存资料的增加。这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集体力创造的新的绝对增量,另一种是单个人创造的偶然剩余在集体成员中被充分利用,即由于减少浪费而获得了相对增量;(2)劳动工具被重复和充分利用;(3)公共安全获得显著改善;(4)更重要的是,推动“集体”首领的生存智慧的发展,这是集体每个成员智慧的综合与提高。于是,选择公共性或公共性选择成了人类摆脱自然选择的另一种选择。这种另辟蹊径,从此开始了人类的历史。可见,人的早期社会性中以合作为核心行为的集学习、竞争和合作于一身的行为特征,⑤ 才形成了人的最初的公共性——每个个体身体力量的“集合”所产生的智慧(往往由优势个体体现的新智力)和自然力(往往大于各个个体力量之和)。
人的社会性在发展中生成的这种独特的公共性特征把动物的社会性与人的社会性区别开来,从而凸显了人在宇宙间物种进化过程中的独特优势。这种独特优势在于,不像动物依赖自然选择去适应环境,而是凭借公共性去适应环境。人们是通过公共性选择即利用或占有公共性去实现个人的存在和发展:
第一,在公共性选择⑥ 中产生的优势个体比普通个体创造了更多的劳动剩余和生存机会,这些剩余产品和生存机会作为种族的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弥补了普通个体,特别是其中弱势个体的需求不足,阻断或延缓了自然对弱势个体的淘汰,扩大了种族的数量,增加了种族的生存概率。这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普通个体,特别是其中的弱势个体才可能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公共智慧(往往是优势个体的智慧)中增强生存机会。然而,优势个体和普通个体的地位是相对的,就每一个体的生命全程看,每一个体在其生命力旺盛时都具有创造劳动剩余和生存机会的可能。因此,所谓优势个体创造的劳动剩余,不过就是普通个体在自己生命力旺盛时期的劳动储存,这也是他们在自己生命力衰弱时期的劳动提取,从而在客观上减少了种群的劳动浪费,增加了种群的劳动成果,扩大了个体利益,延长了个体生命。
第二,在自然选择中形成的优势个体,起初主要是凭借身体的(来自遗传和自然条件的先在的)优势,当公共性选择导致其集身体、智慧、自然条件与劳动工具的多方面优势于一体时,优势个体的优势地位逐步向群体中比较稳定的少数成员集中,优势个体的优势资源即公共资源也逐步向这些少数成员相对集中,从而提高了优势个体的相对稳定的个人需求,增加了优势个体的发展机遇,提高了优势个体的生存质量,进而增强了族群的发展态势。也就是说,人类早期优势个体的优势地位随着劳动及在劳动中共同协作或社会组织⑦ 的发展,他们愈来愈取决于自己的学习、竞争与合作,愈来愈取决于自己在族群中驾驭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活动的本领。优势个体的优势地位主要来自他们对于公共性的利用。虽然,遗传和身体条件是获得优势地位的基础条件,但利用公共资源的智慧愈来愈具有决定的意义。这就使得体力和智力的综合素质凸显的氏族长辈更具有获得优势地位的可能。
由此可见,人类社会对于动物世界的优势,实际上就是公共性选择,这是对于他人的、群体的力量的借助,是对于公共资源,包括公共意志、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利用(占有是为了更方便和更持久的利用)。公共性选择,是人类在自然资源不变或恶化条件下,以合作的力量对于自然条件的适应,因而是人类以其特有的智慧对于自身生存能力的提高。个体有效利用公共性则容易成为优势个体,获得个体发展的多样性。不能有效利用的,则多成为普通个体,或弱势个体,甚至被淘汰。学习、交往与合作是有效利用公共性的基本条件。个体生存与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优势完全取决于他(们)对于公共性的利用程度,取决于借助他人的和群体的力量的多寡。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有限度,但一个人利用公共性,却可以让个人的能力获得相对充足和无穷限度。因此,公共性选择是人类创造的独特的生存智慧和发展路径。
从根本上说,公共性是人的劳动智慧的结晶。恩格斯说,“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⑧ 所谓“最社会化”,其特征就在于,人类不仅利用了“工具”这个延长的“手”,还“通过别人的手”⑨——公共性,来延续自己,发展自己。“劳动的发展必然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1] (P511)正是这一特性或这一“好处”,才把人的社会性与动物的社会性根本区别开来,⑩ 从而推动人手的形成,语言的产生,工具的制造——人手的延伸,进而“不通过自己的手而是通过别人的手来执行它所计划好的劳动”[1] (P515)。起初,共同体的产出与消费总量平衡时,这个“自己”是优势个体,同时更是普通劳动者。后来,当共同体的产出用于消费总是有所剩余时,这个“自己”就主要地成了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代表。公共性在历史上的这种外化乃至异化状态,并不削弱其对于族群和类的进步意义,恰恰是人类族群进步的新的社会基因,是推动社会进程的手段。
人的公共性得以形成,有赖于他们的共同性及其基础上的合作。共同性是公共性的简单和基本的规定。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11) 这种共同性是在他们的劳动,即在他们适应自然、改变自然的共同活动中形成的特质,是人的社会性的本质特征。这种人的共同性或共同人性,就是人的一般本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主张,“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2] (P669)所以,马克思不是反对从“类存在”或“类特性”方面考察人的历史发展的走向,而是反对“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他不是反对把共同性或公共性理解为与人的社会本质有着最密切联系的特征,而是反对把它理解为一种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因此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 (P18)社会关系是什么呢?“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3] (P34)正因为“合作”是人的一种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所在,“合作”才成为一种共同意志,才是人的一种创造物。所以,当马克思、恩格斯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1] (P35)时,一方面是强调动物的社会联系与人的社会联系具体本质的不同,人的本质是一种合作,而“合作”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动物世界是没有这种“生产力”的;另一方面是强调,人对“关系”或“合作”的意识,人的意识既是“关系”或“合作”的产物,也是对于“关系”或“合作”的意识。他们“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人们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3] (P35)。只有在人们思维着,并且对可感觉的细节和偶然性具有这种抽象能力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言而喻,关系的深层含义是人类才有的合作,合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共同性。而共同性的载体是共同体。“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 (P119)当我们的猿类祖先集学习、竞争与合作于一身逐步走进人类时,在共同体内,每个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也就愈来愈取决于合作。当人类共同体处于劳动异化状态,即一部分人以对于另一部分人实行压迫和剥削为条件时,共同体内的成员、阶层和阶级的合作是消极合作或被动合作。共同体应当克服消极合作而推动积极合作。这是个人性与“好处”(真实公共性)挂钩的合作。人们的社会关系中固然有竞争,但合作始终是主要的。动物的竞争主要是一个物种对其他物种的自然条件的竞争。人类的竞争主要是人类社会内部对于公共性的竞争。从这一意义上讲,人类的竞争本身是以共同体和共同性为前提的,是争取合作和新的合作形式的竞争。所以,可以说动物世界的基本规律是生存竞争,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是发展合作。确切地说,人类的这种合作是能够生成公共性的合作。在人的社会性或社会关系中,竞争是个人性的积累,是个体和共同体的活力来源;合作是公共性的积累,是个体和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手段。竞争和合作都是共同体的存在形式,但合作以协作和分工为表现形式,并且还是共同体的存在依据。(12)
需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共生活与个人生活的关系的观点,是从属于并交织在他们关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的思想之中。马克思在他的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框架内,就渗透这一观点。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5] (P104)“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资源,是单个人的存在所仅能依赖的公共资源,因而“是最初的社会形态”。这种依赖关系由两方面构成:优势个体依赖普通个体的响应、服从形成的“合力”,普通个体依赖优势个体的智慧、威权引导“合力”的方向。在这个最初的社会形态中,人只能以身体的力量(实际上是一种自然力)形成的“集体力”才能创造新的生产力。这种微弱的然而却是革命性的力量,固然不能促使人的个性从生命的存在中分离或独立出来,但却推动人类社会由小群体向愈来愈大的族群或社会发展。他的生命只能在族群的存在和发展中才能存在和发展。这种情形下,普通个体的个性缺乏依赖,只有优势个体才获得发展个性的可能,而恰恰这萌芽的往往是微弱的个性才可能导致个体成为优势个体。当体力和脑力的“集合”不再作为唯一的或主要的公共资源,而是以剩余产品及大范围的领域占据为公共品时,这种公共性资源的质的变化和进步使人类进入他的第二个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里,当公共性的任何利用已不构成对他人个性和独立性的阻碍,也不对人“类”在“世界范围”的进步阻碍时,人的个性才真正获得独立和自由。此时,社会过渡到它的第三个形态,个人的能力和他的需要都在公共性选择中获得了实现,全面发展的个人性与公共性融为一体,这种自由个性引领着社会共同体开始自己新的历程。
二、公共性积累: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
如果公共性选择旨在确认,人们识别和抉择自己在交往和合作中生成的“好处”对于自己个性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话,那么这种“好处”就需要不断定义,其意义就需要不断评价,因为这种“好处”将随着成员(主要是劳动者)增加、地域扩大、共同体膨胀而增长。假如在没有战争和天灾的年代,这种“好处”还会世代累积。这种不断被累积和定义的“好处”,我们称之为公共性积累。公共性积累到一定质量时,必然引起共同体结构和功能上的质量变化。但是,只要公共性在积累,社会的财富、尤其公共财富就在增加,社会的自由、民主、正义这些文明要素就在增长,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尤其是贫富悬殊就在缩小。
公共性积累,实际上就是公共性在数量上的增加及其多样性发展。起初,也就是在早期人类的血族关系的基础上,各个孤立活动的人的共同体,不论其物质生活条件,还是精神生活条件,都是简陋的单调的,公共性主要不过是众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合作效应而已。在人的需要的推动下,公共性接着以剩余产品的形式出现。共同体由剩余产品的出现,开始了人类的真正的公共性积累时代。剩余产品使商品交换以至市场经济成为现实。当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把人类联系起来时,公共性就在内涵和外延上获得前所未有的丰富和发展。(13) 在当代,公共性在其现实性上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各个个体或共同体在交往与合作中生成的新的利益,它规定了一般社会共同体的公共性质,这是广义理解;另一是国家范围的公共利益,它规定了当代世界在国家层面上对本国人民和对人类担负的责任,这是狭义理解,也是具有直接现实意义的理解,包括以精神形态、关系形态和物质形态存在的公共利益。某些生产力的形态,例如协作、分工,某些劳动产品,例如公园、公共广场,某些价值形态或货币形态,例如税;某种文化形态,例如舆论,都是公共性的表现形式。公共性是对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公共性质的一种抽象。仅仅用劳动过程中生成的劳动关系或生产关系来概括公共性特征是不够的。劳动关系或生产关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不仅要适应劳动状况或生产力状况,同时生产劳动的状况也要与人的该历史条件下的公共性相吻合。公共性是生产关系中的本质的因素。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地位及劳动产品的分配情况,其合理性取决于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于公共性质的贡献。
在整个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公共性积累愈益成为共同体和交往时刻发生的普遍现象。因为只要共同体和交往存在,就会有“别人的手”存在,也就有公共性存在,而不论这“别人的手”是“看不见的手”还是“看得见的手”。亚当·斯密在18世纪对于人类的划时代贡献,是他发现(确切地说是猜测到)了市场中的“看不见的手”,这只“手”竟能在引导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公共利益。他说,由于“每一个个人”都尽可能地用其资本来增大收入,“通常他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与在其他许多情况下一样,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14) 现在看来,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既作为动因又作为目的的公共利益本身。其实,在斯密生活的那个年代,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们,包括早些时期的威廉·配第和约翰·洛克,以及后来的亚当·弗格森、大卫·休谟,也注意到其间的内在的力量。“他们创立了这样一种基本思想作为他们写作的一个主题:私人行为可以产生行为人所不曾预期的有益的公共影响。”(15) 这就告诉我们:不是什么别的,而是共同体和交往中的共同利益使合作成为现实,又推动合作增大了公共利益。虽然作为当事人的个人,并没有增大别人利益的动机,但是要使“交往”与“合作”成功,要使“共同体”不致解体,这个当事人至少要选择最低限度的与别人交往与合作的共同点,即使采取压迫和剥削的形式。你交往得愈广泛,你不得不愈去扩大这个共同点;你愈是依赖这个共同体,你就愈需要贡献给这个共同体。这样,由于个人行为的非故意的结果,一种能产生善果的公共秩序出现了。而引导这种能产生善果的公共秩序出现的“看不见的手”,不过就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公共性而已。
但是“看不见的手”并不是人们创造的全部公共性。它只是其中“看不见”的部分。之所以“看不见”,完全是许许多多个人意志交往中的差异、矛盾甚至冲突造成的,以致掩盖了他们之间在总量上增加了的新利益和公共利益。每个时代的公共性积累,还有“看得见”的部分,这就是每一时代的国家收入,又称政府公共收入。(16) 这是只“看得见的手”。这只手更强大,只是它长期被君主的利益、阶级的利益所遮蔽,所扭曲。当“看不见的手”体现的“公共性”不是足够大而不能引导巨大的社会经济体时,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才不得不伸出来。所谓“看得见”,是因为在原始公社解体之后,国家共同体的公共需要总是以“赋税”为其基本形式而昭然若揭。所谓“不得不”,是因为这种公共需要,在以往的历史中就是君主的需要和以君主为代表的那个阶级的需要,不到这个社会不能运转或不能很好运转之时,他们是不会将这些本属公共性质的东西拿出来的。即使在斯密生活的那个时代,他也没有认识到“赋税”等公共收入是每个个人利益的延长,并且是用来扩大每个个人利益的手段。他以为“赋税”只是政府向人民索取的保护费,其开支不过就是国防、司法、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维护君主尊严等诸项。(17) 他并不明白,一般国家的本质是以公共收入来引导每个个人实现高质量的合作,进而实现高质量的公共利益。(18) 所以,斯密猜测到“看不见的手”是一种引导人们增进公共利益的机制,固然是一个伟大的发现,但是,他以为只有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增加公共利益,并且是自发和自动增进的,却是对市场经济的一个巨大的误导。他回避和推卸了国家及其掌握的公共收入对于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大的责任。而这只我们身边整天都“看得见的手”,仅仅由于统治阶级利益的遮蔽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定式,才使人们对它“熟视无睹”。从这个意义上讲,20世纪凯恩斯提出的所谓“国家干预主义”,(19) 正是对斯密上述理论缺陷的补充,是一个进步。国家应当拿出钱(公共收入)来解决以广大普通者“就业”为核心的货币、财政、收入分配等市场失灵问题。如果国家干预旨在把公共收入作为社会经济的杠杆,作为公共品生产的主要源泉,让普通个体从中感受到“好处”,进而推动普通个体与特殊个体的高质量合作,那么这种“干预”就是合乎规律的。因此国家干预的进步意义应当在于“拿出钱”来或者说是伸出体现公共性的“看得见的手”来引导人们合作,而不是进一步施用“暴力”(发号施令)来强制人们服从。后一种情形则是国家过度干预。它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角色一样,都必然导致政府失灵。尽管战后西方的许多政治学家都意识到,当市场经济内生的诸如垄断、外部性、公共品供应不足、信息非均衡、收入分配不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看不见的手”的效率特性被破坏,而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来弥补这一缺陷时,几乎都没有认识到“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公共性本质是效率特性的基础。总之,在现代社会,公共性积累主要通过两种手段:一种是“看不见的手”,在生产力的巨大增长中它会不自觉地增进公共利益;一种是“看得见的手”,它应当是生产力高度发展中的自觉增长的公共利益。
然而,在以往历史的大多数时间里,公共性是以异己的和异化的形式存在并积累着。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这些个体利益的牺牲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对公共利益已不能贡献,并且往往依靠耗费公共资源才能生存的普通个体,尤其是其中的弱势个体,主要是老弱病残;二是因过度劳动,或参加捍卫共同体的战争而为公共利益献出生命力量的普通个体。第一种牺牲,由于是生产力极度低下时发生的情形,在人的“类存在”中不具有典型的和决定的意义。在人“类”的发展中,所牺牲的大量的经常的个体,迄今为止,只是第二种情形;正是这种情形表现的异化——为公共性贡献了劳动,却被公共性牺牲,进而导致贫富两极的对抗,两大阶级(特殊个体与普通个体即劳动群众)的对抗,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的这种对抗。正是这些对抗让马克思、恩格斯震撼,并决意要通过共产主义的革命来改变它。虽然他们认为,“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最终将可能导致“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而被革命所消灭。但还是强调指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何况,“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一般可能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3] (P488)。后来的事实表明,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一方面能够推动无产阶级的革命热情并聚集革命力量;另一方面,也推动公共利益的巨大增长,而公共利益的增长是延缓、克服贫富两极对抗的新的因素和新的原因,因而也是推动历史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更为深层的动因。历史进程的这两种趋势愈来愈被自马克思那个时代以来的实践所证明。因为共同活动形成的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革命力量,是一种不断克服历史进程中的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的根本力量。公共性的积累和增加,正像工业的革命与变革一样,同样能产生革命的力量,推动历史的进程。与主要地牺牲普通个体生命的暴力革命对历史的影响不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历史的进步不再主要以普通个体生命的牺牲为代价,虽然还广泛存在着以牺牲普通个体的生命力(贫困、低下的生活质量削弱了许多普通个体的生命力)为代价。但是总起来讲,历史的进步正愈益以特殊个体遵循法的精神(实际上就是真实的公共性)为条件。
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必然经过一个部分人受惠的局部富裕阶段,而他们的富裕程度和他们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他们同公共性的结合程度。(20) 他们把自己的存在作为种族的存在,把自己的利益作为种族的利益,把自己的看法、观点、思想作为种族的理性和意志。总之,他们把“不劳动”而获得的“自由时间”,用于“闲暇”、“战争、国家的管理”,以及“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6] (P215),都有意无意地把“自由时间”置换成了所谓的公共的需要和公共的利益。因此,在以往的历史中,与其说,他们的“不劳动”多少积累了一部分以公共理性为特征的公共性,倒不如说,他们利用或占有了劳动群众的“剩余劳动或过度劳动”积累的主要是以公共物品为形态的公共性。因此,由于他们同公共性的这种特殊的结合方式,他们对于普通个体获得了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使他们在经济生活领域处于富足或无忧的状态,从而可能在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也成为富有的贵族。但是一部分人从对于公共性的利用中获益,并不必然推动更多的人受益。富裕者在量上的增加,取决于普通个体与公共性以下列方式开展真正的和充分的结合。
第一,只有真实的公共性,即不被公共权力所有者过度分享的公共资源(主要是公共品),才为普通个体弥补私人品不足、发展自己的个人性提供可能和条件。真实的公共性,不仅在事实上增加了普通个体分享公共品和公共资源的总量,还为普通个体的利益与种族、国家乃至人“类”的利益趋于一致开辟了道路。但在历史上,一切真实的公共性的产生和虚假的公共性的消失都是相对而言的。人类只要存在公共权力,只要共同体还有公共事务要处理,就没有纯粹真实的公共性。同理,只要共同体内还有私人利益的存在,特别是以生存需要为核心的普通个体的私人利益大量存在时,就没有完全虚假的公共性,因为普通个体的权利诉求将随着社会发展而增强。公共性的真实性完全取决于公民权利(普通个体始终是公民的大多数)对于公共权力的制约程度。
第二,作为公共性的具体形态的公共品,随着生产力的增长而增长,普通个体从公共品不断增长的总量中获益。就是说,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如果不能直接提高社会对于公共品需求的总量供给,那么这种增长与社会的发展就是脱节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的生产力总量(当年的增量)在价值收入和产品形态上表现为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NP),进而表现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GNP)。一方面,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增长,必然增加特殊个体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构成比例,因而也必然壮大富裕者的队伍;(21) 另一方面,一国的公共品需求总量主要取决于GDP框架下的税收总额,税额的增加,意味着公共品投资的增加,也就意味着普通个体随着公共品的增加而受益。在历史上,任何税收都是凭国家公共权力强制征收的,其形式的和直接的用途是生产一国的最基本的公共品。它是以公共品的形态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一般而论,GDP多了,税收总额就多了,社会的公共品也多了,普通个体分享公共品的机会自然增多了。如果一国的GDP多了,而普通个体却未能增加分享公共品的机会,那么,这种公共品的产出、结构与体制一定出了问题。
第三,一般商品的生产主要隶属于生产力范畴,而公共品的生产却大量分布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普通个体应当在所有的领域分享公共品和其他公共利益。实际上,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在结构上,自有史以来,都由公共性部分和个人性部分所组成,它们是不能分割的。它们在历史上和事实上的分割是人们对物的和对他人的依赖关系所造成的。这种依赖关系随着社会私人品(主要是普通个体的生存需要和部分享受需要)需求的逐步满足和公共品需求的逐步增加而逐步克服。因此,不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在生产力不发达、公共品不充足条件下,并不必然推动社会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也并不必然增加社会的公共品供给,或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私有制或公有制,只有当它们把公共品的生产作为一项职能,而这种职能主要地落实为合法提供税款(因而直接为公共品生产提供投资)时,才是合理的,才是社会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条件和桥梁。
第四,社会主义国家和所谓民主国家的基本职能是扩大在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公共品生产并公然申明,这类产品分配应向普通个体、特别是弱势个体倾斜。(22) 国家(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最高的所有权人,它们不仅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的调控者,更是社会公共品的主要的生产者。国家应当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虽然市场经济能自发地推动公共品的需求和生产,但这只是国家在公共品生产不足情况下的补充。说到底,公共品仅靠“看不见的手”供给是不够的,它更需要“看得见的手”来提供,而且两手都要硬,即两个渠道供给的公共品都应具有真实的公共性。因此,国家应当合理调整物质生产领域和精神生产领域的公共品生产结构;应当让以普通个体为主体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公共品的“好处”,分享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应当让最贫穷的地区和群体中的普通个体优先获得义务教育的权利,医疗、住房的权利,最低限度的生活、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权利;(23) 应当让公共领域成为每个个人有权利、有机会也有条件参与活动的公共平台,同时,国家公务人员也有义务、有责任推动公共领域成为积累公共性的公共空间。
所以,我们主张把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从根本上建立在公共性或公共品的不断增长的基础上。在现代社会,当着交往与合作(主要是交易与外部性解决)产生的公共性同政府公共收入转化的公共性整合为巨大的公共性产出时,特殊个体与普通个体、特别是与弱势个体的差别才可能缩小,普通个体拥有的财富总量才可能增加,普遍贫穷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697页。对于恩格斯的“合力”论,应当予以辩证理解,即这种“合力”在系统内整合结果往往是1+1>2,而在系统外随机偶遇,结果可能是1+1<2。也就是说,“冲突”形成的“合力”往往是物理学意义的力即1+1<2,而由“合作”或“协作与分工”产生的“合力”一般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力即1+1>2。
②Kavl Marx,1969," Thesen uber Feuerbach" ,in Marx Engels Werke,Band 3,P.535,Berlinietz Verlag。转引自邱仁宗《卡尔·波普尔和卡尔·马克思》,中国学术论坛网,2005-11-28。
③我们大致沿用马克思、恩格斯定义“物质生活”的方法来定义“公共生活”。简单地说,生产和消费公共品就是“公共生活”,同理,生产和消费私人品,就是“个人生活”。公共品不过是公共性的表现形式或实现形式而已。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中,它们在历史科学的相关原理中被分述:公共需要、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问题在国家学说中被论及;大型公共设施隶属于生产资料的生产范畴;以产品形态出现的私人品和公共品被纳入分配领域和消费领域阐释;以价值形态出现的私人品和公共品,在工资及剩余价值的各个形态中被论及,不过,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不过是资本家阶级的国家,作为公共品的价值表现的公共价值就理所当然地简约在剩余价值的内涵中。
④原始社会优势个体的权威地位直接来自于他们的“威信、尊敬和权力”(列宁),“自尊心、公正、刚强和勇敢”(恩格斯),而这些品格又来自他们是“人民的顾问”(摩尔根),“站在社会之中”而不是“社会之上”(恩格斯),但归根结底,来自于他们领导的合作以适应环境的需要。使用“优势个体”或“特殊个体”和“普通个体”的说法是沿用动物学的或古人类学的概念。马克思在考察阶级社会时也有这种划分的思想:他称一部分人为具有“优越性”的“特殊个体”,此外为“多数的个人”,或“劳动群众”(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25页,第47卷、215页)。国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将“劳动群众”也称为“普通个人”(参见肖前等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363页)。
⑤几乎人的任何一种行为,包括社会性行为,甚至是制作简单工具的行为,在个别动物行为中都有发现,以至动物学家们认为,动物也有“礼义廉耻”(参见[美]迈·勒莫尼克《动物的礼义廉耻》,转引自2005年10月8日的《参考消息》)但是学习、竞争和合作这些以人的身体和公共性为基础的后天行为能够集于一身,尤其是有意识的“合作”(它是导致语言产生的决定性因素),仅仅属于人。
⑥用“公共性选择”一词代替“社会选择”一词,旨在与“自然选择”一词相对应,指的是在人类社会,个人生存竞争的优势主要的不是来自于适应自然、利用自然、占有自然,而是来自于适应公共生活,利用公共性,甚至是占有公共性。现代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喜欢用社会选择,但注意到社会选择的实质是公共性选择的并不多,例如把早期人类的这种社会选择又往往归类于“按宗教法规”做出的选择(参见[美]肯·阿罗著、陈志武等译《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现代经济学家使用“公共选择”一词,与“公共性选择”也有较大差别,前者主要是指与国家、投票规则、选民行为有关的对政治行动的约束的理论,它认为制度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⑦马克思最先发现“一切社会组织”也是“主体内部所固有的质”,“这些组织也表现为人的现实普遍性,因而也就是一切人所共有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93页)。
⑧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10页。既“合群”又“独立”,是人的两个基本特征。“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页)
⑨在恩格斯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通过别人的手”是指在劳动异化的社会里,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的占有。本文认为,这个短语还适用人类早期,指共同体的这一部分人借助那一部分人的劳动,而那一部分人也借助了这一部分人的劳动,即“共同协作”(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11—515页)。
⑩大量的动物行为学证明,包括最聪明的群居动物在内,即使它们拥有相当细致的社会结构和自然分工,它们都不是出于共同协作的意识,而是出于生物的本能。
(1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3卷,444页。人们过去对于“共同点”总是从人的身体结构的某些功能上去寻找,而不是从人的某些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方面去寻找。本文以为后者才是人们值得关注的“共同点”或“人的一般本性”。
(12)马克思是从“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最初的和主要的形式上理解“协作”这一概念的,并且与分工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共同体中,协作和分工不过是合作的结构不同的两种形式。所以,马克思又干脆将分工定义为“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290—301页)。
(13)本文作者在《学术界》2005年第5期撰写的《公共性:走进我们生活的哲学范畴》中,对“公共性”概念曾提出见解,大意是凡能够体现人们现实生活(共同体)的公共性质的要素,都应当理解为“公共性”,其基本要素是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公共意志。本文大致在与此同一意义上使用并发挥这一概念。
(14)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325页。原文invisible hand被译为“无形的手”。本文为行文并参照国内对该词使用习惯见,仍用“看不见的手”。
(15)参见杨敬年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069页。
(16)一般认为,现代社会的政府公共收入的范围包括:公共税收(构成公共收入的绝大部分)、公共债务、政府收费、政府资产、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及杂项收入)。
(17)参见[英]亚当·斯密著,唐日松等译《国富论》,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5篇。
(18)战后西方财政学的创始人马斯格雷夫认为,“国家可被看成是个人参加而结成的合作联盟”,“国家是以个人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并且要反映这种共同利益的契约性组织”(参见布坎南和马斯格雷夫著,娄成曜译,《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24页)。
(19)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26年发表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和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为现代国家干预主义奠定了政治经济学基础。但是由于他还不明白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理由,国家干预主义受到了以弗里德曼、华莱士、加尔布雷斯、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有力批判。
(20)这种结合,实际上是推动个人,尤其是普通个人对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支配和控制”。这种支配和控制最终导致“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634页、760页)。
(21)以往社会的“特殊个体”,其主要特征是脱离直接物质生产领域,拥有“自由时间”,且衣食无忧。按照这个说法,现代社会的所谓白领或中产阶级都在“特殊个体”的范畴内。从城市比率、基尼系数和恩格尔系数的统计规律中,可以发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中产阶级数量的正相关关系。
(22)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以往的国家所以“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是为了保障特殊个体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一致性;当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民主国家申明自己代表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或者代表每个公民“利益”时,公共利益与普通个体的私人利益至少在制度上也就愈来愈具统一性了。
(23)西方在19世纪末陆续采取的福利国家政策,标志着“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的历史性转折”(参见[美]萨缪尔森等著,萧琛等译,《微观经济学》,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