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协调发展论文_宋韬

论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协调发展论文_宋韬

琨华集团 江苏淮安 223001

摘要:房地产开发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但是其发展应该与城市规划建设呈现和谐统一态势,受其引导与调控,反过来又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科学性的提高。但是就当下我国的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来说,二者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不和谐现象,如何控制这些不和谐现象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实现二者的和谐统一成为当下必须要重视并着手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

序言

在当前时期,国内房地产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而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规划对其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我们国家的城市发展速度是较快的,随之也出现了很多独立产业,房地产行业对经济产生的促进作用也体现于城市形态当中,因此说,房地产行业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联性是十分紧密的。然而从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运作情况来看,其和城市发展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状况,两者之间既有着冲突,同时也是相互促进的。因此,我们要寻求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二者的共同发展。

1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对立、统一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城市规划是核心坐在,其是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有序开展的重要依据,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使得城市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而使得城市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等方面的效益有大幅的提升。

所谓房地产开发,即是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展开相关的开发工作,从其本质来说,就是要展开城市建设的工作,使得城市化水平有切实的提升,并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房地产企业也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对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者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可知,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利益出发点以及长远取向之间的矛盾。房地产开发关注的是短期利益,追求的是利润;城市规划关注的则是城市的长远发展。着两者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是要促进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城市的宜居性切实提升。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非协调发展表现

2.1城市空置化现象

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化进度之前并不完全吻合,这就导致城市空置化问题越发严重。城市规划所具有的指导作用未能展现出来,会导致此种问题变得越发严重,甚至使得城市发展变得缓慢。

2.2过度开发与“破坏性”建设

(1)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之时,城市的生态平衡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当地下水开采过于严重之时,则会使得地面出现下沉。

(2)为了使得开发成本切实降低,建筑容积率大幅增加,城市中的高层建筑的数量增多,然而建筑设计并不是很科学,则会对城市形象产生破坏,并会引发热岛效应,严重的话,还会导致安全方面出现较大问题。

2.3城市规划明显滞后

(1)城市规划在动态性方面较为欠缺,而且实际操作的难度也较大。进行城市规划之时,相关的要求是较为细致的,编制周期也相对较长,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时效性是存在问题的。在对城市规划予以控制之时,并未从全局的角度来对房地产行业予以适当的管控,动态性是较差的。

(2)进行城市规划之时,周期过长,不少的方面还有待完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现阶段,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而且对市场是高度敏感的,但城市规划却并未及时予以更新,与城市规划的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这就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的路径

3.1发挥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引导作用

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之时,要通过跟踪反馈及时来确保房地产开发能够真正和城市规划整合起来。城市规划也要呈现出前瞻性,要将自身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城市规划之时,一定要具备超前的意识,通过其来对房地产发展产生影响,切不可出现房地产开发主导城市规划的情况。当然,在进行城市规划之时,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也必须要予以重视,要确保规划中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则要方可使得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得到切实的弥补。当然,弹性空间的留置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另外来说,为了使得房地产开发之时出现的突发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还要切实展开动态管理,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使得城市规划更为灵活,更具适用性。

3.2充分考虑城市的市场经济功能

城市所具有的经济功能是保证城市服务更为高效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展开城市开发之时,一定要对经济功能予以切实关注,确保城市运作和城市经济能够实现同步发展。在此过程当中,规划部门要和房地产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并要做好配合工作。在城市发展之时,规划部门所拥有的是否决权,至于如何进行开发,这个决定权并不在其手中,简单来说,城市规划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其只能够发挥出引导的作用。因而在进行规划之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发地产开发企业愿意在此投资,这样方可使得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还要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的弹性,要从城市建设的实际状况,还有房地产开发过程当中发生的新问题出发,对城市规划予以适当的调整,确保滚动规划能够真正得到达成。

3.3保持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

(1)科学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城市优势的发挥,同时,更直接地决定规划的内容和规划的价值取向。

(2)强化规划管理。规划是依据,而管理是确保规划能否做到高起点的关键。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制度性,同时注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公示及公众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城市规划,积极参与城市规划的监察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3.4完善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

(1)防止房地产开发出现过度投机行为。城市用地规模和用地总量是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所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必须通过严格限定房地产商投机行为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

(2)加强对房地产信息和数据的实地调查收集工作。城市规划必须以房地产市场信息为基础,因此只有真实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才能够为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持,这就要求必须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

(3)逐步完善对城市规划的监管。城市规划直接影响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而城市规划实施过程是涉及到政府、公民、房地产商多方利益,为保障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结语:综上,房地产开发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过程和程序都较复杂,在纵横方面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问题等,因此其成长和健全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只有通过不断探索,完善开发过程中各方面的制约关系,才能在房地产的合理开发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干预之间建立一种协调运作、和谐发展的机制。

参考文献:

[1]谢广平.基于城市发展理念的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关系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8(25):86-87.

[2]刘慧琳.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关系及问题探究——以合肥市为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8(10):481+483.

[3]申作锋.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与思考[J].纳税,2017(17):89+92.

论文作者:宋韬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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