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媒价值认同——以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视角论文,中国传媒论文,思想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社会转型不是撇开社会主义而转到其他社会制度上去,而是接着市场经济这一迄今为止被视为合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方式,建构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制度体系。但这建构中却有着多重的社会难题。在寻求解决难题的路径中,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社会主义价值和价值观体系。”①解决好认知和认同的问题是价值体系建设的前提,其中认知是基础,认同是根本。价值认同,一般是指个人或社会共同体,通过社会实践而在意识上对某一或某类价值的认知、认可、接受和共享,是人们对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定位和定向,并表现为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②它对于人的思想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种意义和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
身处社会转型时期的传媒,面对各种各样复杂的情况,需要深入思考、选择一个立场抑或解释框架,这其中体现着传媒的价值观。但难的是,“我们不仅仅是需要明确一时一事的立场,而是这个立场要在时间前后上有一致性……这就需要传媒所有的采编人员,对中国社会的看法有自己的逻辑和价值体系,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最终才能体现为媒体的价值观。”③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下的一些传媒实践中,媒体成为了一种工具化的生存,新闻的特性中更多地掺杂了商业或权力集团的意志,新闻理念出现失衡。如此情境下,我们有必要对中国传媒的价值体系作一建构性的探讨,它不仅有助于解决传媒是什么和要成为什么的基本问题,而且也是对中国传媒现在和未来“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这个当下问题的拷问。如此,处在大转变历史阶段的传媒才能担当更多的挑战、使命与责任。
一、建构中国传媒价值认同的迫切性
现代社会,媒体所塑造的拟态环境,正成为当今人们接受信息、形成观念的重要渠道。信息爆炸和社会急剧变革带来的心理紧张,使整个社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传媒。此外,在我国,人们通过大众传媒表达意见、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影响,这种“舆论参与”正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的间接参与形式,社会给予了传媒更多的期待。
而目前中国传媒正经历向市场主体的转型,它在提供日益丰富的媒介产品的同时,却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为了争取视听率,媒体不仅大量增加“软新闻”,且在新闻制作理念上,竭力将“硬新闻”作“软新闻”处理。这种排斥严肃性新闻性内容的做法,不仅使公众利益受到局部伤害,同时在消费文化的氛围中造成了公众对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集体冷漠。不同的利益主体——公众、政府和媒体自身,其利益诉求是不完全一致的,对媒体而言,好的结果主要是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以及在政治上保持正确,但“公众不仅希望能够通过媒介获得更多有用信息,同时,公众需要媒介提供表达自己的声音的机会,以提高政治参与的程度。而政府则希望媒介能够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反映民情以保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并且希望媒介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从而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④。现在的媒体却是“为了生存与发展有时会契合权力的要求,有时又会解构权力的取向;有时讨好了政府却让公众拂袖而去,有时公众叫好又让政府怒发冲冠。左右为难的中国媒体正在丧失原有尊贵职业的身份,而变得与‘卖东西’没多大区别”⑤。媒体自身认同陷入分裂状态,而其实践遭受越来越多的批评。“认同是人们应该忠实的东西,在人应当如此的时候,可能无法坚持,可能放弃。更根本的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它起的作用只是,根据它所体现出来的性质差别,调整我们的方向,提供事情在其中对我们有意义的框架。”⑥马斯洛认为,社会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而价值认同本质即是认同某种秩序,它指导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促使做出选择或让步,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和未来可能获得的利益而调整今天的行动,使其活动具有连贯性和目的性。所以,建构中国传媒的价值认同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拥有一种认同,处于多种目标要求的媒体才能对自身的社会角色或身份进行理性确认,把握平衡,从而在社会的转型阶段有更大的作为。
提出建构传媒价值认同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习惯于我国特定传播环境中的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固守媒体“喉舌”定位的单一认知误区,认为“媒体都是在党和政府的严密监管之下,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为我们的党委、政府分忧解愁,这才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媒体传播模式;所有的媒体都可以通过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文件和行政命令加以管理,全国各地都完全可以通过党政机构的监管来完成对于媒体传播的管理”⑦。我们不排除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和具体的管理体制对传媒的影响,但传媒根据社会情势的变化做出创新性反应,重构社会及自身对其角色和功能的认同却是改革的一种趋势。我们希望不仅传媒自身,从社会层面来讲社会共同体成员对于传媒业都能有既定的认同和分享,这是传媒良好社会行为的持久动力,也正是笔者提出传媒价值认同建构的应有之义。
二、建构中国传媒价值认同需要考虑的四个问题
“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应重点研究中国传媒的发展和经验,也即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中国新闻传播应有的价值取向。⑧据此,我们认为,构建中国传媒的价值认同必须处理好以下四个基本问题:
1.传媒双重属性的并行不悖,在于找到其共同的出发点
新闻的本义是信息的传递,传媒所获得的最大经济回报来自于“二次售卖”,其最根本在于其作为资讯传播为受众认知、判断以及行为决策提供“支点”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传媒的本质在于按照事实的本来面貌,真实、客观、公正地传递新闻。报道事实、传播信息是传媒赖以生存的基础。但另一方面,新闻总是通过人群的流转运作实现它自身的价值的,这种社会性特性要求传媒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还必须考虑社会实际运作的需要。同时,传媒产品不单单是信息的传播,它还是特定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的载体,对受众有无形的塑形作用。传媒产品的这种双重属性特征,要求其既要迅速准确地将信息传达给受众,又要求其必须注重社会责任。所以,找到其二者并行不悖的结合点,以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是建构传媒价值认同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2.公民社会的成长和传媒技术变革:深层的推进力量
对于传媒业而言,最根本的冲击来自于它们所面对的受众正在改变。互联网络、多媒体等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传媒对新闻流通的主导权与控制权逐渐减弱,公众不仅可以依据社会共享的第一手材料对事件作出自己的报道、解释与评论,而且可以通过网络表达政治与经济诉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这种网络互动反过来还会影响到甚至左右媒体的传播与舆论。“网络时代媒体面对的‘受众’已经不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而是具有正义、良知、权利意识和问政行为能力的公民,他们拥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并且,这些公民又基于共同观点、理念、价值观和利益聚集为群体,因此,媒体面对的受众也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的公众,这两个角色的转换存在于同一个舆论波的发展过程。”⑨社会变革使当今受众的价值观念、权利意识和利益表达的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受众更展现其公众色彩,通过参与传播进而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
3.西方借鉴:对媒体性质和功能的重新审视
当前,新闻媒体公共性的缺失是世界范围内的危机。自19世纪30年代开始向商业化转变的西方传媒,其在20世纪后商业化进程加快,且呈现蔓延全球之势。虽然商业化对于其媒体自身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进步作用。但是,过度商业化的逻辑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传媒文化性的逐渐没落,传媒对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的缺失问题严重。2009年10月,众多传统媒体受金融危机及新媒体冲击纷纷倒闭裁员,美国传媒在事关地方公共利益问题上出现了真空地带,在此背景下,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新闻学教授小伦纳德·唐尼、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教授迈克尔·舒德森共同完成的调研报告《重建美国新闻业》(The Reconstruction of American Journalism)强调:媒体是一个公共事业,应当享受和艺术、科学等公益事业一样的社会慈善捐助的待遇,接受不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前提下的来自政府的支持和保护。⑩虽说这不乏“救市”情怀,但其对媒体性质和功能的重新审视却值得深思,该报告的公布引起了国际新闻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传媒于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逐渐进行了商业化的过渡,扩大了公众进入公共领域的入口,也使其摆脱了单一的政治视角,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着眼于消费的运作机制和西方社会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我国大众传媒呈现出一定的消费主义倾向。“传媒一方面本身成为巨大产业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传媒行为突出表现在重视强调发展的规模,套用西方的量化指标,将衡量传媒的发展目标锁定在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和产生经济效益上。这一切都导致公共性丧失。”(11)向何处转不只是一个实践问题,更重要的是认识问题,中国传媒的转型与发展不仅仅应当借鉴西方媒介的进步,更应吸取其商业化的教训,建构和寻找适合我国自身特点和国情的价值认同。
4.传媒党性:增强公共性、服务性和责任心
在政治关系中,公民与政治公共权力是其中最基本和一般的关系。现代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必须具备和体现政治体系中的最大公共性。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具有最真实、最广泛的公共性。新的时期,党在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企图通过开放和构建传媒的“公共话语空间”,促使公民参与社会生活,与社会、政府形成互动,发挥“公共领域”的功能,从而达到缓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睦、沟通民众与政府、创建精神社区的重要目的。(12)同时,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党和政府一直倡导的理念,其旨在打造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强调的是“公共的、公用的、公众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公共利益,政府努力在多元利益关系表达和博弈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均衡点。传媒的价值取向应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追求相一致,其“作为党和人民、各社会阶层之间沟通和交流的介质,其本质是共享,通过共享达到公共性。在公共性中寻求问题的解决,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一环”(13)。当然,鉴于当今传媒的辐射领域加强和影响的日益深入,其要有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14),这也是一直以来为中国最高领导人认可和重视的。
三、关于传媒价值认同建构的深层思考
公共性是马克思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维度。长期以来,我们虽然更多地强调了马克思哲学的唯物论基础,致使马克思哲学研究出现整体性的失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使马克思哲学这一公共性的生存视域得到了强有力的凸显。
(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社会决定国家”
马克思文本中隐含着大量的公共性思想。首先在于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了“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他曾在批判黑格尔对于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时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15)现代性社会的三个最重要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良性的发展运行应是社会为最终目标,政治与市场为社会服务。而作为大社会子系统的一部分的传媒,总是建立在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之中的,也包括与市场的关联,其是在与政治、社会的合理、良性化的关系中实现自身的构建和发展。西方国家中,由于经济自由主义的倡导,其整个社会基本从属于市场逻辑,从而造成各种社会问题和危机。中国的传媒改革和发展,就现在而言,整体采取的是“市场化”的战略。虽然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是国家一直的目标函数和追求,但由于两者并没有严格区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前者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的代言词,“传媒运营者和管理者作为委托代理的理性人,规避政治风险是必然的选择——从表面上看是极大地维护了社会效益,而追求经济效益是必然选择”(16)。在政府、社会与市场的三者博弈中的传媒发展中,社会处于缺位状态。“如何从改革前的体制,即国家吞没市场和国家吞没社会的状态,走向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分立、相互协调乃至以社会为最终目标,约束国家与市场的状态,是改革必须面对的基本任务。实际上,社会至上是社会主义的本意。”(17)而传媒当下性的历史功能和合理的社会功能,正在于以社会整体公共利益作为最终旨归,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良知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保障多种社会组织的多赢,从而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合理互动和良性化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现实观:人的公共精神塑造是社会现代化的基础
马克思还从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角度来把握现实的人的生活,把人的公共精神的塑造和培育问题作为走向全面发展的人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马克思认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之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相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真正完成。”(18)马克思所理解的现实的人,是一种在历史中不断生成的以公共价值为理想追求的“公共人”。当然不排除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但这样的“公共人”具有一种对公共利益的关怀,同时还能通过对公共生活的广泛参与实现自身的价值。人是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和工具,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一种普世价值,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髓所在。当今时代,人们比之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注重公共生活领域的参与,更加关注公共权力效能以及公平和效率问题。在此背景下,传媒理应在公共精神语境构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们的传播行为证明我们是人”(19),一切传播活动的唯一标准和前提是人的利益。在传媒发展中,人或者作为社会公民的公众作为传媒发展的目的,从而最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实际是与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是一致的。
(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传媒促进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
再次,意识形态及其批判的公共性是马克思哲学公共性思想的另一重要体现。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既具有公共性的一面,又具有阶级性的一面,且后者往往会带来公共性的变质或异化,即在阶级社会中,它有可能超然于社会各阶级之上,对社会行善;也有可能以公共权力的面目出现而实质却与人民大众相脱离。服务社会、服务民众应是国家(政府)不可或缺的公共性维度,但其却需要外在的监督。另外,对任何组织、制度来说,它能够发生作用的前提是具备合法性,但其获取人民认同和信任的方式——意识形态在特定的社会制度下却表现为“虚假性”,“马克思对此展开了深刻而全面的批判,所有这些批判,彰显出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公共性旨趣。”(20)在我国,国家(政府)与社会及公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独特的政体性质规定和一些具体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实际的运作中政府与公众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各种不公平现象已经在侵蚀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既增加了产生社会矛盾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化解适合矛盾的难度。”(21)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广泛的监督,不仅彰显传媒的公共性和实现传媒应有的社会责任,且有利于凝聚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
总之,公共性思想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深蕴于马克思关于社会群体共同体生存本位的认识,其旨在探求人类社会与社群“公共生活”的合理性,力求在多种社会力量的复杂博弈中求得一种公共秩序性,实现一种动态的双赢、多赢的“共生共存”格局,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凸显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而理想的传媒正在于其应以维护整体社会公共利益为旨归,以恰当方式促进多种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维护社会平衡、建构社会共识,在根本意义上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发展,这是中国传媒“应然”发展应该遵循的价值基点。
四、价值认同建构下中国传媒的应有担当
价值认同主要涉及的是传媒系统与其他子系统及整个社会共同体关系的价值判断问题,其最终还是要落实于传媒的话语表达及其实践活动中。现代国家,传媒的主要责任在于:
1.强化环境监测与预警,建构社会共识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到一个社会矛盾凸现、冲突加剧的时期,在这样一个充满复杂变数和不确定性的时代,人们迫切需要传媒来进行环境检测,即及时、准确地向社会通报新近发生的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大事项,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的不确定性,在第一时间与受众进行信息沟通。(22)其目的不仅停留在党性还是人民性的问题上,而是就整体社会架构而言的。因为任何集团、阶级或政党都存在于社会之中,只有整个社会的平衡、稳定、健康发展,才有它们发展的平台。传媒的监测作用正在于化解社会的潜在风险,促进整个社会发展。传媒“不敲警钟是危险的,它不仅完全丧失环境监视功能,而且会使大众忽视客观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险,造成一切平安无事的错觉,从而成为麻痹大众的工具”(23)。反过来,传媒将问题反映出来,对其有针对性地进行探究、反思,有利于减小政府及执政党的压力,使社会各方面产生直接磨擦的可能性降低,理解和宽容加大,并最终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打下基础。
2.构建公共对话平台,协调社会关系
从体制而言,传媒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它应该强调对最大公约数的利益表达诉求的满足。但是,中国传媒的产业化、商业化、集团化的趋势使一些媒体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它们重视市场利益多过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多元的利益表达欲望;另一方面,作为回应受众日益多样化需求的媒介分层,却造成“话语权”基本上被强势群体垄断。(24)在进行利益博弈时处于绝对弱势的社会群体,因为表达权的缺失和制度内的协商维权无法得到保障,暴力性和非对话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成为必然。这不仅会造成官民关系紧张,而且政府的公信力和党的执政合法性也遭受巨大的挑战。传媒要体现其公共性,就应当积极地回应不同的社会成员的表达要求,促成不同利益阶层就公共事务进行对话与交流。在这里,不是单单考虑政府方面的运行,而使公众意志得不到表达;也不是过于强调公众舆论使其凌驾于国家与社会之上;更不是过度地强调市场化,而漠视公共利益,而是指传媒活动必须向更为公开、更为广泛的多向、上下、纵横结合的相度转变,彰显对话的公共性,从而在多元的对话中发现共同的基点。当然,这需要传媒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与公正性,还需要政府公平客观地对其加以限制管理。一个公共对话平台的交往的构建将能极大增强社会融合,释放被排斥者的不满情绪,消解社会矛盾,使社会关系更加协调。
3.坚持对公共权力的监督,重塑社会公众政治认同
目前,我国对公权力的监督已进入到高层话语且得到一定的政治支持,媒体监督成为政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情权是防止恶劣政府出现的必要条件……而在现代,如果所有的公共政策都交给社会讨论,新闻媒介充分报道相关事实,反映民意,政府就不可能干坏事。”(25)另一方面,民众借助媒介的沟通,也就有了一个与政府对话的畅通渠道,由此奠定传媒与政府及执政党并非对立更非合谋的关系,而是使传媒与政府、社会组织及个人之间形成监督关系。而舆论监督对于传媒来讲,“永远都是传媒自身的功能之一,而不具备强制力,这就是它的社会角色。什么时候大家都能用法治的、理性的心态看待舆论监督;什么时候全社会都能意识到舆论监督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保证社会公正的不可缺少的手段,那时,我国的舆论监督便真正走上了正轨。”(26)
现代文明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等重要。精神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公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及公共空间的大小。当代中国,社会公众对公共空间、公共参与等的强烈期待和需求以及转型期中国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凸显了当代中国对马克思哲学这一公共性思想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们对传媒的应用不能仅仅停留在“工具性利益”的层面,而是应更多地考虑到变化中的公众的“心理社会利益”乃至“个人价值”层面。虽然,伴随社会环境的变迁,传媒不得不对价值观做出相应的调整,但“公共性”这一点,应该成为传媒任何时期都坚守的,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旨归,力求在与多种社会力量的互动中实现多赢、共赢,并最终为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中国传媒应该遵循的价值基点。
注释:
①晏辉等:《现代性语境下价值与价值观》,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03页。
②肖贵新:《着力增进价值认同》,《福建理论学习》,2010年第4期。
③赵龙:《社会转型中媒体的价值观》,2010年11月1日,人民网—传媒频道,http://media.people.com.cn/GB/137684/13101820.html.
④汪凯:《转型中国:媒体、民意与公共政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5页。
⑤邵培仁、邱戈:《“我是谁”:论当前中国媒体的身份危机》,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50600/50604/11.doc.
⑥[加]查尔斯·泰勒著:《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
⑦徐改:《领导干部应走出对媒体的认知误区》,《领导科学》,2010年10月(中)。
⑧《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2月1日。
⑨宣柱锡:《把握受众特点变化,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新华网,http://media.nfdaily.cn/content/2010-06/25/content_13193857.htm.
⑩转引雷跃捷、严俊:《审视传媒转型中的中国新闻业——读〈重建美国新闻业〉的启示》,《新闻与传播学研究》,2010年第2期。
(11)刘社瑞、张永煜:《风险社会语境下的中国传媒公共性研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2)任金洲、卞清:《增强公共性和服务性、进一步开放“公共话语空间”——中国电视新闻改革的“公共领域”构想》,《现代传播》,2006年第1期。
(13)孔洪刚:《执政党理念下新闻媒体的转型》,复旦大学新闻学博士论文,2006年5月。
(14)《胡锦涛:世界媒体应携手为建设和谐世界作出贡献》,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9-10/10/content_12204050.htm.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50—252页。
(16)钱广贵:《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研究:从两分开到三分开》,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10月。
(17)沈原:《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的关键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7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页。
(19)施拉姆语,转引自戴元光:《戴元光自选集·传学札记:心灵的诉求》,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页。
(20)贾英健:《公共性视域——马克思哲学的当代阐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9页。
(21)胡鞍钢:《中国崛起之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8页。
(22)师岚:《媒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http://www.cjc.dufe.edu.cn/chinese/Research_Main.asp?ClassID=5&ID=409.
(23)杜骏飞:《网络新闻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
(24)李勇、彭鹏:《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新闻与传播学研究》,2010年11上半月。
(25)徐耀奎等:《西方新闻理论评析》,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第189页。
(26)陈力丹:《论我国舆论监督的性质和存在的问题》,《郑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