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环境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环境污染不仅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现对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特征、危害、成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程序。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调查处理
引 言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不仅污染农业环境、威胁农业生产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已成为和谐新农村构建的严重障碍。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具有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发生的突发性、危害的严重性和处理处置的艰巨性等若干特点[1]。近年来,由于城乡工农业迅速发展,工业“三废”的大量排放,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导致我国农业环境的污染日益加重。农业污染日益突出,无论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程度还是污染程度讲农业污染都不亚于工业和城市污染[2]。
1 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东南部,东与广西百色市接壤,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界,西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北与曲靖市相连。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是受工业“三废”及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废气物处理或者环保设施不完善以及工厂管理者对保护环境概念的模糊所造成的。文山州所有的加工厂在建厂时都须经环保部门环评后才上线生产,但是由于安装环保设施费用高,所以部分工厂的环保设施不是占线监测,因此冶炼厂、砖瓦厂等排放的废气、废水、粉尘不符合排放标准而造成污染事故。目前所发生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都是当地的县(市)农环站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的结果让受害的群众和污染企业基本满意,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文山州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总计
2004年至2017年文山州共发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群众投诉或举报)61起,无人员伤亡,主要有农田污染、经济作物污染、水体污染和交通事故污染等,累计受灾面积约为:366.5万亩,经调查调解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累计约为:325.4万元。
2 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特征及其危害
2.1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特征
2.1.1事故发生急,蔓延较快,危害大,可造成局部较大的经济损失。
2.1.2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多是工矿企业事故性排放高浓度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或有毒、有害物质在运输途中向外泄露,农用化学品的违章操作等[3]。
2.2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
一是危害人体、作物的安全;二是造成经济损失;三是影响社会安定。
3 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成因分析
3.1 工业“三废”排放监管不力
由于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个别企业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而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忽视环境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问题,造成工业“三废”超标排放是文山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3.2 企业缺乏环保设施
一些规模较小企业,一般没有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所造成的污染虽然范围不是很大,但局部污染比较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有滞后性。
3.3 处罚力度不够
当前,我国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中,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行为或者直接责任人、单位或企业,均多以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来论处。但在实践中法规的“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可操作性差,不能有效的震慑不法行为和违法者,致使众多污染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赔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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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调查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二是遵循合理的调查程序;三是处理好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
5 文山州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程序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州在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过程中按以下程序调查处理。
5.1 立案受理
全州当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或受环保部门委托属管辖范围内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时,受理人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农业环境是否损害的状况,初步判断污染物来源、污染种类、污染途径等,即立案受理。
5.2现场勘察,证据收集
农环站积极组织人员,并配合环保局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取证。收集与污染事故相关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农事活动、受害状况等)各种证据,包括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拍摄照片或录相等。
5.3检验鉴定
调查污染事故周边现有农作物生长状态、受损害程度等,再结合相关专业知识作出判断:农作物受损是否是事故方在事故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所致等。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
5.4案件处理
制作《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意见书》,连同调查报告送相关环保部门审查。向污染事故的责任者和受害者双方通报调查结果,宣布处理决定。双方当事人集中起来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对赔偿标准满意为止。农业环境污染事故采取协商处理、调解处理、仲裁处理和民事诉讼处理方法。
6 当前在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我州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重重,一是部分地方和群众对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缺乏紧迫性和责任心,对事件的严重性缺乏深层次的认识,重视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二是应急基础薄弱,地方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手段落后,无法及时准确掌握评估农业环境污染情况发生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还停留在文字上,缺乏实用性;三是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尚需深化,应对外来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州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特提出如下建议:
6.1 加强监管
配套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早期预警、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6.2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保护机构
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保护机构,及时掌握农业环境的污染和某些农业生态的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治理措施,防止或减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危害。
6.3控制工业“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
一是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镇建设建立工业园区,集中控制污染;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经营,对企业的废气物处理或者环保设施不完善设备进行升级换代,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三是在新建、改建、扩建乡镇企业时,必须填写农业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农业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向农业环境排放污染物应实行许可证制度。
参考文献:
[1]蔡彦明;彭胜巍;张浩;师荣光;刘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污染控制及整治措施[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8年01期
[2]晓燕,董 杰,曲士海.农业环境污染调查及综合治理研究2005.
[3]崔秀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特征及处理措施[JJ_环境科学管理,2007,32(7):1-4
作者简介:
冯廷显;性别:男;出生年月:1987年10月;工作单位:文山州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通讯地址:文山市果园街32号;邮编:663099。
论文作者:冯廷显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8
标签:农业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 事故论文; 环境论文; 文山州论文; 发生论文; 文山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