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狩猎区”与商代晚期东土地理--以“流行”与“{K21AA237.jpg}”土地调查为中心_沁阳论文

“泰山田猎区”与商末东土地理——以田猎卜辞“盂”、“{K21AA237.jpg}”诸地地望考察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泰山论文,地地论文,地理论文,东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商人好游猎,这在殷墟卜辞中多有反映。学者据20世纪90年代以前公布的甲骨资料统计,田猎卜辞已达4500片之多,①若算上近年刊布的花园庄东地甲骨、小屯村中与村南甲骨等新材料所含相关资料,田猎刻辞总数差不多有5000片,几占现有甲骨总量的5%。此类卜辞在商史研究中的史料价值,素为学界所熟知,晚商时期的国家形态、军事制度与经济形态,乃至近年成为史学界研究新热点的生态环境史,均能通过田猎卜辞的梳理得以局部揭示。不过,欲比较准确地把握上述问题,田猎卜辞所涉及的晚商历史地理,乃是无法绕过的重要前提之一。如若卜辞地名之地望考证出现偏差,地理空间上的对应关系产生混乱,其他以此为立论依据而得的相关认识,恐怕就是一笔糊涂账。在此,一个有意思的例子是人们对田猎卜辞盂地地望之认识。不少学人深信,晚商时期存在一个以盂地为中心的“沁阳田猎区”,故而在讨论相关历史问题时,往往将一些尚待商榷的观点与材料,不假分析地拿来便用。这样的研究文章新近尤为多见,其论述考辨言之凿凿,但所得结论往往南辕北辙。所以,像“沁阳田猎区”存在与否,作为田猎区中心地点的盂②究竟位于何方,诸如此类的研究前提,便不得不重新检讨。就具体卜辞材料言,与田猎点盂关系甚是密切的还有

。这两个田猎卜辞地名,似可与《春秋》经传中的“卫盂”、“郑祊”互相对应,能够起到新旧材料互证互补之示范效应,因此本文一并加以讨论。下面将从“沁阳田猎区”学说之检讨,田猎卜辞盂、

二地之地望,《春秋》经传“卫盂”、“郑祊”之所在及其与田猎卜辞盂、

之关系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从而提出“泰山田猎区”的初步看法,以期对商周东土历史地理研究有所推进。论证方法,则以商末征人方、周初征东夷等史实为背景,尽量以地名群为考察单位,以地理方位相对明确的古地名,尤其是具有考古材料依据的地名为定点,结合晚商卜辞、商周金文、战国简帛文献与《春秋》经传等材料,作出相应推测,力戒孤立地名的任意比附与晚出文献的随意征引。至于甲骨材料的利用,则着力吸收最新且合理的缀合成果,以避免由于断版碎片或缀合不当而产生的臆测与分歧。商周古地理素称难治,文中不当之处在所难免,尚祈学界同好不吝指正。

       一、“沁阳田猎区”说检讨

       早在1915年,王国维在《雪堂丛刊》上刊发《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一文,卜辞地理的专题性研究由此肇端。在该文中,王氏认为殷墟卜辞地名约略可考者有八,即位于河北者有龚、盂与雝,位于河南者有亳、曹、杞、

(戴)与雇。这些结论中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者非盂地说莫属,今抄录其原文如下:

       其略可定者……二曰盂。《史记·殷本纪》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徐广曰:“鄂,一作邘,音于。野王县有邘城。”《左传》“邘、晋、应、韩”,杜注亦云:“河内野王县西北有邘城。”(今河南怀庆府河内县。)盂,疑即邘也。③

       从中不难看出,此论主要依据是唐代徐广所见《史记》鄂侯之鄂一本作邘之说。但卜辞盂地尤其是作为田猎中心地的盂,是否即河内邘城,并无其他确凿证据。故王氏行文甚是简略,按断亦非常谨慎,一曰“略可定”,二曰“疑即邘”,并未言之凿凿,自视为不刊之论。

       待郭沫若《卜辞通纂》(下文简称《通纂》)于1933年出版,田猎地盂处河内似成定谳。郭氏根据《通纂》635、657、642三版田猎卜辞,并结合先前王氏之说指出:

       据此四辞,足见噩、衣、盂、雝四地必相近。……邘城在今沁阳县西北,雍城在其东北,地正相近。噩即鄂侯之鄂,盂、噩相邻,故统称其国时,或谓之鄂,或谓之邘也。衣读如殷。……卜辞衣地与盂、噩近,当即殷城。……其地仍在今沁阳。是则噩、盂、衣、雝相近四地均在沁阳矣。王氏《地名考》本极简略,其法在就个别之地名,以声类为媒介,故所得仅能存疑。余今就四地以归纳之,已毫无可疑矣。④

       其他相关论述分见《通纂》第615、620、635、642、657诸片之考释,文繁不具引。受郭氏影响,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对此作了进一步梳理,在该书“方国地理”一章中,正式提出“沁阳田猎区”说。⑤随后李学勤又将此说扩充为近十万字的专著《殷代地理简论》。这一说法,除少数专门从事卜辞地理研究者外,颇受学界遵从,如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中相关地图,便完全吸收上述观点,将盂、

、喜、鄂(噩,实为“丧”字之误释)、雍、疐、

、向、滳等卜辞地名,集中绘制在河内地区的济源、沁阳、温县一带。鉴于上述学者均为一代名家,且相关论著较为通行,故对那些于上古历史地理不甚措意者而言,“沁阳田猎区”说必然成为首善之选。

       不过,“沁阳田猎区”说疑问甚多,今不妨以上引郭氏论述为例加以检讨。如郭氏颇为自信的衣即殷城说,甚至卜辞有无“衣”地,均可进一步讨论。《通纂》635(即今《甲骨文合集》37551,以下均简称《合集》)、657(即今《合集》37547)悉属残辞,其文辞分别为:

       戊辰……在丧……王田……衣……(《合集》37551,黄组)

       辛[未]……盂……田衣……亡灾。(《合集》37547,黄组)

       而郭先生补作“戊辰卜,在噩贞:王田衣”与“辛未卜,在盂贞:王田衣”。客观说来,所补并不恰当。此类卜辞,现今学者都非常熟悉,其标准辞例格式往往是“某日卜,在某地贞:王田,衣逐亡灾”,如:

       戊辰卜,在

贞:王田,衣逐亡灾。(《合集》37564,黄组)

       戊寅卜,在高贞:王田,衣逐亡灾。(《合集》37533,黄组)

       显然,此类卜辞中的“衣”字,并非动词“田”的宾语,当属下“逐”字而读。各辞真正的田猎地点,应该就是占卜地本身,而商王关注的乃是田猎方式而非田猎地点。按殷墟卜辞习见“衣祭”之记录,如“自上甲衣至于毓”(《合集》22621,出组)、“自上甲至于多毓衣”(《合集》37836,黄组)者即是,所谓“衣祭”,也就是针对多位直系先王举行的合祭之礼,文献通常写作“袷祭”或“殷祭”(参见《礼记·曾子问》、《公羊传》与《谷梁传》文公二年传文)。故卜辞“衣逐”殆可训为合逐、围追,如《合集》28789有“其逐鹿沓自西东北”、“自东西北逐沓鹿”云云之辞,颇为生动地体现出“衣逐”的具体形式。而衣又可读殷而训为大,故“衣逐”之衣或为程度副词。对此,李学勤早有讨论。⑥总之,田猎卜辞中尚无“衣”为地名的确凿证据。若仅据残辞或孤证立论,结论恐不尽可靠。

       所谓“噩(鄂)”字之释,实发轫于罗振玉。⑦其后王国维、郭沫若、陈梦家等均沿袭此说。但这一考释并不准确,若据此进一步创立其他新说,自然不可遽信。后于省吾考证认为,此乃采桑之桑的本字,卜辞中通常作国名、地名,又可假借为“丧”。⑧洵为卓识。所以像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直接把该字形放在“丧”字字头下,郑杰祥在研究商代地理时亦用此说。⑨事实上,20世纪50年代郭氏本人于《通纂》重印之时,便已改从于氏之说,他在重刊本上作眉批曰:“噩字于省吾释为丧,言卜辞‘丧众’屡见,又言‘大目丧明’,丧字无疑。其说可从。唯此书乃二十五年前之旧作,故一仍旧贯”,⑩“噩字当释为丧,参看《序》四叶眉批”。(11)此举可谓从善如流,可惜我等后辈多采用其早已扬弃的旧说以立论,错上加错。既然所谓“噩”字实乃“丧”之误释,故与典籍“三公”鄂侯了不相涉,将所谓卜辞“噩”地放在河内沁阳一带,既无文字字形依据,亦缺文献相关佐证,欲取信于人,殊非易事。此外,田猎卜辞地名盂、丧二字泾渭分明,不相混淆,甲骨文中不仅习见盂、丧对贞之辞,甚至有“

(楷)

(雩)二田丧、盂”(《合集》30044,无名组)之类为丧、盂二田祷神求雨的占卜记录,由此足以说明,丧、盂相邻而不同。抛开文字误释而不谈,鄂国或称噩或称邘之说,多少有弥缝之嫌。

       “沁阳田猎区”说的另一重要支撑点便是雍地,因据《左传》杜注及《后汉书·郡国志》记载,周代所封之雍国当在河内山阳县西,也即旧怀庆府修武县西。(12)可是与田猎卜辞时代相近的山东滕州前掌大商周之际墓葬M18所出

盉,其铭文有“

擒人方灉(雍)伯”云云之记载,(13)“人方雍伯”之含义,殆如周初

方鼎铭(《殷周金文集成》2739,下文简称《集成》)中的“东夷

伯薄姑”之称,此名号所透露的历史信息无非是:雍乃晚商人方众部族中的一支。而种种迹象表明,晚商人方的主要活动区域,恰恰就在殷墟以东的今山东省境内。(14)由此可见,在东部人方范围内,同样有雍地存在,文献所见周代以降始出现的河内之雍,并非卜辞田猎地雍的唯一选择。考虑到田猎卜辞中雍与丧(15)及奠(16)往往同版、同辞甚或对贞,而丧、奠二地恰恰又是商末征人方的经由之地(详下引门艺所缀骨版,文中简称“门缀”),且丧与今临淄西南的画(澅)地及处于汶水与淄水之间的人方属邑旧地相邻。所以,作为卜辞田猎地点的雍,恐怕也是在今淄水流域附近,实乃东土地名,当与人方雍伯之族居地相关。

       尤为关键的是,田猎卜辞中有相当一部分地名,适与商末征人方经由地点相重叠,或据他辞可知与人方活动区域临近,故“沁阳田猎区”之说似不可轻信。例如:

       (1)乙巳卜,在[商贞:](17)王田殸(18)(

),亡[灾。荻]兕廿又□,[唯]来征人[方]。

       丙午卜,在商贞:今日步于乐,亡灾。

       己酉卜,在乐贞:今日王步于丧,亡灾。

       庚戌卜,在丧贞:今日王步于香,亡灾。

       辛亥卜,在香贞:今日王步于敢,亡灾。

       甲寅卜,在敢贞:今日王步于奠,亡灾。

       乙[卯卜],在奠贞:王田台(次)东,[往]来亡灾。兹孚,获鹿六、狐十。

       丙辰卜,在奠贞:今日王步

,亡灾。(《合集》36501+36752+37410+36772,黄组,门缀)

       (2)……在商贞:[今日步]于京,亡灾。

       甲寅王卜,在京贞:今日步于鸿,亡灾。

       乙卯王卜,在鸿贞:今日步于

(彻),亡灾。(《合集》36567,黄组(19))

       这是两组文辞相对完整、内容前后衔接的王步卜辞,具体记录商王征人方过程中的部分经由地点。此中所提及的商、

、乐、丧、香、

(彻)诸地名,恰恰就是田猎卜辞中经常出现的占卜地(亦可视作商王驻跸之地)与田猎点。例如:

       (1)涉滳,至

,射,左犬擒。(《合集》28882,无名组)

       (2)……卜,在泺(乐)[贞:王]田,衣[逐亡灾]。(《合集》37562,黄组)

       (3)辛卯卜,贞:王田丧,往来亡灾。

       壬辰卜,贞:王田

(香),往来亡灾。(《合集》37660,黄组)

       (4)戊戌卜,贞:王田

,往来亡灾。(《合集》37741,黄组)

       (5)王其田

(彻)……吉。(《合集》29357,无名组)

       类似证据还有很多,如著名的田猎地点

,亦均属征人方经由地,据《合集》36495记载,商王在征人方途中,便曾分别在二地驻跸。为节省篇幅,不再具体展开分析。

       此外,上引“门缀”所载介于香、奠之间的敢地,也有相应线索可证明它位于人方活动区域之左近,例如:“乙未卜,暊贞:旧入(纳)驶,其

不残。”“乙未卜,暊贞:敢入(纳)驶,其

不残。”(《合集》28195,何组)从对贞角度看,敢与旧当为毗邻或地理位置较为接近的两个地名。众所周知,无名组卜辞《屯南》2064又有“人方邑旧”之辞,而黄组卜辞中商王亦曾在旧地占卜,旧甚至成为商王征讨人方途中的一个驻跸地,(20)故与旧处于对贞位置的敢地,极有可能就是在人方活动区域范围之内或附近。又如:“叀成犬敢比,湄日亡灾,王……”(《合集》29394,无名组)成犬即设于成地的犬官,所谓“成犬敢比”,殆可解释为商王在敢地会同成地犬官一同做某事(以田猎的可能性为最大),或者说“成犬敢”是指敢族之人出任成地犬官。总之,此中所揭示的乃是敢、成二地相互邻近。关于卜辞成地,我们曾作讨论,认为就是汶水以南、曲阜以北的孟氏采地之成邑或周代

国之都邑。(21)所以,“成犬敢比”之语所透露的地理信息,适与前引《合集》28195同。

       通过以上简单对照,大体可以获悉,商末很多田猎点基本是在人方或临近人方之范围。同样据卜辞记载,帝辛十五年第二次征人方曾涉足东方齐地,即:“癸巳卜,贞:王旬亡咎。在二月,在齐次。唯王来征人方。”(《合集》36493,黄组)卜辞齐地一般以为在今山东临淄,(22)新近随着山东高青周初遗址的发现,学界又提出齐在高青之说,但不离今淄博市一带是大致可以确定的。所以,商末田猎区就大方位而言,应位于殷墟以东地区,而非殷墟西南方向河内地区的济源、温县与沁阳一带。

       其实,商末田猎区的方位问题,早有学者提出东土之说。如董作宾谓“东土有‘田猎区’,为自武丁以至帝辛,历代殷王田游所必至,故其地名之见于卜辞者亦夥”。(23)认为田猎区内各地,“其距离多在一、二日之程,少数有三日至五日之程者,其范围当不出五百里以外也”,“今可推知者,均当在大邑商之附近,尤以商之东及东北、东南为多。度其方位,在泰山与蒙山之西,南至于淮,北至于济之地带也”。(24)尽管董氏对田猎区范围划定或过于宽泛,也没有对各地名具体地望作出考证,只是将其中同时为征人方所经地的五个地点,在征人方路线示意图上粗略加以标识,(25)但董氏所用方法似较过去学者严密一些。在卜辞资料的综合利用上,即将卜旬、王步与卜夕卜辞视为一个整体以及把征人方卜辞与田猎卜辞综合考虑的做法,尤可称道,对后来者启发甚巨。例如岛邦男日后提出的“殷东田猎区”说,就是在董氏基础上修订扩展而成的,甚至在方法论上也十分相似。当然,岛邦男对具体地名又有大规模扩充,对诸地关系及其大致方位亦有相应交代。(26)不过,诚如钟柏生所言,岛氏的地理体系,其中有若干组地名的安排不甚理想。(27)此中当然也包括本文将要重点讨论的盂与

,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商(滳)、丧、榆、乐、香、敢、奠、

、宫、向与雍等地点。客观地讲,将商末田猎主要区域放置在殷墟以东地带是极富建设性的,但具体结论恐怕还须一一梳理。而且在利用干支系联之时,研究者往往忽略田猎时日的禁忌与“诹日”等现象,甚至将卜旬卜辞当成地名间距的推测依据,故田猎地名间的日程关系无形间被拉大。再加上受商即商丘、人方包括东夷与淮夷等说法影响,(28)其田猎区的划定亦比实际范围扩大许多。此外,对时代相近的金文资料与传世先秦文献的利用,也相对缺乏。所有这些问题,恰恰就是我们重新研究过程中亟须注意之处。

       总之,在学界影响大半个世纪的“沁阳田猎区”说,其立论依据比较薄弱,似不如其后的东方泰沂田猎区说(29)更近事实。如今若想寻找真正的商末田猎区所在,恐怕得转而东顾,把目光聚焦在古济水以东的人方范围内或其附近区域,也即在今山东省境内找其线索。至于本文重点讨论的盂、

二田猎地点,估计也不会出此范围。在此需强调的是,今天扬弃“沁阳田猎区”说,并非缘自标新立异、欲与前辈学者一争短长。(30)以材料为依据,客观冷静探寻历史之真相,希冀对商周历史地理研究有所推进,才是我们的真实目的。且必须承认,“沁阳田猎区”说建立过程中所凝练出的研究思路,尤其是郭沫若以后所运用的、以地名组群为整体考察对象的新方法,恰恰是亟待吾辈继承与发扬的重点所在。

       二、田猎卜辞盂、

二地地望推测

       (一)关于田猎卜辞盂地处落范围的初步推断

       就文献记载而言,周代河内一带固然有一个作为“武之穆”的姬姓封国邘,但河南安阳以东地区亦有一盂邑,如据《左传》定公十四年传文,当时卫国太子蒯聩,尝有“献盂于齐”之举。所以,与上节所讨论的雍地情形类似,我们同样不能轻易排除卜辞田猎地盂乃东土地名的可能性。(31)若将各种线索综合在一起,作为田猎地点的盂地,极可能位于今泰山脚下,也即史籍所载“相土之东都”范围之内,具体结合卜辞地名组群体现的各地间方位与里程关系,或可推断盂地大概就在春秋时期“龟阴之田”附近。至于春秋晚期蒯聩所献之盂,恐怕与商末田猎卜辞中的盂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极可能是同一地点。春秋卫盂与田猎点盂地的关系问题,将在下一节再予详论,在此先把重点放在田猎卜辞盂地本身的地望推论上。

       据《合集》等甲骨著录书籍初步统计,殷墟卜辞中,与盂处于同辞、对贞或同版关系的地名至少有25个,分别为丧、宫、榆、因、

、向、

、敦、疐、斿、

、秦、

、安、商(滳)、成(

)、

、屯(春)、夫、召与旧。当然,笼统的同版关系,于探讨某地的具体地望及地与地之间的距离等问题,或许作用有限,故对这部分卜辞材料的使用,还得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前后卜辞在内容上的关联度、是否具有其他卜辞材料的佐证等,而有所选择。但那些属于同辞与对贞关系的地名,在商代历史地理研究中的意义便完全不同,倘若能够考证出其中一、二地名的具体地望以作基准,相关地名组群中的其余地名,也就具有了一个大体可供推寻的范围。今略举数例如下,以便读者有比较直观的认识:

       (1)翌日辛王叀宫田省,亡灾。

       叀盂田省,亡灾。

       叀丧田省,亡灾。(《甲骨缀合续集》458,无名组)

       (2)丁丑卜,翌日戊王其

于因,亡灾。

       于榆,亡灾。

       于丧,亡灾。

       于盂,亡灾。

       于宫,亡灾。(《合集》28905,无名组)

       例(1)说商王在某驻跸地占卜,打算于辛日外出田猎,贞问究竟是宫地、盂地还是丧地合适。例(2)说丁丑日在某驻跸地占卜,商王想在转天的戊辰日外出游猎,询问因、榆、丧、盂与宫五地究竟哪个更为吉利。诸如此类的由对贞选卜而形成的地名组群,恐怕都是围绕在商王占卜地或驻跸地的附近,应相互比邻。这在卜辞中也有相应线索可寻,例如:“王其省盂田,诞从宫,亡灾。”“弜……从宫,其每(悔)。”(《小屯南地甲骨》2357,无名组,以下简称《屯南》)卜辞习见“王往田,从东,擒”(《屯南》1094)、“王往田,从南,擒”(《屯南》629)之类占卜记录,故上引“王其省盂田,诞从宫”云云之辞殆是讲:商王想巡视盂地的田猎活动,从宫地出发是否顺利。故宫、盂二地想必邻近。众所周知,盂与宫乃卜辞中经常出现的处于对贞关系的田猎地点,相应的辞例不胜枚举,之所以时时对贞卜选,就是因为其地理上具有邻近之特点。同样的道理,像丧、榆、因之类的对贞选卜田猎地名,各自距盂必然不能过远。考虑到每次具体的田猎活动耗时甚短,甚至每每当日往返,即所谓“往来亡灾”,故处于对贞卜选关系的各地名之间,其直线距离最远也就是一两天行程。

       (3)甲戌卜,翌日乙王其……

       于丧,亡灾。

       于盂,亡灾。

       于宫,亡灾。

       王其比盂犬古(?)田

,亡灾。

       不雨。

       其雨。(《合集》29024+27907,无名组,刘义峰缀合(32))

       (4)戊午王卜,贞:田疐,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辛酉王卜,贞:田

,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壬戌王卜,贞:田敦,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丁亥王卜,贞:田盂,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戊子王卜,贞:田丧,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辛卯王卜,贞:田

,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合集》37746,黄组)

       例(3)之重点在前五辞,其中前四辞为一组具有对贞关系的占卜资料,大致内容当与例(2)类似,涉及游猎地点仅存丧、盂与宫三地;第五辞则是占卜商王会同盂地之犬官前往

地田猎是否顺利,盂、

二地属同辞关系。商王赴

地田猎,却要盂地犬官陪同,似说明盂、

二地甚近。例(4)诸辞涉及的地名有疐、

、敦、盂与丧,虽仅为同版关系,但因卜辞性质纯粹,内容前后关联,各田猎地点恐怕均散布在占卜地周围。即便仅以干支为判断依据,像

与敦、盂与丧,因其占卜日前后衔接,故相互间无疑是临近甚至接壤的。

       对于此类具有同版、对贞、同辞关系的地名组群,倘能考证出其中某些田猎地哪怕是一个地点的具体地望,那么其余游猎地点也就有了参照依据,如再有相应考古信息可资参考,或传世典籍记载中有线索可寻,则大体方位当不难判定。田猎卜辞中的盂地,殆可准此思路而推求。

       上述与盂地相关的25个地名,具有定点参照意义的地点有丧、商(滳)、成、榆、疐、秦、

与宫等9个。其中丧、秦、商、成、

、榆诸地,我们此前已有所涉及,也曾提出过初步意见,即丧地近澅(临淄西南),在淄水流域一带;秦殆在春秋时期汶水上游一带的嬴邑附近;商乃《春秋经》“齐人降鄣”之鄣,在汶水下游沿岸,离山东曲阜甚近;成当与后来鲁三桓孟氏之采邑或周代

(盛)国有关,位于汶水以南、鲁都曲阜以北或东北一带;

可能就是《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之葵丘,大致在齐都营丘以西地带,接近莱芜谷地北端;榆殆与清华简《系年》所载东周齐长城“句俞之门”相关,或在山东肥城句窳亭。(33)当然,由于讨论侧重点不同,先前对上述地名的探讨多为点到即止,尚须细化。再则,我们在系统翻阅相关甲骨材料的过程中,又找到一些有助于问题深化的新材料与新线索,且丧之于盂、商(滳)之于

,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坐标作用。所以,极有必要对卜辞丧、商二地重作细致考证,为田猎点盂、

地望之确定提供有力支撑。

       丧地所处方位,据甲骨材料大体可以推知:它介于澅(临淄西南)、乐(济南历城一带)之间,又与寻、

、旧、疐等地相邻,位于今淄水流域一带之可能性最大。试看下列黄组卜辞:

       (1)……在丧贞:[王]田澅(画),衣[逐]……

       ……卜,在泺(乐)[贞:王]田,衣[逐]……(《合集》37562)

       (2)己酉卜,在乐贞:今日王步于丧,亡灾。

       庚戌卜,在丧贞:今日王步于香,亡灾。(《缀续》379)

       上引例(1)所卜事项有二:一在丧地占卜前往澅地田猎,二在乐地占卜具体的田猎方式。众所周知,田猎卜辞中占卜地与田猎地间往往距离甚近,多在一两天行程之内,(34)更近者甚至可当日往返。丧之于澅,大概不外乎此。且丧与乐地关系较为密切,故于同版出现。例(2)为帝辛十年征人方过程中记录商王行进线路的王步卜辞,记载的是己酉日在乐,占卜赶赴丧地是否顺利,而转天庚戌日则在丧地占卜前往香地事宜。可见丧地去乐仅需一日。关于澅地,学界通常认为即《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宿于画”之“画”,(35)去齐都营丘,殆在一舍以内。《水经注·淄水》有曰:“又有澅水注之,水出时水,东去临淄城十八里,所谓澅中也。”(36)《史记·田单列传》集解引刘熙注,指出画为“齐西南近邑”,(37)也即临淄之西南。卜辞乐地,就是《左传》桓公十八年“公会齐侯于泺”之泺,在今济南历城附近。(38)若以商周车马每日行进40公里左右的速度推算(详下),则卜辞丧地当在今济南历城与临淄之间。

       此外,丧地还与疐、寻、

、旧、成等泰山周边的田猎地点临近,似可进一步验证丧在历城、临淄之间的推测。例如:

       (1)今日乙

(雩),亡雨。

       其

(雩)疐,有大雨。

       于寻,有大雨。

       于丧,大雨。(《合集》30031,何组)

       (2)辛亥王卜,贞:田丧,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壬子王卜,贞:田

,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合集》37661,黄组)

       按:例(1)为祈雨卜辞,(39)后三条则属仪式地点的对贞卜选卜辞,贞问究竟在疐、在寻还是在丧地行祈雨之礼。揆之以理,疐、寻、丧三地自应相距不远。例(2)辛亥日商王占卜欲赴丧地田猎,往返是否顺利;而转天壬子日则说要去

地田猎,来回平安与否。所以,至丧也是一日行程。商末寻地,大概在今济南历城与济阳之间,或略偏东泰山北麓的某一点上,(40)而

地或即《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之葵丘,据孔颖达《正义》“临淄县西有地名葵丘”之说,(41)该地应位于《诗经·南山》所载春秋“鲁道”之北段。(42)由此似可证明,丧在临淄与历城之间的说法殆称稳妥。

       又《合集》28200、29004有“藉丧旧田”之占卜记录,丧、旧之田并举,清楚表明丧与旧地毗邻。正因如此,让我们体察到丧在具体地理方位上较之画地要略偏南,也即说,丧在画的西南方向,更接近淄水上游源头。按《屯南》2064有“人方邑旧”之辞,《合集》36486则云“征人方在旧”,从考古材料判断,古济水流域及泰山以北的历城到淄博、青州一线,晚商时期已基本纳入商王朝有效控制范围,(43)而泰山南麓的山前平原地区,则属“相土之东都”,(44)所以商末人方主要活动区域似在汶水、淄水上游沿岸及其以东地带。故作为人方属邑的旧地,极可能在淄水与汶水之间甚至更南,具体说即莱芜谷地中段偏南或南端。

       此外,黄组卜辞《合集》41762(摹本,即《金璋所藏甲骨卜辞》574)还提到:“癸未卜,在旧贞:王步于溅,亡灾。”“乙酉卜,在溅立(位)贞:王步于淮(或‘灉’字之误摹),亡灾。”癸未日商王在旧,两天后的乙酉日则已在溅地占卜,说明旧地去溅至多两天行程。溅即成地之水,大致可等同于春秋时期的成或

(盛),其地在汶水下游南岸,与著名的商地临近。(45)我们可以用成或

(盛)为起点,以两日行程(80公里左右)为限向北或东北推进,从而推定人方旧邑当在今莱芜市一带,差不多就是莱芜谷地的南端。又旧邑与卜辞攸地接壤,而攸地在学界认识比较一致,多认为即鲁国属民“殷民六族”之一的有条氏之族居地,在今莱芜以东或东北方向。(46)这也进一步佐证了旧邑当位于泰山以东的今莱芜市境内这一基本判断。丧地既与旧地毗邻而并称“二田”,故丧地临近淄水上游之推测,应能够成立。

       又丧与汶水下游一带的成关系亦较密切,例如:

       丁未卜,翌日戊王其田,叀犬言比,亡灾,擒。吉。

       叀成犬毕比,亡灾,擒。引吉。

       ……丧……灾。吉。

       ……卜,翌日辛王其田于向,亡灾。(《屯南》2329,无名组)

       上引卜辞所透露的信息大致为:商王欲赴丧地和向地田猎,占卜究竟是由犬官言陪同还是成地犬官毕陪同。所以,丧地离汶水下游的成地亦不会过远。由此也从一个侧面进一步说明丧接近淄水上游的判断大体不误。卜辞丧之地望既已基本明了,故与丧地并称“二田”的盂地,也就有了一个可供推求的大致范围,它极有可能位于泰山东麓,也即淄水与汶水上游地带。

       又据前引《屯南》2357记载,商王欲从宫地出发省视盂田,说明二地应不远。按宫之地望,出土新材料中也有线索。如齐故城以南四公里处的今淄博临淄区永流乡刘家庄西南,曾出土两件同铭战国齐铜量,铭文均作“齐宫乡郲(?)里”。(47)其中“齐”为国都之名,“宫”为乡名,“郲(?)”为里名,宫乃齐都营丘所辖之一乡,其出土地与铭文本身所提供的信息颇为契合。故若说卜辞田猎地宫即在今临淄刘家庄一带,似不无可能。这也为前述相关推论提供了一条重要佐证。倘若进一步联系后文将要具体涉及的商、

以及《左传》“蒯聩献盂于齐”之传世记载,卜辞田猎地盂似应在泰山东南方的“龟阴之田”附近寻找。

       (二)卜辞田猎点

地地望寻绎

      

地安在,同样可以遵循上述思路推定。在具体讨论前,有必要谈谈商周车马及军队行进速度问题,以为相关卜辞地名地望推测提供依据。

       古人有“师日行三十里”之说,(48)很多学者以此数来推断商周出土文献资料中古地名间的距离。不过这个说法似过于保守。事实上,传世典籍中还有“吉行五十里”、“奔丧百里”之辞,说明古人的行进速度并非刻板划一。例如《荀子·大略》:“故吉行五十,奔丧百里。赗赠及事,礼之大也。”《礼记·奔丧》:“日行百里,不以夜行。”《诗经·大雅·灵台》孔疏引公羊说:“诸侯当有时台、囿台……皆在国之东南二十五里。东南少阳,用事,万物著见。用二十五里者,吉行五十里,朝行暮反也。”(49)

       战国秦汉时期的百里,大致相当于今天的44公里,而50里则合今22公里,30里只有今13公里略强。当时日行百里,大概是奔丧之类特殊情况下才有的速度。客观地说,作为中间数的日行五十里,或相对常见,也可能就是战国秦汉做事赶路的一般速度。至于古人强调的师旅“日行三十里”,殆出于稳健与安全之考虑,而且也是战国秦汉以后才有的事情。战国以降,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辎重粮草需求量大增,军队的行进速度因此受限。若趋利冒进,粮草军需无法保证,战士安全无从说起,取胜也就成为奢谈,即所谓“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50)但若以“三十里”为标尺,去推算商周卜辞、金文资料中所见古地间的距离,无异于削足适履。仅就上引公羊之说言,诸侯前赴时台与囿台,其最终目的是“以观四时施化”与“鸟兽鱼鳖”,整个过程中,还需举行祭祀之类的仪式,而往返途中所占时间,只是一天中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倘若一心赶路,每日行程断然不止“朝行暮反”的区区“五十里”,更不必说“三十里”。

       对于商周军旅日行“三十里”之说,现代学者早已不尽认同。例如松丸道雄认为商代车马半日内的最大行程为20公里。(51)宋镇豪也曾据卜辞推测说,当时马车行进速度大致在每日30余公里。(52)两位先生的观点较“师日行三十里”之说合理许多。在此,还有一些具体例证可资利用。《史记·齐太公世家》:

       及雍林人杀无知,议立君,高、国先阴召小白于莒。鲁闻无知死,亦发兵送公子纠,而使管仲别将兵遮莒道,射中小白带钩。小白详死,管仲使人驰报鲁。鲁送纠者行益迟,六日至齐,则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为桓公。(53)

       鲁都曲阜至齐都营丘,直线距离为180公里左右,若绕道历城,则差不多有240公里,设若《史记》“行益迟,六日至齐”是史家实录而非文人刻意渲染,则公子纠等人的行进速度至少在每天30公里以上。如果考虑到古时道路不免曲折蜿蜒的实情,则实际行进速度必定还得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还是行动迟缓而导致的结果,故将之视为商周军队行进的正常速度,或许可以接受。

       又如上博简《容成氏》简50~51云:“武王于是乎作,为革车千乘,带甲万人,戊午之日涉于孟津,至于共、

之间,三军大范。”(54)据此,周人大军是在戊午日渡过孟津,这与《史记·周本纪》所载“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同。众所周知,牧野之战是在甲子日的清晨发生的。(55)这就是说,周人陈师牧野至迟是在癸亥日晚上,故从孟津抵达牧野最多用时6天。今孟津至淇县直线距离殆有200公里,而实际道路当然不可能是毫无曲折的两点一线,所以,周人当时的行进速度至少是每日35公里以上。

       上述事例说明,以师行“三十里”为准绳探究商周古地名地望,恐不可尽信。殷商与西周时期的行军速度,比较合理的数字应为40公里左右,倘若遇到紧急情况或路况良好的情形下,可能会达到“奔丧百里”的速度。尤其是田猎行动,断然不能以某数为限,必须日行几许,被追逐的兽类恐怕是无法遵循人类的规则的。在战争状态下,行进速度亦会据实情而定。

       商周行进速度这一前提既明,我们便可以讨论卜辞

地之地望了。殷墟卜辞中与

地相关联的地名同样不少,主要有滳、盂、澅、

、门、榆、

、異、

、宫、敦与就等15个,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恐怕还数渲、盂二地及滳水。今举一版澅、

对贞的卜辞材料,以便确定

地大致方位。例如:

       丁丑卜,翌日戊王其田澅,弗擒。引吉。

       叀

田,亡灾。擒。引吉。

       于壬廼田

,亡灾。引吉。(《屯南》2739,无名组)

       从行款推断,上引第一、二两条为对贞选卜关系的占卜记录,是说:在丁丑日占卜,第二天戊寅日商王外出田猎,究竟是去澅地还是

地。众所周知,澅在齐都临淄西南近郊,所以作为对贞选卜地的

,自然与澅相去不会过远,在淄、汶二水流域的可能性较大。当然,若想进一步缩小范围,还得联系滳水、盂地再作细致分析。这样的材料比较多,例如:

       (1)王其田,涉滳,至于

,亡灾。(《合集》28883,无名组)

       (2)王其涉滳,射

鹿,亡[灾]。(《屯南》256,无名组)

       (3)……王其比盂犬古田

,亡[灾]。(《合集》27907,无名组)

       (4)王其田盂,至

,亡灾。(《合集》28885,无名组)

       综观上引诸辞可知,商王赴

地田猎,需渡过滳水,有时还会带上盂地之犬官一并前往。去盂地田猎,则要经过

地。滳水与

、盂二地三者间关系之密切,由此而可见一斑。且

地似距滳水不远,或在滳水沿岸地带。我们认为,田

过程中所渡之滳水,殆即征人方过程中所途经的商地附近的河流。理由有二:

       其一,殷墟卜辞资料中,画地之水称澅,乐地之水则名泺,成地之水曰

,麦地之水谓

,这在学界有比较一致的认识,故商地附近之水或亦可称之为“滳”。

       征人方途经地“商”与周初小臣单觯铭文(《集成》6512)中的“商”,便是春秋时期的鄣邑。(56)鄣邑附近恰恰是先秦时期往来于汶水南北两岸的重要渡口之所在。例如《春秋经》桓公三年曰:“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杜注:“讙,鲁地,济北蛇丘县西有下讙亭。”(57)其地在鄣邑以东汶水北岸一带,距鄣甚近,大概就在后文所要涉及的如《英国所藏甲骨集》2525(以下简称《英藏》)所记载“商鄙”三邑所处之位置。桓公与齐侯在讙地相会,说明讙地附近一定有可以跨涉汶水的古渡口存在。又《水经注·汶水》云:“乐正子春谓其弟子曰:‘子适齐过肥,肥有君子焉。’”(58)从这段文字大致可推测出,乐正子春之弟子所走路线殆为曲阜→成→鄣或讙→肥城→历城→临淄。再则《春秋经》庄公三十年“齐人降鄣”,而鲁国则派兵“次于成”,以备齐人南侵,这些记载亦可佐证鄣邑附近有往来于汶水南北两岸的渡口。其他如西周时期的小臣单觯、穆公簋盖(《集成》4191)诸器铭文,亦可作为此说之重要依据。

       至晚商时期,又有《合集》24367与36751等材料所载商王从商鄙三邑到索地的行进记录,不管如何安排商鄙三邑与其上级中心聚落“商”之间的相对位置,结论只能是一个,即商(包括其鄙属之邑)、索之间的往来,必得横渡汶水,或者说汶水商邑段附近定然有一个重要渡口。

       总之,从晚商一直到春秋,鄣、讙之间乃汶水下游的重要津渡所在,当时往来于汶水南北两岸的人们,亦习惯于从此地跨涉汶水。所以,我们推测,无名组卜辞“涉滳”之处,极有可能就是在商邑一带。由此而论,滳也即商地附近河流的说法似可成立。当然,滳更像是汶水流经商邑段的专名,即如古人以“鲁济”称流经鲁境的那段济水一般。(59)

       其二,从商、滳与

地的地望关系作推断,二者也应有内在联系。按前引“门缀”第一辞曰:“乙巳卜,在[商贞:]王田殸(

),亡[灾。获]兕廿又□。[唯]来征人[方]。”该辞大意是说:乙巳日在商地占卜,贞问商王赶赴

地田猎是否顺利。最后验辞一项则记录田猎成果,说明该日的田猎行动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而“门缀”的第二辞则云:“丙午卜,在商贞:今日步于乐,亡灾。”这就是说,在转天的丙午日,商王欲赶赴乐地,而其占卜地点依然为商。不难发现,商王在乙巳日于劈地田猎行动结束后,便返回驻跸地商。可见

与商相距最多半天里程,也就是20公里左右的范围内。此中所体现出的商、

间的里程关系,恰与无名组卜辞屡言“涉滳,至

射”、“涉滳,射

鹿”之情形有所吻合。

      

与征人方经由地商以及商地附近之河流滳水的关系既然已大致清楚,倘若能够推知商地具体地望,则

地位置也就约略可求。反之亦然。

       对于卜辞中作具体地名使用的专名“商”,在其地望问题上过去有种种不同见解,其中以安阳(或以安阳为中心的王畿地区)、(60)商丘(61)二说最为著名。前面《屯南》2739已提到,

地去鲁北洼地不远,故距

仅有半日行程的商地,自然不可能远在今河南安阳或商丘一带。王恩田又提出泰安道朗之新说,(62)应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意见。当然我们认为,商邑具体地望还可略予南移,把它放在汶水流域下游,与《春秋经》庄公三十年“齐人降鄣”之鄣(今山东东平县接山镇鄣城村一带)作联系,或许更稳妥些。(63)下面将就鄣邑说作出更为细致的补充论证。

       要落实王步卜辞途经地商即《春秋经》鄣地的说法,首先得有几个既与商地关系密切,同时又能起坐标作用的卜辞地名。就现有材料言,像乐、索、杞三地,就非常合适。目前学界比较公认的意见是:索在兖州嵫山区李宫村一带,(64)杞位于新泰境内。(65)这些看法,乃是以商周时期的有铭青铜礼器等出土材料为主要依据,并参照先秦文献相关记载而获得,可信度自然较高。至于乐地所在,过去分歧同样较大,但以今商丘附近(商丘之北或东南方)之说最为流行。(66)不过,新近研究者认为是在今济南历城,(67)似更为可信。(68)因为前文已举例说明,乐地去丧仅有一日行程,而丧地去洼大致亦有一日行程,并且澅在今临淄以西这点又比较清楚。所以,以洼地为基准,逆推乐地所处范围,相应结果自然比较可靠。而《春秋》经传所载齐鲁之间的泺地(今济南历城一带),东去今淄博地区大概有80多公里路程,且这一路线又正好是商代鲁北重要交通线,其地势甚是平缓,适合车马快速行进,故相对而言,恰是一种合乎情理的选择。有了杞、索、乐三地为坐标点,东土商邑便已基本可辨。因为据卜辞记载,商邑处于杞、索与乐之间,北距乐三日,其边鄙邑落

则东去杞地一日,而另一个边鄙邑落雷(或称“丘雷”)与其西南方向的索地相距一日,按照日行40公里左右的速度估算一下,商地所处落的位置便可大体确定。倘进一步结合传世文献及商周金文资料中的信息,汶水下游中段的鄣邑,自然成为首选之地。

       前引“门缀”第三辞有云:“己酉卜,在乐贞:今日王步于丧,亡灾。”结合此前第二辞可知,商王于丙午日在商地占卜前往乐地,而第四天的己酉日又在乐地占卜赶赴丧地是否顺利,说明商、乐之间有三天行程。此外,《合集》36900事实上与作为王步卜辞的“门缀”第二、第三辞,在内容上是相互关联的,也即可与《合集》36549、36550、36553诸卜夕卜辞相遥缀,大概位置是在卜夕龟版的左甲桥附近,而其辞则曰:“戊申[卜,在]乐[贞:王]今[夕亡咎]。”这就是说,商王丙午日从商地出发,于戊申日抵达乐地,并在该日傍晚占卜当晚安营扎寨之休咎。由此也进一步证明商王从商邑到乐这一段,应该走了三天。

       不仅如此,从相关的王步卜辞记载推测,商邑又介于杞、索之间,例如:

       丙戌卜,在

贞:今[日]王步于[香],亡灾。

       庚寅卜,在香贞:王步于杞,亡灾。

       壬辰卜,在杞贞:今日王步于

,亡灾。

       癸巳卜,在

贞:王

,往来亡灾。于

(次)北。

       甲午卜,在

贞:王步于

(索),亡灾。(《合集》36751,黄组)

       依照上引卜辞后三条记载,商王壬辰日在杞,癸巳日在

,说明杞、

二地一日内便可抵达。到甲午日,商王又从

地出发,前往索地。虽不知从

到索所费时日究竟几何,但由此足以表明,

位于杞、索之间,而商王的行进路线又是自东向西。后面我们还会根据卜辞材料谈到,

乃商地之鄙邑,故该地似可约略等同于商邑,或至少可以说,它离商邑不远。

       出组卜辞中还有一版连续4天占卜的记录,可用于推断商地与索地之间的大致距离,其辞曰:

       壬午卜,[行]贞:今夕亡咎。在[正]月,在丘雷卜。

       癸未卜,行贞:今夕亡咎。在正月,在丘雷卜。

       甲申卜,行贞:今夕亡咎。在

(索)卜。

       [乙]酉卜,行[贞]:今[夕]亡咎。在

(索)卜。(《合集》24367)

       这是一版与王步卜辞相关的卜夕卜辞,也即商王行进至某地时为当晚安营扎寨的休咎作占卜的文字记录。其中癸巳日的占卜地点在丘雷,而转天甲申日的占卜地点则在索。可见自丘雷至索,一日之内便可抵达。而出组卜辞中的丘雷,也就是黄组卜辞中的雷地,即如索又可称丘索、商可称丘商。(69)

       又据黄组卜旬卜辞记载,

与雷均属征人方经由商邑的鄙属小村落,例如:“癸巳卜,在

、雷、季(?)商鄙,永贞:王旬亡咎。唯来征人方。”(《英藏》2525,黄组,龟版)类似记载亦见于《甲骨文合集补编》11232,此中所提及的

、雷、季(?),即为地方中心聚落商的三个鄙属之邑,其性质相当于当时中心聚落周边的农村基层聚落,它们与中心聚落的间距一般不会超过半日行程。(70)所以,

、雷二地,大致可等同于其上级中心聚落商。由此,商邑与乐、杞、索三地的行程关系就非常清晰了。

       春秋时期的鄣,属《汉书·地理志》之东平国,据《水经注·汶水》记载,汶水“西南过东平章县南”,(71)可见鄣位于汶水之北岸,大体相当于今东平县接山镇鄣城村一带。(72)从鄣到乐(今济南历城附近)直线距离为90公里,实际距离当然会更长一些。而这一泰山以西区域,其地貌属于山前平原与河流冲积平原,以地势平缓见著,颇适合车马行进,故以日行40公里的速度,在三天之内抵达应该是比较轻松的。同时,鄣与东边的杞(大致在今新泰西境)差不多有60公里距离,该区域为东高西低的平原地带,故从东面的杞地出发,沿着汶水顺势而下,一天时间大概便可抵达鄣邑所统辖区域的东境。鄣邑距其西南方向的索(今兖州嵫山一带),大概有30多公里路程。这与卜辞所揭示的商、乐、索、杞四地间的里程关系基本符合。由此足见,将征人方卜辞中的经由地商邑,与汶水下游中段北岸的鄣地相联系,可能是一种比较稳妥的选择。

       再则,商、鄣二字古音相通,古文献中有其例证,如“蔏

”又作“章

”或“蔁柳”,(73)故读商为鄣或读鄣为商均无问题。先秦鲁国辖境古称“商奄”(或“商盖”)之地,其中曲阜称奄,而商之所指亦当在鲁国境内,鄣恰恰位于曲阜之北、泰山以南,与“商”之称,亦相契合。

       倘若征人方卜辞之商邑即《春秋》鄣地之说不误,那么附属于商的

、雷、季(?)三邑有可能就在它的东面,(74)今暂将之标注在春秋时期的讙地附近。距商半日行程的

,其地望亦基本可以求得:它应坐落在以鄣邑为中心、以20公里左右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周范围内。而从商(滳)、

、盂三地间的方位关系判断,

当在商邑之北、盂地之南,也即汶水下游北岸一带,基本处于春秋时期“汶阳之田”的区域范围。它和鲁北澅地,一南一北,隔原山相望,与《屯南》2739

、澅对贞卜选适相吻合。至于滳水,极有可能是汶水流经商邑段的古称。也正是由于征人方卜辞所记商地与乐、杞、索间的里程关系的确定,故影响学界已久的、以征人方途经地商邑为立论依据的河南商丘说,自然失去其合理性。(75)

       总之,晚商田猎卜辞中的盂与

,基本坐落在今汶水流域范围内,其中盂地在泰山山脉东南麓的汶水上游一带,比较接近于“龟阴之田”,而

地则在汶水下游北岸“汶阳之田”附近。这一区域,恰恰就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主要田猎与农作混合区,据《春秋》经传记载,鲁国的苑囿与具体田猎活动,多在该区域内举行,亦可视作一种历史惯性。既然田猎地盂在泰山东南麓,所以,以之为中心的商末田猎区,自然亦在泰山周边,我们暂以“泰山田猎区”称之。

       三、《春秋》经传蒯聩“献盂于齐”与郑国“泰山之祊”

       据《左传》定公十四年记载,卫太子蒯聩将卫国的盂邑献给齐国。这个盂邑究竟位于何处,它与晚商田猎卜辞盂地之关系又怎样,此类问题,颇值得探讨。《左传》定公十四年载: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范氏故也。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太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太子羞之,谓戏阳遬曰:“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顾乃杀之。”遬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太子,太子三顾,遬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太子奔宋,尽逐其党。

       蒯聩与南子及卫灵公的反目,乃春秋晚期卫国政治陷入动荡的一个重要引子。更可关注的是蒯聩所献之盂的具体地望,及其与卜辞盂地的关系。杜注云:“盂,邑名也。就会献之,故自卫行而过宋野。”(76)卫有属邑日盂,是确凿无疑的事实,否则蒯聩无从献之于齐。但盂邑之地望不太可能在卫国以西、成周以北位于苏氏采邑区附近的温县一带。因为河内地区既不属于卫国封疆范围,又远离济水以东的齐国,蒯聩若将别人家的土地(如周、晋、郑或苏氏)献给齐国,不免荒唐。同时,即便卫实有其地,齐国将一块远离本土的“飞地”要来何用,意义何在,等等,恐均费思量。所以,卫盂应在其他区域找寻。曾有学者以河南濮阳敛盂之地当之,(77)并生发“濮阳田猎区”说。(78)在我们看来,也存在无法解说的疑窦。敛盂乃卫国腹地,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卫国将敛盂献给齐国,恐怕很难想象。而且该地同样与齐悬隔,对于这样一块土地,诚不知齐要之何益。旧说中可以注意的是江永之说,他认为蒯聩所献之盂“盖卫东境之邑”。(78)春秋时期卫、齐基本以古济水为界,卫之东境,临近齐之西境,这当然要比沁阳之邘或濮阳敛盂等说合理许多。不过,卫东境之说也仅是一种相对合理的推测,今人无法在相关文献中找到可以使之坐实的线索。故此,我们不得不更弦易辙,希望能从周代天子巡狩、诸侯助祭而受“汤沐之邑”的古制中,找寻到相应蛛丝马迹。

       《春秋》经传中有几条涉及鲁、郑互易田邑的文字记录,其辞曰:

       (1)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春秋经》隐公八年)

       (2)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左传》隐公八年)

       (3)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春秋经》桓公元年)

       (4)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左传》桓公元年)

       以上便是发生在春秋早期的郑以泰山之祊田交换鲁国在许之田这一著名历史事件的前后经过。杜注云:“祊,郑祀泰山之邑,在琅琊费县东南。”(80)祊是否真的位于费县东南问题自然值得再考察,对此后文再作讨论。但毋庸置疑,郑国在远离本土的泰山之下,曾拥有一片以祊为名的土地,主要是用于协助周天子祭祀泰山。祊字《公羊传》、《谷梁传》均作邴,音近假借故耳。《公羊传》云:“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虽说我们无法确定西周时期是否有“汤沐邑”之专名,但郑之祊田,其性质如同战国秦汉习见之汤沐邑,则是确乎其然的事实。诚如《公羊传》所言,“诸侯皆有汤沐之邑”,除郑国而外,作为燕国始封君的召公奭,在泰山脚下似同样领有用于助祭天子的汤沐之邑。例如周初大保簋铭文有云:“王伐录子圣,謯厥反,王降征命于大保,大保克敬亡遣,王侃大保,锡休榆土,用兹彝对命。”(《集成》4140)所谓“锡休榆土”,即是将榆地赏赐给太保召公奭。大保簋乃著名的“梁山七器”之一,据传出自山东梁山。众所周知,召公奭之封国在燕(今北京琉璃河一带),实际则由长子燕侯克代父就封,而召公本人则留在京畿辅佐成王,其以召为氏的一支,则主要活跃在宗周、岐周与成周地区。(81)出自召公的燕、召二氏,其封邑、采地及相应的族居地均去山东梁山甚远,所以,大保诸器何以出在山东梁山一带,颇费思量。至于榆土安在,学界更是缺乏合理明晰的解释。如今若能从协助周天子祭祀泰山所需的“汤沐之邑”之角度加以考虑,并能证明榆地在泰山周边,则一切疑点似可涣然冰释。

       众所周知,今美国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布伦戴奇藏品中有著名的商代末年的小臣俞犀尊,亦属“梁山七器”之一种,其铭文曰:“丁巳,王省夒、京,王锡小臣俞夒贝,唯王来征人方,唯王十祀又五肜日。”(《集成》5990)器主“小臣俞”之名,很值得关注,其含义如同大家所熟悉的卜辞与商金文中的“小臣醜”、“田告”、“寝鱼”之属,其中“小臣”、“田”与“寝”为官职(或身份),“俞”、“醜”、“告”与“鱼”乃国族名,与周人不同,商人的习惯是将官职(或身份)与国族名结合在一起,用于指称该国族之首领。(82)上引铭文所载商王巡视夒、京之事件,乃商末第二次征人方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小臣俞被赏赐,大概是他作为陪同人员一起巡查了夒、京,甚至参与了第二次征人方的军事活动。更为关键的是,俞国族的器物与大保诸器同出一地,由此大致可以断定,商末俞国族的主要活动区域就是召公所受之榆土,其地望可能就在今梁山县左近。这与田猎卜辞中习见的与盂、丧诸地经常处于对贞卜选关系的榆地,在地望上比较契合。所以,卜辞榆地恐怕与商末俞国族有着内在关联。既然太保簋与小臣俞犀尊为同出之物,故可推测,“锡休榆土”,就是在周初荡灭录子圣之后,成王将原属俞国族的土地赏赐给了召公奭,以作燕召宗族助祭泰山之需。

       若将目光下移,并与东周以降的史料作进一步结合,则榆之地望或可基本坐实。我们认为,卜辞与商周之际金文中的榆地,或即清华简《系年》第20章“晋师

长城句俞之门”中的句俞。《后汉书·章帝纪》云:元和二年二月“己未,凤皇集肥城”,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83)上古窳、榆均属喻纽,其韵部一在鱼部,一在侯部,鱼、侯可旁转,二字古音极近,具备相互通假之条件,文献中亦有从俞之字多与窳字通用的具体例证。而泰山脚下的肥城句窳亭在地望上也与齐长城“句俞之门”相对契合。所以,田猎卜辞榆地与商周金文榆土,似应位于泰山南麓的肥城句窳亭一带。

       召公奭在泰山脚下拥有一块土地,其家族重器又出土在山东梁山附近,说明其族中的一支亦曾在泰山脚下活动。这一看似奇异的现象,若从诸侯助祭所赐汤沐邑的角度加以解释,则显得顺理成章。

       不唯郑、燕如此,据文献记载,卫国在泰山脚下亦拥有自己的“汤沐邑”,即“相土之东都”。如《左传》定公四年:“分康叔以大路……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竞;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为卫国南北边界,殆用于概括卫之疆域四至。“有阎之土”,杜注以为“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其性质等同于当时鲁国之许田。“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一句,杜氏注云:“为汤沐邑,王东巡守,以助祭泰山。”(84)相土之东都,在今泰山附近,(85)而卫国以之为汤沐邑,以助祭泰山之用,故其性质与郑所拥有的泰山祊田及燕召之榆土类似。郑国由于其祊田远离本土,不便管理,又碍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观念,所以“以璧假许田”,用变通的办法与鲁国朝宿邑之许田作了交换。但卫国在东岳泰山脚下的汤沐邑最后归哪国所有,表面上看,像《春秋》经传等典籍中似乎没有明晰交代,不过若将各种线索综合起来推断,蒯聩所献之盂,极有可能就是卫国当年“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蔸”的汤沐邑,它远离卫国本土。因为春秋晚期四方诸侯会同天子巡狩助祭之制早已不存,而盂邑近齐,于卫言之,形同鸡肋,于是干脆把它献给齐国。此举既可取悦强齐,又可卸去自身包袱,可谓一举两得。

       如果说卫盂坐落在泰山脚下的“相土之东都”范围内,则它与田猎卜辞盂地的关系就比较清楚了,今基本可以认定,二者是一非二,宛如召公之榆土即卜辞之榆地一般,并非简单的异地、异代同名现象的体现。

       最后,我们再来谈谈郑国祊田的地望问题。据杜注所云,祊在琅琊费县东南。是说多为后人所继承。按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标注点来测量,祊与泰山间的直线距离大致在140公里左右,其地相去泰山实在过远,若以此地为郑之汤沐邑以助祭泰山,恐怕有些不近事理。再则《左传》“泰山之祊田”之辞,似应理解为祊在泰山附近,从后世行政区划看,费县通常隶属东海郡或琅琊郡,而行政区划恰恰多是以自然地理为基础的,所以杜氏之说不无疑问。有鉴于此,我们在此提出一种新想法,供学界同行批判之用。我们的意见是,郑之祊田极有可能与田猎卜辞

地有关。要证成此说,就得从

字的形构、读音等基本问题谈起。

       卜辞中的

字,其形构过去甚至被错误地分析为从声、从戉、从亥而隶定作

,认为从亥得声而可读作欬(86)或郂。(87)可是我们在核对相关拓片资料后并没有发现有从亥之例,此字从方乃是确凿无疑的事实,(88)唯其写法有繁简之别,且存在由于同义换旁而造成的异体,诸字形间的相互关系,尚须简单阐述。

       根据对相关卜辞内容的比勘,

字在殷商时期大体有五种写法:

       其一为从声(名词“磬”之初文)、从戉、从方的

(《屯南》2726)、

(《合集》37416)之形,有时候也会在戉上增饰一小短划而作

(《屯南》607),这一类字形在卜辞中最为习见,似可视作

字之通行体。

       其二则从声、从殳、从方而作

(《合集》28894),隶定作

,乃第一形之变体。(89)从殳与从戉,在古文字阶段属同义换旁,故一、二两形并无本质区别。

       其三作

(《合集》29343),严格按字形隶定,当作

,但所从之石实乃声之简易写法,也即代表石磬所系之绳索的相关笔画被省略,故其形构应分析为从声从戉,可隶定为

字的第一种写法,其实是在第三形的基础上添加方字而成。

       其四作

(《合集》37727),从声从殳,可隶定为殸。此于第三形而言,亦属同义换旁。三与四形之关系,恰好与一、二两形互为对应。

       其五为反书,作

(《合集》28310)之形,基本结构还是从声从方,当隶定作

,此可视为第一形之省构。

       从以上五种写法及各自的使用频度判断,其相互间的关系似可如此归纳:

字之初文,其后则添加“方”而作

形,成为该字之通行体;

亦可省去所从之戉而简写作

;因为同义换旁,故

亦可写作殸,该形构添加“方”则为

。而从文字发展史看,

属形声字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也就是说,该字所从之方实为后来添加的声符,用以标注字音。

之初文,尽管可以偶尔从殳而写作殸,但其词义与磬字有别,以钺击磬,断非奏乐行为。

       由此说来,

、祊二字均是以“方”为谐声偏旁,故存在互通之可能。既然田猎卜辞中的

地坐落在“汶阳之田”一带,故说它是“泰山之祊”,还算合适。

       周王室东迁后,王朝实力就此凋零,实际地位几与当时二等诸侯国相当,对四方的掌控早已无从谈起,像周郑交质、天王狩河阳之类的丧尽天子颜面的事情不时发生。西周时期所曾实施的、体现王朝权力与实力的巡狩之制,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故与巡狩制相关联的诸侯助祭制度,亦渐次泯灭,各国诸侯在泰山脚下的汤沐邑,失去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在疆域意识渐次萌芽的春秋时期,此等飞地形同鸡肋。所以各国纷纷想出各种办法以卸去包袱:郑国的祊田由于坐落于汶水北岸,与鲁境毗邻,于是干脆与鲁国的许田作了交换,各取所需,结果也算完满。卫国的盂田,因处于泰山脚下的汶水上游一带,临近齐境,为取悦强齐,卫太子蒯聩把它献给齐国,以换取政治庇护。至于燕之榆田,究竟是怎样落入齐国的管控之中,目前尚无头绪可言。好在尚有“梁山七器”在,为今人留下了思索与探讨的空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田猎卜辞中的盂、

二地均位于汶水流域,其中盂地坐落于汶水之上游,大致在泰山山脉东南麓的“龟阴之田”一带,而

则在汶水下游“汶阳之田”附近,与其南面或西南面的商地,仅隔半日之行程(20公里左右)。

       征人方卜辞中的商地,殆即《春秋》经传中的鄣邑。该地位于汶水下游北岸,北距乐地(即济南历城)有三天路程(90公里以上),与东面的杞(今新泰东境)相距60公里左右,而距西南方向的索(兖州一带)有30多公里路程,一日之内便可抵达;而商的鄙属之邑

、雷与季(?),似分布在商邑之东。所以,征人方途经地商与河南的商丘或安阳均无关系。著名的丧地,位于鲁北,临近淄水流域,西距乐地一日,东北去澅(临淄西境)殆亦为一日,距离汶水上游的盂,同样仅有一天行程,差不多是在今山东章丘以南或东南一带。至于宫地,则可能在今淄博临淄区。这些地名对于卜辞地理之研究,当具有重要的坐标点作用,于进一步考察其他相关卜辞地名,亦有助益。

       《春秋》经传中提到的蒯聩“献盂于齐”之盂,殆即田猎卜辞中的盂地。而郑国“泰山之祊”,或乃卜辞

地。前者近齐,后者毗鲁,其性质属周代诸侯国的汤沐邑。与盂、祊性质类似的还有周初燕召所受之榆土,它与田猎卜辞榆地似一脉相承,也与战国齐长城“句俞之门”关系密切,大致当位于今泰山南麓的肥城句窳亭一带。

       商周时期一般的行军速度殆在每日40公里左右。战国以降所提出的“师日行三十里”之说,似不能作为商周地理地望的估算依据。著名的“沁阳田猎区”说不可尽信,真正的商末田猎区似在东土,目前看来基本是在以泰山为中心,以古济水、汶水、淄水与渤海为四至的范围之内,今姑且称之为“泰山田猎区”。

       注释:

       ①陈炜湛:《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页。

       ②李学勤的卜辞地理研究体系中有“盂区”之目,具体包括盂、

、噩(即“丧”)、榆、宫、向、囚(即“因”)七地,参见氏著:《殷代地理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23页。岛邦男则认为,榆、丧、盂、宫四地是商代田猎区的中心,参见氏著:《殷墟卜辞研究》,濮茅左、顾传良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17页。这些说法均符合卜辞材料所反映的史实,故田猎点盂、

之地望问题,乃构建商代田猎地理、交通地理的重要坐标。

       ③王国维:《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观堂集林(附别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54页。

       ④郭沫若:《卜辞通纂·序》,《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3~14页。

       ⑤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55~264页。

       ⑥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第7页。

       ⑦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533~534页。

       ⑧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桑》,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5~77页。

       ⑨参见郑杰祥:《商代地理概论》,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22~123页。

       ⑩郭沫若:《卜辞通纂·序》,《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册,第13页。

       (11)郭沫若:《卜辞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册,第488页。

       (12)王国维:《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观堂集林(附别集)》,第1154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滕州前掌大墓地》上册,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303页。

       (14)王恩田:《人方位置与征人方路线新证》,张永山主编:《胡厚宣先生纪念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04~116页;李学勤:《论新出现的一片征人方卜辞》,《殷都学刊》2005年第1期;李学勤:《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

       (15)如《合集》37620记录商王戊戌田雍、辛丑田丧。

       (16)如《甲骨拼合集》56云:“[丁]亥卜,王贞:弜弗其以雍眔奠。四月。”

       (17)“商贞”二字据本版乙卯、丙辰二条与后引《合集》36751癸巳、甲午二条以及《合集》37434戊午、已未二条卜辞辞例、内容补。

       (18)按:“田”后之字笔画不甚清晰,但其左边所从与

(殸,《合集》37727)字所从之声(磬之初文)笔意颇为相近,右边则呈又(手)或殳形,蔡哲茂摹本作

,隶定作殸。(参见氏著:《甲骨缀合续集》(以下简称《缀续》),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4年,第30、173页)是说可从,且该字实乃

字初文之一种,当读为祊,理由详后。

       (19)孙亚冰、林欢:《商代地理与方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83~384页。辞序依孙亚冰重缀读。按:本组卜辞所涉及的两个“京”字旧多释为“亳”,但该字形构与卜辞习见之亳字形不类,当依新见东周文字资料改释为京,其地或即山东平阴、肥城一带之京兹。鸿地或即《春秋经》昭公八年“秋蒐于红”之红,在今泰安境内。对此,将有《卜辞京鸿地望考》一文作专门论述。

       (20)参见《合集》36442与36486。

       (21)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5年,第261~290页。

       (22)郭沫若:《卜辞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册,第463页。

       (23)董作宾:《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751页。

       (24)董作宾:《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751页。

       (25)即大致认为丧、敦在河南商丘东北,兮在商丘西北,

在商丘以南的淮河北岸,而彻则介于与商丘之间。参见氏著《殷历谱》第754页所附“帝辛征人方往返路线略图”。

       (26)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第714~719页。

       (27)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第18页。

       (28)据鄢国盛考证,卜辞中并无淮夷的记载,其说可信。参见氏著:《“卜辞淮夷说”商兑》,《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29)董作宾:《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751~752页。按:于省吾亦曾言,“商王游畋往往在鲁东一带”。(参见氏著:《甲骨文字释林·释勺、凫、倗》,第376页)

       (30)李学勤似已放弃沁阳说,从其最近系列文章如《论新出现的一片征人方卜辞》、《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等看,已然将目光转向东土。至于放弃旧说的根本原因,应在于卜辞人方的地理位置位于殷东,而卜辞田猎地名恰与征人方经由地多有重合。

       (31)据卜辞记载,殷商时期还有一个“盂方”,但盂方与盂地是怎样的关系,容另作专文讨论,此暂不赘。

       (32)刘义峰:《无名组卜辞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第272页。

       (33)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第261~290页。

       (34)董作宾:《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751页。

       (35)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7页。

       (36)郦道元著,王先谦校:《合校水经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00页。

       (37)泷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台北:宏业书局有限公司,1994年,第973页。

       (38)王恩田:《甲骨文中的济南和趵突泉》,《济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刘桓:《补释甲骨文寻、瞑二字并释“降永”》,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古文字研究》第29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33页。

       (39)卜辞“

”字有形声字及会意兼形声两说,今取形声之说而读作“雩”,即《礼记·月令》郑注“吁嗟求雨之祭”之谓。(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1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07年,第5册,第316页)

       (40)陈絜:《鄩氏诸器铭文及其相关历史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2009年第2期。

       (41)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8,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143页。

       (42)关于商周“鲁道”问题,我们另有《商周“鲁道”初探》一文作专门论述,此暂不赘。

       (43)邵望平:《商王朝东土的夷商融合》,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4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5~103页。

       (44)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观堂集林(附别集)》,第515~516页。

       (45)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第261~290页。

       (46)李学勤:《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按:关于有条氏的活动区域,学界亦有争议,如方辉在《从考古发现谈商代末年的征夷方》(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1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一文中指出当在鲁北邹平一带。其说似有一定合理性。但考虑到有条氏乃“殷民六族”之一,入周后成为鲁国附属民,故其活动区域当在泰山以南鲁国辖境之内寻找,若将之放在汶水上游地区,似更接近史实。

       (47)魏成敏、朱玉德:《山东临淄新发现的战国齐量》,《考古》1996年第1期。

       (48)《汉书》卷72《王吉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058页。

       (49)郑玄笺,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卷1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册,第578页。

       (50)《史记》卷65《孙子吴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164页。

       (51)松丸道雄:《殷墟卜辭中の田獵地につぃて—殷代國家構造研究のために一》,《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31冊,東京: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1963年,第72~108頁。

       (52)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319页。

       (53)《史记》卷32《齐太公世家》,第1485~1486页。

       (5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9~290页。

       (55)《史记·周本纪》:“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史记》卷4《周本纪》,第122页)又利簋铭文有云:“珷(武王)征商,唯甲子朝。”(《集成》4131)

       (56)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第261~290页。

       (57)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103页。

       (58)郦道元著,王先谦校:《合校水经注》,第374页。

       (59)《春秋经》庄公三十年:“公及齐侯遇于鲁济。”杜注:济水“在鲁界为鲁济。”(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10,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179页)

       (60)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三种》,第334页。

       (61)董作宾:《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752页;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258、306页;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第689~691页。

       (62)王恩田:《人方位置与征人方路线新证》,张永山主编:《胡厚宣先生纪念文集》,第105~106页。

       (63)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第261~290页。

       (64)郭克煜等:《索氏器的发现及其重要意义》,《文物》1990年第7期。

       (65)杞在新泰境内最早由清儒许瀚提出。参见吴式芬:《攈古录金文》卷2,杭州:西泠印社,1913年,第47~50页。

       (66)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第84~92页。

       (67)王恩田:《甲骨文中的济南和趵突泉》,《济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刘桓:《补释甲骨文寻、瞑二字并释“降永”》,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古文字研究》第29辑,第133页。

       (68)陈絜:《鄩氏诸器铭文及其相关历史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2009年第2期。

       (69)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第58页;裘锡圭:《谈谈古文字资料对古汉语研究的重要性》,《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5页。

       (70)陈絜:《周代农村基层聚落初探》,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6~115页。另参见中美洹河流域考古队:《洹河流域区域考古研究初步报告》,《考古》1998年第10期。

       (71)郦道元著,王先谦校:《合校水经注》,第374页。

       (72)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春秋图”,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26~27页。

       (73)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14页。

       (74)据《合集》6057等卜辞材料,殷商的所谓“鄙”往往分布在中心聚落的东西两面,但“南鄙”、“北鄙”之辞却是从未出现。(参见陈絜:《周代农村基层聚落初探》,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第106~108页)若将这三个鄙属之邑尤其是

地放在商邑之东,则由杞至

,自可一日抵达。

       (75)按:今河南商丘距济南历城的直线距离为280公里,实际距离当然更远,以先秦时期的交通条件,欲在三天内抵达,其难度很大。可见,商丘说成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76)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5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984页。

       (77)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卷28,台北:天工书局,1998年,第1867页;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第80页。

       (78)郑杰祥:《商代地理概论》,第103~104页。

       (79)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卷4,阮元编:《清经解》卷254,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8年,第2册,第255页。

       (80)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72页。

       (81)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393页;陈絜:《琱生诸器铭文综合研究》,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第94页。

       (82)裘锡圭:《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348~349页;陈絜:《商周姓氏制度研究》,第155~170页。

       (83)《后汉书》卷3《章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53页。

       (84)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5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948页。

       (85)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观堂集林(附别集)》,第515~516页。

       (86)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三种》,第501页。

       (87)陈邦福:《殷契琐言》,1934年石印本,第5页;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第4430页。

       (88)按:该字李学勤即隶定作

,详见氏著:《殷代地理简论》,第25页。

       (89)按:《屯南》2726

对贞,而《合集》28894则

对贞,两组卜辞性质完全相同,可见

实为异体字,也即从戉、从殳的同义换旁。其关系恰好与

、殸互为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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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狩猎区”与商代晚期东土地理--以“流行”与“{K21AA237.jpg}”土地调查为中心_沁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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