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与效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产权经济学之不同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产权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产权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与中心,但产权改革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其目的与归宿在于提高经济效率。那么产权与效率究竟存在什么关系,我们必须在理论上加以弄清。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产权经济学之不同角度,对产权与效率的关系作一点理论上的探讨与概述,以供产权改革作参考。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产权与效率的分析
(一)产权是生产效率的最一般条件和基本要素
效率是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们以一定的生产方式结合起来改造自然和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因此,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既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又要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而所有制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所以所有制关系是人们进行社会生产的前提与最一般条件。
必须指出,所有制关系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必须通过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产权关系来体现或展开。因为,1、 任何生产资料所有制都不是抽象的概念与法律宣言,它必须由具体内容构成。这些具体内容就是对生产资料的各项权利的制度,即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具体化,是所有制的具体内容。2、 人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拥有生产资料的目的在于使它增值。但是这种目的不能通过所有制性质的界定来实现。所有制性质只是从根本上界定了利益关系,为社会生产的目的提供了前提。这就决定了所有制关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物质利益关系即产权关系。生产资料必须在经营过程中通过讲求效率、发展生产力来实现增值。为了经营有效,不同产权主体就必须有明确的权、责、利,做到各行其权,各负其责,各得其利。 3、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效率的提高必须通过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有效运作来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制度保证和对经济运行的管理不可能直接依靠所有制性质,而必须依靠产权规则。因此,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生产力,必须寻找到建立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否则,所有制对生产力的作用会落空。
由此可见,所有制关系从根本原则界定了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为人们从事社会生产提供了前提与基础,而产权关系更具体地规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的利益关系,为生产活动界定了明确的责、权、利关系,从而为效率提高,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更具体的制度保证。
(二)产权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产权制度下的生产效率是不同的
马恩认为,随着经济关系的变迁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产权关系也在不断变化与发展。不同的社会生产和经济运行,要求有不同的产权制度与之相适应。而不同的产权制度规定、制约、影响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社会生产的性质与目的以及社会经济运行的特征和效率。
1、自然经济下的产权制度,从根本上讲, 是不利于效率提高和生产力发展
马克思研究了三种自然经济下的历史产权形式:其一是原始的土地财产。在这种历史状态下,共同体把自然的生产条件看作是自己的财产。马克思在研究中发现,财产不是单个人的产物,而是一定共同体的产物。对任何共同体及其成员来说,土地都是外在的生产条件。马克思说:“这种所有制的原始形式,本身就是直接的公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1页。)其二是劳动工具所有权, 劳动者成为劳动工具所有者。构成财产的要素已经从自然存在的要素发展成为劳动生产的要素。工具是劳动的产物,工具所有权意味着劳动生产物成为财产。劳动主体不仅是劳动工具的所有者,而且原料与生活资料也是他自己的财产。马克思说“这是第二种历史状态,它按其本性只有作为第一种状态的对立物,或者可以说,同时作为已经改变的第一种状态的补充物,才能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1页。)其三是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在这种状态下, 劳动者只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生活资料表现为劳动主体的自然条件。土地和劳动工具都不归劳动者所有,甚至劳动者本身也不归劳动者所有。
财产权的这三种历史形式一方面与不同的劳动方式相适应,第一种产权历史形式是原始社会的共同协作劳动方式的产权制度形式;第二种产权历史形式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个体劳动的产权制度形式;第三种产权历史形式“实质上是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公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502页。)另一方面, 这三种古代社会产权制度有其共同的特点,即对应的社会形态,根据马克思的三社会形态发展理论,是“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经济形态,其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在这三种社会经济形态下,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所以不论是原始共同体的共有产权,还是奴隶、封建社会的国有产权与私有产权,都不是纯经济性质的,而是与各种自然的、政治的因素掺揉在一起,表现为各种统治与从属的关系,是不能自由运行的产权关系。
这种不自由的,带有依附、从属特征的产权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与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作为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在这种产权关系下是缺乏自由,平等,没有获得独立性,因而其生产能力不可能有大发展。在自然经济中,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表现为“人的依赖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人的状态表现为双重特征:社会联系的直接性与个体缺乏独立性。虽然社会联系没有同个人相分离,成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异己力量,但是每个人都是一定狭隘人群的附属物,个体没有独立、自由,并且,生产、生活活动以社会共同体为单位,由此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共同体的功能,反过来又限制了个体的独立性。因此在这种社会关系下,人的发展总是畸形的,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单个人很难有独立自由的发展,这样就决定了在人的依赖关系这种社会形态中,“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另一方面, 在自然经济中,所有制形式表现为生产力的预先存在的限制。在自然经济中,个人只有以共同体组织为媒体才能占有基本生产资料,而共同体组织又以相对稳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基础,一旦生产越出一定限度,原来的社会组织就会瓦解。自然经济的这一性质,不利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与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自然经济的生产尺度是生产者的直接需要量,消费需要的范围、内容总是固定的、有限的。这种特点决定了社会只求维持原始的简单再生产,而不在乎变革技术基础,提高生产效率,进行扩大再生产。由此致使社会经济处于相对停滞状态。
2、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产权关系既会刺激生产率的大提高与生产力的大发展,又会限制生产率的提高并造成生产力的大破坏
在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下,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刺激生产力的大发展。因为,其一,资本主义产权关系尽管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产权关系,但相对于以往社会的产权关系而言,它在流通领域是取得了表面的平等形式。无论是商品市场或劳动力市场,交换的主体彼此作为身分平等的所有者发生关系,双方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消除了非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这在客观上解放了劳动者。同时,劳动者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有较明确的产权收益形式——工资,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权界区明晰,使外部性内部化,由此也激励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其二,从生产与再生产领域来看,则在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作用下,资本所有权规律将会由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占有权规律。在资本占有权规律作用下,资本所有权不仅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且转化为日益扩大地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由此决定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与决定动机”(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72页。)。在剩余价值规律的内在驱动与市场自由竞争规律的外在驱动下,资本通过延长工作日,加强劳动强度等手段榨取工人的绝对剩余价值,通过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劳动力的价值,来榨取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这两种基本方法,比已往任何生产方式,都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样,在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下,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和已往的任何社会相比,它的历史使命是无所顾虑地按照几何级数推动人类劳动的生产率的发展。由于资本占有规律的驱使,使资本具有无限发展生产力的趋势,从而创造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生产力。
另一方面,在资本所有权下,它所推动的效率提高与生产力的发展是有限度的。首先,就人的解放来讲,只具有相对的形式意义。诚然在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下,个人摆脱了自然发生的和传统的社会联系,摆脱了对直接共同体的归属关系,由此获得了形式上的独立性与自由性,但是,在此产权关系下,广大劳动者仍然要受到物化的社会关系的摆布,处于物的统治之下,而且,由于资本主义的产权关系,又把这种物的依赖关系弄到了极端,由商品拜物教发展到货币拜物再发展到资本拜物教。这种物统治人的社会必然产生劳动异化,兼之,致使劳动者趋于“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必然致使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不可能彻底独立、自由与解放。由此也决定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有限度的。其次,资本所推动的生产效率与生产力发展要受到价值形式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的无限性受到消费的有限性的限制。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但是在生产扩大过程中,导致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剥削程度的加强,又会致使劳动人民的购买力比之于生产的增长而相对缩小。第二,价值生产受到价值实现的限制。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其生产的目的在于价值增值,每一个资本家都不断创造出剩余价值,因而在交换总体上,就没有实现所有剩余价值的对等物。资本自身为生产所设置的界限,是资本消极的、保守的一面,它表明资本仅仅是生产发展的一种历史形式,它只能允许生产效率与生产力在一定范围内运动。最后,资本主义产权制度的效率是历史性的。因为资本主义的产权关系,内孕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由于这个内在矛盾的作用,打破了资本主义生产客观上所要求的各种比例关系,从而使“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理智总是事后才起作用,因此可能并且必然不断发生巨大的紊乱。(注: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350页。)所以,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也是这个生产方式的根本症结所在。
3、共产主义的公有制是彻底解放生产力, 大大提高生产效率的根本保障与物质基础
马恩认为共产主义实行公有制,可以解放劳动与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其主要理由有:
第一,消除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及其本质异化劳动,从而解放了劳动,使劳动者真正获得了全面自由的发展。马克思认为,私有产权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与非劳动者的对立,生产资料所有权成了对劳动者的劳动及其产品的无偿占有权。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是发达的私有财产,是私有财产发展的最高、最后的阶段,并认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现实表现形式,而异化劳动是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的本质,异化劳动的结果使得资本的所有者拥有对劳动及其劳动产品的支配权。既然如此,那么扬弃异化劳动的具体表现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消除了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则使劳动者可以消除异化劳动,消除社会关系的物化,摆脱物的依赖关系,从而可以形成一个能够支配自身生活的社会环境。这样可以使劳动者真正取得解放,实现全面自由的发展。不仅如此,由于共产主义把生产资料当作公共的财产,实行劳动者共同控制和所有,这样,消除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消除了生产资料财产意义上的排他性与受利性,从而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生产效率的提高注入生机和活力。
第二,可以使劳动的性质成为自由联合劳动。自由联合劳动不仅使劳动的目的为劳动者的自我兴趣所驱使,从而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而且自由联合劳动,有利于实现“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社会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则可以克服生产无政府状态对生产力所造成的种种破坏,从而减少物质资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最后,在自由联合劳动下,有利于消除制约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分工,从而可以加快人的智力与体力的提高,节约劳动时间,扩大自主活动时间。
第三,可以使生产目的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自然经济的生产目的是具体的使用价值,人们为生活而生产。商品经济的直接目的是抽象的交换价值,人们为发财致富而生产。未来的建立在财产公有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其经济运行的特征是时间经济,生产目的是使人们获得全面发展,使能力得到最充分合理的发挥。马克思指出:在这个阶段,“不依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绝对运动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6页。 )人的能力全面发展要以充足的自由时间为基础,时间是精神发展的空间。因此,以能力发展为目的的经济,也可以说是以生产和占有时间为目的经济。为此目的,则必然要讲求经济效率,因为一切经济效率最终都要表现在时间节约上。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节约劳动时间是共产主义社会首要的基本的经济规律。
(三)财产权利的统一和分离与经济效率
产权的统一和分离与效率有何关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一般来说,各种产权的权项统一于一个产权主体,是一种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产权模式,是不利于生产分工的发展与生产效率的提高。因为,这种产权模式导致了生产组织同血缘组织相重合,特别是同家庭相重合,所以它们往往孤立而分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十分狭窄,而且生产与消费直接相统一,再生产关系是封闭的,由此决定生产必然是低效率的。至于产权的分离与效率,则要分两种情况。其一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产权主体所拥有的产权与其自身的产权行使能力不对称所发生的分离,这种分离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自然意义的分离。如地主经济、亚细亚经济与土地国有制经济中的产权分离情况,即是这种意义上的分离。由于这种意义上的产权分离本质上仍然是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产权结构,而且在这种产权结构模式下,更有利于在产权中交杂各种非经济因素,更有利于强化人身依附关系,劳动者更难获得自由与独立。这样必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降低生产效率。其二,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原有产权主体的产权量及其对应的资产量与资产营运的起码规模的不适应产生的分离,这是一种随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细化而发生的产权分离。一般来讲,这种分离是有利于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效率的提高。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一个重点就是分析这种产权分离与效率的关系。
资本产权的分离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马克思的企业制度结构变迁理论之中。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社会化的程度与生产效率的提高,决定了企业制度结构由小变大,由简单到复杂,决定了企业资本产权结构由统一到分离的演变。具体说来,在简单协作与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力水平下,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单人业主制,企业的资本属于个别资本家所有,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由个别资本所控制,资本产权结构为所有权与使用权高度统一。当生产力水平发展到机器大工业阶段时,由于工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推动着生产的不断社会化与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由此改变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方式,推动企业组织形式由单人企业转向现代化股份制企业,企业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则由统一变为分离。另一方面,根据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认为,企业制度的演进,资本产权结构的变化,反过来,又会提高生产效率与生产力的发展。例如,在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一可以集中管理,把决策集中在公司手中,便于使生产和销售有序进行;二可以有利于资本所有者的财产监督,使资本增值;三可以理顺在资本上发生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产权配置合理。总之,有利于分工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另外,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股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易于筹集社会资本,由此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推进生产力的大飞跃。对此作用,马克思曾作了高度评价,他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历史较长范围较广的事业,要求在较长时间内预付较大量的货币资本。所以,这类领域里的生产取决于单个资本家拥有的货币资本的界限。这个限制被信用制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396页。)
除此之外,马克思还分析了劳动力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分离,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所有权与劳动力支配权(或使用权)的分离,一方面劳动者成了自由工人,拥有自己的劳动力所有权,相对奴隶制、封建制下的劳动者来讲,解除了各种人身依附关系,获得了相对的解放。生产力中的主体性要素的解放,必然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劳动者让渡劳动力支配权,有明显的市场价格——工资,市场价值的波动,劳动力供求变化所带来的竞争,在客观上也会促使工人素质的提高,劳动强度的增加以及劳动生产力的进步,由此也会带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解决了既要投资购买土地,又要投资经营土地的矛盾。而且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促进了租地农场主改进农业技术和农场经营管理,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二、西方产权经济学对产权与效率的分析
(一)产权与效率是西方产权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或效率问题是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不过新古典经济学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中即是在撇开交易费用的基础上来研究经济效率。但是,撇开交易费用,我们就很难理解现实交易过程与市场运作。因为任何一项经济交易的达成,都需要进行和约的议定,对和约执行的监督、讨价还价以及了解有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与需求的信息,等等。这些费用不仅存在,而且有时会高到使交易无法达成。
为此,产权经济学放松其新古典的基本假设,即在给定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来研究效率。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意义或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所在,就是运用交易费用这一基本分析工具,使经济分析深入到生产的制度结构,这种分析指向必然以对产权的探讨为中心。事实上,产权与交易费用互为因果,密不可分。因为物的交易,实质上是产权的产易,任何物品的交换价值都取决于交易中所包含的产权束,由此导致资源中所包含的各种产权会进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注: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205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一定的制度安排由交易费用所决定,而交易费用反过来又被产权结构和性质所决定,一种产权一旦被交易费用所确定,产权结构就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形式、类别与量的大小。因此,产权结构是交易费用的载体和决定因素。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纳入主流分析模式之后,就必然将产权引入资源配置的理论分析,以产权来重新解释帕累托有效准则。这是产权经济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所以,产权学派的研究,正如配杰威齐和菲吕博腾所讲,其“中心任务是要表现产权的内容如何以特定的和可以预期的方式来影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的。”(注:R ·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204 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可以说,产权经济学的中心问题是分析产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关系,探讨不同的产权结构对收入—报酬制度及资源配置的影响。这一思想是源于科斯对外部经济的对策分析。依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单个经济单位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被看成等于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因此不会产生所谓的“外部经济影响”,但是,在实际经济中,这个假定往往不能成立。在某种场合下,某个人的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而在另外的一种场合下,某个人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的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
如何解决外部经济影响问题?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的经典之作中,认为在治理外部不经济问题上,是具有相互性,即为了避免甲对乙的损害,而采取传统的如何阻止甲的对策,其结果尽管可能使乙免遭损害,但却在阻止甲的同时,也可能使甲遭受损失。因此治理外部不经济问题,必须要解决的真正问题是:为了避免较严重的损害,我们应准许甲损害乙,还是准许乙损害甲。换言之,甲是否有权损害乙,或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提供赔偿(注:R·科斯、A·阿尔钦、D ·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4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这样, 科斯提出了权利的界定与权利的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为了阐述他的命题,科斯援引在两块相邻的地上,因养牛人的牛跑到农场主的地上去吃农作物而引起纠纷的例子加以说明。首先,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分别讨论了养牛人无权让牛群去吃农场主的麦子与有权让牛群吃麦子这两种情况,最后他得出结论,在有了对权利的最初界定后,参与谈判的双方就会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订立和约,找到使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和约安排,从而实现生产总产出最大。这说明,即使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它也只有对产权有明确的界定后,才能发挥作用。但这还只是科斯分析正交易费用经济的“一块垫脚石”。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不为零,科斯认为立法直接影响经济行为。这就可以通过改革立法确定的产权结构来降低交易的成本,提供市场效率。“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规定就对经济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注:R·科斯、A·阿尔钦、D ·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20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因此,科斯通过对交易法律制度前提的分析,重建了主流经济理论帕累托基准的约束条件,论证了产权结构与经济效率的内在联系,突出了产权制度对经济运作的重要性。
继科斯之后,产权经济学派的其他一些主要代表,围绕产权安排与效率作了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如登姆塞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中,将产权界定为人们如何受益与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由外部性引出。(注: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 97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新的产权的形成是相互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注: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100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可见,登姆塞茨是将产权与效率结合在一起来认识产权与产权的产生。阿尔钦、登姆塞茨在《产权:一个经典注释》和《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中,又进一步探讨了由私有产权、共有产权与国有产权所组成的产权结构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形式的企业内部产权结构与效率的关系。张五常在《私有产权与分成租佃》中,将产权方法应用于土地租约安排的分析,着力分析了土地产权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最后,配杰威齐和菲吕博腾在《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中,概括性地指出:产权学派的文章尽管在形式和内容上各异,但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强调了有关所有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的某些基本思想。(注:R·科斯、A·阿尔钦、D ·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201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在产权经济学的分析中,一个关键思想是“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因而对选择的决定是向决策者敞开的”(注: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203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由此看来,产权与效率是产权经济学的中心内容与核心问题。
2、产权效率功能的一般分析
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的效率功能主要有:
(1)引导人们实现外部经济内部化,减少资源浪费,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般来说,外部经济,不论是外部正效应还是外部负效应,都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为此,产权经济学主张要使外部性内部化。那么,怎样才能使外部性内部化呢?他们认为如果设置了明确的产权,则可以使外部性内部化。因为“产权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部化的激励”(注:R·科斯、A·阿尔钦、D ·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98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对外部负效应与正效应的任何界定,本质上都是对产权的界定。如果对造成外部成本或外部收益的行为主体,界定了明确的产权,即不存在产权残缺,则其外部成本或外部收益内在化了。
设置、明确产权使外部性内在化,可以提高效益。因为就外部成本内在化来说,则可以减少成本支付。产权明确了,经济活动的成本都由活动的主体自己承担,他就会尽量减少这种成本。钢厂如果没有排污权,必须支付成本进行环境净化,则钢厂会改进技术,减少排污,并力求降低净化环境的成本;如果处理环境污染的成本为周围居民和单位承担,则他们也会力求减少成本以净化环境,或力求使钢厂不排污。总之,不管产权配置给哪一方,都比没有产权设置更能节约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样外部收益的内化,则可以激励外部收益生产者的积极性,实现微观经济效益、宏观经济效益以及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从而增加社会福利总量,提高资源的社会配置效率。
(2)产权可以构建激励机制,提高经济行为主体的生产效率
产权本质上是在某种财产上发生的责、权、利的统一,所以它是一组界定人们如何受损或如何受益的权利束,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的社会工具。(注:R·科斯、 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参见:第97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正因如此,产权必然进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由此,产权制度的安排与变化,必然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而行为方式的改变,则会影响资源配置与产出构成。所以产权、经济行为与资源配置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联关系。
如果经济活动主体有了界限明确的产权,就意味着他在某些财产上有明确的责任,这就界定了他的行为选择集合,并且产权使其行为有了收益保证或稳定的收益预期,使其个人收益趋近社会效益,即与其努力程度相一致。这样,可以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搭便车”行为,从而对经济行为主体产生有效的激励(当然产权也会形成某种约束,然而约束实际上也是一种反面的激励)。有效的激励就是充分调动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而经济主体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启动,则意味着经济活动单位活力源泉的启动,这势必提高经济效率与经济绩效。举一反面例子来说,在我国,技术进步、知识增长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之所以远低于发达国家,其原因不完全是我国科技人员素质低,更重要的是我国在知识财产上,存在着严重的产权残缺,没有在全社会构建好技术外部效应内在化的有效激励机制。由此导致我国知识资源上低效配置与作用。
(3)产权可以通过减少不确定性来提高经济效率
人们在做出经济活动的决策时总会遇到复杂多变的环境。这给人们的选择与决策带来困难,并增加交易费用,甚至也会增加生产费用。为此,人们总是在通过各种途径与手段,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其中设置产权是一条减少不确定性的重要途径。诺斯说,“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注: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 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第4页,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一般而言,经济效率=f(经济收益,生产成本,交易成本), 即经济效率是经济收益,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等三元变量的函数。由于设置或明确产权,可以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并部分地降低了生产成本,由此可以提高经济效率。由此可得,在一般情况下,经济效率与产权设置、明确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这里隐含了产权运行存在正效率的假设前提。因为产权的设置与明确不是无成本的,它的运行也有一个效率问题。所以,严格讲来,当产权运行有效时,即产权运行收益大于无产权运行成本时,才会出现产权设置与明确和经济效率成正相关。
3、产权结构与效率关系之分析
西方产权经济学在探讨产权与效率的关系时,重点探讨了不同的产权结构与效率的关系。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1)企业产权结构与效率。科斯运用交易费用的分析工具, 研究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合理性在于节约交易费用。沿着科斯的分析,阿尔钦、登姆塞茨、威廉姆森、张五常等产权经济学家提出企业契约理论,认为契约的本质是“一系列和约的联结”。他们研究了企业内部的不同产权安排会产生不同的激励机制,由此则会影响企业的效率。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阿尔钦、艾尔奇安与登姆塞茨提出的团队生产理论。
企业产权结构的创新,尤其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创新,使经济生产与交易的权利结构变得更加复杂。由此阿尔钦、登姆塞茨等人通过分析得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和约结构。这种和约结构是适合于组织团队生产的基础。企业生产是一种协作群生产,即团队生产。所谓团队生产是一种联合投入与联合使用,它产出了一个比投入的分别使用所得出的产出总和更大的产出。由于团队生产至少包括两种投入,而团队生产函数不能视为单个要素投入的分生产函数之和,即说明很难确定单个生产成员对他们联合投入的产出所作出的贡献。所以,为了使团队生产能成为有效率的生产,必须在企业内部解决两个计量问题。其一是计量投入的生产力;其二是计算其报酬并使报酬等于其生产力。
另外,团队生产的更深一层的含义在于,生产过程中,会存在某些成员偷懒或追求休闲,而且他们的活动和行为会影响到协作群中的其他人的生产率。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如何给团队生产的成员支付报酬,才能与其生产率相一致,从而刺激其工作效率。对此,他们给出的答案是,从制度上将企业产权结构化,形成一个检查监督的结构,尤其是使某些人的职能专业化,专门从事监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工作绩效。为了克服监工与被监视者在动机和利益上的不一致,就要设法使监工的偷懒动机变得对自己没利,从而达到刺激相容性。他们提出让监工获得扣除工资之后的剩余部分就可以达到这个效果。总之,他们认为使团队生产有效的企业权利结构是由拥有私产的单干所有者所组成的合作生产和一个专门作为监督合作成员行为的团体所组成,这个团体拥有获得剩余报酬的权利,并有权在独立于其合作成员的情况下,与其中某些合作成员进行再谈判,它也可以将这些权利出售给其他团体或个人。
(2)宏观产权结构与效率。 这里的宏观产权结构主要是指所有权主体的宏观产权结构,即财产所有权掌握在范围多大的主体手里。登姆塞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认为产权的宏观结构由共有产权、私有产权和国家产权这三种形式组成。并认为,判定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它能否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比外部性较大的内在刺激。根据这一标准,他以土地这一财产为例,分析了不同产权结构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共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如果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督和谈判成本不为零,他在最大化地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所产生的成本就可能有部分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来承担。而且每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也无法排斥其他人来分享他努力的果实,所有成员要达成一个最优行动的谈判成本非常高,因而共有产权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在国有产权下,由于权利是由国家所选定的代理人来行使,作为权利的使用者,由于他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备充分权利,就使他对经济绩效和其他成员的监督的刺激减低,而国家对这些代理人进行充分监督的成本又很高,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其整体利益而偏离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因而它在选择代理人时也具有从政治利益而非经济利益考虑的倾向,因而国有产权的外部性也很大,相比之下,私有产权下,在私人作出这一行动时,他会考虑未来的收益与成本,并选择他认为能使他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来作出使用资源的安排,而且他为获取这些收益而付出的成本也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因此,在共有产权或国有产权下难以解决的许多外部性就在私有产权内被内部化了,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激励。
所以,登姆塞茨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只有私有产权才能完成推进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率这项不可或缺的任务。用他的话来说:如果个人占有土地,他将试图按未来的收益和成本来选择使其土地现值最大化。……实际上,土地的私有者是作为一个代理人行动的,他的财富依赖于他如何适当考虑现在和将来的竞争性要求。但是,在公有权的条件下没有代理人,而且在决定土地使用强度时,目前一代人的要求是由一股巨大的非经济力量决定的。(注:转引自:丹尼尔·W ·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第16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总之,西方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完全私有的财产权利制度是最有且唯一有效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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