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比较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论文,信息资源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中美两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发展
1.1 美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1975年,美国国会成立了联邦文书委员会。该委员会就联邦文书负担过重的问题进行了为期2年的调查研究后,先后向美国国会递交了37份报告[1]。受该委员会影响,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了旨在为联邦政府信息搜集、维护、使用和传递服务的《文书削减法》。首次在成文法规中提出了“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并且将记录管理的对象从记录扩展到文件、报告或记录中的信息。1985年底,美国联邦管理与预算局发布了A—130号通报,即《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该通报首次从政府角度将信息资源管理定义为“欲征服与信息相关的规划、预算、组织、指挥、培训和控制”,并且将信息资源的范围扩展到信息本身以及与信息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制定了许多更为完善和具体的信息政策。如2002年出台的《E-政府法案》,要求用Internet技术增强公民存取政府信息的能力,建立确保信息安全的政府信息管理体制。同时还提出在联邦管理和与预算局内设立电子政府办公室,并且将1996年成立的首席信息官委员会法定化。
1.2 中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政府逐步建立起了以机关文书为中心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2]。20世纪70年代后,我国开始关注计算机技术在政府部门的运用。1973年由原国家计委开始在经济管理领域使用计算机,并于1975年成功进行了全国工业、农业、基建、物资、财贸年报统计汇总工作,并于当年10月下发了《国家计委计算机中心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立一个以28个省、市、自治区为中心的全国计算机网。1980年到1984年利用计算机成功地进行了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1]。20世纪80年代初受西方信息革命的影响,政府开始越来越重视信息的重要作用。1984年在河北等省建立信息工作专门机构后,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建立信息专门机构。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建立了信息处,1986年成立了国家经济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和国家信息中心。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国家信息网络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信息数据库也有了很大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制定相应计划,加大网络技术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力度。1997、1998年是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2001年后掀起了“电子政务”建设热潮。
2 中美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比较
2.1 组织机构
从组织机构看,美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制主要分为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领导机构主要有首席信息官委员会、国会印刷联合委员会、联邦管理与预算局、电子政府办公室。职能部门主要包括政府印刷局、国家技术信息服务中心、版本图书馆、国会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等。各级政府部门设立CIO(首席信息经理)和信息资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各部门信息资源开发的规划、制造、发布、服务等工作。并且还在联邦财政部的管理和法规事务办公室下设置信息和法规事务办公室,负责监督、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从法律条款上对上述部门的具体工作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机构设置比较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政令统一。
1996年,我国成立了由20多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各地的信息化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是其办事机构,下设综合组、政策规划组、推广应用组、网络与信息安全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化的决策,起草相关政策法规,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整体规划,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化工作。2001年后,成立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取代了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职能。各省、市、自治区逐级设立信息中心、信息化领导办公室等专门机构。但是没有关于各部门职能的硬性法规政策规定,造成缺乏权威性的统一领导部门,无法实现对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有效组织、调控和引导。各地区、各系统各行其是,政出多门,缺乏组织协调。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专门机构,但也只是将信息上传下达,成为了专门的技术机构。
2.2 政府信息网络
美国政府信息网络基本上是在公共电信网络上建立的虚拟专网(国防部和军方有部分线路自有)。目前在联邦政府,这样的虚拟专网主要是各个政府机构各自分散建设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委员会提议在已有的网络基础上建成统一的联邦政府信息网络,或称政府电信基础设施。在州政府一级,大部分已经规划或实施了统一的连接州政府各个机构及公立学校、图书馆的网络。政府专用虚拟网在技术上已经采用或正在转向Internet技术,在运行模式上主要委托电信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和维护[3]。
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网络,以此为目标的金桥工程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许多金桥工程的业主单位已经朝经营性的通讯公司发展。广播电视、电力、铁路、公安、民航等一些部门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基础通信资源,但离建成一个信息网络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2.3 应用系统
美国政府机构的应用系统已经跨过机构内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应用阶段,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更加复杂的机构内外结合的网络高级阶段,成为政府机构履行职责的必要组成部分,向真正的电子政府迈进。例如,财政部的收入和税务报告系统、国际贸易数据系统、国防部的旅行(出差)系统等。
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中相当一部分政府日常事务还处于手工处理阶段。政府部门计算机应用系统往往是分散的、小型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范围很小,主要集中在高层的政府行政机构或特殊行业系统。政府办公自动化任务十分艰巨。
2.4 信息资源的收集与发布
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A-130文件》中明确定义:联邦政府是美国最大的信息收集者和发布者。政府各机构应提供记述机构组织、活动、项目、会议、记录系统和其他拥有的信息。规定采用电子收集技术,并对其格式、定义和适用的范围也作了规定。美国设有国家统计局,并制定有统计法。数百个联邦政府机构负责收集、统计、调查信息,由行政管理和预算局进行协调。凡是赋予信息收集代码的信息,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一律向社会发布。很多政府机构专门设置了信息解密办公室,及时按照法律规定将原来定为机密的信息解密。目前,美国所有的联邦政府机构都已经建立了Web站点,公众可以通过Internet获取信息。同时,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分布索引系统,为信息的获取提供了一个方便的途径。
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的收集与发布目前没有统一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在一些部门的法律法规中仍然做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一般是由相关的政府行政机构进行。我国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不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还十分困难。
2.5 政府网站建设
目前,美国的政府网站建设已经相当完善和成熟。美国联邦政府一级机构及州一级政府已全部上网,所有县市已经建有自己的站点。其中白宫网站是所有美国政府站点的中心,链接了美国政府所有已上网的官方站点。美国的政府网站内容非常丰富,以人口调查站点为例,用户可以通过直观地图的形式,查看州一级甚至县一级的极其详尽的统计数据,包括当地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口组成等。
我国政府网站分布不均,东部地区的政府网站无论数量还是信息资源量都大大超过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都建立了政府网站,上网率较高,但相当多的中层和基层人民政府还没有建立网站。而且大多数网站,特别是地市级网站流于形式,网站服务仅止于信息的简单发布,有的甚至已成为空站和死站。网络信息安全隐患严重,保密技术相对落后。
2.6 资金投入
美国对于信息资源开发非常重视,在政府信息化建设投入方面,美国一方面强调成本核算和成本效益分析,另一方面充分保障建设资金。各级政府机构在制定长期战略计划时,根据现实需要确定预算,定期考查政府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设施利用的费用效益。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信息资源开发的投资占有一定的比例,10年前,联邦政府在IT方面的支出为180亿美元,现在约240亿美元左右。资金管理由专门的组织机构完成。
在我国,虽然国家投入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来支持信息化建设,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政府重视程度还不足,资金筹措渠道狭窄,致使投入信息化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够,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薄弱。
3 对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思考
通过以上对美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情况的分析,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化的现状,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建设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3.1 健全并完善管理体制
如前所述,美国政府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政府信息化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所有的联邦政府机构都设立了信息主管,并将其纳入决策层。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管理体制的局限,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大多是按部门开展的,由各个政府部门分别进行,形成了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相对独立的局面。信息网络自成体系、横向互不联网,造成了效率不高、重复建设、浪费极大的严重后果,大大影响了政府信息化建设整体效益的发挥和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为此,应该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规划和协调工作。
3.2 加大投入,加快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国家应加大投入。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强对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管理,是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质量、提高建设速度的重要措施。应对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项目评估、基本设计、详细设计与编程到设备采购与招标、系统集成和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采用外包模式是美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几乎所有的政府应用系统,包括军方的系统,都采用外包形式。这种模式不仅能保证政府信息系统持续稳定地运行,满足应用需要,使政府不因为IT应用而增加人员,而且培育了一支系统集成、决策咨询的高水平队伍,从而提高了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逐步推行外包制度。政府可根据需求先提出信息系统或网络建设的需求,并根据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必要支出作出合理的预算,然后根据确定的招标程序和政府采购政策,确定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承包单位。目前,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是相当成功的。
3.3 制定完善的信息政策和法规
公共部门在实行信息资源管理时必须考虑诸如信息保密、信息公开、决策、计划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有许多本身就属于政策问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信息政策问题。美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之所以能顺利进行,很大原因就在于其完善的信息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如《文书削减法》、《信息自由法》、《信息科学技术法》、《电信竞争与放松管制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制定出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约束力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的信息政策法规体系,推动信息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加强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
目前,导致我国政府信息化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甚至包括一些主要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信息化知识,对信息技术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方面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化的深层次含义缺乏了解。因此,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层次的信息化知识宣传、培训和推广,特别是要加大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信息化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化的认识水平。同时,为了让公众通过交互系统参与政府决策,实现政府信息化的最终目标,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公众进行培训教育,鼓励他们采用电子方式同政府打交道,如在网上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