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4+1”制度 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关
雷宇新 柳尚义
近年来,河曲县坚持实行“4+1”发展党员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
一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一审”制,解决“带病入党”问题。在选拔入党积极分子时,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再由党支部会议根据推荐结果,结合个人工作业绩及政治表现,综合确实能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确保各项程序公开透明,从入口上切断动机不纯之人入党。
二是实行发展党员回避制,避免“近亲繁殖”现象。入党申请人与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存在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党支部要向乡镇党委作书面报告,经党委审核研究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规定,近亲属党员不能作为关系人的入党介绍人,避免降低培养标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质量。
三是实行异地发展党员“双公示”制,防止“曲线入党”问题。个别人得不到本村党员群众认可,另辟蹊径从外地或非公企业入党,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我县规定在户籍地之外发展党员的,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除在所属党支部公示外,须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双重监督。同时规定,在村“两委”及其配套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不得异地入党;与企业没有固定工作关系、属于短期业务联系的,不得在企业入党。
宫颈是女性生上生殖道的重要防线,可有效阻止下生殖道病原体感染上生殖道,但由于宫颈管单层柱状上皮抗感染能力较差,在受到性交、手术、分娩、流产等机械性受损后,容易发生感染[2-4]。宫颈炎又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若急性宫颈炎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可演变为慢性宫颈炎而慢性宫颈炎与宫颈癌有着密切的关系,故在临床中应积极对宫颈炎进行防治。通常患者被确诊为宫颈炎后会容易产生消极情绪,病情是否严重等情况,使得患者情绪多变,偏执、抑郁等情况发生,极大降低了治疗的依从性,使得治疗效果受到影响[5-6]。
四是实行发展党员部门审核制,杜绝“审查不严”问题。为防止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人混入党员队伍,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要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公安、卫健等8 个部门的意见,审查有无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并出具书面报告。今年经过审核,4 名严重失信人员被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农村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成长和发展,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制度上加强管理,从措施上进行深化,切实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机制和环境,把农村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实做好。
五是严格落实《山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解决“责任不明”问题。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追究责任主体,列出具体的违规情形,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主体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直至党纪处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