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艳情赋对高唐神女传说的承继与变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唐论文,汉魏论文,神女论文,艳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人王楙《野客丛书》卷一六云:“仆观相如《美人赋》,又出于宋玉《好色赋》。自宋玉《好色赋》,相如拟之为《美人赋》,蔡邕又拟之为《协和赋》,曹植为《静思赋》,陈琳为《止欲赋》,王粲为《闲邪赋》,应砀为《正情赋》,张华为《永怀赋》,江淹为《丽色赋》,沈约为《丽人赋》,转转规仿,以至于今。”①其实,这段话说得过于笼统与含混,而且还有未必正确之处。因为,他所说的拟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的系列作品最早应为张衡《定情赋》,其后则为蔡邕《静情赋》,这在陶渊明《闲情赋序》中已经说得很明白,而且陶渊明《闲情赋》亦当为此系列中非常重要的一篇,不应漏过。故明人何孟春又补充解释道:“赋情始楚宋玉、汉司马相如,而平子、伯喈继之为《定》、《静》之辞。而魏则陈琳、阮瑀作《止欲赋》,王粲作《闲邪赋》,应玚作《正情赋》,曹植作《静思赋》,晋张华作《永怀赋》,此靖节所谓奕世继作,并因触类,广其辞义者也。”②这话仍有人云亦云之嫌。首先,《美人赋》是否为司马相如所作,姑且存疑。其次,张华《永怀赋》与上述艳情之作似有不类,今存虽为残文,但其中云:“嗟夫!天道幽昧,差错缪于参差,怨禄运之不遭,虽义结而绝离。执缠绵之笃趣,守惠音以终始。邀幸会于有期,冀容华之我俟。”③颇有写实倾向,或当为怀念现实中与之“绝离”之女子,不同于上述建安诸作的拟古之文,故曰“永怀”,而不曰“止欲”、“闲邪”云云。再次,从张衡《定情赋》开始的这类艳情赋,所模拟的其实不仅仅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还包括宋玉《高唐赋》和《神女赋》等艳情之作——特别是《神女赋》。《定情赋》其实综合了张衡的写作技巧与背景知识(如《同声歌》和《四愁诗》等)。而且,正是由于张衡的影响,汉魏艳情赋一方面在叙述方式上呈现出一种较为定型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作者按照他们当时的认知语境对宋玉赋作的改造,使得高唐神女的原型意义得以消解与被置换;另一方面,汉魏艳情赋作者在描写艳情时遮遮掩掩,欲言又止,又或多或少地保留了宋玉赋作的某些原始特征——特别是其中比较直露的性描写。这便使得汉魏艳情赋中充斥着暖昧性和作者难以名状的心理矛盾。这后一点,可从比较建安文人殊途同归的“神女赋”系列与“止欲赋”系列作品中见其端倪,而曹植《洛神赋》不仅是汉魏艳情赋中保存最为完整而且是艺术成就最高的一篇赋,同时也是体现上述矛盾最为集中的代表者。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汉魏艳情赋对宋玉赋作的承继与变异,以探究其暧昧性及其原因。
一、神女意象的世俗化阐释:从高唐神女到汉水女神
宋玉《高唐赋》、《神女赋》所写对象虽然是楚怀王父子与巫山神女,但却带有楚地浓郁的民间巫术信仰意味,而非继承屈原“男女君臣”之喻。故闻一多作《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从文化人类学等角度论述道:“齐国祀高襟有‘尸女’的仪式,《月令》所载高襟的祀典也有‘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一节,而在民间,则《周礼·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与夫《桑中》、《溱洧》等诗所昭示的风俗,也都是祀高禖的故事。这些事实可以证明高禖这祀典,确乎是十足的代表着那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原始时代的一种礼俗。文明的进步把羞耻心培植出来了,虔诚一变而为淫欲,惊畏一变而为玩狎,于是那以先妣而兼高禖的高唐,在宋玉的赋中,便不能不堕落成一个奔女了。”④陈梦家、郭沫若等亦皆有类似观点。叶舒宪则更进一步论断说:“在上古中国社会中曾广泛流行未嫁女子献身宗教的礼俗,为确认她们的特殊身份——既不同于社会上的一般女性按时出嫁,又不同于一般卖身的娼妓——不同地区的人们给她们起了许多名号,如巫儿、游女、佚女、尸女、女尸、瑶女、滛女、佻女等。她们之所以身份特殊,并不像陈(梦家)、闻(一多)等先生因循古之传说所认为的那样是‘私奔’的结果,而是她们承担着在当时被视为神圣的‘处女祭司’的宗教职责。她们尽职的主要方式是与现世神——帝王们进行仪式性的象征结合,这正是高唐神话所产生的宗教仪式背景。”⑤无论是“奔女”还是“尸女”,甚或是梦想中的“神女”,由于《高唐赋》中的巫山神女主动向怀王荐枕,怀王亦因而“幸之”,他们之间的关系已无法是汉人可用比拟式的“男女君臣”能够解释得了的。所以,即使善于铺采摛文的司马相如,无论是《长门赋》还是《美人赋》,描写艳情不及宋玉所写,更没有宋赋中“宗教仪式背景”的原始气息。到了东汉张衡的出现,因为汉人一以贯之的“男女君臣”的思维方式,加之不能回归到宋玉时代楚国巫风盛行的文化语境,只能将发而不收的艳情改造成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定情”。所谓“定情”,也就是“止欲”,“防情”,实则是摒弃了宋玉《高唐赋》中“人神交接”的艳情模式,而强调了《神女赋》中的“礼义大防”。《定情赋》曰:“夫何妖女之淑丽,光华艳而秀容。断当时而呈美,冠朋匹而无双。叹曰:大火流兮草虫鸣,繁霜降兮草木零。秋为期兮时已征,思美人兮愁屏营。”⑥显为残文,《文选·洛神赋》李善注又引其一句云:“思在面为铅华兮,患离尘而无光。”⑦其后,无论是杨修、陈琳还是王粲、应玚的同名《神女赋》,在描写艳情方面都不过如此,在描写“神女”之艳丽情态方面其实都远不及宋玉同名之作。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宋玉《神女赋》中的“神女”“曾不可乎犯干”,与楚怀王之子楚襄王“欢情未接”,似乎符合汉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要求,但由于同样的这位“神女”在《高唐赋》中毕竟向楚怀王主动荐枕,并非“不可犯干”,不能符合汉魏艳情赋作者们的理想要求。于是,在他们模拟的过程中,便寻找另一位既美丽多情又“不可犯干”的“神女”形象。而自西汉以来流传的汉水女神传说正好是其最佳的替代品。
从现存文献资料看,汉水女神传说在汉代流传甚广,在对《诗经·周南·汉广》解释时,齐、鲁、韩三家都引用了这个传说典故:
《鲁说》曰: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于江汉之湄,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谓其仆曰:“我欲下请其佩。”仆曰:“此间之人,皆习于辞,不得,恐罹悔焉。”交甫不听,遂下,与之言曰:“二女劳矣!”二女曰:“客子有劳,妾何劳之有!”交甫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笥,令附汉水,将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以知吾为不逊也。愿请子之佩!”二女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筥,令附汉水,顺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遂手解佩而与交甫。交甫悦,受而怀之,中当心,趋去数十步,视佩,空怀无佩。顾二女,忽然不见。《诗》曰:“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此之谓也。
《齐说》曰:乔木无息,汉女难得,橘柚请佩,反手离汝。
《韩说》曰:游女,汉神也。言汉神时见,不可得而求之。⑧
《文选》李善注还多处引《韩诗说》使用了这个典故。传为刘向所作《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条所载与上引《鲁说》之述大致相同。《文选》卷八扬雄《羽猎赋》有“汉水女潜,怪物暗冥,不可殚形”之句,虽未明言,或正用此典,故李善注引应劭曰:“汉女,郑交甫所逢二女也。”⑨
东汉时期的不少文人均在作品中提及汉水女神之事。许慎《说文解字·鬼部》:“鬾,鬼服也。一曰小儿鬼。从鬼支声。《韩诗传》曰:‘郑交甫逢二女,鬾服。’”⑩王逸《九思》有句云:“周徘徊兮汉渚,求水神兮灵女。”(11)张衡《南都赋》亦有句云:“游女弄珠于汉皋之曲。”(12)后来李善在注解《文选》中嵇康《琴赋》、曹植《七启》、郭璞《江赋》和谢跳《齐敬皇后哀策文》相关句段时均引用了这个典故。看来,东汉文人对汉水女神传说是十分熟悉的,并且常常在文章中提及。在这个传说中,由于汉水女神与郑交甫只是精神上两情相悦,正好是“发乎情止乎礼义”,又具有梦幻般的美丽,因而在汉魏文人的价值判断中,自有正面意义的艳羡,而对朝云暮雨的高唐神女则以负面的“荒淫”视之。所以,阮籍《咏怀诗》其十一有曰:“三楚多秀士,朝云进荒淫。”(13)而《咏怀诗》其二云:“二妃游江滨,逍遥顺风翔。交甫怀环佩,婉娈有芬芳。猗靡情欢爱,千载不相忘。”(14)前者被看作“荒淫”,后者则被当作“诗化的美人幻梦”(15)的传说。正由于高唐神女与汉水女神在道德价值判断上的区别,后世艳情文章的拟作者也只能依其原意而用典,如江淹《水上神女赋》有云:“寻汉女而空佩,观清角而无匹。”(16)其《丽色赋》亦有曰:“嗟楚王之心悦,怨汉女之情空。”(17)正好将两个典故用在一起作了个对比。
曹植《洛神赋》在序言中虽明言“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但由于作者写自己与洛神之间“申礼防以自恃”,所以在赋中没有描写人神之间欢情相接的巫山云雨,而使用了“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的语言和典故。这正表明汉水女神的形象较之高唐神女更符合他的理想。尽管如此,《洛神赋》中的洛神宓妃形象在屈原所述的“求女”意象中早已出现,汉人心目中的“宓妃”虽是传说中的神仙形象,却未必十分高洁,如扬雄《甘泉赋》曰:“想西王母欣然而上寿兮,屏玉女而却宓妃。玉女亡所眺其清瞌兮,宓妃曾不得施其蛾眉。”(18)张衡《思玄赋》有曰:“聘王母于银台兮,羞玉芝以疗饥。戴圣慭其既欢兮,又诮余之行迟。载太华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19)此宓妃与传说中汉水女神的美人幻梦形象并不相同,加上曹植在赋中写此洛神态度的暧昧,既“恨人神之道殊”,无缘得会,又“陈交接之大纲”,津津乐道于巫山云雨。所以,尽管后人在艺术成就上高度评价《洛神赋》,而对其所写洛神形象则颇有微辞。朱熹《楚辞集注·楚辞后语叙录》评曰:“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属,其词若不可废,而皆弃不录。则以义裁之,而断其为礼法之罪人也。《高唐》卒章虽有‘思万方,忧国害,开贤圣,辅不逮’云云,亦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耳。几何其不为献笑之资,而何讽一之有哉?”(20)此评虽有道学家意味,亦因《洛神赋》中之洛神近于高唐神女之故也。故前人每每以高唐神女与《洛神赋》中的宓妃相比拟。辛弃疾有词《水龙吟》即题为“爱李延年歌、淳于髡语‘合为词’庶几高唐神女、洛神赋之意云”。
从高唐神女到汉水女神,已经没有楚地特色的巫术宗教意味,也没有了直接表现性爱活动的描写,这是汉人心中禁忌的作用所致。同时,在汉人笃信神仙观念的大背景下,诗赋中常有“玉女”、“神女”、“仙女”等形象,汉水女神传说的出现正好符合他们的阅读期待。所以,在汉魏艳情赋中,作者在语言形式上虽然模拟的是宋玉《神女赋》,却又常常把汉水女神传说牵扯进来,甚至为此而不惜曲为之说。如陈琳《神女赋》曰:“汉三七之建安,荆野蠢而作仇。赞皇师以南假,济汉川之清流。感诗人之攸叹,想神女之来游。”这是写建安二十一年,陈琳时为曹操记室,与王粲等从征吴国,《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有记载。曹操此次南征,并不经过汉水,陈赋却偏偏说“济汉川之清流”,故有论者释曰:“陈琳在这里称汉川,应是泛指一般的河流。”(21)基于这样的认识,故将后面之“诗人”释为“宋玉”,以为“想神女之来游”指的是高唐神女之事。其实,这里的“汉川”既非实指,也非“泛指”,而是用典,使用的正是汉水女神传说,所以不经汉水而偏说“济汉川之清流”。
经过这番改造,“神女”已完全脱离了“尸女”或“处女祭司”之嫌疑,巫术宗教意义被消解,似乎更加“雅化”,同时也符合了汉魏文人们的审美期待。所以,他们想象着“排阊阖而入帝宫兮,载玉女而与之归”(22),“诸物皆见,玉女在旁,仙道既成,神灵攸迎”(23)。“玉女”、“仙女”既然只能在神仙世界中遇见,艳情赋作者们的多情就只有在托梦通灵的方式中表现了,而郑交甫与汉水女神的艳遇传说,正是作者对神女意象的世俗化阐释。
二、诗教说和讽谏说的力量:从“男女君臣”到“思而恐”模式的建立
汉人论诗崇尚诗教说和讽谏说,对于屈骚的理解,也乐于接受屈骚中固有的以男女关系比拟君臣关系的模式。如果说屈赋中“男女君臣”和“香草美人”之喻符合汉人“温柔敦厚”的审美要求的话,那么,在汉魏艳情赋中,“思而恐”模式的建立一方面切合汉人诗教说的主旨,另一方面,更多地来源于对宋玉赋作中处理君臣关系时“疑而恐”的修正。虽然宋玉的身世不详,但确实不像屈原那样出身高贵,他社会地位不高,所以,在其《登徒子好色赋》、《对楚王问》、《风赋》等作品中,作者总是写到被人谗害,受到君王的怀疑。在此恐惧心理下,他只好不断替自己辩解。而张衡恰好也有着“疑而恐”的个人经历,他曾上疏以为图纬虚妄:“后迁侍中,帝引在帷幄,讽议左右。尝问衡天下所疾恶者。宦官惧其毁己,皆共目之,衡乃诡对而出。阉竖恐终为其患,遂共谗之。”(24)他的《二京赋》也是在“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25)的背景下的“因以讽谏”之作,《思玄赋》和《归田赋》等也充满着忧思。以这样的思维方式来写艳情赋,自然而然地建立起从“疑而恐”到“思而恐”的模式。所谓“思而恐”,也就是想得到“君”的恩宠与垂顾,又恐怕失去,总是处于一种莫名而不确定的惊恐中。张衡《定情赋》今存逸句云:“思在面为铅华兮,患离尘而无光。”(26)蔡邕《静情赋》有佚句云:“思在口而为簧鸣,哀声独不敢聆。”(27)王粲《闲邪赋》有残句云:“愿为环以约腕。”(28)阮瑀《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29)应玚《正情赋》有曰:“思在前为明镜,哀既于替□。”(30)陈琳《止欲赋》中虽无此类句式,那是因为残篇的缘故。如果参以现存的完整篇章若陶渊明《闲情赋》之类,可以认定这种“思而恐”模式是汉魏艳情赋中的基本句式之一。
从直接的文学源流上说,传为班婕妤所作的《怨歌行》已具此“思而恐”模式的雏形。《文选》卷二七载曰:“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31)以团扇和季节变换作喻,非常切合宫中嫔妃对失宠的恐惧心理,又合汉人“怨而不怒”之旨,故黄节《汉魏乐府风笺》卷五引吴伯其评曰:“首二句,言其本质之美;‘裁成’句,‘既有此内美,又重之以修能’也;‘明月’与‘霜雪’皆属阴,故取以比女子之德;‘出入’句谓蒙君恩;‘动摇’句谓虽无大功,亦有微劳;蒙恩曰怀袖;失恩曰箧笥,谓即至失恩,不过弃置,此待君忠厚处。婕妤此时已失宠矣;其曰‘常恐’,若为抒虑之词然者,用意特深,所为怨而不怒者也。”(32)而张衡作为男性臣子,既要表现对皇帝和朝廷的忠心,又要表明在权奸满朝情况下对个人命运和朝廷的担忧,无法直谏,只能用诗文“因以讽谏”。讽谏的效果如何在他创作时虽不得而知,但讽谏的形式却是自己可以选择的。既是“讽谏”,当然是委婉的,于是,在屈原和楚辞对汉代文学影响甚深的背景下,张衡很自然地使用“男女君臣”之喻建立其“思而恐”的表述方式,而这也恰好十分符合汉人“温柔敦厚”的诗教思维。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定情赋》和《怨诗》等作品中,其保存完整的《同声歌》和《四愁诗》更是此思路的产物。
关于《同声歌》,逯钦立《汉诗》卷六引《乐府解题》曰:“言妇人自谓幸得充闺房。愿勉供妇职,不离君子。思为莞簟,在下以蔽匡床衾裯,在上以护霜露,缱绻枕席,没齿不忘焉。以喻臣子之君臣也。”(33)此诗之“男女君臣”之喻确实十分明显,故宋人姚宽《西溪丛语》卷上说:“陶渊明《闲情赋》必有所自,乃出张衡《同声歌》。”(34)至于《四愁诗》对楚辞表述方式的借鉴,《文选》卷二九所载其序已明言曰:“时天下渐弊,(张衡)郁郁不得志,为《四愁诗》。效屈原以美人为君子,以珍宝为仁义,以水深雪雾为小人。思以道术为报,贻于时君,而惧谗邪不得以通。”(35)
张衡的艳情赋因其特殊的个人经历与时代背景,以“好色”喻“思贤”,寓意显明,蔡邕继作有没有托喻则不得而知。但建安诸作则并无“男女君臣”之喻旨,纯是练习作文之拟作。建安诸子本有同题共作之风习,这本是建安文学彬彬大盛的原因之一。他们的艳情赋有两个系列:“神女赋”系列和“闲邪赋”系列。从表面上看,前者似以《高唐赋》和《神女赋》为蓝本,侈写“神女”(“妖女”、“淑女”等)之美艳;后者更多地模拟《登徒子好色赋》,又以张衡《定情赋》垂范,先写女子之艳,次述己之思慕,而后因顾及“礼义大防”,“终归闲正”。但由于建安文人只是练习作文,并无张衡的“男女君臣”之思和比兴思维,因而他们在写作时至多只是在语言形式上效仿上述两个艳情赋范本,在涉及到具体艳情时,则因其各自性情而展其不同遐思。正因为他们不必一定将“好色”与“思贤”等同起来,所以叙述艳情时往往接受了宋玉不同赋作的描写,将其写作艺术充分吸收而杂糅在一起,一方面顾及“礼义”,一方面因驰其情思而忘了“礼义大防”,同时又体现了个人的性格特征和时代背景。这种矛盾和暧昧性主要体现为赋中闪烁其辞的房中术幻想与“礼义大防”之争战。
三、房中术幻想与“礼义大防”之争
房中术本是自古相传的一种秘术,到了东汉道教正式形成之际,房中术在道教徒和一些士人阶层中作为养生之术得到更多的认同。在《列仙传》和《神仙传》(36)中,记载了不少修神仙之道者皆擅此术。兹略举数例。
(老子)好养精气,贵接而不施。(37)
女丸者,陈市上沽酒妇人也。作酒常美,遇仙人过其家饮酒,以素书五卷为质。丸开视其书,乃养性交接之术。丸私写其文要,更设房室,纳诸年少,饮美酒,与止宿,行文书之法。如此三十年,颜色更如二十。(38)
(彭祖曰:)男女相成,犹天地相生也。所以导养神气,使人不失其和。天地得交接之道,故无终竟之限;人失交接之道,故有残折之期。(39)
白石生者,中黄丈人弟子也。至彭祖之时,已年二千余岁矣。不肯修升仙之道,但取于不死而已,不失人间之乐。其所据行者,正以交接之道为主,而金液之药为上也。(40)
汉魏艳情赋的作者们虽然未必擅长此道,但在那样的时代氛围下,自是有所了解的,特别是在描写神女的艳情作品中,因前有《高唐赋》所写高唐神女与楚怀王故事的诱因,所以他们免不了对此有所幻想。张衡《同声歌》中所谓:“衣解巾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希见,天老教轩皇。”几句写的正是此事。黄节笺曰:“张衡《七辩》曰:‘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蝉绵宜愧,夭绍纡折;此女色之丽也。’盖即所言列图陈枕,仪态万方也。方,法也。《汉书·艺文志》房中八家,有《天老杂子阴道》二十五卷、《黄帝三王养阳方》二十卷。‘列图’以下,盖即《汉志》所言房中也。玉房秘诀、素女、玄女、采女、阴阳之事,皆黄帝养阳方遗说也。”(41)张衡是否受到道教的影响难以判断,但他对神仙传说是颇有兴趣的,观其《思玄赋》等作品可略见一斑。而神仙信仰的目的自是修身养性和追求长生,这与《同声歌》中所说的“交接”之道(即房中术)殊途同归。其《定情赋》和蔡邕《静情赋》今为残文,有没有直接描写房中术幻想已不得而知,但其中使用托梦通灵方式表达对“神女”的艳思为后来者所继承,这种表述方式本为宋玉赋作中原来所有,但他们所写的“神女”已渐失“神”性,逐渐接近于人间之美女。而在王粲和陈琳等艳情赋中,尽管也用“通灵”模式与“神女”交往,但这样的“神女”似乎有指实之嫌,类于现实中的人间女子。而且,他们无论是在“神女赋”还是所谓的“止欲”或“闲邪”赋作中,一方面言不由衷而又概念化地写出自己面对艳遇时的“礼义”之思,一方面又由房中术幻想而描写出作者对男女阴阳之乐的遐思。只不过,在同样的艳遇面前,每个人顾及的方面各有不同。因为房中术虽然据说有延年益寿之效,也有损害性命之危险,故或因身体原因而退却,或在战胜“礼义”之防后以人生之乐为借口而尝试。试比较一下陈琳与王粲的同名《神女赋》:
深灵根而固蒂兮,精气育而命长。感仲春之和节,叹鸣雁之噰噰。申握椒以贻予,请同宴乎奥房。苟好乐之嘉合,永绝世而独昌。既叹尔以艳采,又悦我之长期。顺乾坤以成性,夫何若而有辞。(42)
登筵对兮倚床垂,税衣裳兮免簪笄,施华的兮结羽钗。扬娥微眄,悬藐流离。婉约绮媚,举动多宜。称诗表志,安气和声。探怀授心,发露幽情。彼佳人之难遇,真一遇而长别。顾大罚之淫愆,亦终身而不灭。心交战而贞胜,乃回意而自绝。(43)
陈赋中先写道“深灵根而固蒂兮,精气育而命长”,明显带有道教色彩,或者说就是受了房中术思想的影响。所谓“灵根”本就是道教之语,《文选》卷二八陆机《君子有所思行》有句曰:“宴安消灵根,酖毒不可恪。”李善注:“《老子黄庭经》曰:‘玉池清水灌灵根,灵根坚固老不衰。’然灵根谓身也。”(44)“固蒂”也是固本强元,故可“精气育而命长”。既然如此,面对艳色,他便要“顺乾坤以成性”,亦即享受阴阳交合之乐,故“何若而有辞”——毫不推辞了。而王赋写到面对着“税衣裳兮免簪笄”的美女,却“顾大罚之淫愆”,故而回意自绝。这个“大罚”,一方面固然是礼义,一方面恐怕也是顾及对身体的伤害。因为王粲一直就是体弱多病之身,这样的描写也正好符合其个人特性。此二赋是同名而又同时之作,都写了神女之艳,但结尾的选择却迥然不同,说明建安时期已然没有受到前世神女赋思想框架之影响,只是在写作形式上相似而已,作者完全可有自己的价值选择。故或可作房中术幻想,或可强调礼义之大防。而曹植《洛神赋》则既是此类赋作在艺术上的集大成者,也是这种房中术幻想与礼义大防之争的矛盾集中代表者。
《洛神赋》之矛盾至少体现在这几方面:其一,序言中既说“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可赋中并无巫山神女的影子,反而使用了汉水女神传说之典故。其二,序中明言“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而考之史实,却并无此可能。李善注只好认为“三年”当为“四年”之误,但事情也没有解决,因为赋中所言“京师”为洛阳,而其年曹丕却根本不在洛阳,当然无法朝拜,更何况曹丕即位之初已下令,诸侯若非特许,禁止朝见。故有学者论曰:“史实证明,侯王不奉召见之诏书,万无私离本国悄然去京之可能。曹植此时正受严峻法制之约束,而怀着慄慄危惧之心,何敢干犯法令贸然行动乎!或说《魏志》略而不言,盖属臆测。”(45)其实,这个矛盾只能说明,此序并非实写,只是曹植借此题材之酒杯浇自己心中块垒而已。后世研究者非要坐实,一如非要与“感甄说”联系在一起一样,自是难免扞格难通。其三,曹植早年不信神仙之说,此赋中之神仙虽非实写,但结合曹植当时心境,或许已与其早年之信念有所不同。葛洪《抱朴子内篇·论仙》载曹植著《释疑论》,对神仙之说甚为推崇。赵幼文《曹植集校注》据之而收此文于集中。其四,赋中一方面描写洛神之美丽高洁,强调其“明礼而习诗”,自己则“申礼防以自恃”,而一旦洛神被感动以后,却马上能够“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这是将礼义大防与房中术幻想矛盾地结合在一起。
《洛神赋》之主旨,主要有“感甄说”和“寄心君王”说,前者之不经,明清以来学者多所驳之,后者其实也有坐实之嫌。如清人何焯说:“《离骚》:‘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植既不得于君,因济洛川作为此赋,托词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46)如果我们看看此赋的重重矛盾,也就不必强为之解释是“三年”还是“四年”,也无论其究竟是洛神宓妃还是汉水女神。若要对这些难以解释之处进行解释,只能说明曹植并非实写,其序言更是幌子,其真实目的不过如当时其他有关神女之赋一样,表达自己心中之遐思而已。只不过,因为曹植的张大其辞,加上其艺术才华,将艳情与神女表现得更加迷离恍惚,更因为前面的序言的“掩护”,一方面让后人为之作“坐实”的考释,一方面因之而产生更大的影响。宋玉《高唐赋》也确实因之而得以扩大影响,故有学者说:“《高唐赋》的流传扩散有几个重要环节:子建《洛神赋》奠其基、壮其势;《文选》更推其波、助其澜;杜甫据它创造了一系列词语,义山则把这些词语移植到爱情诗中。从此,《高唐赋》就成了中国文学中一篇重要作品,与文人结下了不解之缘。”(47)但我们同样不要忘记:从《高唐赋》到《洛神赋》,张衡、蔡邕以及建安文人们的艳情赋无论在语言形式上还是主旨表述方面,都是承上启下而不可或缺的过渡作品,否则也难以出现曹植《洛神赋》这样的艺术佳作。
注释:
①王楙:《野客丛书》卷一六,《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6页。
②何孟春注《陶靖节集》卷五,《陶渊明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2年版,下册第322页。
③张溥辑《张茂先集》,《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册第415页。
④闻一多:《神话与诗》,《闻一多全集》,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一册第106-107页。
⑤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16页。
⑥严可均:《全后汉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卷六九第769页;逯钦立《汉诗》卷六亦以为后四句乃“《定情赋》中之叹也”,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8页。
⑦⑨(12)(18)(19)(26)(31)(35)(44)萧统编《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卷一九第897页,卷八第396页,卷四第150页,卷七第330页,卷一五第669页,卷一九第897页,卷二七第1280页,卷二九第1356-1357页,第1302页。
⑧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一,《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02页。
⑩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88页。
(11)(27)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五七第785页,卷六九第853页。
(13)(14)陈伯君:《阮籍集校注》,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51页,第212页。
(15)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云:“汉儒三家诗说引出的《汉广》一诗的故事依据‘郑交甫遇汉水女神’,在我看来并非《汉广》所本,反倒是诗化的美人幻梦的一种派生传说。”(第448页)
(16)(17)蒋之骥:《江文通集汇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7页,第75页。
(20)朱熹:《楚辞后语叙录》,《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9页。
(21)张连科:《陈琳集校注》,吴云主编《建安七子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页。
(22)司马相如:《大人赋》,《全汉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44页。
(23)桓谭:《仙赋》,《全后汉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35页。
(24)(25)《后汉书·张衡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914页,第1897页。
(28)俞绍初辑校《建安七子集·王粲集》云:“《北堂书钞》一三六引‘王粲闲居赋’,当是‘闲邪’之误。”(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7页。)笔者按:俞说是也。
(29)俞绍初辑校《建安七子集·阮瑀集》引《文镜秘府论》西卷,第158页。
(30)俞绍初辑校《建安七子集·应玚集》引《北堂书钞》一三六,第170页。
(32)(41)黄节:《汉魏乐府风笺》,中华书局2008年版,卷五第81页,卷一四第278页。
(33)逯钦立:《汉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卷六第178页。
(34)姚宽:《西溪丛语》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八一册,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25页。
(36)此二书作者分别传为刘向和葛洪,学界虽尚无定论,但可以认为二书不晚于魏晋。
(37)(38)邱鹤亭:《列仙传注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第79页。
(39)(40)邱鹤亭:《神仙传注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页,第111-112页。
(42)(43)吴云主编《建安七子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页,第316页。
(45)赵幼文:《曹植集校注》按语,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3页。
(46)何焯:《义门读书记》,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83页。
(47)钟来因:《高唐赋的源流与影响》,载《文学评论》198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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