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执行办公室 新疆乌鲁木齐 830026
摘要:本文结合乌鲁木齐市的轨道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作流程以及工作重点,并就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和要点进行分析,为后续项目的工作开展提供指导,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和城市生态建设同步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水土保持,流程,要点
1 概述
轨道交通建设在建设期对城区内绿植、人行道、车行道以及建筑物进行改迁,扰动大量的地表,进入运营期又进一步按规划设计方案恢复,进一步优化城市景观,因此城区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应受到重视,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很多学者分别从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单一角度对轨道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研究,刘强[1]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水土保持工作从技术上予以总结,崔万晶[2]则针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水土流失特点进行研究。
2 轨道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流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轨道交通工程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省级水利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形成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深化落实;在项目开工建设时,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开工信息;在项目建设期,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轨道交通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水土保持设施应通过验收。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水利部批复,由于审批权力下放,后续项目均由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因此上文以审批权力下放后的工作流程进行总结,并形成流程详见表1。
3.各阶段工作成果及要点总结
乌鲁木齐市现阶段已完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以及4号线一期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和审批工作,同时结合施工准备期和工程开工,开展了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建立和监测工作,尚未有一条线路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结合已完成的工作以及未来即将开展的工作,将水土保持在工程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各阶段工作成果及要点总结如下。
3.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对轨道交通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主要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方案比选、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以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等内容进行分析与评价。由于水土保持角度并非轨道交通工程方案比选的强烈制约因素,因此线路区间以及大宗用地选址在乌市方案中均未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研究比选的主要工作内容。
(2)研究并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结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特点及水土流失影响、项目的功能分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施工工艺的特点,以及拟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等因素,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工程在水土保持方案阶段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车站防治区、线路防治区、辅助设施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等一级分区,并同步划分二级分区。
(3)预测水土流失结果
采取合理的预测方法,选取土壤侵蚀模数,对水土流失进行预测得出原生地貌侵蚀量预测结果,以及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自然恢复期的扰动地表侵蚀量预测。结合预测结果分析和评价水土流失危害。
(4)结合分区提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提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以及防治措施布设原则,提出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完成防治措施设计,设计需达到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措施进度安排的深度要求。
(5)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设计
明确监测目的、监测时段、监测区域和点位以及监测内容、方法和频次,总结梳理监测方法,提出监测工作量,并明确监测成果要求。
(6)对方案进行投资估算以及效益分析
3.2实施阶段水土保持设计
实施阶段水土保持设计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如土石方平衡,与乌市欣景园临时建筑垃圾收纳场协商并进一步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施工的设计内容,力求完全符合水土保持限制性规定的要求;施工图设计中应将水土保持列成专章;把水土保持方案投资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
3.3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过程全面记录、影像资料、中间资料及最终报告。
3.4水土保持监测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根据监测技术规程及报告书设计的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制定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实施方案。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循报告书设计或规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时段执行,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全面记录、影像资料、中间资料及最终报告。
3.5水土保持验收
水土保持验收评估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设计和竣工验收报告、水土保持施工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核实评估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设施质量与效果进行评估,形成最终报告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总结和建议
本文总结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现阶段开展的水土保持工作,并就相关规定要求梳理了施工期和竣工前水土保持系列工作流程,为后续轨道交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前瞻性的指导作用,以进一步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利于施工期间保持更加良好的市容市貌。
参考文献
[1]轨道交通工程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初探[A]刘强,谢吉海.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技术篇)[C].2016,413-416
[2]崔万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及防治措施[J].中国水土保持SWCC.2015(12),58-60
[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执行办公室,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R].乌鲁木齐.2016
论文作者:陈元朵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6
标签:水土保持论文; 轨道交通论文; 工程论文; 乌鲁木齐市论文; 方案论文; 工作论文; 报告书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