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辨析——“心理咨询门诊”称谓在我国使用欠妥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咨询论文,心理治疗论文,在我国论文,称谓论文,门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国内临床心理医疗工作的逐渐开展,社会已越来越多地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有所了解。但是笔者在实际临床工作中深切感到,当前尚存在着“心理咨询”与“心理咨询门诊”等称谓在我国现发展阶段使用欠妥的问题,以及对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之异同尚存在认识上的欠完备问题。目前,此类问题业已影响到临床心理医疗工作在我国的健康发展。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就此论题与广大同道共同商榷,以期能对临床心理学从理论到实践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有所裨益。
关于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辨析,国内学者亦曾做过一些理论上的探讨〔1〕。但据笔者调查, 在国内临床心理学专业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上述问题,并且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当前,在国内各地业已开展这项工作的单位中,绝大部分存在着病源不足的现象。这一问题除了与本专业学科宣传和普及工作不力有关之外,社会上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工作认识上的偏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这种观念上的偏颇又主要是由于国内部分专业工作者自身在理论知识上的不完备或对某些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所造成的。由此就难免在各自的临床工作和科普宣传中,无形间传播易造成观念混淆的知识内容。其不良后果是:大量心理不健康者不能及时就诊,影响了这项工作社会效益的巨大发挥;缺乏病源,直接影响了该学科在我国的发展与提高。
笔者在多年临床工作中经常听到病人或其他人员谈及这些模糊的观念。比如讲:“心理咨询是否就像计划生育咨询那样问问说说?”,“仅仅‘咨询’就能治好我的心理问题吗?”,“心理咨询是否就是交上钱听您讲课?”,“心理咨询就是做政治思想工作,谈心”,“带上孩子出去旅游一趟就和去看心理医生效果一样”等等。从以上这些观念中不难看出,人们对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尚缺乏深入了解。同时,“心理咨询”提法客观上给大众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并已产生不容忽视的深远影响。
以下笔者从基础理论、“心理咨询”与观念混淆及心理治疗工作与我国国情三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区别,以及“心理咨询门诊”称谓提法欠妥的问题。
一、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区别的理论基础
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作为临床心理学的两大应用体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在指导理论、实施方法、工作对象特征等方面存在着较为广泛的交叉,难以划出明确界限。但是二者又从理论到临床实践都存在着客观上的区别。
就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定义而言,美国精神病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权威辞书——第六版《精神病学词汇表》〔2 〕中将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定义为:“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人希望解决症状、 或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或因寻求个人发展而进入一种含蓄的或明确的契约关系, 以一种规定的方式与心理治疗家相互作用。 ”心理咨询(counseling)被定义为:“是一种以谈话和讨论的方法,其中供询者对求询者就一般或特定的个人问题提供建议或辅导。这一方法常由精神病学家、社会工作者和牧师采用。”此外,英国1985年出版的《精神病学词典》〔3 〕也给出了类同的定义:心理治疗“是一类在病人(求治者)和治疗人员之间针对病人的精神和情感问题以语言交谈进行治疗的技术。在医学界,特别是精神病学界普遍采用”,心理咨询“是一种征询和讨论的过程,其中供询者就一般的或特定的个人问题提供建议或辅导。这是精神科医生、社会工作者、其他辅助专业人员和小组如婚姻指导咨询小组等采用的方法”。从以上介绍的定义中不难看出,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从理论上是存在相对区别的,二者在工作性质、参与人员及对象范围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之间的区别还有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对象:前者主要是针对已存在心理障碍的病人,而后者则主要针对心理正常的人群和部分处在恢复期的心理病人。(2 )适应症:前者主要包括神经症、性变态、心理生理障碍、心身疾病、以及轻症或康复期精神病等,而后者则主要针对正常人群所遇到的各类问题,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问题、职业选择问题、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婚姻及家庭问题,以及与个体发展有关的问题等。(3 )干预性质和程度:心理治疗涉及内在人格层次并试图入格重塑;在部分理论体系中,还更多注重无意识层次,针对深层次心理水平进行挖掘和干预;而心理咨询则主要遵循教育模式,在意识层次干预,强调发展问题,注重发挥咨客(client)的潜力及利用现有条件;其焦点在于找出咨客自身的内在因素并使之得到改善或提出改进意见。(4)干预时间:前者通常疗程较长, 治疗几次到几十次不等。后者则多用时间较短,一般一次或几次即可完成。 (5)在工作环境和性质方面:前者是在临床医疗情境下开展工作,多是针对某适应症进行治疗的过程, 其形式大多采用成对会谈(dyadicinterview);后者则工作形式较为灵活多样, 可接待单个或多个咨客,也可设计、组织学习班等工作形式。
由以上五方面的讨论进一步说明,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存在相对区别。
二、“心理咨询”易于引起大众观念混淆
当前,国内开展临床心理学医疗服务的单位多在使用“心理咨询门诊”、“心理咨询室”等招牌,在部分专业人员对外交流或科普宣传等项活动中也经常使用“心理咨询”一词。但是,目前心理治疗学科业已面临我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咨询”理解上的严重冲击。
“咨询”作为一个行业,可以追溯到1800年前后的英国工程咨询业。与“咨询”关联的业务发展到今天已包括了广泛的领域,比如有法律咨询、婚姻咨询、计划生育咨询、遗传病咨询、工业咨询等。然而,所有这类“咨询”业务都与“心理咨询”有实质性差别。它们基本上是一种较为单纯的信息性质的服务,是由具备某专业知识的业务人员提供各类参考资料、情报意见及方案等,供来访者(客户)作出自主的比较和决策。在英文中, 凡是属于这类性质的咨询业务用单词“consulation”来表达。而“心理咨询”则除了包括约占整个过程10%的信息内容外,其工作重点在于进入咨客的内心世界并引起其心理感受或外显行为的变化,是一种包含大量心理干预性质的特殊专业服务。在英文中,其用词为“conseling”。所以, 在英文国家“心理咨询”业务不易同其它“咨询”业产生理解上的混淆,也不会因此对临床心理学专业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在中文里,目前尚没能找到一个适用于并可被广为接受的用词来把“心理咨询”同其它“咨询”业务区分开来,而大量使用“心理咨询”一词在客观上给大众观念造成了混乱,并导致广泛影响。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做出更符合国情的修正。
三、临床心理医疗工作与我国国情
当前我国心理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已相当普遍。今后随着经济发展、竞争激烈和新文化冲击,这一问题对我们未来社会的影响必将日益突出。然而,由于传统文化因素影响及社会上以往对精神科疾病存在较多的偏见,现实中的客观状况是大多数发生各种类型心理问题的个体通常不会或畏惧寻求心理医疗帮助。所以在此局面下,目前国内开展这项业务的单位所接诊的患者中绝大部分属于心理障碍的病人。他们通常需要接受心理治疗性质的干预才能获得痊愈。亦即我国现阶段就诊心理门诊的人群中绝大多数属于心理病人,应对措施主要是心理治疗,工作形式为“一对一会谈”的临床医疗情境。而所有这些特征都符合“心理治疗门诊”称谓和“心理治疗”用词。应当说,国内现有“心理咨询门诊”以改称“心理治疗门诊”更符合我国实际状况,“心理咨询”以改用“心理治疗”一词更为恰当和有益。关于“心理咨询”一词以慎重使用为妥。做如此调整将非常有利于克服因大众观念混淆而对该学科发展带来的严重冲击,同时也会有益于消除大众对该医疗服务产生的不信任感和偏见,从而使他们能及时走出家门,寻求心理救助,获得心身康宁,早日重返社会。
综上所述,十余年来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推广,取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应引起同道们的充分注意。所以笔者建议,现阶段以使用“心理治疗门诊”称谓代替原“心理咨询门诊”更为妥当。同时在今后科普宣传中,以慎重使用“心理咨询”一词为宜。
注释:
〔1〕张伟俊:《试论心理咨询的性质》, 《心理科学通讯》1990年第40期。陈仲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异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89年第4期。钟友彬:《心理咨询在发展中》, 《国外医学·精神病分册》1988年第4期。
〔2〕Stone,E.M(ed):American # Psychiatric # Glossary. 6th Edition.Washington,D.C.American Psycgiatric Press, 1988
〔3〕Walton,H (ed): Dictionary of Psychiatry London,Backwell Scientrific Publications,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