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审计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情论文,适合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农业审计的模式包括农业审计组织模式、农业审计工作范围与内容模式、农业审计规范模式和农业审计方式、方法模式。
1.农业审计组织模式。审计组织模式包括审计组织体系模式和审计体制模式,这里主要谈谈审计组织体系模式。
我国农业审计事业,已经建成了包括三种审计主体在内的完备的体系:有进行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农业专题审计与调查的政府审计;有对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的乡镇政府企业办、农经站两个部门的内部审计;还有接受委托从事农业审计的民间审计。审计组织体系的协调性,即审计组织体系内部不同审计主体之间以及各种审计主体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协调性。前者指三种审计主体在审计组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各自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程度,以及能够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后者指各种审计主体内部各种形式存在的合理性以及相互间的配合程度。审计组织体系的适应性。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把乡镇资金审计和乡镇经济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延伸。但是,这与乡镇作为一级政权机构和一级财政的地位是不相适应的。审计机构作为乡镇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行政上受本级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受上级审计部门领导,负责对乡镇资金和乡镇经济进行监督。
2.关于农业审计工作范围与内容模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机关的农业审计机构,应把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农业专题审计与调查作为工作的重点;乡镇政府设立的独立审计机构,应将乡镇资金审计和乡镇经济审计确定为工作的中心内容;乡镇经济组织内部设立的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应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当作工作重点;民间审计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可以接受政府审计机关或乡镇经济组织的委托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
3.关于农业审计规范模式。审计规范泛指对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及其行为的约束性规定。审计规范由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技术规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后者则有法律强制力。审计准则一般是审计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是职业审计人员业务行为的根本规范。我国正分别不同的审计主体制定不同的审计准则。民间审计准则已先后发布两批,以后还将陆续发布,它为民间审计人员提供了工作指南;政府审计准则也已由审计署制定发布,其中一些准则就是为农业审计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尚在制定中。
4.关于农业审计方式与方法模式。农业审计的手段、方式、方法必须适应农业经济监督的需要。根据政府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实际审计资源,农业审计必须将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结合起来;将自行审计、委托审计和联合审计结合起来;根据被审计单位消极接受国家审计为主动进行或要求进行审计的现实,将自觉审计与法定审计结合起来;为了克服事后审计的不足,应该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结合起来;根据农业审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客观事实,必须将专业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农业审计还必须采取灵活多变的审计方法,如上审下、交叉互审、抽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