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之符合论:困境与思考论文

真之符合论:困境与思考论文



真之符合论:困境与思考

王 震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089)

摘要:作为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真”问题一直受到西方哲学家的关注。哲学家们对其进行了诸多探究,先后提出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冗余论和语义论等真之理论。其中符合论影响最为深远,也最为普遍接受。在将“truth”译为“真”的基础上,对西方不同哲学家有关真之符合论的观点进行阐释,分析其演变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并试图结合心理语言学的证据对某些困境加以思考。

关键词:真;符合论;语言哲学;困境;思考

一、引言

国内哲学译著在“truth”概念的翻译上存在分歧,译法有“真”“真理”“真实性”“真理性”“真值”等。[1]114通过对“truth”的语义分析和词源学分析,可以发现,“truth”既可译为“真”,也可译为“真理”。“真”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概念,其核心是探讨自然语言中的真或假。将“truth”视为一个抽象名词,表示物体的一种真假属性,或将其视为语句或命题的属性时,则只可译为“真”,不能译为“真理”。[2]7另外,哲学领域还将“truth”及其复数形式译为“真理”。比如,“logical truths”和“analytic truths”可分别译为“逻辑真理”与“分析真理”。汉语中,真与真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的真理都一定是真的,但并非所有的真都可称为真理。王路主张用“真”而非“真理”来理解西方哲学中的“truth”,[3]7一是因其涵义包含“是真的”这种意义上的东西;二是因西方逻辑学家和哲学家谈论的并非同一个“truth”;三是西方哲学中最为关注的是“是真的”,而非“真理”。鉴于此,本文将“truth”译为“真”,以更好地符合西方哲学对“truth”的理解。

西方哲学家们从不同视角对“truth”进行了探究,提出了诸如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冗余论、语义论等诸多真之理论。至今,哲学家们也未停止对真之理论的讨论。其中,由于符合论是其他真之理论的基石,故历来受到哲学家们的广泛关注,也形成了诸多对其的不同认识和解读。例如,符合论通常用于表达该观点,即如果事物是以语句表述的方式存在着,则这些语句就是真的,[4-5]也用于表达真的事物与事实的对应,[6]或者用于表示真是一种关系属性,[7-8]亦或用于强调一种符合关系的存在。[9]由此可见,有关符合论的观点莫衷一是。本文在将“truth”译为“真”的基础上,对不同发展阶段西方哲学家有关真之符合论的观点加以阐述,分析其演变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并试图结合心理语言学的证据提出对该理论持有的见解,以加深人们对真之符合论本质的认识。

二、真之符合论的演变

符合论是最常识的说法,也是最源远流长的真之理论,[10]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真之符合论的发展主要历经了古典符合论、近代符合论和现代符合论三个阶段。以下分别对不同阶段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加以阐释,以了解和认识该理论的演变过程。

2) 编制的轴心位置搜索程序,将外力方向角作为初始偏位角,由差值分析得到初始偏心率,可以缩短寻找平衡时轴心位置过程。平衡时,随着转速的增大,润滑油端泄流量呈现上升趋势。

古典符合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Aristotle。他在《形而上学》中最早提出关于真之理论的论述。其中最为经典的观点就是“以是为是、以非为非,则为真;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则为假”。[11]79另外,他又进一步明确了组合和非组合事物的真假判定,即“真假的问题依事物对象的是否联合或分离而定,若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即为错”。[11]186

综上,反符合论者对真之符合论进行了诸多批判,但该理论仍有其合理之处。我们针对以上该理论可能存在的某些困境予以思考和回应,以更好地揭示真之符合论的本质。

近代符合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Bacon、Locke和Russell。Bacon认为,经验源于客观实在,人类通过感知经验获取知识,若正确反映了客观实在,则可视为真。“知识就是存在的映像”。[12]106Locke基于语言分析指出符合论强调命题或观念与事实的契合。他认为,真理是按照实在事物的契合与否,而进行的各种符合的分合;所谓各种符合的分合,也就是以另一名称称之为命题的,故真理是属于命题的。[13]566Russell以逻辑原子论为基础,将“真”界定为命题与事实间的符合关系。整个世界都是由一些互不相关的原子事实所构成,原子命题是对原子事实的陈述。如果我们认识了所有的原子事实,且认识到除我们知道的以外再也无其他的原子事实了,则我们在那时就可通过逻辑推出一切其他的真理。[14]4Russell后期则主张“‘真’是信念的一个性质,也是间接表示信念的句子的一个性质”。[15]183可见,Russell有关符合论的观点历经了从早期的命题与事实是否符合到后期信念与事实是否相符的转变。

反符合论者认为,主体与客体分立条件下命题与事实间的符合关系无法得到检验。命题存在于人们的感觉经验之内,而客观事实存在感觉经验之外。鉴于“命题”和“事实”无法平行地存在于经验之内,“内”的命题和“外”的事实是否符合则无法判断,故无法将二者加以对照。[23]895反符合论者主张,由于人类自身无法存在于感觉经验之外,只能处于感觉经验的牢笼中,自然无法判定命题是否与事实相符合。真之符合论强调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这一过程要求人们的感官作用于客观事物,产生感觉经验,且借助语言、图像、文字等方式将感觉经验表达出来。就真之符合论而言,感官和感觉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如“雪是白的”是真的,这是由于我们的眼睛看见雪是白的,故符合论者认为感觉经验与客观实在相符合是不证自明的。但如若感觉经验变得不可靠,则真之符合论将陷入困境之中。例如,Descartes的“梦的假说”和“邪恶精灵”均可说明我们极有可能生活在虚无缥缈的梦幻世界中,世上的一切事物甚至包括自己,都可能是虚假的,因而也无法获取真理知识。Putnam的“缸中之脑”主张人类正如做梦一般,未能体验到实在的事物,其感觉经验仅是大脑自发活动或计算机引发的电子脉冲的结果,故其对外在世界的所谓认识可能根本不可靠,更无法谈及“真”与“符合”。另外,否定命题也无法得到解释。以语句“there are no unicorns”为例,意为“没有独角兽”。若该语句为真,则关于该语句独角兽的现实是“不存在”的。什么样的现实能够与“there are no unicorns”相符合?其他实例,如反事实命题、逻辑和数理真理、过去的真理(truths about the past)也会对符合论造成挑战。[24]

根据2009年PhilPapers Surveys的调查结果,50.8%的哲学家均支持真之符合论。然而,该理论仍旧遭受了反符合论者的质疑和批判,主要涉及概念界定不清、主客分立下的符合关系不可实现、符合关系无法验证等。

三、真之符合论的困境

现代符合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逻辑原子主义Wittgenstein、逻辑实证主义Schlick与Carnap、日常语言学派的Austin。Wittgenstein有关符合论的观点主要基于逻辑原子论和图像论。他认为,“命题的真理性在于它与事实是符合的,否则它就不具有真理性,图像的真或假,在于其意思与实在符合或者不符;如果基本命题是真的,那么原子事实就存在;若为假,则原子事实就不存在”。[16]107因而,Wittgenstein的符合论强调命题与事实存在严格的同构关系,一个命题对应一个事实则为真,否则为假。Schlick与Carnap均认为“直接感性经验的命题的真理性可以通过它们与事实是否相符而加以证实或证伪,其他命题的真理性则通过它们与这类命题的关系而加以确定”。[17]236此外,他们还区分了事实真与逻辑真。前者指经验命题的真理性,如“这朵玫瑰是红色的”,人们必须看到这朵玫瑰,才能对该命题加以表述;后者指逻辑命题的真理性,如“p或非p”。事实真主要取决于陈述直接感性经验命题是否与事实相符,[17]240逻辑真则无需考虑与事实的关系,通过逻辑分析判定“p或者非p”的真。Austin主张符合关系依赖的并非是命题与事实的同构关系,而是依赖于语词与世界的约定关系,[18]这是其约定符合论的核心观点。他认为语词通过描述性约定(descriptive conventions)和指示性约定(demonstrative conventions)表达世界。描述性约定将语词与世界上的情景、事物、事件类型相联系,而指示性约定则与历史特定情景相联系。如果一个陈述的历史事态(historic state of affairs)属于句子所描述的类型,则该陈述就是真的,否则为假。[18]116也就是说,当指示性约定所指的特定情景属于描述性约定所描述的情景类型,则该陈述为真。例如,“我做汇报了”,这句话是否为真由两种约定类型决定。描述性约定会将此句与我做汇报了的情景类型联系起来,而指示性约定则将此句与特定情景联系起来,即我所表现出的行为是否可以用人们约定俗成的“做汇报”来描述。

(一)概念界定不清

真之符合论主要涉及“真值载体(truth-bearer)”“事实(fact)”和“符合”这三个主要概念。但就目前而言,这些概念界定不够明确,这是符合论遭受质疑和批评的重要原因之一。传统符合论者将真值载体视为具有真或假的东西(如Aristotle)。纵观真理符合论的演变,不难发现,有哲学家将真值载体称为命题或语句,也有一些哲学家将真值载体视为陈述(如Austin)、判断或信念(如Russell)。符合论者对真值载体这一概念进行了诸多讨论,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哲学家,甚至符合论者对“事实”也持有不同的定义,涉及将事实视作世界上存在的客观实在或事物,或是对客观实在的感觉经验,亦或是对客观实在的陈述或说明等。事实到底属于主观还是客观的,不够清晰。另外,事实是否存在真假区分?这也未能得到澄清。Wittgenstein在逻辑原子论中对事实的界定不具很强说服力,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理论主张。Austin则将事实看作一种历史情景或事件,也受到了严厉批评。可见,“事实”定义模糊,致使符合论遭受批驳。符合论中的“符合”是一个最难以阐释清楚的模糊概念。“符合”具有强、弱意义理解两种类型。强意义理解下,将“符合”理解为“吻合(congruity)”(如Pitcher、Grayling)。例如,裂成两半的镜子能够完美地“吻合”,或网络插口与网线插头的“吻合”。Wittgenstein和Russell有关命题和事实间的符合属于此类型。弱意义理解条件下,将“符合”理解为“关联(correlation)”。比如,银行卡上的一笔支出与使用该卡购书相关联,浙江省的一个干部级别和安徽省的一个干部级别相关联。至于符合的方式和标准都有待详细探究。Fumerton、Englebretsen等现代符合论者均将“符合”视为一个未分析的原语(an unanalyzed primitive)。[19-20]

(二)主体与客体分立,符合无从谈及

首先,有关“真”的界定。Rasmussen从“真”这个概念出发阐释其支持符合论的两点原因。[25]首先,真貌似属于一种关系属性(relational property),因为一个语句的真似乎在依赖语句本身之外,还依赖于事物的属性,或者与事物的属性相关。[25]2例如,“Nico the cat is on the mat”这个语句的真似乎依赖于Nico的特定空间属性。同样地,一个事物的关系属性依赖于其它事物所具有的属性。以being adjacent to something为例,其属性是关系属性的范例。为证实该属性,就以我与Nico毗连为例,倘若Nico已远离,则我将无所依,那么我就无法证实“being adjacent to something”的属性。可见,真存在于客观实在的“关系”中。其次,从认识论角度考虑,真也是一种“关系”。[25]2仍以语句“Nico is on the mat”为例。为判定该语句是否为真,仅仅检验该语句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其内容,即我需要找到Nico,且亲眼见到它是否在垫子上(或问询知道Nico行踪的其他人)。通常来说,判断一个语句是否为真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找出该语句旨在描述的现实。仅通过一个语句的内在属性,如语句的字体、颜色、原子结构(atomic composition)等,我们无法清楚该语句的真假。由此可见,在判定一个语句是否为“真”时,不仅要理解语句本身,还需要清楚事物的属性。我们认为,“真”只能以相对、历史的形式存在着,其无法脱离人类的主观经验。例如,“地心说”在古希腊时代被称为“真”,但如今我们发现其并非为“真”。

(三)符合关系无法得到检验

(1) 在常规边界层风洞中模拟了两类1∶50大比例尺雷暴冲击风场,其最大风速位置分别处于输电塔塔头和塔身中部位置,且与雷暴冲击风理论剖面具有较好的吻合度。

四、真之符合论的思考

针对旅游英语专业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这一测试主体,笔者对我校旅游英语专业的8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了定量分析。

符合论主张主观判断与事实的一致或符合。反符合论者认为,主观判断源于人类思维作用于客观事物,加以认识和理解,具有主观性;而客观实在则是客观世界实实在在存在的物质,具有客观性。可见,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反符合论者均指出,主体与客体分立,符合是无从谈及的。Heidegger认为,主体与客体分立下的符合是无法达到的。他指出,符合是指观念上的判断内容和判断所及的实在物体间的联系,[21]261若符合是指一个存在者(主体)对另一个存在者(客体)的肖似,则真理根本无法体现认识和对象间相符合的关系。[21]263判断主要针对判断内容和判断所及的实在物体间的关系,即事实与事实的关系。例如,“‘雪是白的’是真的”这一命题符合“雪是白的”这个事实,这样由命题所指的东西(白的雪)使命题得到了证明。由此可见,主体与客体在分立条件下既非同质,也非同类,故二者无法符合。Putnam认为,若主客是分立的,则符合是不可能的,这主要是由于语言或图像作为真值载体的思想表现形式,与客体实在间并不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22]一些语言或图像的出现源于无意识。比如,蜘蛛在丝网上编织出诸如“love”等英文字母,则不可将该词视为蜘蛛表达其对人类的爱,因为这种行为纯属无意识的偶尔行为。另外,命题或思想的表现形式与客体实之间也不存在物理层面的关系。

其次,有关“事实”和“符合”概念界定不清楚。Moore曾指出,对符合论的挑战就是精确地分辨何为事实,语句或判断以何种方式与事实相符或不符。[26]事实并非以普通物理实体(ordinary physical objects),而是以客观物理实体(objectively physical object)存在于客观世界中。[27]267例如,“Fire is hot”就是一个事实。Fire本身并非一个事实,而是其蕴含的某些特定永恒的属性是一个事实。另外,Moore还将“事实”描述成在特定情景下可以互换的术语“真”。“真”不仅适用于所指的客观物体对象,也适用于所表达的语词形式。[27]306因而,Moore的事实具有双重性质,即世界客观实在及其表述。Johnson则主张事实的双重性质是语言/心智行为和世界特征;事实必须是语句、判断等所陈述的事物,也必须是世界的固有属性。[26]128因此,事实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既可以是客观实在,也可以是所陈述的客观实在。Schmitt认为,真之符合论中的“符合”有三种类型,即逻辑关系符合、关联符合、吻合符合,每一类型均以不同方式设想了符合的本质。[28]逻辑关系符合与真之符合论中的“符合”在本质上存在不同,前者强调逻辑真,而后者则针对事实真,故逻辑关系真不可纳入该理论。如前所述,关联符合属于弱意义类型,吻合符合则属于强意义类型。就反符合论者而言,符合论者将“符合”理解为“吻合”或“关联”也不恰当。这是由于将“符合”理解为“吻合”太严格,将其理解为“关联”则又过于宽泛。[17]281我们认为,将“符合”理解为“关联”一定程度上可以弱化概念不清的困境。例如,“雪是白的”这个语句是“真”的,是由于雪具有白的颜色属性,雪与白色存在“关联”,符合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判断,故“雪是白的”才属“真”。

再次,有关“符合关系无法得到检验”。我们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符合关系是可以检验的。这主要由于主客分立这一前提条件在本质上无法成立;“事实”分为本体论视角下的客观事实和认识论视角下的经验事实,前者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均具有客观性,而后者则是内容上的客观和形式上的主观。由于经验事实具有形式上的主观性,语句、命题、判断等也均是主观的,故二者是否符合可以进行检验。反符合论者主张语句、命题或判断与事实无法平行于经验之内,是因为其并未对客观事实和经验事实加以区分。金岳霖认为,事实并非纯客观的,事实是所与(given)和意念(idea)的混合物。[23]741事实是以意念去接受了的所与,就所与说,它是在客的,在外的;就以意念去接受说,它是在我的,在内的;命题与事实本来就没有鸿沟。[23]914因而,符合关系是可以实现的。主张符合关系无法达到的研究者主要在于其将“符合”视为直接的符合,而并非间接符合,即以思维意识为中介将客观实在转为主观判断,或者以实践为中介将主观判断物化为客观实在。心理语言学中来自经典Stroop任务范式的相关证据均表明,如果字的颜色与字的意义一致时,学习者在说出该字的颜色时更快,且准确率更高,反之,则反应时长,且准确率低下。在Simon任务范式下,学习者需要对颜色做出判断,在看到红色方块时,按右键“J”键,看到绿色方块时,按左键“F”键,无需关注方块所在的位置(左或右)。研究结果发现,较之按键与方块位置不一致的条件,按键与方块位置一致条件下学习者的反应速度更快,且准确率更高。这些证据一定程度上可以证实符合关系是可以检验的。学习者在看到如红色与“红”字一致时,左键“F”与左边绿色方块位置相同时,其大脑中会形成一种“红”“左”这样的概念。这些概念成为判断是否符合的中介。由此可见,关于“符合关系无法得到检验”的这一困境可以弱化。

五、结语

真之符合论虽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它在真之理论中的地位却是无法取代的,其揭示了“真”的本质属性,即主观对客观实在的反映,满足了人们追求和探索客观真理的需要。这也为符合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广为接受的、也是迄今最为合理的真之理论提供了合理的解释。金岳霖也认为,符合论最接近常识,我们的确以命题和事实是否符合来判定该命题是否为真;主张其他观点的人,无形之中,也许仍持符合论。[23]894本文对不同历史阶段真之符合论的观点进行了梳理,通过分析反符合论者对真之符合论的批判和置疑,试图对其中的某些成见加以思考,结合心理语言学方面的相关证据,发现真之符合论不失为真之理论中最为原始、最基本、最符合常识的一个。随着交叉学科的融合和认知科学的发展,对真之理论本质的探求之路将日趋明晰。

《说文解字》云:“经,织也”。“经”字本义是指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后引申为常行不变的根本原则,大经大法以及思想、道德、行为等的基本法则。古人认为,经就是永恒的真理。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写到:“三极彝训,其书曰‘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换言之,经就是恒常之道,是指导日常实践的立场与原则。“权”最初指秤锤,后引申为衡量、考虑之意。《孟子·梁惠王上》云:“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这正是权之本意,即称量、衡量之意。权亦有应变之意,也就是常说的权变。

参考文献

[1] 王路. 论“真”与“真理”[J]. 中国社会科学,1996(6):113-125.

[2] 陈波. 逻辑哲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王路. “是真的”与“真”——西方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问题[J].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7-12.

[4] TARSKI A. The concept of truth in formalized languages[C]//CORCORAN J. Logic, Semantics, Metamathematics. Indianapolis: Hackett, 1983: 153.

[5] SHER G. On the possibility of a substantive theory of truth[J]. Synthese, 1998, 117: 133-172.

[6] DAVID M. Don’ t forget about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C]//JACKSON F, PRIEST G. Lewisian themes: the philosophy of David K. Lewi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4: 43-48.

[7] GROVER D. Truth and language world connections[J].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90, 87: 671-687.

[8] VISION G. Veritas: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and its critics[M]. Cambridge: MIT Press, 2004.

[9] PATTERSON D. What is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J]. Synthese, 2003, 137: 421-444.

[10]陈嘉映. 语言哲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1]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M]. 吴寿鹏,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12]培根. 新工具[M]. 许宝,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13]洛克. 人类理解论[M]. 关文云,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1.

[14]罗素. 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M]. 陈启伟,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15]罗素. 人类的知识[M]. 张金言,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16]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M]. 郭英,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17]涂纪亮. 英美语言哲学概论[M]. 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18]AUSTIN J L. Truth[J].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 1950, 24: 111-128.

[19]FUMERTON R. Realism and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M]. Oxford: Rowman & Littlefield, 2002.

[20]ENGLEBRETSEN G. Bare facts and naked truths: a new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M]. Burlington: Ashgate, 2006.

[21]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M]. 陈嘉映,译. 上海:三联书店,1987.

[22]普特南. 理性、真理与历史[M]. 童世骏,李光程,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3]金岳霖. 知识论[M]. 北京:商务印书出版社,2011.

[24]MERRICKS T. Truth and ontology[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25]RASMUSSEN J. Defending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26]UNDERWOOD L J. Kant’s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M]. New York: Peter Lang Publishing Inc, 2003.

[27]MOORE G E. Some main problems in philosophy[M]. Boston: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1953.

[28]SCHMITT F. Truth: a primer[M]. Boulder: Perseus Books, 1995.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Predicaments and Reflections

WANG Zhen

(Research Institute of Foreign Languages,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the issue of truth is a major concern among western philosophers. Philosophers have probed into this issue and put forward various types of theories of truth, such as correspondence theory, coherence theory, pragmatic theory, redundancy theory and semantic theory. Among them,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is the most far-reaching and widely accepted. By translating “truth” into the Chinese “zhen”, this paper interprets a variety of viewpoints on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analyzes the predicaments in its evolution and attempts to offer some reflections in reference to evidences from psycholinguistics.

Keywords: truth; correspondence theory; philosophy of language; predicaments; reflections

收稿日期:2018 – 08 – 01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非熟练汉—英双语者动词产出过程的重复启动效应研究”(2018JX002)

作者简介:王震(1987-),男,安徽合肥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心理语言学。E-mail: wangzhenbfs@163.com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5124(2019)01 - 0060 - 06

(责任编辑 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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