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的评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技术论文,经合组织论文,政策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技术政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是指导一国科学技术开发、应用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衡量政府对科学技术投入的决策依据。随着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政府的科学技术政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化等问题必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经合组织国家(OECD)在科学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地形成了一套对各国科学技术政策进行评估的方法和体系,该体系对我国国家科技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OECD国家科学技术政策评估体系的回顾
OECD各国对科学技术政策进行评估的传统可以追溯到该组织成立的早期,作为各国信息交流和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的组成部分。这些评估文献中最著名的是“经济观察”(Economic Surveys)。该刊物每年出版,内容涉及OECD所有国家。“经济观察”还涉及对环境、能源、发展资助等方面的评估,此外,应某些国家的具体要求,还可对科学技术政策中一些特定的问题进行观察和讨论。
早期的评估并未引起社会很大的关注。但是从60年代中期开始,对OECD国家经济形势的关注首次引发出对科学技术政策大规模的评估。这次评估由OECD中的大国发起,随着对他们科学技术政策的评估,OECD中其他的国家也迅速跟上并提出相应的要求。这次评估的浪潮一直延续到70年代中期(到1975年完成了对20个国家的评估)。70年代后半叶,这种需求逐渐减弱。进入到80年代,开始了新一轮的评估热潮,这次更多的是应OECD中小国家的要求而兴起的,同样有20个国家得到观察和评估。90年代早期,一些东区国家在他们的转型过程中也加盟了OECD,成为OECD的伙伴国(如匈牙利、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共和国,以及俄罗斯),他们也提出同样的要求,目前莫斯科已得到了评估。此外,甚至连韩国也加入到了评估的行列。
OECD国家最初对这样的评估感兴趣是出于因为这样的方式既有效又不费钱,作为一种工具它可以帮助他们建立和调整他们的科学技术管理机构、管理机制以及管理战略等。而国际社会对这些评估所表现出的兴趣以及其中涉及每个国家科学技术能力的信息也有利于国际间的合作。此外,事实上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可利用来自外界的观察和忠告对本国有关领域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发展。由于这些评估是种自愿(自我要求)的行为,各国必须有一个最高的权威机构负责科学技术以及它的评估工作。而在大多数国家,这样的机构的形成以及开展有效的运作往往需要一个漫长而痛苦的持续的过程后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故而,有一个热情的权威团体或机构是保证评估活动从开始运作到最后完成的主要因素和成功的条件。这些年来OECD中大国对这样的评估兴趣逐减,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在本国范围内发展了自我评估的能力,不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支持来刺激内部的变革。
由于这样的评估只集中在科学技术领域,OECD在80年代中期曾提出以“创新政策评估”(Innovation Policy Review)取代科学技术政策评估。“创新政策评估”除对科学技术政策进行评估外,还包括对环境因素的调查,诸如工业政策、教育政策、金融系统等等。但是这样的评估很难找到顾客:这一方面是因为对这些领域的调查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而且另一方面也因为事实上没有一个机构能同时对如此之多的要素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恰当的评估。由于缺乏一个组织良好的机构或部门既对这样的评估很感兴趣,又具备对这些不同的因素进行必要的评估能力,结果,创新只能以一种较窄的视觉作为科学技术政策的补充。
二、OECD国家科学技术政策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OECD国家对科学技术政策的评估一般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
1.OECD秘书处派1、2个人进行为期一周的短期基本访问,内容包括访问涉及科学技术政策制定的主要的政府机构,访问一些科学技术政策的实施单位,诸如大学、公共实验室、企业等,以深入地观察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的运作体系及其效果;以及评估参数的确定范畴,其中包括背景报告的准备及其内容(详情见2), 评估团体的成员组成(详情见3),和未来步骤的计划。
2.由专家和国内事务部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准备一份背景报告。这份报告提供一个对科学技术系统的整体描述:它包括用适当的参照物对研究与发展所作的努力和得到的结果、参与研究与发展的部门、政府政策的目标、机构和项目以及主要的政策问题等进行阐述和评价。重要的是这份报告必须以正式的形式和中立的态度对整个政策系统加以描述,不能对大家一致认同的主要政策问题避而不谈。
报告的草稿由各国提供——要求有适当的篇幅(OECD通常出版物的80—100页),然后再由秘书处进一步编辑整理。
3.一个评估小组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访问。这个评估小组的成员包括3至4名资深专家,称作“考官”(examiner)。通过与一系列的关键组织和实施者的见面和交流后,他们把重点放在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问题上,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评估,给有关政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在这过程中,OECD秘书处充当小组发起人和协调人的角色。
4.评估小组准备一份“‘考官’报告”,这份报告相当于背景报告1/3的篇幅。在这份报告中清楚地阐明考官的意见,并系统地提出政策建议。撰写这样的一份报告通常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有时为写好这份报告,评估小组的一些成员或秘书处的人员会再次拜访这个国家。一旦评估小组的成员们对这份报告的草稿达成一致意见,这份报告就以机密的形式呈交给要求评估的国家的有关权威机构,以修正与事实不符的数据和错误,同时也防止由于缺乏政治敏感性而导致的判断上的问题和失误。
5.在被评估国的首都讨论“‘考官’报告”,由OECD各国涉及科学技术政策方面的政府代表参加(原则上,由OECD成员国资助OECD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工作,包括对OECD科学专员费用支出的支付)。讨论通常需要一整天的时间。这种讨论使考察评估小组的成员与负责科学技术政策的有关官员得以面对面地商讨关键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可能的政策方法。
6.出版考官的报告、背景报告和OECD评估会议的概要(一般在评估会议结束后,需要6个月的时间来准备和完成出版工作)。 有时也会再次在该国安排一次会议,以鼓励政治家们进一步对他们的科学技术政策予以必要的关注。从秘书处的首次访问到评估会议的结束,整个过程大约需要9到12个月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要求评估的国家必须作些财政贡献。通常包括支付评估小组的旅行费用、在这个国家逗留期间的费用以及最后的评估会议费用。非成员国一般要求支付全部的直接费用(包括考官们的聘金、考官和秘书处成员的旅行和逗留费用),此外,还有一些涉及背景报告准备的间接费用。
三、有关报告的具体内容
整个评估过程最直接也是最直观的结果是在评估过程中准备的、并以后由OECD出版的那两份报告,以及随评估大会而诞生的概要。背景报告提供了对一国科学技术系统最新蓝图的描绘,而考官的报告则提供政策导向。
一般而言,这种政策导向包括:(1 )科学技术政策的战略要点及其相关的薄弱环节:(2)组织机构的设置, 如科学技术在国家行政等级系统中的地位、由它支配的财政资源以及其它手段,(3 )不同类型的研究与开发(如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型、工业型)之间在财政资助上的平衡;(4)项目管理与不同的支持规划;(5)科学技术服务的发展,如信息、评级和标准化、质量控制等;(6 )创新条件以及对研究结构与结果的利用:这包括诸如企业家能力、融资渠道等相关课题;(7)科学技术中的跨国合作机制;(8)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在科学技术政策制定、资助方面的关系等。
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报告中不包括对特定科研机构的研究能力的精确的评价,也不包括对一国应该重点培植的技术的精确评价。这样的评价有待于专门的机构对该国长期的考察才能得出,而这样的考察超出了评估的可操作范围以及可接受的成本范围。
事实上,评估停留在改进政策制定所需的条件的水平上(如战略、机构、项目等)。通过批评性的评价、 对一些领域提出改革意见等,OECD的评估报告对一些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争论和指导,从而帮助参与国家在相关的领域更好地进行必要的改革。同时这也是个自我评估的过程,通过整个评估活动的展开,提高自我评估的意识和能力,这也是整个评估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收获之一。
经验证明,OECD对科学技术政策进行评估所产生的影响对OECD中“先进”小国尤为重大,因为他们更有能力采取评估的最后建议。但是这种评估积极意义绝不仅仅限于这些国家,对相对落后国来说,评估有助于促进这些国家相应适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某些国家,这样的评估事实上成了国家政策形成与制定的指南。
OECD国家科技政策的评估手段和方法对发展中国家也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作为方法论,OECD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通过对科学技术政策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建立有效的政策制定机制,形成科学的政策制定导向。但是我们同时必须认识到由于各国社会文化等的差异,OECD的评估标准决不是普遍适用的科技潜力和能力的通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