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殡葬之浅析
申国梁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4
摘 要: 本文主要是从我国已有的土葬殡葬方式亟需改革的现状出发,提出了生态绿色殡葬的殡葬改革理念,探究了绿色殡葬存在的思想基础、核心内容。阐述了绿色殡葬的显著特征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乃至殡葬改革、经济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等诸多方面的关系;论述了绿色殡葬、土葬、火葬等的殡葬方式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如何改革我国已有的殡葬方式,强调了殡葬改革与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最终指明了我国殡葬方面改革的基本方向。
关键词: 殡葬;土葬;火葬;天葬;海葬;绿色殡葬
殡葬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从古至今,贯穿东西,关于殡葬之事人们总是不愿意过多谈论,甚至总会以各种相似的词汇代替之,比如把“人死”说成“去了”“走了”等,这属于人们对死亡的忌讳或者害怕之缘故吧!对于殡葬方式,人们倒是会想上很多的,比如把它与普通的生活,宗教习俗等方面相结合,比如汉族人把它与道教文化结合,形成了道教文化影响下的土葬习俗,忌讳火葬。其他民族的人们也会因为受着本民族宗教文化的深深影响,而愿意选择他们能够接受的殡葬方式。
一、时代所迫土葬亟需与中华文化结合而改革
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是让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均应追求健康文明、绿色环保、低碳减排。这样的主题已经遍布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交通、生产、居住、发展等方面。那么,关于我们的殡葬方式方面,虽有国家的法规制度强行的规定应该按照什么方式去送走我们先人的遗体,但是尽管我们表面上能够认同国家法律上的规定,而内心则是很难去接受并去完全执行的。其实,这里有一种我们难以言表的苦衷,这便是观念和思想认识层面的事情,冥冥中说是迷信而又不是迷信,说不是迷信而又难以用科学的道理讲得通。我们的观念里所能认同的殡葬方式是“人死为大,入土为安”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观念必然会出现“死人与活人争地”“国家政府部门强行执行火葬”的悲观局面。那么,接下来我们又该如何化解如此的悲观局面呢?笔者认为,我们的政府机关必须认识到绿色环保的殡葬必须与我们的传统文化相结合,严禁出现一些与民族传统文化严重相冲突相违背的极端行为和现象。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认识和理解何为“绿色殡葬”,何为“非绿色殡葬”,绿色殡葬是否一定要火葬,其他不火葬的殡葬方式是否就一定不是绿色殡葬呢?这些问题在困扰着我们,我们必须得解决了这样的问题,否则我们所谓的那些殡葬法规殡葬条例将会很难得以完全的贯穿落实,百姓接受起来也会更加困难。
“人死为大”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否一定要“入土为安”,我们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加大宣传的力度,把所谓的“绿色殡葬”的优点与相关的益处往深处、广处去宣传,当然在宣传中务必要与我们已有的相关的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而让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很好的接受。
现代立体漆艺以三维立体的形式,丰富多变的漆绘语言,表达艺术家的造物能力和审美理想。胎骨,作为塑型的基础,是研究现代立体漆艺无法绕开的核心话题。不论是传承既有的材料处理方式来表现现代人的审美理想,还是在材料的创新上下功夫,其丰富多变的形式都是无法在一篇文章中尽述的。但这“承”与“变”的划分不是最关键的。我们将持续关注的是现代艺术家们欲要表达的心境和理想,以及他们借助现代立体漆艺表现心境和理想的技术能力。
二、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有效降低绿色殡葬的成本
关于“绿色殡葬”固然是一种良性化的生态殡葬,它与传统的殡葬相比具有质的变化。绿色殡葬“一方面要完成殡葬的特有功能,一方面要克服因殡葬而产生的噪声、废气等负面特性,成为对周围生态环境具备改善、美化、促进和优化的殡葬。绿色殡葬不只是围绕处置遗体而进行的社会活动,而是资源高效、能源清洁、环境友好和生态健康的殡葬。”①那么,我们在具体的殡葬实践中就应该降低这方面的殡葬成本,而不是设法增加其成本。因此这就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回归殡葬的“公益性”的本质特性,让绝大多数的百姓都能支付得起绿色殡葬之费用。当然,这方面也不是哪一个部门所能完全左右得了的,一定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管力度,使一些想要大发“死人财”的不法商家无孔可入,这方面尤其是要加大对那些大肆宣传炒作倒卖墓穴、骨灰塔格等,无故提升各种殡葬用品费用,出现所谓的“天价骨灰盒”、“天价寿衣”等的不法现象和行为。
关于殡葬方式,各国均有各国的殡葬方式,这与一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是很难完全分开的,就算同样是一国之内也可能会存在不同民族不同时期的殡葬方式,现就部分殡葬方式简单叙述:比如树葬,树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型的骨灰处理方式。树葬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殡葬理念和行为之一。天葬,天葬是藏族的一种传统殡葬方式,人去世后把遗体运到指定地点让秃鹫(或其他鸟类、兽类等)吞食。风葬,风葬又称“露天葬”。是一种风化的丧葬方式。人去世后先用冰雪水或河水,给死者沐浴净身,再剥去桦树皮缝制一个棺材。也有用一粗圆木,对半劈开,上下中堂挖空,然后将死者放入空腹的粗圆木内。死者装殓后,就要选择一个两棵松树相距1米左右的地方,进行风葬。海葬,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骨灰撒海,冲破了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②
三、把火葬与土葬结合逐步过渡到火葬不留骨灰
关于绿色殡葬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已经明白了其之优点,但是这样的一种殡葬方式在我国还是很难快速的被人们认可和接受的,因此才会出现所谓的火葬与土葬的结合,即火葬后二次装棺再土葬,如此来将严重违背火葬制度的初衷。该占用的土地还是得照样占用,该使用的棺木还是得照样使用,如此来火葬既不环保——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也不节能——浪费燃油、浪费人力物力。如此来是因为中国人固有的观念——灵魂不灭,在起作用还是因为我们的某些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呢?笔者认为还是因为我们的某些方面做得仍还不够。首先说人毕竟不是普通的一般动物,人有活着的人权,也应该有死后的应有尊严,不管是活着的生者也不管是已故的逝者,他们都是应该得到我们每一个人来尊重或尊敬的。不管我们如何尊重我们的逝者,我们还是得应该把我们的诸多行为与我们的社会时代发展相一致相协调,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时代的时时刻刻我们均能够感受到也或者能够察觉到“环保、节能”等这类词语字句的出现,那么,我们的殡葬问题又何尝能完全跳出这样的范畴或圈套呢?政府应该适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的接受一些新型的环保节能的殡葬方式。比如建设一些收费低廉或者干脆就是免费存放骨灰的相关配套设施。不过,除此之外则是有效的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环保的殡葬方式,比如用一些很快就能降解的特殊材料制成棺木,一些殡葬用品可以重复多此的循环租而使用,租费视情况而定,就算收费也应该是极其低廉的。可以适当采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撒散骨灰于海的海葬,就算有些人愿意使用土葬那也不可怕,那就是火葬遗体后或者不火葬遗体允许使用极易降解的特殊材料做成的棺木深埋一至两米以下的土层之内,并且上面不准留有坟头或者其他的任何标记。虽然如此,不过总的方向还是让人民群众逐渐的接受“仙人已故驾鹤去,厚养薄葬挂碍无。魂归大海魄无憾,化云成露润万物”(本文笔者注:《辞世》)!不留骨灰,这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总的最终方向,对于我们逝者的先人也不会有太多的不情愿或者什么的不甘心的!倒是因为我们会存在各种的念念情结,在我们的先人即将离去之际我们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和作为,意欲表达意欲释怀,先人的离去,我们被悲痛的泪水迷蒙了双眼,一些的做法有时也会别离于我们的真意,但是,是伤痛是别离,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情愫,是一种难以割舍的亲情感受,使得我们为我们的先人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事后想来这么多的事情又会有什么的任何意义呢?所以,有时我们还是得学着学会放下我们意识形态里的那些东西,向环保、低碳、绿色的方向多多迈进。
不过以上这些殡葬方式虽然不同,但都是对逝者遗体的处理方式,不存在哪种殡葬方式绝对的好,哪种殡葬方式绝对的不好,因此我们应该很好的改造、调整、学习利用,把以上这各种(当然也包括笔者未曾详述的)殡葬方式,有必要合理的调整改造或者改良,最终找到一种或者几种相对不错的殡葬方式作为我们大力推广并宣传的殡葬方式,当然这样的殡葬方式一定也必定是环保、节能、绿色、生态的。国家应当加强对这些已选定的殡葬方式进行与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的相关方面相结合,并加强宣传和教育人民群众,待时机成熟之际附之于法规,进而以刚性法规的方式强制规定并贯彻执行。
四、引进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殡葬方式探索出适合中国的绿色殡葬方式
在绿色殡葬费用方面,我们务必做到“让死亡成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应有权利”而不是变成所谓的“死不起”、“不敢死”的怪异现象。国家应该加大对殡葬方面的扶持与支持的力度,变殡葬事业的“部分公益性”为“全面的或完全的公益性”。政府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允许部分商家去依法经营一些适当高档次的墓穴的。只是,这方面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并保证这样的墓穴经营单位在出售墓穴时要严格限制这类人士把墓穴再次转给与其没有任何血缘近亲关系的其他人,以此获取高额的费用,这将严重影响了殡葬市场的良性发展。
考虑需求响应不确定性的多时间尺度源荷互动决策方法//孙宇军,王岩,王蓓蓓,李扬,肖勇,李秋硕//(2):106
每个问题设有“愿意”、“不愿意”和“不回答”三个选项,我以此来反映城市人口对于迁移人口的社会距离。社会距离也是此项研究中的因变量。而这其实是一种简化了的鲍格达斯社会距离量表,在操作时,将“愿意”定为“0”,不愿意定为“1”,而不回答由于没有表明态度,因此省略,再进行加总,得出与外来迁移人口的亲近度的分数,满分为五分,表示亲近,也就是社会距离近,0分表示社会距离远。
[ 注 释 ]
①朱勇,主编.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22.
②以上各种殡葬方式的引自网络《中国十大丧葬方式:风葬、天葬、塔葬,你知道有哪几种?》之部分.
[ 参 考 文 献 ]
[1]朱勇,主编,李伯森,副主编.殡葬绿皮书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1)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杨宝祥,著.殡葬环境保护与实务[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
[3]章林,杨宝祥,编著.殡葬法治建设概论[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3.
中图分类号: D63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6-0278-02
作者简介: 申国梁(1979- ),男,汉族,山东曹县人,法学学士、哲学硕士,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助教,研究方向:人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