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论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论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有人认为,邓小平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民主,这是错误的理解或误解。实际上恰恰相反,邓小平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伟大设计师和实践者。《邓小平文选》三卷共收录讲话、谈话和文章200余篇, 其中专门和部分论述有关民主建设的达40余篇(约占全部的五分之一),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如何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思想理论体系。邓小平的民主思想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以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的思想理论基础

民主建设的出发点:现成的结论、外国模式、还是本国实际?

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民主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由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政治制度决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也是他的民主政治思想基石。早在1956年他就指出:“必须研究本国的特点,离开本国的特点去硬搬外国的东西”,就会“遭受失败和挫折。”〔1〕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又说:“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2〕“过去我们中国照搬别人的,吃了很大苦头。”〔3〕他既不照搬革命导师著作中的现成结论,也不随波逐流照搬西方模式,而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一个成熟的政治家所具有的清醒政治头脑和巨大勇气,积极稳妥地探索和实践。

经济改革与政治民主,孰先孰后?

邓小平非常清楚民主建设对于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之重要性。他多次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4〕但是在逻辑关系上,他不赞成那种把推行政治民主化作为经济改革的必要前提的主张。在他看来,“民主肥大症”必将导致“经济萎缩症”。他主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此,他在《政治上发展民主,经济上实行改革》一文中作了明确的表述:“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就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5〕“在他看来,民主的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建设,不发展经济而进行的民主建设无异于海市蜃楼,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也无法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扫清障碍。“两手抓”战略——既抓物质文明建设,又抓精神文明建设;既抓经济体制改革,又抓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模式转变的同时,从一个封闭、半封闭的政治结构向开放的民主政治结构转变,这既有别于东南亚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起飞模式,也不同于苏联东欧改革道路,从而形成了中国改革的鲜明特色。

激进式与渐进式,孰优孰劣?

“渐进式改革”(Incrementalist Reform )是一些学者对中国改革方式的概括。“渐进式”与“激进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采取的是“先立后破”的“中医疗法”,后者实行的是“先破后立”的“休克疗法”。邓小平认为,“激进式”政治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民主形态是社会主义民主,无论是内容、形式,还是范围都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制度虽然为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但这种高度的民主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渐进”实现。他说:“过去我们犯过急于求成的错误,结果是欲速不达,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向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讲清楚,使之明确,我们的目标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但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是一个逐步推进过程。”〔6〕他始终强调要“循序渐进”,〔7〕反对“大跃进”。 他说:“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作法。就是说,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8〕

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的主要内容

民主的本质与民主政治方向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民主的根本问题是国家制度问题。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9〕。 他在《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一文中指出:那些煽动学生闹事的人,“他们的主张实际上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中国全盘西化,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根据自己的经验,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10〕。

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本质的不同。第一,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国家性。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的是具有国家形态的民主制;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具广泛性。“在世界上史无前例地发展和扩大了的正是对绝大多数居民,即对被剥削劳动者的民主”〔11〕。同中世纪制度比较起来,资产阶级民主在历史上是一大进步。但它始终是“狭隘的”、“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井和骗局”〔12〕。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最终目标是达到人民的自治,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13〕当然,同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一样,社会主义民主也需要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较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完善的民主目标,现阶段的民主显然也只能是“初级阶段”,需要通过改革使之从初级逐步走向高级。正如邓小平所说:“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14〕

党的领导与党内民主

民主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主要是一种政党制度,因为现代民主制度完全是建立在政党政治基础上的。以研究现代化稳定结构著称的亨廷顿(Huntington)认为:政党及政党制度是现代化社会或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现代化进程必然要引起政治参与扩大,政治参与必须是有序而规范的,混乱的政治参与会损坏政治结构,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政党及政党制度的作用正在于动员和规范政治参与,为政治体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形成政治参与扩大的主要手段”〔15〕。当代世界政党政治可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又不同于一党制。这一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邓小平始终坚持:中国的民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共产党领导不能丢,一丢就是动乱局面。”〔16〕“在今天的中国,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否则“只能把四个现代化吹得精光。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大量实践证明了的客观真理。”。〔17〕

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只有改善才能更好地坚持。邓小平指出:“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地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18〕关于如何改善党的领导问题,邓小平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党政分开。“首先是党政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放在第一位。”〔19〕其目的是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的问题,以便“集中精力管党,管路线、方针、政策。”〔20〕二是扩大党内民主。他说:“假如说中国是一个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国家,则反映到党内的是:共产党员一般缺乏民主习惯,缺乏民主政治斗争的常识与锻炼。”〔21〕针对过去在党内民主实践方面走过的弯路,尤其是一个时期内所搞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错误作法,邓小平说:“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在党内和人民内部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22〕

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实行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指出:“发展党内民主不是削弱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23〕党内民主的核心问题是集体领导。在这方面,过去“党的生活是有严重缺陷的”,“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24〕,“命令主义、少数人或个人独断专横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25〕因此“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集体作了决定少数人不执行等等毛病,都要坚决纠正”。〔26〕党内民主就是使其主体成员拥有平等的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成为党内事务的主人。在邓小平看来,党内民主是国家民主的基础,如果在党的组织中,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不能成为全党的共识和稳固的制度,上面“一言堂”、下面“一边倒”的现象不能消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民主只能是一句空话。

民主建设必须同法制建设同步进行

现代社会民主制度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这是邓小平的一贯思想。他在1979年所作的《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一文中就提出了民主与法制“两手抓”的思想,他说:“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也要坚持下去。这好象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27〕。他说“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我们要讲社会主义民主也要讲社会主义法制。在强调民主的同时,要强调教育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年要有理想、守纪律。”〔28〕

民主制度如果失去了由法所体现的自我约束,如果不遵守一定的规则,就会自取灭亡。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仅仅只是一种权利,即“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29〕洛克也说过:“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30〕邓小平指出,那种无规则的群众运动决不是规范的政治参与形式。民主不能超越法律所规定的限度,讲权利也要讲义务。超越法律的“大民主”只会破坏民主的正常发展节奏,从根本上破坏民主原则,最终走向民主的反面。用群众运动的办法去实现民主政治,企图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是根本行不通的。他说:“文革时搞‘大民主’,以为把群众哄起来,就是民主,就能解决问题,实际上一哄起就打内战”。〔31〕因此他坚决主张取消“四大”、撤除“民主墙”、取缔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在他看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就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32〕他还说:“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33〕

民主制度化与民众监督

邓小平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制度化的民主。他在谈到“文革”教训时深刻地指出:造成那场内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制度上的不健全是根本性原因。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多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他看来,斯大林的错误,乃至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34〕因此,“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这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35〕

民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监督,其关键并不在于参与者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确保掌握权力的少数人在管理的全过程受到社会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或个人独裁。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邓小平开宗明义地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36〕在他看来,“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37〕因为如果掌握权力的人感受不到在滥用权力时存在强有力的监督,权钱交易所产生的腐败现象就会愈演愈烈。因此,使权力受到实质性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关键。关于民主监督的内容,邓小平在他的著作中所论及的非常广泛,如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情况,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重大案件的处理情况等等。关于民主监督的形式或渠道,邓小平认为应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党的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四是新闻媒介或社会舆论的监督。他说:“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人民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38〕他既强调体制内(党和政府内部)的自我监督,也强调来自体制外部的监督,强调二者的有机结合。

权力下放与中央权威

“权力要下放”与“中央要有权威”,这是邓小平民主思想中颇具特色的两个方面。众所周知,改革前中国政治体系的特点是:中央权力高度集中,政治整合性极强,而基层和个人权力较小,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强国家、弱社会型体系结构。民主政治的特点是给公民以自律或自我管理的机会和较大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活动空间,国家以法律的方式来规范社会成员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或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各种契约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从1979年开始,邓小平从经济民主改革入手,逐步下放权力。具体步骤是:先农村、后城市,先“放权松绑”、继而“政企分开”。在这里,“权力下放”具有两重性:既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39〕他说:“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实行管理民主化。”〔40〕在这里,权力下放是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扩大地方政府和基层企业的自主权,调动积极性,解放、推动社会生产力。他说,必须“真正下放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41〕“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42〕

权力下放并不意味着“放任自由”。邓小平在强调“权力下放”的同时,强调“不能否定权威,该集中的要集中”。〔43〕邓小平特别强调国家政治权威对于改革和社会生活有效调控能力的重要性,特别强调要加强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他在《中央要有权威》一文中指出:“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面就控制不住。”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算数。”权威是同权力与合法性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建立在合乎规范基础上的政治权力形式。“权威非但同民主不矛盾,而且可以说是民主最典型的权力准则。”〔44〕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的过程就是权威的过程,民主的危机即是权威的危机。对中国的改革来说,强有力的中央权威,是防止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新的市场化力量和契约法制力量一时来不及补充原有规范约束力所造成的“失范”现象的保证。

关于领袖的权威问题,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否认领袖人物的重要作用。按照列宁的说法,领袖是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人们。邓小平认为:“领袖不是在党和群众之上,而是在党和群众之中。领袖必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必须是服从党的组织、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对领袖的爱护,……不是对个人的神话。”〔45〕他反对对领袖个人歌功颂德,反对搞对领袖的个人崇拜。

结论

邓小平无疑是本世纪最伟大的政治领袖之一。他对民主问题作出了独特、简明而深刻的探索,他的民主观立论统一、内涵丰富、个性鲜明,既具有战略的高度,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深入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的民主政治思想有助于我们从本质上分清现实主义民主与理想主义民主,走出民主认识的误区,建立起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民主观。我们应坚定不移地以此为指导,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现代化和民主法制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释:

〔1〕〔21〕〔23〕〔25〕〔45〕《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58、10、225、305、235页。

〔4〕〔8〕〔14〕〔17〕〔18〕〔20〕〔22〕〔24〕〔26〕〔27〕〔32〕〔33〕〔34〕〔35〕〔36〕〔37〕〔38〕《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84、257、322、170、342、321、144、142、360、189、146、359、333、336、270、144、332页。

〔2〕〔3〕〔5〕〔6〕〔7〕〔9〕〔10〕〔16〕〔19〕〔28〕〔31〕〔39〕〔40〕〔41〕〔42〕〔4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65、116、139、220、240、207、245、177、245、285、192、180、160、242、319页。

〔11〕〔12〕《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24、630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5页。

〔15〕参见: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七章,第一节。

〔2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第154页。

〔30〕洛克《论政府》(下篇),第136页。

〔44〕参见〔美〕乔·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92页。

标签:;  ;  ;  ;  ;  ;  ;  ;  ;  ;  ;  ;  ;  ;  

论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