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范式的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古典论文,学理论论文,社会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ATION(定命星宿)的详细说明(注:Constellation在天文学中被翻译为“星座”。Constellation在占星术中, 代表着一个人在诞生时期在天上星宿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这种位置及其相互作用决定人们的一生命运。曼海姆把这个占星术的概念引入到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是想用它说明某种思想观点以及某个学科产生的条件和因素的具体综合,从而纳入世界观的关系之中。参见刘珺珺:《科学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2页。)(曼海姆,1952)。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位于社会学与哲学(注:这里的哲学应该被看作是认识哲学或者认识论或者说是认识论中的知识论,费希特把这种哲学叫做知识学,而我把哲学知识论或者是知识学看作是知识社会学的哲学前提。)的交会处: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群体实践为核心,重构人类精神演化的历史,展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未来倾向;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用系统有力的方式把社会学与认识论结合起来,力图阐明思想的社会本性。而两者的出发点都是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姚大志,1992)。“曼海姆对知识社会学的探索为人们开拓了一条崭新的领域,他详尽地展示了思想家是严格地受其存在的历史和社会环境所制约的。”(曼海姆,1998:124 )劳丹认为曼海姆花了自己的大半生后才找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即曼海姆在经历了大半生后最终找到了知识社会学的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坚持认为,社会学表明了实际上所有信念体系,包括社会学本身的社会根源;另一方面,曼海姆逐渐认识到,这种观点将社会学失去客观的合法性,他开始认为(像他这样的)思想家常常不受社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对来说不依赖于社会的知识阶层’的概念,但是,如果知识阶层能够超越社会决定,并且如果思想史主要讨论知识阶层的问题,那么知识社会学(即使是由于曼海姆的缘故)还有什么可研究的呢?”(劳丹,1999:206 )尽管对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有很多的各种各样的评说,但是曼海姆所构建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和他创立的方法同舍勒一起形成了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的范式,成为我们认识和诠释知识与社会整合关系的一种框架。
(三)其他社会学学者对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范式形成的贡献
对知识社会学做出贡献的社会学家还有凡勃伦、兹纳涅斯基和索罗金等人。波兰社会学家兹纳涅斯基在20世纪20年代初发表了《论知识科学是最主要的课题和任务》一文,提出要建立专门研究知识的科学,主张把知识当做认识对象来研究,探讨认识活动产生以及认识成果和环境的关系,探讨社会环境怎样通过社会集体对个人的认识活动发生影响(Walentynowecy,1982)。
索罗金的《社会与文化动力学》(1937年到1941年完成共4 卷)包含有丰富的社会学内容,其第二卷涉及到了知识社会学问题;他后来的著作比如《社会文化的因果关系与空间、时间》也反映了他在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兴趣(刘玉安,1993:297)。 索罗金的知识社会学观点来自他的文化学说。他用文化类型来概括不同社会历史时期的特征,认为它是这一时期一切行为和思想的最高原则。因此,索罗金对不同时代或社会的具体的哲学、艺术、宗教等思想观念的解释都是以文化类型为基本出发点。他认为在不同的文化取向下,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或思想形态。各种思想观念都是某种整体文化形态的反映。可见索罗金的知识社会学观点,即对各种思想观念或知识的来源与存在基础的解释根本不同于马克思、涂尔干和曼海姆。他的观点是一种演绎论,有人也批评说是一种循环论证观点,还有人认为他的知识社会学和起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知识社会学有很大区别,甚至完全相反,因为在他那里一种具体知识是由这种知识的外部文化因素决定的(Maquet,1951:187)。 在谈到自然科学知识时,索罗金说,在自然科学中,任何一项重要的新发明或新发现都是一个漫长过程,在这一漫长过程中,人们一步一步地作出了许多的小发现。因此在任何一个重要发明或发现中真正新的成分是相当有限的。可见,索罗金在这里肯定了知识发展的积累性,但他仍然强调整体文化背景的影响。
三、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批判
“知识社会学并不是充分发展的社会学学科,就多数人的工作来说,它只不过是一种关于知识的社会哲学。知识社会学的这种状态是由于客观条件还不成熟,当时还没有一个充分发展的‘知识’部门,足以使社会学家进行具体的经验研究;也还没有一种新的研究角度,保证社会学家彻底摆脱思辩方法。”(刘珺珺,1990:44—45)但是我认为由舍勒和曼海姆所完成的古典知识社会学范式在理论上是成熟的,在方法上是有益的,在研究方向上是具有开拓性的,它为科学社会学理论范式的产生、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的形成以及为用知识理论在21世纪统一社会学理论打下了基础和准备了条件。
(一)古典知识社会学特点
古典知识社会学的出发点是把知识当作一种精神现象(精神生产)、认识活动、思想方式来研究。这种知识社会学把精神活动及其成果即思想范畴及知识体系归结为某种社会存在基础(社会基础指社会地位、阶级、社会集团等等或文化基础即价值标准、精神气质和文化类型等)。在典型知识社会学那里所研究的并非是人类全部的知识现象,而是仅仅研究社会知识或者说是知识的社会存在。曼海姆就明确写到:“我想指出的并非精神的整个领域中的竞争作用,而只是思维领域中的竞争作用。而且我在此指的也不是思维的整个领域,而只是说应探究一个特殊范围中的竞争现象。这个特殊领域不是精确的自然科学思维的领域,而是我称为存在约束的思维领域。我所谓的存在约束的思维指历史思维、政治思维、人文和社会科学中的思维以及日常的思维。”(曼海姆,1964:569)所以在这里自然科学的知识就免于考察了。
古典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认识现象而非知识现象,在他们看来知识往往包括从民间传说的谚语到严谨的科学思想(Merton,1973)。在早期知识社会学思想家中,有的人讨论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异同,有的人区分了各种知识形式,但是这种探讨多半是从认识的角度而非从学科的角度进行具体的社会学研究。因此这种社会学可以称做认识社会学。
有的知识社会学家已经认识到要区分知识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他们或从知识的内容与知识的形式,或从知识的内部真理性和外部价值关系来探讨知识社会学的有关问题。劳丹指出:追随曼海姆的许多知识社会学家将思想区分为“内在的”和“非内在的”(或由存在决定的)。内在的思想(或者概念、命题、信念——大多数作者将它看作是一回事)就是那些能够被表明与信仰者所信仰的其他思想自然而合理的相连的思想。非内在思想(由存在决定的思想)并不具有理性凭证。人们可以接受它们,但它们与人们已经接受的许多其他可供选择的思想相比,并不在本质上更合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对象即劳丹所谓的不合理性假定随着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成为大多数知识社会学家赞同的看法。
尽管古典知识社会学进行了个别的案例研究,但是知识社会学的成就不是完全建立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之上,除了少数学者外,很多人的研究方法都是思辩的方法。
(二)古典知识社会学的历史功绩
把知识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学研究知识的一个良好开端和起点,这为社会学对知识的认识和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为社会学更好地服务知识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工具;这也为人们思考科学社会学提供了视角,涂尔干曾指出:“因为科学知识从根本上说是集体的,所以,从原则上说,对于科学也许能够进行社会学的分析。”(Merton,1973)
知识社会学的学科方向是知识或文化中同其他存在因素的关系,尽管知识社会学学者对知识的看法不一致,有着不同的知识观。除了曼海姆和涂尔干,还有许多知识社会学家也相信一个信念如果出现在某一历史背景之中,那么这个信念完全有理由接受社会学的说明(注:劳丹之所以把涂尔干也包括在曼海姆和舍勒知识社会学的范围,有这样的解释:“如果我把也包括在内感到奇怪,那么只需回想一下他的下述论点:每当概念的接受或拒绝取决于它们是否与流行信念相一致时,那么我们所处理的必定是一种‘社会学过程’”(劳丹,1999:217,注一)。)。
知识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受到社会学经验研究方法的影响。知识社会学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具体因素如知识社会学家的训练背景与来源,而具有某些思辩的哲学特点。但是知识社会学受社会学经验方法的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索罗金对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的贡献是系统的,因为他对社会学的经验研究为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提供了经验方法和统计分析的工具(郭强,1999a)。
(三)古典知识社会学的缺陷
知识社会学把知识问题的研究从哲学领域拓展到社会学范围是对知识奥秘探索的一种深化(石倬英,1988:50)。但是,古典知识社会学把知识限于精神现象,看作知识活动进行抽象的思辩式的研究,并未能揭示知识与社会关系的真谛(郭强,1999b:340)。总体上来说,古典的知识社会学还没有从哲学中真正摆脱出来,还只是一种关于认识的社会哲学。“后来他(曼海姆——引者注)的全部社会学的分析仍然是围绕着认识论问题的,也就是围绕着‘存在’决定的或者由社会学决定的知识的有效性问题;因此,曼海姆从来没有以纯粹经验的角度提出社会学问题,他的思想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和哲学分开。”(曼海姆,1952)
“早期古典社会学者的知识社会学,具有一个共同特征:主张人类从原始社会演化为现代社会过程中,相对地反射与之相对应、相关联性或一致性的知识。也就是说,古典社会学者认为,社会与知识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关联性,而且带有持续性的特征。”(陈秉璋, 1995 :198)同时, 以曼海姆为代表的古典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历史主义和知识论的相对主义对以后在科学社会学中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也有很大影响。
古典知识社会学研究内容的狭窄性也是其最基本的缺陷。曼海姆就曾明确指出:“知识社会学的职分在于平衡主义之争,让各种社会集团产生相互依赖的意识,意识到自己的主义论述特定的社会时空位置及其限制。”(Kettler,1990:83 )在曼海姆为代表的古典知识社会学家那里,自然科学知识的社会学问题基本上是没有被料理的,而主要讨论的是社会思想中知识的存在约束问题(尼塞尔,1992:41)。因此古典知识社会学实际成了仅仅研究社会知识的知识社会学。
尽管古典知识社会学的有关理论目前还在艰难的发展着,但是如果它不能走出对哲学的依附、不能找出发展的新路向以及研究方法的变革、研究内容的拓展,那么这样的知识社会学是没有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