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阶级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阶级论文,中国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6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0-5110(2008)06-0067-05
中国工人阶级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其命运与中国社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转型密切相关,把中国工人阶级发展的历史置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来加以考察,其发展的历史可以分为三大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的早期中国工人阶级形成和发展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1978年改革开放前传统工人阶级形成和发展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后当代工人阶级形成和发展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中国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有很大的不同。第一个阶段中国工人阶级既有马恩经典作家的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又有其特殊性,他们一无所有,是无产阶级,在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政治上逐渐走上历史舞台;第二个阶段工人阶级无论是作为阶级整体还是阶级中的每一个成员在当时中国社会中都有绝对高的地位,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执政党,工人阶级已上升为领导阶级,与当时中国社会单一结构相对应,这个时期工人阶级涵盖中国社会中一切具有城镇户口的“职工”,工人成为一种身份象征;第三个阶段工人阶级虽然仍具有第二个阶段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但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出现了不同阶层,工人阶级群体庞大复杂,一切“工薪阶层”都可归入这个群体中,虽然他们都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但由于“工资收入”巨大差距,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贫富差距,阶层分化严重,各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权利和利益关系等等方面出现了重大差异。工人阶级的普通工人阶层在经济、社会地位上与社会其他阶层差距越来越大,在经济地位上已经越来越接近马恩经典作家的工人阶级概念。
一、1949年以前的早期中国工人阶级
早期中国工人阶级的产生和发展可分为两个时期:鸦片战争至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1919年“五·四”运动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期。前一个时期是中国工人阶级产生时期,此间的中国工人阶级处于自在阶段,还没有作为一支独立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后一个时期是中国工人阶级发展壮大时期,此间的中国工人阶级已经处于自觉阶段,工人阶级因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为一支独立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中国早期的工人阶级是中国早期的“产业工人”,他们产生于鸦片战争时期,壮大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时期。鸦片战争时期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使中国社会占据支配地位的封建经济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开始孕育,为中国近代工业和产业工人的产生准备了一定社会条件。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逐步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得特权及掠夺土地,在中国强行开设通商口岸和租界,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工业原料开办了第一批外国资本企业,中国第一批产业工人就诞生在这些外国资本在中国直接开设的企业里。它们主要有船舶修造业、航行业、巢丝及茶砖等原料加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894年甲午战争期间,外国资本总共在中国投资兴办了191个近代企业,雇佣工人3.4万人左右。”[1][p.367]与外资办厂同时,清政府的“洋务运动”办起了一批“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等以军事工业为主体包括民用的近代企业。中国第二批产业工人就诞生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些以“洋务派”为代表的买办资本家开办的以军事工业为主的企业里。“从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30余年里,由洋务派创办和经营的军用和民用的近代企业共有40多个,雇工约3万余人。”[1][p.368]中国第三批产业工人诞生在由中国商人、地主和中小官僚投资的中国民族资本企业中,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成商品市场经济的扩展和农民与家庭手工业的破产,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从19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末,民族资本家办起大小不同的企业百余家,这些企业大都为轻纺工业,与此相应的还建立了一些织布厂与轧花厂。此外,还有火柴、面粉、碾米、造纸、印刷等工业。随着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和外资企业的增加,中国工人阶级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的半个多世纪里,在上述三类企业里形成的中国产业工人约10万人左右。[2][p.9]中国工人阶级的发展壮大是在20世纪初叶,在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中国的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进一步壮大起来,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中国产业工人已达200万人左右,成为一支日益重要的社会力量。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中国工人阶级成立了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舞台。工人阶级是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兴阶级。他们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富于组织性纪律性,是先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代表;他们是雇佣劳动者,主要是产业工人(指在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从事生产的雇佣劳动者),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他们没有生产资料,一无所有,只得靠出卖劳动力获得工资而生存;他们的工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完全被资本家剥削去了,他们在社会化再生产中,不可能致富,只会越来越贫困,也不可能成为社会中的中产阶级。早期的中国工人阶级和当时世界范围内的工人阶级状况基本相符,有马恩经典作家所描述的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马恩经典作家的工人阶级概念和无产阶级是在一个意义上使用的,是相对于资产阶级的一个概念;工人阶级是工业革命的产物,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而形成的,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工人阶级没有生产资料,是专靠出卖自己劳动力给资产者而获取生活资料的雇佣劳动者阶级,是依靠工资收入获得生活资料的社会集团。概括来说,马恩经典作家的工人阶级有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第二是没有生产资料;第三是雇佣劳动者。[3]中国工人阶级除了具有世界一般工人阶级基本特点外,还有其特殊性:中国工人阶级从它诞生起就受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压迫,因此他们的革命性比任何别的阶级都更为坚决、彻底;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接受了大工业的训练,与最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他们比任何其他阶级都更有组织性、纪律性和大公无私性;早期的中国工人阶级绝大多数集中在沿海、沿江的通商口岸等大城市的大企业中,具有高度集中性,易于形成强大政治力量;中国工人阶级大多数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与广大农民有天然联系,在斗争中易于与农民结成牢固联盟。它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必将成为中国革命的基本动力,必然会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
二、1949-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工人阶级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起到临时宪法功能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成为新社会的领导阶级。从1949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时期是“中国工人阶级实现自己的意志和理想,建设美好的新生活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工人阶级创造历史的主动性、积极性得以充分发展的时期。”[2][p.16]建国初期到社会主义改造结束时期是中国产业工人数量急剧增长的时期。在过渡时期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相对复杂,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呈“四阶级一阶层”格局,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个既与工人阶级密切联系又因特殊社会功能独立于工人阶级的管理者阶层。此间工人阶级除了与其他阶级的关系发生变化外(即成为统治阶级),自身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在经济上依然是以产业工人为单一的结构单位,尽管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随着其他阶级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逐渐转化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工人阶级数量急剧增长。在过渡时期结束到1978年的20多年里,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基本被消灭,社会经济结构逐渐趋向单一。全部社会经济基本上由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组成,社会阶级阶层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只有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阶层是否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一直存在争论,直到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明确指出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关于知识分子的阶级归属问题才明确)和农民阶级两大阶级。这时候的工人阶级涵盖中国社会中一切具有城镇户口,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职工”,主要由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组成。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人员配置的“身份分割”,用档案、户口、粮食供应本等制度对不同阶层之间划分了界线,工人阶级内部根据各个集团政治地位的不同划分为干部和工人两种成分(工人和干部的划分主要是采用政治标准对工人阶级进行结构划分,其实质是仅仅对工人阶级成员进行政治身份表述。因为工人并不是专指从事工业劳动,干部也不是专指从事管理),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民、工人、干部等级结构。工人阶级整体作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得到强化,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享有一系列有别于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特殊权利,工人阶级的身份地位要远远高于农民阶级。同时,由于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配置实行计划管理和行政审批,强大的公共权力限制了社会资源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工人阶级内部各群体是相同的利益主体,有相近或相似的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具有较高程度的封闭性或凝固性,没有分化和整合的空间,各群体的流动和分化难以实现。同时,工人阶级整体作为一个身份象征而不是一个职业概念,被固化在一个个的“单位”里,由于其流动涉及身份变化,因此流动非常困难。[4]这个时期的职工的就业制度由国家统包统配,用工形式单一化,形成了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制度。全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职务等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统一职务、职称等级工资制;国营企业按行业和企业规模分别制定各类职工的工资等级,实行全国工资制度统一。在劳动保险和福利制度方面,全民所有制体制内部(包括大集体)职工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甚至孩子的入学、升学、就业都被职工所在单位包了下来。因此,这个阶段的工人阶级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不是一个职业概念,最明显的是,具有职工身份的人,即使是从事农业劳动(如国营农场的职工)、社会管理劳动(如政府工作人员)、脑力劳动(如教师、科研人员),仍是工人阶级;而农民身份的人,即使从事工业劳动(如当时社队企业的工人),仍是农民。[5][p.8]这个阶段的工人阶级有政治地位,是领导阶级,他们有经济地位,是公有制财产的所有者,有稳定的职业,实行终生就业制,无失业的后顾之忧,他们工资不高,但福利待遇较高,享受企业保障,劳保福利齐全,“生老病死”都有保障。这个阶段的工人阶级门槛较高,他们是有城市户口群体,而农村户口的人要成为工人阶级,只有通过上学、参军等有限渠道才有可能。这个时期的工人阶级从经济收入来看虽然处于社会平均之上,但其工资收入仍没有超出劳动力成本的范畴,工人的工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消费,结余很少,不可能通过工资收入进行资本积累。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润)全部上缴国家,工人本身没有任何资本积累,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人虽然工资较低,但国家提供了较好的福利。并且终生就业,甚至就业权可以传给下一代,子女的就业可以部分保障。体现了工人阶级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的权利,劳动者工作的权利是写在中国宪法上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充分就业。
三、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工人阶级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党的工作重心全面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完成,多种经济成分和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形成,与此相适应,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中国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和地位的变化最为明显。其内部已经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呈多元化状态,结构变化日趋多样和复杂。我国2001年修改的工会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这种规定,我国工人阶级的内涵广泛,所有“工资收入者”都可以划为工人阶级。用“以工资收入为主”来定义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概念,使工人阶级的外延扩大了,当代中国工人阶级既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和股份制、私营、三资等不同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包括进城打工、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工。把工薪阶层作为工人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马恩经典作家“雇佣劳动者”概念的继承和发展,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其发展的第一、二个阶段比较有明显不同特点。
首先,当代工人阶级出现了阶层分化和贫富差距。当代工人阶级虽然都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都是工薪阶层,但由于“工资收入”的巨大差距,由于工人阶级内部在就业状况、收入分配、产权拥有等存在差异,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阶层分化,出现贫富差距,“收入差距过大引发贫富阶层的利益冲突,影响了社会稳定”。[6]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现阶段的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形成五个社会等级和十个社会阶层,原有工人阶级的三大构成阶层(工人、知识分子和管理者),已经分别融入其中。这五大社会等级是:上层等级;中上层等级;中中层等级;中下层等级;社会底层等级。上层等级由高层领导干部、大企业经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及大私营企业主构成;中上层等级由中低层领导干部、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中小企业人员、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中等企业主构成;中中层等级由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小企业主、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构成;中下层等级由个体劳动者、一般商业服务人员工人、农民构成;社会底层等级由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构成。十大社会阶层自高而低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失业和半失业者阶层。[7][p.7-23]当代工人阶级中的企业管理者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和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层(那些凭借体力和操作技能使用生产工具,生产物质产品、提供劳务服务,或者为这些生产、服务提供辅助帮助的群体)无论在政治地位上还是在经济地位上已经有明显不同。可以说,在社会转型后的今天,工人阶层中大部分在经济地位上已经越来越接近马恩经典作家的工人阶级,他们中间绝大部分不占有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处于被雇佣地位,已成为传统意义上的无产者。
其次,普通工人阶层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其经济权益主要表现在: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获得产权的权利。劳动就业和劳动报酬权是其核心,就业、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福利关系到工人的基本生存,产权利益是工人阶级能否致富和走向小康的基础。工人阶级的政治权益主要体现在其民主权利方面,它是工人阶级经济权益能否实现的保障。当代工人阶级的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非常严重,由于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颠倒了广大工人和经营者的关系,对工人阶层就业权利造成了侵害。应该说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成功的,是积极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忽视了规范企业与广大职工的关系,颠倒了广大工人和经营者在企业中的地位,经营者成了企业主体,在一些企业中,厂长(经理)负责制变成了厂长(经理)所有制,经营者在企业中的权力绝对至上,其拥有对生产资料和工人劳动的日常控制权,广大职工实际上在企业管理和维护自身权益上失去了话语权,其后果是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大量传统体制的工人下岗、失业,成为弱势群体,面临基本生存问题。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大幅度提升,年薪制的广泛实行使这种收入大幅提升制度化,部分企业改制后原企业管理者(干部)暴富,贫富差距拉大,工人阶级出现贫困阶层。工人阶级权益受损成为严重社会问题,企业劳动关系激化,劳动争议和群体事件频频发生。[8]当代工人阶级的主体应当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中等收入者。工人阶级作为企业和国家的主人,作为我国现代化的主要建设者,应当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但现实的情况是工人阶层作为改革的主要动力和参与者,在对社会发展作出最大贡献的同时,承受了社会变化带来的最大压力和代价,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处于独一无二中心位置回归到普通甚至被边缘化的位置,他们普遍都有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容易造成矛盾和对抗,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工人阶级的弱势群体主要是下岗、失业和一部分较早退休的职工。这些职工大都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都在企业中。下岗、失业使他们赖以生存的资产突然遭到剥夺,从生产资料的主人变为无产者,如果对他们多年创造的剩余价值不补偿或者补偿太少,甚至连他们的社会保障基金(如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也剥夺,显然是不公平的。弱势群体的问题,是社会转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国家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保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社会的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格局,切实救助弱势群体。[9]
另外,当代工人阶级参与了利润分享,工人阶级的个体既可以是企业的劳动者,又可以是企业的产权所有者。当代工人阶级可以参与利润分享,这是他们与传统工人阶级相区别的一个显著特点。中国早期的工人阶级(新中国成立前)既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经济地位;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工人阶级生活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工人的工资收入主要进行家庭生活消费,没有多少结余,通过工资收入去进行资本积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工资收入没有超出劳动力成本的范畴。当代工人阶级的工资不再局限于劳动力价值范围内,不再仅限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水平,不再像传统工人阶级一样将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留成在企业中,工人可以通过各种形势享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如:他们可以持有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者在股市上购买股票,或者拥有债券或银行储蓄等金融资产。因为有积累起来的资产,当代工人阶级可以走向富裕,成为中产阶级,工人阶级和资产的关系和马恩经典作家时代的工人阶级有了质的不同。
[收稿日期]20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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