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数量与国名类型_英国爵位论文

金代封国之号与国号王爵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王爵论文,国号论文,类型论文,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王爵是爵位的最高等级,名位极尊,“夫王位,去天子一阶耳”①。《金史·百官志》载金代封爵是“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②,但《金史》中封“王”或“国王”者却屡见不鲜,即以国号作为王爵封号的爵称,所以金代封爵在郡王之上还有“王”或“国王”之等级,且有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三种类型,为叙述方便,统称之为“国号王爵”。目前学界对金代封爵问题多在通史、制度史或其他论著中有所涉及③,并未做深入研究,有关国号王爵类型的认识仍有些模糊不清,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大金集礼》和《金史·百官志》对金代封国之号均有记述,反映了不同时期所封国号之名称,但其中某些国号存在分歧和异议,需结合相关封爵史料进行考证,进而厘清金代不同时期不同等级封国之号的完整形态。金代的国号王爵在海陵正隆二年“例降封爵”之前有一字王、一字国王和两字国王三种类型,此后则仅有一字王封爵。另外,一字王与一字国王并非同义,两者具有高下之别。

      一 金代封国之号

      据《金史·百官志》记载,金代封王之国号分为三个等级,即大国(20个)、次国(30个)、小国(30个)④。《金史·百官志》中的封国名号主要以明昌之制为准,并以注的方式对明昌改制所依据的大定之制的国号名称做了交代,同时对明昌以后个别国号的更改情况也做了说明。金人张暐所撰《大金集礼》对封国之号的记述方式与《金史·百官志》不同,且主要记载了天眷和大定时期的封国之号⑤。现将《大金集礼》和《金史·百官志》关于封国之号的记载列表如下,其中需专门讨论者则于表中用加粗字体标出。

      

      结合金代相关封爵史料,对两书所载封国名号进行对比、考证,发现《大金集礼》可补《金史·百官志》对天眷格⑦和大定格封国之号记载的缺失,《金史·百官志》又可校正《大金集礼》中封国名号的舛误,由此可厘清金代不同时期封国之号的名称。

      第一,《大金集礼》补充了《金史·百官志》中未能记载的天眷格以及大定格的某些封国名号,为全面了解金代明昌以前的封国之号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一,《大金集礼》对天眷格大国之号“燕”“魏”“商”“周”的补充。

      “燕”“魏”是天眷时期的大国封号,熙宗、海陵时常以“燕”“魏”国号封爵,如熙宗天会十三年(1135年),追封宗望为魏王;天会十五年,追封世祖子斡带为魏王、景祖孙撒改为燕国王;皇统三年(1143年),熙宗封其子道济为魏王;贞元元年(1153年),海陵迁都后封宗雄子按答海为郓王,后改封魏王⑧。因此,《大金集礼》记载不误。

      据《大金集礼》记载:“皇统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奏定大国从上添唐、殷、商、周,为二十四,余仍旧。”⑨也就是说,皇统五年以后,熙宗时期的大国号应为24个,这在《金史》相关封爵史料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海陵即位初,穆宗第五子完颜勖的封爵由秦汉国王“进封周宋国王”⑩;天德二年(1150年)正月,诏有司“择日奉册唐殷国妃、岐国太妃,仍别建宫名。合行典礼,礼官检详条具以闻”(11)。大定以后,“商”“周”“燕”“魏”都被取消,大国号仍为20个。

      其二,《大金集礼》准确地记载了“蜀”在天眷格中为次国之号,大定时才进入大国号之列。以国号“蜀”封爵多见于熙宗、海陵时期,如宗室子银术可,“天会十三年,致仕,加保大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迁中书令,封蜀王”(12);贞元年间,渤海人张浩的封爵由潞王改封蜀王(13)。可见,“蜀”肯定是天眷格中的封国之号。此时其位列大国还是次国之号,从伪齐刘豫被废后爵位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天会十五年,废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14)。皇统二年,金宋“和议”,“宋使曹勋来许岁币银、绢二十五万两、匹,画淮为界,世世子孙,永守誓言”,金朝随即“改封蜀王刘豫为曹王”(15)。其间刘豫并无过责,又逢金宋“和议”,其国号王爵由“蜀”改封为“曹”应是爵位的提升。此时“曹”处在大国号最末位,那么“蜀”则非大国之列,应在《大金集礼》所载次国号之首。但在大定封国之号中,“蜀”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大国号之第18位是蜀,与《金史·百官志》所载大国号“夔”“旧为蜀”相吻合,即“蜀”由天眷格次国号之位上升到大定格中的大国之位。

      其三,“虞”作为天眷格和大定格的次国之号在《大金集礼》中得以记载。章宗明昌以前,曾多次以国号“虞”封爵。如天眷元年(1138年),封太宗子宗伟为虞王(16);景祖子麻颇,“天会十五年封王,正隆例封虞国公”(17);世宗子永升,“大定十一年,封徐王,进封虞王”(18)。因此,《大金集札》所载的次国号“虞”应是天眷格和大定格的封国之号。但在《金史·百官志》次国号中,与“虞”相应位置的是“泽”,这应是明昌以后更改国号的结果,如“宣宗即位,拜执中太师、尚书令、都元帅、监修国史,封泽王”(19)。

      其四,“谭”是天眷格和大定格中的小国号,《大金集礼》记载准确。《金史·百官志》中小国号第18位是“郯”,《大金集礼》为“谭”。海陵和世宗时期有多人以国号“谭”封爵,如海陵天德初年,张通古迁行台左丞,进拜平章政事,封谭王(20);太祖异母弟阇母,正隆例,改封谭王(21);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年),徒单克宁“拜右丞相,徙封谭国公”(22)。因此,天眷和大定时期的小国之号有“谭”,到明昌之制才改为“郯”。

      第二,《金史·百官志》可校正《大金集礼》国号记载之误。

      王可宾对《大金集礼》与《金史·百官志》两书关于封国之号记载中的出入之处做过考辨,肯定了《金史·百官志》的记载(23)。其考证准确,这里拟在王先生考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

      其一,《大金集礼》天眷格次国号“杞”,应为“纪”之误,天德年间才有“杞”国之号,且由小国号“应”改定而来。熙宗时期不见以国号“杞”封爵者,以“纪”封爵者有两例,均为太祖子。一是宗强,“天眷元年,封纪王”;二是崇妃萧氏所生“纪王习泥烈”(24)。习泥烈封纪王的时间《金史》未予交代,但从熙宗即位后大封宗室、太祖诸子均有王爵之封的情况判断,其封爵也应在熙宗朝。另外,海陵天德年间改小国号“应国”为“杞国”(25),此前应没有“杞”国之号。所以,《大金集礼》天眷格次国号“杞”应为“纪”之误。

      其二,《大金集礼》大定格大国号中的“许”应为“殷”。“许”在《大金集礼》中位列大国号之第10位,而《金史·百官志》所记大国号第10位“谯”“旧为殷”,“旧为殷”也就是大定格大国号第10位应是“殷”。《金史》中以“许”国之号封爵者有4人:皇统三年(1143年),宗望“进许国王”;海陵迁都,封完颜晏豫王、许王;“正隆例,亲王止封一字王,睿宗封许王,后封许王妃”;大定元年(1161年),封皇子永中许王(26)。可见,“许”在大定以前作为大国之号是没有问题的。大定以后,以国号“许”封爵者仅有1例:大定元年,封爵皇子永中,直到大定七年(1167年)正月仍称永中为“许王”。如《金史》中记载,“大定七年正月十一日,上尊号。前三日,命皇子判大兴尹许王告天地”(27)。是年永中晋爵为越王,此后封爵不再见有以“许”国之号封者。“许”曾是世宗之父睿宗的封爵国号,从世宗即位后规定其初封之“葛王”不得封臣下、明昌格将“葛”改为“蒋”,章宗即位后将其曾封爵“原”改为“升”的封爵避讳来看,大定格中的大国号“许”也应加以改定。但自大定元年至七年正月皇子永中爵位仍是“许王”,究其原因,应是这一时期仍沿用前朝封爵制度的结果。世宗初即位,着眼于皇权的巩固和政权的稳定,对一些具体的政策还未来得及作出调整,因此封爵制度沿用旧制也在情理之中。这种情况在章宗初年的封爵制度中也有发生。如章宗即位,皇子越王永中“进封汉王”(28)。“汉”在大定格大国号中居第6位,《金史·百官志》载,“益”“旧为汉”。章宗议改封国之号是在明昌二年(1191年)三月,“敕有司,国号犯汉、辽、唐、宋等名不得封臣下。有司议,以辽为恒,宋为汴,秦为镐,晋为并,汉为益,梁为邵,齐为彭,殷为谯,唐为绛,吴为鄂,蜀为夔,陈为宛,隋为泾,虞为泽。制可”(29)。所以章宗即位之初,仍使用大定格国号。到明昌二年四月再次为永中晋爵时,则不再使用大定国号,而是以“并王”封之(30)。由此看来,大定元年“许王”之封也应与此相类。

      其三,《大金集礼》中大定格次国号“吴”为衍文。《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大国号和次国号中均有“吴”,考查金朝封国之号,无论是天眷、大定还是明昌之制,同一时期的大、次、小三等国号不见重复者。因此,国号“吴”不应在大定时期作为大国号和次国号同时存在。《金史·百官志》载明昌格大国之号“鄂、旧为吴”,即“吴”是大定年间的大国封号。《金史·百官志》大定格次国号“卫”后为“韩”,而《大金集礼》次国号“卫”“韩”之间却多了个“吴”,由此判定此处“吴”应为衍文。

      其四,《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中的次国号“冀”应为“翼”字之误。《大金集礼》中大定格次国号和大国号均有“冀”,如上所述,同一个封国之号不应在同一时期不同等级中重复设置。《大金集礼》中次国号“冀”位于“邢”和“丰”之间,《金史·百官志》中次国号“邢”与“丰”之间为“翼”,《大金集礼》所载天眷格中“邢”和“丰”之间也为“翼”。因此,《大金集礼》大定格中的次国号“冀”应为“翼”字之误。

      其五,《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次国号“荣”与“寿”之间漏掉了“英”。《大金集礼》大定格次国号无“英”,《金史·百官志》大定格次国号有“英”,且位处“荣”与“寿”之间。海陵天德年间曾改“英国”为“寿国”(31),但到大定年间“英”与“寿”又同时列入封国之号。如大定年间,宗强子爽,先后封爵寿王、英王、荣王(32);大定初,宗望二子京、文分别封寿王和英王(33)。因此,大定格次国之号中有“英”,《大金集礼》漏载。

      其六,《大金集礼》天眷格和大定格小国号“宋”为“宗”之误。《大金集礼》记载的天眷格和大定格封爵中的“宋”既为大国号也为小国号。“宋”在《金史·百官志》中是明昌二年以前的大国号,此后“以汉、辽、唐、宋、梁、秦、殷、楚之类,皆昔有天下者之号,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宋”改为“汴”(34)。大国号中已有“宋”,小国号中不应重置。《金史·百官志》载小国之号“莱”,注曰“旧为宗,以避讳改”(35)。章宗时期避讳益严,世宗父睿宗“讳宗尧”,改小国号“宗”为“莱”,应是避先祖名讳。“宗”与《大金集礼》中小国号“宋”的位次相同,均为小国号第16位,所以《大金集礼》中的小国号“宋”应为“宗”之形误。

      第三,国号“葛”在金代封国名号中地位变化的说明。据《大金集礼》记载,天眷格和大定格小国号中均有“葛”,《金史·百官志》在次国号“瀛”之下注有“按金格,葛当在此”,而小国号“蒋”下又有注云,“《士民须知》云,旧为葛”。其实,大定时期“葛”作为封国之号已被取消。封国之号“葛”地位的变化与“葛王”曾是金世宗即位之前的封爵有关。“葛王,世宗初封,大定后不以封臣下,由是三等国号无葛”(36)。也就是说,“葛”在大定之前曾是小国号,且是世宗的王爵之号,世宗即位后不再作为国号封爵臣僚。但章宗泰和二年(1202年)皇子忒邻生,因“久无皇嗣”,“甚喜”,“弥月,将加封,三等国号无惬上意者,念世宗在位最久,年最高,初封葛王,遂封为葛王”(37)。于是,“尚书省奏,请于瀛王下附葛国号,上从之”(38)。章宗为了皇子爵封的需要,又将国号“葛”搬出来且附于次国号“瀛”之下。因此,国号“葛”的地位较为特殊,章亲时期虽将其附于次国号“瀛”之下,但并不作为封国之号的常例。

      第四,对《金史·百官志》小国号“遂”下所注“旧为济”的补充,此注应为“遂、旧为济,卫绍王时改”。《金史·百官志》所载“遂、旧为济”,可理解为“遂”是明昌之制,但章宗时期此国号并没有更改,仍以国号“济”封爵。如承安五年(1200年),徒单镒“拜平章政事,封济国公”(39);泰和年间,封仆散揆济国公(40)。章宗之后,卫绍王即位,名允济,国号“济”改为“遂”,应是此时避卫绍王讳而改。所以,明昌格小国号中仍为“济”。

      通过以上的分析考证,可得出金代天眷、大定、明昌三个时期不同等级的封国之号的准确名称如表2。

      

      金代大规模改定封国之号主要在天眷、大定、明昌三个时期。金章宗明昌年间更定国号之制,使金代的封国之号基本定型。此后,除了个别国号,如小国号“济”“景”“郇”有所变更以及国号“葛”地位的特殊变化外,其他基本以明昌之制为准。金代不同时期封国之号的变更主要是因为避讳(43)。一是避本朝讳,如天德四年(1152年),海陵立光英为皇太子,以“英”字与“鹰隼”字声相近,改“鹰坊”为“驯鸷坊”,改次国号“英国”为“寿国”,小国号“应国”为“杞国”(44);大定十四年(1174年),“上更名雍”(45),为避名讳,改大国号“雍”为“唐”;宣宗名“珣”,兴定元年(1217年)十月,“改郇国号为管,避上嫌名”(46);卫绍王名“允济”,改小国号“济”为“遂”,等等。二是为避昔有天下者之号,如“明昌二年以汉、辽、唐、宋、梁、秦、殷、楚之类,皆昔有天下者之号,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47)。

      金代不仅大、次、小三等国号之间具有等级差别,每一等级内的国号也依据其排序先后存在高下之别。正常情况下,金代国号王爵均从不同时期的大、次、小三等封国名号中选择。

      二 金代国号王爵之类型

      金以少数民族立国,其封爵制度既有中原王朝传统爵制的内容,更有对辽朝爵制的继承,同时又有所发展。以国号封王是中国古代王朝普遍实行的封爵制度,如唐制,“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48);宋制,“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49);辽代以国号封王的情况更为常见(50)。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定封国制”(51),标志着金代封爵制度的确立,以国号封王也成为金代封爵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号王爵在金代封爵体系中位次最高,地位最重,其内部又依封号的差异有“×王”“×国王”与“××国王”的不同称谓。为叙述方便,将上述三种王爵依次称之为一字王、一字国王与两字国王。

      一字王:指以单个国号所封王爵,且无“国”字,如赵王、燕王、齐王。《金史》对一字王爵称有明确记载:“皇统二年,定制,皇兄弟及子封一字王者为亲王,给二品俸,余宗室封一字王者以三品俸给之。”(52)《金史》中封一字王者屡见不鲜,如天眷元年(1138年)封太宗诸子,宗雅封代王,宗伟封虞王,宗英封滕王,宗懿封薛王,宗本封原王,鹘懒封翼王,宗美封丰王,神土门封郓王,斛孛束封霍王,斡烈封蔡王,宗哲封毕王(53);皇统三年(1143年),熙宗封皇子道济魏王(54);同年,封世祖幼子昂为郓王(55)。

      一字国王:也是以单个国号所封王爵,但爵号中带有“国”字,如鲁国王、晋国王、汉国王、越国王等。金代一字国王只存在于海陵正隆二年(1157年)之前,正隆二年例降封爵等第后,不再见有封授。

      

      两字国王:即以两个国号所封王爵,且带有“国”字,如梁宋国王、辽越国王、秦汉国王等。两字国王是西夏、辽、金少数民族王朝特有的爵位。如西夏权臣任得敬的官爵为“太师上公总领军国重事秦晋国王”(59)。辽代封爵两字国王者较为常见。辽朝在圣宗开泰初年首开封爵两字国王的先例。耶律隆庆“统和十六年徙王梁国。开泰初更王晋国,进王秦晋,追赠皇太弟”(60)。此后的兴宗、道宗、天祚帝各朝均有封授。辽代的国号王爵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王爵封号的等级逐渐提升。虽然在道宗大康五年(1079年)“诏惟皇子仍一字王,余并削降”(61),但一字国王、两字国王的高爵并未禁封,始终是辽代封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继辽而兴,爵制亦多承袭,熙宗“天眷改制”确立“封国等第”之前就开始以两字国王爵位来酬赏功绩卓著的宗亲勋戚。海陵即位之初,更是不惜以两字国王作为“加恩大臣”的重要政策。

      

      金代两字国王爵封主要见于海陵正隆二年(1157年)之前。正隆例降封爵等第后,两字国王与一字国王一样,不再见有封授。

      三 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的等级关系

      金代前期一字王与一字国王并非目前学界所普遍认为的同一爵位的不同称谓(64),两者实有高下之别,一字国王高于一字王,两字国王则是金代前期的最高爵封。

      首先分析金代一字国王与一字王的关系。明确爵位之间等级关系的最直接证据是史料中有“进封”或“追封”之类的信息。如辽代便有同一国号的一字王追封为一字国王的记载。辽北府宰相萧孝忠在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年)正月“为北院枢密使,封楚王”,同年七月薨,十一月“追封楚王萧孝忠为楚国王”(65)。萧孝忠生前为“楚王”,死后追封为“楚国王”,其爵位应是提升了。可见,国号中有无“国”字意义不同,辽代一字国王的地位高于一字王。金代并没有相同国号的一字王追封或进封一字国王的记载,所以考查金代的一字王与一字国王的区别需要从一字国王爵位的具体封授情况入手。

      据表3金代一字国王封爵表可知,金代获封一字国王爵位者共25人次,其封爵时间,除章宗末年宋降将吴曦外,其他一字国王均在海陵正隆二年之前获封,这与海陵正隆二年“亲王止封一字王”令文的出台密切相关。正隆元年,海陵为加强皇权,改革中央官制,同时对作为官制重要内容的封爵制度进行了改革。正隆二年,“改定亲王以下封爵等第”(66),“封王者皆降封,异姓或封公或一品、二品阶”(67),“亲王止封一字王”(68)。从“亲王止封一字王”的政策可知,亲王此前的封爵不仅只有一字王,还有其他类型的国号王爵。这条令文是在海陵例降封爵等第后出台的,可见一字王之外的其他国号王爵应高于一字王。宗尧(睿宗)和太祖弟阇母爵位的前后变化就如实地反映了海陵封爵政策的实施情况。天会十三年(1135年),睿宗薨,“追封潞王,谥襄穆”,皇统六年(1146年),进封晋国王(69)。“正隆例,亲王止封一字王,睿宗封许王,后封许王妃”(70)。太祖弟阇母薨于天会六年(1128年),“熙宗时,追封吴国王”,“正隆,改封谭王”(71)。宗尧在熙宗时追封晋国王,阇母追封吴国王,正隆初“亲王止封一字王”政策出台后,宗尧改封“许王”,阇母改封“谭王”,两人的爵号中均去掉了“国”字。海陵的这项封爵政策为后世所继承,此后以国号封王只封一字王,不再见有一字国王爵封。而章宗朝吴曦一字国王爵位的封授则是金朝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泰和六年(1206年),吴曦以蜀地内附,十二月,“完颜纲以朝命,假太仓使马良显赍诏书、金印立吴曦为蜀王”;次年二月,又“遣同知府事术虎高琪等册吴曦为蜀国王”,但随后吴曦即为宋将所杀(72)。“蜀”为天眷格中的次国号,大定格中的大国号,明昌格中已无“蜀”。章宗以吴曦归附之地为号,封之以王爵,这是金朝封爵制度中的特殊事例,即以封爵作为笼络人心的权宜之计。再从表3中封爵一字国王的国号位次来看,其地位也较高。目前所能见到的封一字国王的国号共18个。其中大国号12个,次国号6个。蜀、隋、郑、卫、吴、岐虽为次国号,但位列次国号的前几位。国号位次较高,也显示着其爵位本身的显赫地位。

      一字国王的爵位优于一字王,还可以从两者的进封原则进行考查。金代的封国之号是按照等第排列的,不仅大、次、小国号之间存在等级差别,每个等级内部也依高下之序分列前后。正常情况下,金代王爵是按照国号位次由低向高依次递进的。如世宗子永功,大定四年(1164年)封郑王(次国第2位),七年(1167年)“进封隋王”(次国第1位),十一年(1171年)“进封曹王”(大国第20位,即大国号之最后一位);章宗即位后“进封冀王”(大国第13位),明昌二年(1191年)“进封鲁王”(大国第12位),承安元年(1196年)“进封郢王”(大国第11位);卫绍王大安元年(1209年)“进封谯王”(大国第10位),次年“进封越王”(大国第9位)(73)。同样,一字国王爵位的进封也以国号位次的前后表示高下。如表3中的完颜勖,皇统八年(1148年)封鲁国王,次年进封汉国王;大

,贞元三年(1155年)“累封汉国王”,同年薨,赠“太师、晋国王”。但由一字王晋升为一字国王未必遵循上述原则。如宗望,熙宗天会十三年(1135年)追封为魏王,皇统三年(1143年)“进封许国王,又徙封晋国王”(74)。在熙宗朝的封国之号中大国号“许”的位次始终在“魏”之后,但史籍对宗望由“魏王”到“许国王”的爵位变化用的是“进封”字样,表明其爵位提升了。由此可见,即使国号位次低的一字国王仍可能优于国号位次较高的一字王。金代除正隆二年例降王爵,将一字国王降为一字王、郡王、国公,甚至削夺爵位外,正常情况下鲜见有一字国王降为一字王的情况。

      王爵中的“国”字并非可有可无,这在后妃封号中也可得到印证。《金史》卷六四《后妃下》载,睿宗“天会十三年薨,追封潞王,后封潞王妃。皇统六年,进号冀国王妃。天德间,进国号”(75)。睿宗追封潞王爵位时,其皇后蒲察氏的封号为“潞王妃”,进封冀国王(76)时,蒲察氏进号“冀国王妃”,王爵中的“国”字在后妃封号中也有体现,而且用“进号”表示其爵位与封号地位的上升。

      在考辨金代一字国王和一字王关系时,还应注意到对某人同一爵位有时称一字王、有时称一字国王的问题。如宗磐在《金史·熙宗纪》和《金史·宗磐传》中的爵位是宋国王,而《金史·宗室表》中则为宋王(77)。同时期以及后世的文献中也存在对两者混记的情况。如《续文献通考》载:“宋王宗磐,太宗子,官太师领三省事,熙宗时封宋国王,天眷二年以谋反诛。”(7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对宗弼的爵位记载为:绍兴十五年(1145年)十月,“金太师尚书左丞相兼侍中监修国史院元帅梁国王宗弼卒”,注曰:“宗弼封梁王诸书不见,绍兴三十年五月,生辰副史王全上路,口奏称乌珠为故梁王,盖绍兴十三年以后改封故也。”(79)书者似乎认为金代封爵为同一国号的一字王和一字国王并无区别,“宋王”与“宋国王”同,“梁王”即“梁国王”。这与金朝文献对国号王爵的记述方式有关,《金史》中对一字王有明确的记载,却没有以一字国王四个字作为称谓的直接记载,所以使人误以为两者等同。

      最后,我们再来分析两字国王的地位。从表4金代两字国王封爵表可知,受封两字国王爵位者,此前为一字王或一字国王,由一字国王追封或晋爵为两字国王,无疑是其爵位的提升。所以金代两字国王的地位高于一字国王,位列封爵等级之首。金代天眷格大国号有20个,皇统五年(1145年)又新增“唐”“殷”“商”“周”,共24个。“梁宋”“秦汉”“周宋”“辽燕”等两字国王封号均位处大国号的前几位,以示其爵位之尊。两字国王封号是按照封国位次进行组合的,高位次在前,如梁宋国王(“梁”位次高于“宋”)、秦汉国王(“秦”的位次高于“汉”)。它们之间也同样依据封国之号的位次划分等级,如大国号“周”“宋”在“秦”“汉”之前,周宋国王的爵位高于秦汉国王,所以完颜勖在海陵初年,由秦汉国王晋爵为周宋国王。金代拥有两字国王爵位者仅有7人,多为金朝开国元老,授予两字国王爵位是对他们历史功绩的肯定和最高奖赏。但是,海陵即位之初大封两字国王,则有“加恩大臣以收人望”(80)之目的。两字国王的封授时间在熙宗朝和海陵天德、贞元年间,海陵正隆二年“亲王止封一字王”政策出台后,取消了一字国王爵封,两字国王处于被禁之列。海陵的这项封爵政策,为后来的金朝统治者所继承,此后不仅一字国王、两字国王爵位不再见于史册,一字王也基本为皇子、皇兄弟所专有。

      综上,金代前期国号王爵有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之分,他们之间存在着高下等级关系。两字国王地位最为尊崇,一字国王的爵位又高于一字王。

      四 结语

      金代封国之号的考辨以及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三种国号王爵类型的厘清与辨析,对解读金代封爵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金代国号王爵类型的发展变化与金代政治制度变革和皇权的强化密切相关。熙宗时期是金代封爵制度确立发展的初期,熙宗通过大封宗室来巩固统治,进而换取宗室贵族对其政治改革和皇位的支持,封爵发挥着“明亲亲之义”与“奖功赏能”的作用。海陵以“弑君夺位”,即位后担心太祖子孙及宗室近支不满,为维护皇权、稳定统治,采取了与熙宗拉拢宗室的不同政策,极力打击宗室,任用外族。因此,海陵天德、贞元年间,渤海、契丹以及汉人获封一字王、一字国王甚至两字国王者大有人在。正隆元年(1156年),海陵在改革中央官制的同时,对作为官制重要内容的封爵制度进行了改革。正隆二年,“改定亲王以下封爵等第”(81),“封王者皆降封,异姓或封公或一品、二品阶”(82)。通过这次改革,此前有爵者普遍降封,尤其是此前拥有一字国王、两字国王者无一例外地降封为一字王、郡王、国公,甚至被夺爵。世宗即位后,虽对海陵多加批判,并着手对正隆年间“例降封爵”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复爵或追封,但此时金代政治制度已逐步完善,强化对“高爵”的封授与管理成为加强皇权的重要内容,因此世宗继承了正隆年间“亲王止封一字王”,即不再以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作为爵封的封爵政策。此后,不仅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不再封授,一字王也基本限定在皇子、皇兄弟这一范围内,异姓非有大功者,不再轻易授以国号王爵。也就是说,终金之世,一字王爵虽一直保留,但其封爵群体与范围则逐渐缩小。有金一代国号王爵类型的发展演变和封授群体范围的变化,始终与金代的政治制度变革以及加强皇权的需要相统一,生动地反映了金朝政局及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①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一四《刘晔传》注引《傅子》,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47页。

      ②④脱脱等:《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22~1223、1229页。

      ③主要有白寿彝总主编,陈振主编:《中国通史》第7卷(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程妮娜:《金代政治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可宾:《女真公主述要》,《北方文物》1990年第3期;白纲主编,李锡厚、白滨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7卷(辽金西夏时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松浦茂著,邢玉林译,邢复礼校:《金代女真氏族的构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历史资料室资料组编译:《民族史译文集》第10集,1981年印行;储考山、何立平、来可泓:《中国政治制度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李治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宋中楠:《金代前期汉官封爵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7年。

      ⑤张暐:《大金集札》卷九《亲王》,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25~126页。

      ⑥此处《大金集礼》载为“御名”,即应为金世宗完颜雍之“雍”字。

      ⑦“格”具有标准、制度、规格之义,这在《金史》中较为常见。如《金史·世宗本纪上》中有“定猛安谋克迁授格”(第126页),《金史·章宗本纪一》中有“初定品官子孙试补格”(第211页),《金史·选举志三》中有“皇统八年格,初考迁一重”(第1173~1174页)等说法。因此,文中以“天眷格”“大定格”“明昌格”表示相应时期的制度标准.

      ⑧分见脱脱等:《金史》卷七四《宗望传》,第1706页;卷六五《斡带传》,第1546页;卷七○《撒改传》,第1615页;卷四《熙宗本纪》,第79页;卷七三《按答海传》,第1683页。

      ⑨张暐:《大金集礼》卷九《亲王》,第125页。

      ⑩脱脱等:《金史》卷六六《勖传》,第1560页。

      (11)脱脱等:《金史》卷三七《礼志十》,第854页。

      (12)脱脱等:《金史》卷七二《银术可传》,第1659页。

      (13)脱脱等:《金史》卷八三《张浩传》,第1863页。

      (14)脱脱等:《金史》卷四《熙宗本纪》,第72页。

      (15)脱脱等:《金史》卷四《熙宗本纪》,第78页。

      (16)脱脱等:《金史》卷七六《太宗诸子传》,第1730页。

      (17)脱脱等:《金史》卷六五《始祖以下诸子传》,第1544页。

      (18)脱脱等:《金史》卷八五《永升传》,第1908页。

      (19)脱脱等:《金史》卷一三二《纥石烈执中传》,第2837页。

      (20)脱脱等:《金史》卷八三《张通古传》,第1861页。

      (21)脱脱等:《金史》卷七一《阇母传》,第1643页。

      (22)脱脱等:《金史》卷九二《徒单克宁传》,第2047页。

      (23)王可宾:《女真公主述要》,《北方文物》1990年第3期。

      (24)脱脱等:《金史》卷六九《太祖诸子传》,第1603~1604页。

      (25)脱脱等:《金史》卷八二《海陵诸子传》,第1853页。

      (26)分见脱脱等:《金史》卷七四《宗望传》,第1706页;卷七三《完颜晏传》,第1673页;卷六四《后妃传下》,第1517页;卷八五《永中传》,第1897页。

      (27)脱脱等:《金史》卷三一《礼志四》,第753页。

      (28)(30)脱脱等:《金史》卷五《永中传》,第1898、1899页。

      (29)脱脱等:《金史》卷九《章宗本纪一》,第217页。

      (31)脱脱等:《金史》卷八二《海陵诸子传》,第1853页。

      (32)脱脱等:《金史》卷六九《太祖诸子传》,第1605页。

      (33)脱脱等:《金史》卷七四《宗望传》,第1708、1710页。

      (34)(35)脱脱等:《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第1229页。

      (36)(38)脱脱等:《金史》卷六四《后妃传下》,第1528页。

      (37)脱脱等:《金史》卷九三《章宗诸子传》,第2059页。

      (39)脱脱等:《金史》卷九九《徒单镒传》,第2187页。

      (40)脱脱等:《金史》卷九三《仆散揆传》,第2068页。

      (41)《金史·百官志》载,“景,后改为邹”,具体改定时间不详,应是章宗后期避讳其名“璟”而改。

      (42)《金史·百官志》载,“管、旧为郇,兴定元年改”。据此可推知,明昌之制时此处应为“郇”。

      (43)对此,王可宾《女真公主述要》(《北方文物》1990年第3期)一文已有论述,这里略做说明。

      (44)脱脱等:《金史》卷八二《海陵诸子传》,第1852~1853页。

      (45)脱脱等:《金史》卷七《世宗本纪中》,第161页。

      (46)脱脱等:《金史》卷一五《宣宗本纪中》,第333页。

      (47)脱脱等:《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第1229页。

      (48)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88页。

      (49)脱脱等:《宋史》卷一六九《百官志四》,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061页。

      (50)详见都兴智:《辽代封爵制度试探》,程妮娜、傅百臣主编:《辽金史论丛——纪念张博泉教授逝世三周年论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6~167页;王曾瑜:《辽朝官员的实职和虚衔初探》,中华书局编辑组编:《文史》第34辑,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66页;唐统天:《辽代勋级、封爵和食邑制度研究——补〈辽史·百官志〉》,《东北地方史研究》1990年第2期;唐抒阳:《辽代王号等级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3年,第17~80页。

      (51)脱脱等;《金史》卷四《熙宗本纪》,第73页。

      (52)脱脱等:《金史》卷五八《百官志四》,第1340页。

      (53)脱脱等:《金史》卷七六《太宗诸子传》,第1730页。

      (54)脱脱等:《金史》卷八○《熙宗诸子传》,第1798页。

      (55)脱脱等:《金史》卷六五《昂传》,第1553页。

      (56)《金史》中所见受封汉国王爵位的还有太祖子宗傑。《金史》卷三《太宗本纪》载,天会五年六月“庚辰,右副元帅宗望薨。汉国王宗傑继薨”。但在《金史》卷六九《太祖诸子传》中,其封爵有越王、赵王,并无汉国王之封,其他史料中也不见记载,封爵时间不能确知,所以未列入表内。

      (57)陈相伟校注:《完颜希尹神道碑》,李澍田主编:《金碑汇释》,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版,第82页。

      (58)吴曦是宋朝降将,以蜀地降金,金以“蜀国王”封之,以所辖之地封爵,与金代常规封爵制度有别,但确是金代封爵制度演变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59)史金波:《西夏“秦晋国王”考论》,《宁夏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

      (60)脱脱等:《辽史》卷六四《皇子表》,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87页。

      (61)脱脱等:《辽史》卷二四《道宗本纪四》,第284页。

      (62)《金史》卷一二○《徒单恭传》载:“再进太师,封梁、晋国王。”怀疑这里的标点有误,应为“梁晋国王”。如果按照《金史》标点的理解,徒单恭爵位应为梁国王、晋国王,但大国号“梁”位次高于“晋”,先封“梁”再封“晋”有违金代封爵原则。所以,这里按“梁晋国王”解。

      (63)《金史》卷一二○《世戚传》载:“海陵篡立,海陵后徒单氏,斜也女,由是复用为会宁牧,封王。”未载具体所封王爵名号。

      (64)如李治安认为,辽金诸王王爵俗称为一字王、二字王,一字王指的是王号中的国邑全为一字,如辽之赵王、魏王、燕王,金之邵王、汴王、泾王、郑王等,而二字王是国号中的国邑为两字,“国邑后又均缀郡王”,如辽之兰陵郡王、饶乐郡王,金之广平郡王、南阳郡王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29页)。这里即以一字王涵盖了一字国王,且没有注意到辽金以两个国号封王的情况。宋中楠《金代前期汉官封爵制度研究》一文对金代的“王”与“国王”爵位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某王’与‘某国王’只是对‘王'这一等级爵位的不同称谓方式,二者均为一字王”(第19~23页)。

      (65)脱脱等:《辽史》卷一九《兴宗本纪二》,第230页。

      (66)脱脱等:《金史》卷五《海陵本纪》,第105页。

      (67)脱脱等:《金史》卷八四《耨盌温敦恩忠传》,第1882页。

      (68)(70)脱脱等:《金史》卷六四《睿宗钦慈皇后传》,第1517页。

      (69)(76)脱脱等:《金史》卷一九《世纪补》,第410页。

      (71)脱脱等:《金史》卷七一《阇母传》,第1643页。

      (72)脱脱等:《金史》卷一二《章宗本纪四》,第279~280页。

      (73)脱脱等:《金史》卷八五《永功传》,第1902~1904页。

      (74)脱脱等:《金史》卷七四《宗望传》,第1706页。

      (75)脱脱等:《金史》卷六四《后妃传下》,第1517页。

      (77)脱脱等:《金史》卷五九《宗室表》,第1370页。

      (78)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九二《封建考》,明万历三十年刻本。

      (7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四,绍兴十五年十月辛丑,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489页。

      (80)脱脱等:《金史》卷六六《完颜勖传》,第1560页.

      (81)脱脱等:《金史》卷五《海陵本纪》,第107页.

      (82)脱脱等:《金史》卷八四《耨盌温敦思忠传》,第18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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