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工作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党建工作论文,深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12)03-0071-04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融入经济工作,这是由党组织的自身性质和企业的价值取向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中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1]。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既是创新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和途径,又是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不可否认,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程度不同地存在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和形式主义。因此,积极探索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路和途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延伸到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深入融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一种“大融合”的理念。所谓“大融合”,就是指党建工作在融入经济工作的过程中要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并以此为基本工作思路,运用系统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从而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要从五个方面体现“大融合”理念。
一、在指导思想上体现“大融合”
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思路,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就有与之相呼应的工作成效。企业党委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这对于坚持党建工作与企业经济工作融合的道路,继而实现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确定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中体现“大融合”理念,要牢牢把握“统揽全局”这个基本点和关键点。全局不是简单的全部,是一种格局,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走向和发展趋势。要站在企业整体发展的高度,以完成企业中心任务为着力点,以时间为纵,以各种载体为横,把握企业党建运动的走向,形成一系列长远的、系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党建工作思路,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灵魂。具体地讲,在确定党组织工作指导思想时,要把握三个重要问题,即: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
是什么?这是开展指导工作的立足点。国有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这一指导思想早已确立,但也应该看到,党组织工作与企业中心结合不够密切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是什么”解决的就是“围绕的中心是什么”的问题。只有解决了“是什么”的问题,在确定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的时候,才能够站在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与行政工作不分你我、目标一致、同心协力;才能够将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主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定“是什么”的问题上,要注重宏观与现实相结合、一般与具体相结合,即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围绕的中心应该是企业的经济工作,这是大前提。在此基础上,要根据每个时期、每个阶段企业工作重心的不同进行调整,使围绕的中心既符合企业长远发展,又体现一段时期的特点,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渗透性。
做什么?这是开展指导工作的着力点。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中的“做什么”,是将党组织工作的目标,想要达到的成效,形成带有明确目标性质的理论,用于指导工作。只有明确了做什么,才能使党组织思路清晰、旗帜鲜明地开展工作,并从根本上与经济工作实现步调一致,成为现代企业运转有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于现代企业运转之外。在确定“做什么”时,要注重把握党组织的“政治”内涵。企业是经济组织,但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又具有政治属性;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比其他企业更强、更突出,作为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成为确定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政治内涵的分析,国有企业的政治问题可以解释为“党和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政治路线问题和权利的运作方式问题”。根据这一解释,企业党组织“做什么”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即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围绕中心,就是要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服从和服务于生产经营;服务群众,就是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维护大局,就是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维护企业及其职工与维护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统一起来;促进发展,就是要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怎么做?这是开展指导工作的落脚点。“怎么做”与“做什么”的不同之处在于,“做什么”更多的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怎么做”则是一种具体的行为。它对党组织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具体的行为要求,是用于指导实践的思想和思路,是具体的方法和举措。明确“怎么做”,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就能将党组织的各种行为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摆脱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自我循环”,从根本上解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脱离的“两张皮”问题。在确定“怎么做”的问题上,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和价值的差异性。党建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这一特性决定了党组织的作用往往不是具体的、形象的,工作结果也不都是具体的、形象的。为使党组织作用形象化,鲜活地体现出价值,产生影响力,党组织在“怎么做”的问题上,要注重抓好过程管理,注重把握好工作的结合,注重找好工作抓手,从而使党组织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另外,在指导思想上体现“大融合”理念,还要牢固树立“六个转化”理念。把党的理想信念,通过企业价值理念建设转化为企业的凝聚力;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企业战略规划及实施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力;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企业党建工作创新转化为企业的领导力;把党的作风建设,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转化为企业的执行力;把党员的先进性标准,通过企业先进典型及形象塑造转化为企业的带动力;把党的执政为民理念,通过强化员工主人翁地位转化为企业发展的主体创造力。“六个转化”理念的终极目标就是把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这应该是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所在。
二、在参与企业重要决策上体现“大融合”
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其主要任务是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这是体现国有企业党建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企业决策上体现党委的作用,是党建工作融入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参与企业重要决策上体现“大融合”理念,要追求一种“无为而治”的境界。“无为”实际上是大有作为,一项工作有了深刻的张力,才能够达到“无为”的境界。在参与企业决策上体现“大融合”,则要求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顺其自然、名正言顺。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参与途径。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四种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或总经理决策,党组织参与。这方面的决策内容,主要是授权于企业领导班子或总经理行使职权的有关内容。二是党组织决策。党组织决策的内容主要是按《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由党组织领导的工作。三是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总经理共同决策。这方面的决策内容主要体现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中。虽然党中央明确提出“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但企业党组织在贯彻这两条原则进行重要的人事安排时,应当与领导班子和总经理用人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四是领导班子或经理决策,职工、工会和职代会参与,党组织支持。这方面的决策内容主要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薪酬、福利等重大事项。
以上四种情况中,党组织决策,党组织支持职工、工会和职代会参与决策的,可以通过党委会来进行;党组织和经理共同决策的,可以通过党政联席会、专题研讨会等来进行。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探索“一岗双责制”、“党政交叉任职”以及党员的“先知、先议、先行”等新方法、新途径。
推行“一岗双责制”和“党政交叉任职”,在机构上,可以把隶属于党委的组织、宣传、办公室、纪检监察等机构与行政工作的办事机构——公司办、人力资源部等实行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克服“两张皮”现象,又实现党政工作的有机结合。“党政交叉任职”是指,董事长或总经理是中共党员且具备条件的,应当兼任党委书记;企业党委领导成员也要进入企业董事会和领导班子任职。而且,在干部配备上,要注重“双向进入、党政互补”,使政工干部既熟悉党务工作,又通晓生产经营,既能发挥好党群干部在生产经营中的优势,也便于有的放矢开展党务工作,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擅管理、懂生产的复合型党务政工干部队伍。这种变革从根本上保证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的有效推进。
实行党员的“先知、先议、先行”,基于党员是企业党组织最小的细胞,广大党员融入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是企业党组织融入中心工作的最基本元素这样一个理论基础。“大事先知”,使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为工作中的专家;“难事先议”,给党员交任务、压担子,使党员成为骨干;“实干先行”,让党员先干一步,成为工作中的带头人。通过“三先”,使党员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并通过这种个体上的高度融合,实现党组织与企业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入。
三、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上体现“大融合”
企业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归根结底是人才建设。这是行政工作与党建工作的交集点,也是企业党建融入中心工作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牢牢把握。
企业党组织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上体现“大融合”,要注重把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放到企业发展的大环境下考虑,放到企业维护稳定的大局中谋划,要树立全面、系统的人才观。这需要把握好以下各点:
第一,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三支队伍”就是按照职工的工作性质将其划分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能操作人员三部分。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方向目标就是进行人才培养。
第二,注重核心人才队伍建设。核心人才是指企业及其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员,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的拔尖人才、领军人物。核心人才是企业发展以及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更是企业之间进行“人才争夺战”的主要对象。因此,必须把核心人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第三,形成人才梯队。进行人才梯队建设的目的在于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人才梯队包含着横向梯队和纵向梯队两层含义。横向梯队,是指企业在培养核心人才、高级人才的同时,还要进行其他层次的人才的培养。纵向梯队是指要培养各个层次人才的接班人,这样才能适应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强化人才激励。除了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外,在进行人才激励的过程中,要注重用事业发展、公平竞争、科学管理等手段凝聚人才。
开展以上四项工作中,党组织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参与其中,发挥作用。在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人才梯队的工作中,党组织要加强对素质工程工作的领导,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规划,并督促落实;在注重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中,党组织要发挥“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作用,与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行政部门一起做好核心人才的确定与培养;在强化人才激励中,党组织要注重实施文化激励和情感激励。通过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引导各类人才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成才。通过加大对各类人才的慰问走访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幸福感。
四、在营造和谐环境中体现“大融合”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2]因此,在打造和谐环境中体现大融合,必须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这项重要工作来实现。要积极拓展工作路径,切入中心、融入服务,适应不同时期的企业改革发展需要。
要关心人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不仅关心人物质层面的需要,更关心人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推进职工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因为,精神文化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而企业文化则是企业中长期形成的共同思想、作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具有既属于意识形态又属于物质领域的特性,两者在意识形态上具有统一性。要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和企业个性的企业精神。
要着力于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职工的需求和追求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价值取向也日益多元化。在营造和谐氛围、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肯定职工对正当物质利益、个人发展规划的合法追求,必须在多元中求认同,在疏远中求融合,在无序中求有序,在发展中求稳定,寻找新的工作平衡点和着力点。对职工的教育引导,要从强制性灌输向服务性引导转变,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统一人们的思想,在充分调动人们积极性的过程中实现步调一致,在激发个体展示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实现群体理念共识。通过教育、示范、激励、引导等方式,既增强职工对于个体追求的向往,又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化解由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自身发展需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标[3]。因此,要注重把关爱职工工作上升到和谐文化理念的层次,体现出一种联系、系统的工作套路,这是企业党建工作进步的标志。营造和谐环境的主体是人,因此,必须将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工作、家庭等实际问题,引发职工的“动情点”,帮助职工在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思想上解扣、情绪上解闷,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使职工有安全感、亲切感、归属感,实现和谐文化建设。
五、在党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体现“大融合”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确保党组织活动经费是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讲,只有党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经济工作实现“大融合”,才具备了“大融合”的前提和基础。
国有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进入管理发挥作用”的融合理念,本身就使党组织存在被削弱和消解的风险。这是因为,人们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还不一致,党组织的工作又是比较难做、比较难评价的“软任务”。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除了要坚持党组织在政治上的独立性外,还要保证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的齐全以及经费的到位。
保证党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的齐全,要坚持“三同时”原则。组建行政单位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聘任行政负责人的同时配备党委(总支、支部),明确行政隶属关系的同时明确党组织工作隶属关系。企业党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生产一线设专职党支部书记,配备政工员,具备条件的还可以设立政工组。
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可以形成“专项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规范化格局,有效促进党建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