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标准的客观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问题论文,真理论文,客观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真理的问题,它是那样的古老而又是那样的年青。最近,我国哲学理论界在研讨真理问题过程中,有人提出“把真理直接定义为客观事实或客观的发展规律”①;有的人则主张“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②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并且彼此又是互不相容的:一者认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就是真理,另一者则认为其不是真理而只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里,我们只对第二个观点谈谈看法,对于第一种观点得有机会再论述。
我国自一九七八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以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已为普遍赞同和接受,但当前有的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实践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标准只能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和讨论这种“客观事物”标准是如何说不通和错误的。
第一,如果我们都认为真理是属于认识论范畴,亦即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那么人们的各种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其所认识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亦即是否是真理,是怎样来判定或以什么标准来检验呢?诚然,在我们看来,人们的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本身各自都不能单独作为标准来检验彼此是否相符合。首先,人们的任何一个主观认识本身,其是否是真理,是否与其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相符合,它不能作为“自我标准”来检验自己是否是真理,是否与所认识的事物本性相符合,否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唯心主义“主观感觉”标准,即不能以主观觉得如何而定。其次,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本身,正如主张其作为检验标准的人说的,它不具备检验真理的能动性,亦即离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而独立的客观事物本身,是无法把对其的主观认识与其自身加以对照,无法检验这种主观认识是否与自己相符的,是否是真理。因此,任何一个主观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问题,这就只能把它“投进”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检验,亦即只能以这种实践的结果作为检验标准以检验这种主观认识是否与其所认识的客观事物本性或规律相符合。这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真理的“实践标准”。但是,提出所谓真理的“客观事物”标准的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些革命理论家提出的“实践标准”不是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只是用来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标准,真理标准只能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而毛泽东却将“实践标准”与“真理标准”作为一个问题进行了解释,从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样一个观点。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他们关于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以及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如何论述的,而我们又应怎样来理解。首先,关于什么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问题,“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了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各种派别。”③显然,恩格斯在这里并不是用什么“实践标准”来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那么,为什么有人认为“实践标准”是马、恩、列提出和用来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标准呢?这就是认为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二章第六节中,“一共有五个提到‘实践标准’的地方,所有这五处的实践标准的概念,都不是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是全部被作为区分唯物论的认识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标准。”然而,我们在前面看到列宁明明这样说的:“唯物主义(以及唯物主义者恩格斯)所说的基本问题,即关于作用于我们感官而引起感觉的物在我们意识之外的存在问题。不肯定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作一个唯物主义者,但在感觉给我们提供的模写的正确性标准问题上,尽管看法各有不同,却仍可以作一个唯物主义者。”④关于认识论上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的问题,列宁也指出:“这里也和真理的标准没有什么关系,关于真理的标准要另行论述(即在第六节论述——引者注),不应把这个问题和有没有客观真理的问题混为一谈”⑤。这就清楚地表明,列宁和恩格斯一样都认为,尽管在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上看法各不相同,但只要承认自然界是本原的,却仍可以作为一个唯物论者。而且,列宁直截了当地提出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标准问题:“我们现在完全不是谈唯物主义这种或那种说法,而是谈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哲学两条基本路线的区别。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恩格斯主张第一条路线,即唯物主义的路线。马赫主张第二条路线,即唯心主义的路线。”⑥由此可见,马、恩、列他们是以哲学基本问题和认识论上的基本路线而不是有人所认为的以“实践标准”来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
其次,我们来看看是不是“毛泽东没能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作为区分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实践标准,与马克思主义者肯定的实践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仔细区别开来”呢?如我们前面已说明,马、恩、列他们根本就没有也不是以“实践标准”来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倒是在批判唯心主义认识论时指出:“如果你们真想‘防止’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那末你们首先应该防止你们哲学的唯心主义的基本前提,应该用唯物主义的路线(从外部世界到感觉)来代替你们哲学的唯心主义路线(从感觉到外部世界)”⑦,并且,如果把认识论建立在“物是感觉的复合”这一前提上,就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⑧。因此,有人自己歪曲或误解了马、恩、列关于区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标准,却指责毛泽东没有能将“实践标准”与“真理标准”仔细区别开来。
再次,是不是像有人认为的那样,马、恩、列“他们并没有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只是毛泽东“形成这样一个观点”?人们引用了马克思这段话:“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⑨诚然,马克思这段话中没有“标准”只有“证明”这个字眼,但是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列宁也包括毛泽东,都把这段话理解为“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列宁在引用了恩格斯关于怎样以“人类的行动”驳斥不可知论的观点之后:“可见,唯物主义的理论,即思想反映对象的理论,在这里叙述得异常清楚的。物存在于我们之外。我们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实践检验这些映象,区别它们的真伪”⑩。列宁在这里无论从字面上还是本质含义上都明确提出了用实践检验映象或认识的真伪,亦即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在其《实践论》和其他论著中继承和发挥了这一思想和观点,而且他正是仔细地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作为区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理论的“物质第一性”的标准,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关于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区别开来,从而指出不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当作教条生搬硬套,而是必须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强调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反对在中国革命问题上的一切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因而引导中国革命不断走向胜利。
第二,我们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实际状况,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的结果或“人类行动的成功”,而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不能成为标准。诚然,在马、恩、列的论著中确实找不到“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句原话,但并非只是“毛泽东提了自己对于真理标准的看法”,而是他们共同的主张和一致的看法。列宁写道:“马克思说:离开实践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对象的<客观的>真理性’的问题,乃是经院哲学。恩格斯重复说:对康德和休谟的不可知论以及其他哲学怪论的最有力的驳斥就是实践。他反驳不可知论者说:‘我们行动的成功证明我们的知觉是和知觉到的物的对象<客观>本性相符合的’”(11)。毛泽东也说:“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12)因此,我们认为他们在关于真理标准问题上的看法是一致的,即他们都主张只有我们的“行动的成功”或“实践的结果”才能证明和证实我们的主观认识是否与客观事物本性相符合,亦即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那么,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能否作为检验我们主观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能否来“证明我们的知觉是和知觉到的物的对象<客观>本性相符合”呢?不能。我们已在上面分析论述了这一道理,并指出主张这种标准的人也承认它“不具备检验真理的能动性,……无法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加以对照的。”然而,他又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认为“真理的检验标准不是实践方法和过程,而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谁说真理的标准是实践的方法和过程?恩格斯和列宁说的是我们“行动的成功”而非什么方法行动或什么样的行动过程;毛泽东说的是“实践的结果”而非怎样的方法实践或怎样的实践过程。可是,人们又把这个自己的误解和观点强加给毛泽东,说这是“毛泽东的思想本意。”为什么呢?他认为在《实践论》中尽管有三处地方讲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都不是毛泽东自己的观点。因为,这只是在阅读别人著作时“毛泽东的批注是这样的”罢了,而且也只是“对《实践论》的写作,无疑起到了借鉴与引发作用”而已。并且,毛泽东在这里用“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而不是他认为,所以不是他自己的观点;他又明白地称之“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既然用的是“所谓”也就表明不是他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这是在玩弄文字游戏而不是领会毛泽东的本意。别的且不说,我们明明看到其在前面说毛泽东没有能将“实践标准”与“真理标准”仔细区别开来,并形成了“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样一个观点,现在却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毛泽东自己的观点。这前后并没有矛盾、能自圆其说?真是天知道!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不能理解为这种或那种的实践的方法和过程,而只是指实践的结果或我们“行动的成功”。恩格斯说:“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13)列宁也说:“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的符合。”(14)毛泽东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即在实践过程中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也就被证实了。因此,马克思主义关于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并不是指或被歪曲为所谓实践的方法和过程。因为,人们的任何主观认识是否与其所认识的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相符合,是否是真理,只有依照这一主观认识的“图式”或条件所进行的实践结果或是否达到“成功”才能最终得到证实的。正如恩格斯所例举的哥白尼太阳系学说,有三百年之久一直是假说,“而当勒维烈从这个太阳系学说所提供的数据,不仅推算出一定还存在一个尚未知道的行星,而且还推算出这个行星在太空中的位置的时候,当后来加勒确实发现了这个行星的时候,哥白尼的学说就被证实了。”(15)这就是只有实践的结果或“成功”才能作为检验认识和理论的真理性的标准。当然,实践检验的具体方法和过程是多种多样的和复杂的,正如列宁说的“实践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16),毛泽东则概括为三项基本实践活动即物质生产斗争实践、阶级斗争实践和科学实验活动。总之,人们究竟采取何种实践的方法和途径来检验一个认识或理论的真假,这是无法作出刻版式规定的,但是必定只有实践的结果或“成功”才能最终获得证实的。
我们也不同意其提出的这种看法,即认为“对于真理的标准,毛泽东已经作了充分肯定的阐述,就是‘客观过程的规律’。”毛泽东真的主张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客观过程的规律”吗?不是的,这也只是一种误解或歪曲罢了。因为在引证毛泽东的话“实际的情形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作这省略,其实被省略的话正是毛泽东解释为什么说“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17),可是他却引证再下面的毛泽东关于人们的实际工作的论述,即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而怎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呢?这也只能参加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不断纠正不符合实际的错误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由此他就曲解为毛泽东对真理标准作了充分肯定的阐述,就是“客观过程的规律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有不少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话和思想,并在最后总结性地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18)这里依然是实践“证实”真理而不是什么客观过程的规律来“证实”真理。
第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列宁就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说过,人类的实践证明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正确性,并把那些离开实践想解决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尝试称为‘经院哲学’和‘哲学怪论’。”(19)并指出马赫虽也承认“只有成功才能把认识和谬误区分开来”,不过“在马赫那里,这些论点是和他的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并列在一起的,但是它们并不决定在认识论上选择哪一条肯定的路线”(20)。因此,马、恩、列认为,离开实践的检验标准侈谈什么是真理,或者主张实践是一回事而理论又是另一回事,这都不过是经院哲学和生造的唯心主义的倾向罢了。(21)毛泽东发挥了马列主义这一理论观点,并提出必须把理论和实际联系和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反对一切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领导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22),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这一理论制定了一系列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且,我国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的实践结果已证明邓小平同志的这一理论以及一系列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亦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指导我国当前的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的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足于证明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谁想变也变不了。”(23)当前,为了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否则也就干不出新事业来。因为不冒点风险,办什么事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万无一失,没那么回事。那么,对改革开放中产生的是是非非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这也只能是实践检验的标准,或者说只能用实践的结果作为检验标准,这就是“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4)。例如,人们对办我国的特区,一开始有不同意见,有的人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但是,深圳特区的建设成就即实践结果,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今天,我们必须真正领会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精神实质,积极投入到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去,只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干,不搞不必要的争论。因为,我国十几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争论、靠什么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当前,我们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继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社会主义中国将以自己的实践向世界证明,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将会兴旺发达起来,将会成为一个经济大国,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和推动世界发展的巨大力量。
注释:
①《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2.6.11~14,参见人民大学复印《哲学原理》,1993.1.120~123.
②《东岳论丛》,1992.6.58~63,参见人民大学复印《哲学原理》1993.1.48~53.
③(13)(15)(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220页,221页,222页,第一卷,16页.
④⑤⑥⑦⑧⑩(11)(14)(16)(19)(20)(21)《列宁选集》第二卷,111页、122页、36页、51页、69页、107页、137页、139页、140页、139页、139页、140页.
(12)(17)(18)《毛泽东选集》一卷本(袖珍本),261页、269页、273页。
(22)(23)(2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82页、371页、3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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