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同盟破裂根源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同盟论文,根源论文,中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29.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2)05-0098-07
建国前夕,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中苏同盟关系正式建立。赫鲁晓夫上台后,中苏同盟关系不断升温。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中苏两党间开始产生分歧。在诸多因素的作用下,两党、两国关系逐渐从友好合作走向疏远以致全面对抗,终使同盟破裂。
一、苏联的大国、大党主义与中国追求平等的冲突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倡导建立党际、民族及国家间的平等关系并为此而不懈努力。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即发表宣言,宣布废除帝俄时代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是自近代中国以来所从未有过的,给当时的中国人以很大鼓舞。中国革命“以俄为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列宁领导的苏俄能平等地对待中国。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无论是共产国际时代抑或是站在以苏联为首的民主阵营一边,都一直坚持独立自主,追求党际间的平等。斯大林和苏共在支持中国革命过程中,有时忽视党际间的平等原则,使中共饱受干涉之苦。对此,毛泽东颇有微词。
新中国成立后,中苏在党际关系外又增加一层新的关系——国家关系。作为当时冷战格局中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两个大国,毛泽东希望中苏在党际和国家关系上平等相待。但苏共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大党主义、大国主义和缺乏平等观念的传统,在中苏同盟建立过程中,再度表现出来。当毛泽东访苏向斯大林提出废除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另订新约的要求时,斯大林起初借口不符合雅尔塔协定,有意推托,致使双方对话曾一度陷入僵局。后来虽作出让步,同意签订新约,但让中国再度吞下不平等的苦果。在斯大林的压力下,签订了秘密的《补充协定》,搞了东北和新疆两处势力范围,规定不准许第三国资本或公民在那里“活动”,组建有损中国权益的四个合营企业,要求以战略物资偿还贷款,且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中国当时的生产能力,要中国接受不按国际惯例确定的有利于苏方的卢布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及在聘请苏联专家等问题上,苏方的要求都“带有明显的不平等性质”[1][p446]。尽管如此,毛泽东从新中国的全局利益考虑和构筑对外关系的基础,在某些问题上作了让步(注:1956年10月,刘少奇会见苏共中央领导人时指出:当时为了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中国在某些问题上作了让步。参见韩念龙:《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0-31页。),中苏同盟得以建立。但对这些有损中国权益的不平等的做法,毛泽东一直耿耿于怀。后来他称这次莫斯科之行是“虎口夺食”。
平等是同盟内党际和国家关系的敏感点。苏联上述损害中国权益的不平等做法,表明它没有把中国作为一个完全平等的盟友对待,这使双方宣传的“最亲密的兄弟般的关系”和同盟稳固性打了很大折扣。1954年赫鲁晓夫就预感到:我们“同中国人的冲突恐怕难以避免了”[2](p665)。苏联外交部后来在评估与新中国最初3年的外交关系时认为,中苏关系总的来说是成功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一些消极因素。这主要是指存在于两国关系中的那些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利益的某些条约和协定。例如禁止外国人进入新疆和满洲(1950年2月14日),建立中苏合资的股份公司,(不合理地)确定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1950年6月1日)等其他类似的协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置于从属地位的做法,严重地损害了中苏关系在完全平等、自愿和互信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3]正是不平等的因素侵蚀着同盟的基础。
斯大林的后继者赫鲁晓夫意识到同盟间不平等的潜在危险性。上任伊始便“努力使我们的关系回到友好、平等的基础上来”,调整苏中关系,修复业已存在的裂痕,如提高驻华大使的级别,扩大对华援助规模,加强苏中在文化、科技领域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协作,在相互交往中尊重中方意见,照顾中方利益,在国际政治活动中与中国密切配合。1954年,赫鲁晓夫首次访华时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联合公报,决定苏联军队于1955年5月1日前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给中国;决定把中苏合办的四个公司中的苏联股份于1955年元旦前出售给中国。1956年5月,苏联又照会中国,废除强加给中国的《补充协定》,放弃其在中国东北和新疆的“势力范围”。从而解决了斯大林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把中苏同盟间的合作置于平等的基础上,使党际和国家关系达到历史的最高点。
毛泽东是为中国的独立、自由、平等而奋斗的坚强斗士,认为平等是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1949年4月30日,他以解放军发言人的名义宣布,新中国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把平等作为新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之一,揭开了中国外交关系的新篇章。1956年9月,他在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的谈话中说:“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而现在我们反而为它斗争了”。“我们自己曾是被欺侮的,知道受欺侮的滋味不好受。”[4](p260)他对斯大林“站在别人头上发号施令”很有看法[5](p626)。对米高扬来华时摆老资格、盛气凌人深表反感。八大会议期间,毛泽东、周恩来在与苏联代表的谈话中,都强调在国际共运中,兄弟党之间必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应是父子关系。他们提出,要一个平等的兄弟党听从另一个兄弟党的话,服从另一个兄弟党的政策、策略和利益,跟着另一个兄弟党的屁股后面跑的坏习气、坏传统,是一种极为严重的不正之风[1](p607-609)。
在中苏两党的笔墨官司中,争取党际和国家平等是两党争论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共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强调,各国共产党之间的国际团结,是人类历史上完全新型的关系,是建立在完全平等、协商一致、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的基础上,是与坚持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文章还指出,斯大林在对待兄弟党和国家的关系上,曾经有过某些大国主义的倾向,忽视国际联合中的独立平等原则。1957年,毛泽东在莫斯科对苏共领导人发泄郁积心中怨气的同时,称赞这次莫斯科会议改变了过去对兄弟党的那种不平等态度,能平等相待,共同商量问题,这是好的,希望以后能保持这种关系。通过中共的努力,党际平等原则写进了《莫斯科宣言》中。毛泽东追求的平等在纸面上得到了落实。但自赫鲁晓夫提出“和平共处”、萌生与美改善关系的想法后,苏共在过去长时期养成的一切以它为中心、一切以它为转移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习惯再次表露,要求中共服从它的对外政策,跟着它的指挥棒转,并不惜牺牲盟友的利益来讨好美国和印度,甚至“企图借助经济压力和政治包围使中国领导人屈服,并迫使他们同苏共中央步调一致”,在党际关系和国际活动中,“苏共领导人不把中国领导人当成平等的伙伴,而把他们看成小兄弟,在国际舞台上采取触及中国利益的行动时,不和他们商量,不考虑他们的意见”[6]。因此,中国不得不同苏共的大国主义、“老子党”作风、牺牲盟友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中苏间在一些重大国际会议上的冲突,平等问题成为斗争的一个焦点。中国一直重申社会主义国家和兄弟党之间的关系,应该严格遵守莫斯科宣言所规定的平等的、同志式的、国际主义原则。在1960年11月莫斯科会议上,中共经过有理有节的斗争,确立了兄弟党之间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中苏两党之间还达成一项协议;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两党一定要在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写到国际会议的共同文件中去。从而结束了过去那种苏共说了算、老子天下第一、只能跟着他指挥棒走的时代。1963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在致苏共中央3月30日的复信中,提出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简称《25条》)。该文件针对苏共中央对国际共运总路线的观点提出了我党在这一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些原则问题上的看法。《25条》的第21、22条,分别阐述了国家和党际之间的平等是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和兄弟党关系的基本准则[7](p587-588)。在中苏大论战中,中国争取平等的呼吁被苏共视为“民族主义”。
1964年11月,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讲,中苏分歧就是从苏联对中国实行大国沙文主义时开始的。苏联领导搞大国沙文主义,这是中苏关系的核心问题,是要害所在。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跟苏联之间的纠纷是一天也不会停止的。中华民族从来就没有向人屈服过。我们现在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更不能向任何外国屈服,即使对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我们也没有低过头。对苏联也是一样,我们决不屈膝称臣。我们争的也不是居人之上,而是平等的地位[7](p851-853)。1989年,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戈尔巴乔夫时谈到,在中苏两国关系和两党关系的问题上,之所以发生争论,“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8](p294-295)。可见,苏联的大国主义和以老子党自居,使中国被迫为平等而斗争,决定了同盟脆弱的命运。
二、两国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上的趋同与背离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中苏同盟关系经历了从友好到破裂的大转折。在他执政前期,中苏同盟关系不断升温,双方的亲密合作达于顶点。但从苏共二十大开始中苏间产生裂痕,到60年代初发生中苏大论战而走向对抗,导致中苏同盟名存实亡。这一结局的出现,与两国各自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而引起的内政趋同与背离有着直接的联系。这种变异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53年9月赫鲁晓夫上台到1956年苏共二十大前为第一阶段。在苏联,赫鲁晓夫一上台便着手进行改革,他要求按商品经济原则重新确定国家和集体农民之间的关系,强调物质利益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原则之一[9](p501)。赫氏的改革实际上是冲击斯大林模式的一个初步尝试。但此间赫氏在苏联的地位尚未巩固,其改革只是初步的。这一时期的中国,在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后,基本上照搬苏联模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强调:我们的“道路”就是苏联走过的“道路”,这在我们是一点疑问也没有的[10](p548)。可见,从1953年到1956年初,中苏在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方向上基本一致,两国的内政大致趋同,中苏关系发展得最为和谐。
从1956年2月到1958年5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为第二阶段。195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在大会即将结束之际,赫鲁晓夫作了极具“爆炸性效应”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对斯大林进行谴责和批判。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苏联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开始全面探索。9月,中共八大召开,这次大会也标志着中国开始独立探索本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两国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之初,具有相似的地方。
首先,两国对于斯大林体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均有认识。苏共二十大在政治经济上都提出了有别于斯大林时期的政策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面对苏联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及中共领导人开始对照搬苏联的经验进行反思,毛泽东提出要以苏联为鉴,中国国情不同于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不能照搬“苏联模式”,而且“苏联模式”也并非都是成功的经验,并强调:“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构搬运”[11](p41)。这表明中苏两国已开始尝试突破过去僵化呆板的建设模式。
其次,两国在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化方针、经济管理体制等方面表现出一致性。苏联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提出“六五”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的物质福利和文化水平。为此,赫鲁晓夫进行了农业体制和工业体制改革。在农业上,1958年,苏联取消了农民义务交售制,改组机器拖拉机站,建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新体制,使之从原来的“贡税”关系回到商品经济关系的轨道上来。在工业体制上,下放管理权并扩大企业权限,改变管理权过分集中的现象;扩大各加盟共和国在管理和经营方面的主动权,以调动工人的劳动热情;在指导工业生产中,加强了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在中国,毛泽东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应该处理好十大关系,主张“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他强调,必须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毛泽东提出要处理好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
总的来看,毛泽东、赫鲁晓夫都认识到了斯大林以农支工的不良后果,都适当地调整了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并对传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但两者都未对农、轻、重的比例关系进行实质性调整。在管理体制上也未从根本上打破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框框,正确处理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可见,此一时期中苏两国在探索各自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分歧,如对斯大林的评价、赫鲁晓夫对“双百”方针政治意义的歪曲等,这些阴影并未影响同盟间的友好合作。
1958年到60年代初为第三阶段,双方在探索过程中出现明显背离。在经济上,中国在“以我为主”的发展思路下试图找到一条不同于苏联的发展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的办法[7](p314)。1958年树起“三面红旗”,掀起了“大跃进”、“大办钢铁”和人民公社运动,“左”倾思潮全面泛滥。毛泽东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肯定以农支工实现工业积累,否定了1956年的正确探索。1959年庐山会议后在全国开展反右倾,中断了纠“左”的进程,使中国的经济再度脱离正常轨道。而赫鲁晓夫继续实施经济改革,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权利,改组拖拉机站,增加农业投资和农业贷款,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可见,赫鲁晓夫的改革比前一阶段有所深化。在政治上,毛泽东对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的批判愈来愈严厉。从反右派斗争起,他愈益强调阶级斗争,在庐山会议上把它引入党内。与毛泽东的思路相反,赫鲁晓夫在1958年4月的共青团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人民自动调节”的思想,并在苏共二十一大上提出,随着苏联社会主义的彻底胜利,“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发展中的主要方向是尽力扩展民主”,国家消亡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组织发展成为共产主义的社会自治组织的问题”,“国家机关所履行的许多职能应该逐渐过渡到由社会团体来履行”[12](p110)。
由于两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思路上存在重大分歧,双方互相指责。中共认为苏联过分强调平衡,强调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而不是首先加快发展速度,计划和比例关系决不能束缚生产的高速度发展[13](p579)。而苏联对中国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思想”持批评态度。1959年7月,赫鲁晓夫在波兰的一次群众演说中,公开批评中国人民公社化运动。对各自在经济建设中出现的失误,苏联嘲笑中国人民公社“喝大锅清水汤”,中国挖苦赫鲁晓夫的共产主义是“土豆烧牛肉”。对苏共提出的“人民自动调节”和关于国家消亡的观点,毛泽东认为这是背离马克思主义,是搞现代修正主义。赫鲁晓夫则反唇相讥,指责中国的政治方针是教条主义。
由上述历史可以看出,当中苏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大致趋同时,两国关系就较为密切,而当探索道路背离时,双方磨擦增加,同盟关系明显疏远并出现危机。曾任赫鲁晓夫翻译的库里克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都是取决于它的对内政策的。根据这个真理,两国之间的关系恶化、争论的原因,应当从中国的内政和苏联的内政中去寻找。那么,这个时期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呢?应该指出,恰恰是在50年代,在两国发生争论这个时期,两个国家的内政越来越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了。”[14]可见,双方各自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所导致的政治经济方针的趋同与背离,是导致中苏同盟破裂的主要原因。
三、国家利益及战略思想的冲突对立
从战略思想和国家利益来看,中苏同盟分裂的过程也是中苏两国战略思想及国家利益从一致到冲突对立的过程,而苏美关系成为影响中苏同盟关系的主要变量。
1950年中苏结盟,双方在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需要。中共认为,中苏结盟可以打破以美国产首的西方阵营的遏制封锁,营造可靠的安全保障。毛泽东指出,中苏两国的合作“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的合作,是为了国际和平的合作”,在这个合作下,“一切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没有不能被粉碎的”[15](p38),中苏结盟“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和平”[16](p131),它符合中国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需要。苏联认为同盟建立无疑使其东方安全多了一道屏障,使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大大加强。可以说,中苏结盟是两国在冷战格局中从国家利益出发的战略选择。
然而,自苏共“三和”理论提出后,赫氏做起了美苏合作、共同主宰世界的美梦。从1956年初开始,苏联“不止一次地表示了和美国关系正常化的真诚愿望”[12](p85)。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1959年9月,美苏首脑在戴维营举行会谈。赫氏认为这是实施其“和平计划”的第一步,便大肆吹嘘所谓“戴维营精神”。1960年5月1日的U-2间谍飞机事件和1962年下半年的古巴导弹危机,使苏美关系两度出现紧张局面,尤其是古巴导弹危机使双方都体验到面临核战争的危险性。1963年6月美苏两国达成“热线”协定,通过高层对话磋商以防止发生尖锐对抗或者对抗失控。
就中国而言,从朝鲜战争开始,中美关系陷入紧张的对抗之中。美国为遏制中国,1953年10月1日,同南朝鲜正式签定了《美韩安全保障条约》,把亚洲的军事同盟关系从日本扩大到朝鲜半岛。1954年9月,美国又拼凑了东南亚条约组织,威胁中国。至1954年6月,美国向蒋介石提供了14亿美元以上的军事经济援助[17](p135)。当年底,又与台湾签定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美国成为中国解放台湾的最大障碍和头号敌人。对赫鲁晓夫同美国谋求缓和的主动,中国以另一种形式表示了自己的立场。苏联驻华大使馆给国内报告称:“最近,中国的同志在中国报刊上展开了一场单方面的、史无前例的、广泛的、言辞激烈的反美宣传。”尤其是“在尼·谢·赫鲁晓夫访问美国以后,中国报刊上的反美宣传更多了”[18](p316)。
1958年7月,美武装干涉黎巴嫩,中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美国如果不立即从黎巴嫩撤出它的侵略军队,必将自食其果”。9月,毛泽东指出:“美帝国主义在全世界到处制造紧张局势,以期达到它侵略和奴役各国人民的目的”,并号召全世界人民起来反美[13](p406)。而苏则建议召开苏、美、英、法、印五国会议来寻求理智、冷静的解决办法。不同的“共产主义权威的声音”显示着中苏战略上的差异。正如苏驻华使馆发往莫斯科的报告所指出的,中国领导人“在当代国际生活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例如和平共处和裁军问题上”,“持有特殊的立场”[18](p318)。
8月,中国为打击美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和蒋的嚣张气焰,炮击金门。由于中国事先没有向苏联通报计划,因而苏联开始持谨慎态度,在得到中国不拖苏联“下水”的承诺后,赫鲁晓夫于9月7日、19日两次致信艾森豪威尔:对我国伟大的朋友、盟邦和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侵犯也就是对苏联的侵犯。任何人无需怀疑,我们将完全履行我们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19]。从表面上看,中苏是站在一起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正热衷于与美搞缓和的苏共领导眼中,中国炮击金门无疑破坏了与美谋和的气氛,“正好迎合了美国好战集团破坏苏联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方针的意图。北京打算借助这种行为来激化苏美关系,并利用苏中条约这部机器把冲突扩大为远东的军事对抗”[20](p143)。赫曾公开表示:在紧张局势缓和以后,有必要重新检讨中苏关系。1960年6月初,苏联对中苏关系所作的评估是:“中国领导人利用巴黎高级会谈失败后国际形势恶化的机会,第一次直接地、公开地反对苏共的外交政策。”[18](p319)在合作上,自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首开不与盟友在重大问题上磋商的先河后,随着互不信任的加深,同盟内相互通报,密切合作逐渐成为历史。两国在国家利益方面也出现了不和谐的因素。1958年4月,苏联提出与中国“共同建设”长波电台的要求。7月,又提出建立一支“共同舰队”。毛泽东认为,建设长波电台和共同舰队涉及国家主权问题,“讲政治条件,半个指头也不行”,严词拒绝了苏方的要求。而且,在一向追求中苏平等的中国领导人看来,苏联的建议会使中国在战略上成为苏联的附庸。所以,这两件事既是双方国家利益的冲突,同时也是中苏战略利益走向不一致的开端。此后,这种不一致愈来愈明显。
1959年6月,苏联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为由,单方面撕毁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中断了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生产原子弹的技术资料。7月,中印边界冲突发生后中国及时向苏联通报冲突真相,希望苏联站在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团结的立场上,但盟友竟然发表了偏袒印度的塔斯社声明,向全世界公开了中苏分歧。9月下旬,赫鲁晓夫结束访美途经中国,与中国领导人会谈时,企图将中国纳入其国际战略轨道。中国领导人拒绝其要求后,他以教训的口气要中国“不要用武力试探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固性”。在回国途中,赫鲁晓夫甚至污蔑中国“象公鸡好斗一样热衷于战争”。次年7月,苏联为压服中国,要求所有在华的苏联专家于9月1日前全部撤走,并终止按照两国协议应该派遣的900多名专家。苏联的所作所为,加速了拆散同盟的进程。1962年4月至5月,苏联在中国新疆进行的颠覆活动,给本以脆弱的同盟沉重一击。1963年7月25日,苏、美、英在莫斯科草签了“三家条约”,即《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该条约并不禁止地下核试验,这就使苏美等已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可以继续通过地下核试验来改进和发展其核武器,而无核国家要进行一般核试验来建立自己的核力量的权利却被剥夺。这一条约显然是针对中国的[21](p161-162),当然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与此同时,中苏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愈益激烈,这种争论其实是国家利益的折射,正如杰留辛所说“如果没有国家利益的冲突,很难想象单纯的意识形态的争论会演化到后来如此尖锐激化的程度”[14]。
综上所述,当中苏两国战略思想及国家利益一致时,双方就能保持同盟间的友好关系,反之,两国在处理重大国际和区域性问题上,各行其是取代了往日的协调一致,相互指责代替了协商对话,同盟者从貌合神离走向分道扬镳。同时,苏联从自身利益出发,把苏美合作主宰世界作为最大追求,为此甚至不惜损害同盟者的利益,致使苏美关系成为影响中苏同盟关系的晴雨表。可以说,中苏两国战略思想及国家利益的对立是中苏同盟破裂的直接原因。
四、意识形态的分歧与论争
中苏间意识形态争论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关于斯大林的评价问题。1956年2月的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对斯大林基本上是全盘否定。之所以如此,是有它的理由的。以高度中央集权为主要特征的斯大林体制对苏联的政治、经济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这已为历史所证明。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一方面试图通过消除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是为其改革奠定思想解放的基础,通过改革焕发社会主义的生机。起初,中国领导人及毛泽东对赫鲁晓夫的做法是既有保留,也有肯定。毛泽东认为斯大林是犯了几个严重错误而不自觉其为错误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应当用历史的观点看斯大林,对他正确的地方和错误的地方应作出全面和适当的分析[5](p65)。在反个人崇拜问题上,认为“报告”对斯大林的“这种批评是好的,它打破了神秘主义,揭开了盖子,这是一种解放”。同时,对斯大林采取一棍子打死的作法,毛泽东在会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时表示:“批判的方式,我们有不同意见。还有若干问题,我们是不同意的”[22](p327)。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批判斯大林的忧虑与日俱增。由认为否定斯大林必然影响到对列宁主义和十月革命道路的认识,影响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进而得出反对“斯大林主义”实质是“帮助了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修正主义思潮的发展”、就是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反对斯大林模式,就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结论。至于苏联反对个人迷信,也“是一个卑鄙的政治阴谋”[23]。基于这种认识,毛泽东从根本上失去了对盟友的信任。
二是关于苏共提出的“三和两全”共运理论的争论。“三和”理论是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提出的。就苏联本身而言,赫鲁晓夫试图通过“解冻”来打破冷战格局,通过对话以增进苏联的安全。在此思想指导下,“莫斯科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时越来越重视其自身利益,而不是坚持革命主义原则”[18](p295),要求中国跟着他的指挥棒转,中国理所当然是难以接受的。同时,中国自近代起的苦难历程和中共的革命道路,以及当时极为恶劣的外部环境,使中共领导人的“战争弦”绷得极紧,显然无法接受“和平共处”、“和平竞赛”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原则。中国革命的胜利证明只有用武力才能打倒资本主义制度,夺取政权。因此中共对苏共的“和平过渡”也存有异议。在1957年11月莫斯科会议上,中共提交的《关于和平过渡问题的意见提纲》指出,从策略观点出发,提出和平过渡的愿望是有益的,但不宜过多地强调和平过渡的可能,并强调:“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这是阶级斗争的普遍规律,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决不能丝毫放松对于革命的准备”[24](p96-97)。1960年5月21日和28日,毛泽东在与朝鲜劳动党领导人金日成、丹麦共产党主席耶尔森的谈话中说:“和帝国主义没有和平共处,只有冷战共处”。宣扬和平过渡,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基础何处去了?[25]在二十二大上,苏共又提出“两全”理论。赫鲁晓夫在报告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之后,“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阶段上已变为全民的国家,变为表达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机构”,“由于苏维埃社会的一致的加强,工人阶级的共产党已经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了全体人民的党”。而中共认为社会主义阶段阶级斗争还继续存在,专政的职能不能削弱。很明显,中共强调的是无产阶级国家的镇压职能,而不是经济职能。这就导致了两党在“两全”问题上不可调和的局面。
由于苏中两党对待斯大林的态度殊异,对国际共产主义理论的不同观点,致使分歧无法弥合。从1960年4月至1963年3月,两党在多次国际会议场合爆发激烈争执,在大论战前进行了四个回合的交锋[26]。此后,两党又通过信件往还,频繁磋商,试图消弥分歧。3月30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总路线的问题。6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即《25条》)的复函,系统地提出关于国际共运总路线的意见。7月6日至20日,双方于莫斯科举行了9次会谈。中方为改善两党关系、加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的团结,尽了最大的努力,但因苏方毫无消除分歧、恢复团结的诚意,会谈没有取得任何结果。7月14日,苏共中央发表了《给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就国际共运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对中共的《25条》建议信进行了全面的反驳与攻击。接着,苏联所有宣传机器都投入了反华大合唱。中国则从1963年9月至翌年7月,陆续发表了“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对苏共展开全面、系统的批判,并坚决拒绝与苏联在国际事务中“联合行动”。中苏大论战使两党关系势成水火,统一的社会主义阵营归于瓦解,两国关系走到破裂的边缘,中苏同盟名存实亡。
收稿日期:2002-05-20
标签:斯大林论文;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论文; 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论文; 中苏关系论文; 赫鲁晓夫改革论文; 中苏论文; 同盟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社会主义阵营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毛泽东论文; 帝国主义论文;